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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市貌实施方案样本.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4564253 上传时间:2024-09-30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2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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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市容市貌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了创造优美的市容市貌, 全面展示我市良好的城市形象和较高的文明水准, 确保 我市首批进入全国文明城市和承办好自治区两个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以及第二届国际草原文化节, 现就全市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 四中全会以及市委九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 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解放思想, 与时俱进, 突出城市管理重点, 狠抓薄弱环节, 全面开展综合整治活动, 大力改进人居环境, 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增强承载能力, 推动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再创新水平。   二、 工作任务   (一)城市景观   1、 集中力量实施城市绿化、 美化、 亮化工程, 突出体现”白天花团锦簇、 夜晚流光溢彩”的城市景观建设的基本思路、 以”百组花坛”、 ”百里花廊”建设, 道路路灯建设、 景区亮化、 建(构)筑物亮化、 居民小区和庭院亮化、 户外广告、 店招亮化和植物河道亮化等为重点, 全面提升我市城市景观档次, 精心打造别具特色的城市景观。   2、 制定和实施全市景观景区建设发展规划, 逐步形成以市区景观、 道路景观、 大型绿地广场、 繁华地段、 商业步行街为重点的城市景观网络。   3、 继续加大景观示范街、 市区出入口及市内重要公共场所、 景点的综合治理力度, 进一步完善各类道路设施, 清除脏、 乱、 差观象, 做好净化、 美化、 绿化、 硬化、 亮化工作。   4、 抓好标志性建筑、 主题雕塑、 小品、 街头景点的建设管理。   (二)市容秩序   1、 认真整顿交通秩序, 规范交通管理,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杜绝人乱行、 车乱停现象。   2、 规范道路、 公园、 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市容管理。整治违章占用城市道路, 取缔马路市场、 店外经营, 严禁乱堆乱放、 清除各类违章亭棚和非法建筑物, 集中整治夜市、 烧烤摊点违章占道影响市容景观的现象。制止沿街商铺、 单位乱倒污水、 垃圾, 严格控制重点景观示范街自行车乱摆放等现象。   3、 整治市区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市容的建(构)筑物。外观陈旧的要责令限期清洗粉刷, 破损严重的要限期重新装饰, ”烂尾楼”必须限期进行处理。同时要禁止道路两侧建筑物乱搭、 乱挂、 乱贴、 乱画。   4、 加强沿街围墙和建筑工地围挡管理。鼓励和提倡沿街单位建设通透式围栏, 并做好院内景观建设, 对位于城市中心重要景观地段的单位围墙要限期进行改建; 建筑工地要严格实行围挡作业, 沿街围挡要规范美观。要保持建筑工地周边整洁, 围挡外无材料堆放, 做到工完、 料尽、 场地清。   5、 加强对”野广告”的整治力度, 景观示范街严禁出现乱涂乱画的”野广告”。各区主要道路要责任到人, 分段承包, 做到”野广告”出现一处、 清除一处, 清洗后的效果要与原底色一致。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证窝点。   6、 规范电力、 电信等设施管理, 有重点地改造影响市容的电力、 电信、 电视等空中线网及其它设施, 有条件的要逐步统一入地埋设。   7、 取缔擅自组织的占道非法商业促销活动。   8、 统一规划、 合理布设废品收购站点, 严禁随处随地滥设, 对管理不善、 乱堆乱放、 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要限期整改; 逾期不改的, 要坚决予以取缔。   9、 清理无照经营的花圈、 寿衣等殡葬用品商店, 对占道摆放的一律取缔。   10、 加大《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力度, 依法管理, 严格执法, 文明执法, 形成人人参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户外广告   1、 对主干道、 繁华地段、 重要建(构)筑物的广告要统一规划、 统一设置。凡新设置的广告, 要做到档次高、 制作精、 材料新, 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 严格查处超期使用的户外广告, 取缔违章擅自设置的广告; 长期空置的广告要限期拆除或发布公益广告。   3、 取缔未经批准占道设置的灯箱、 落地广告牌等临时广告; 限制审批各类布类广告和墙体广告, 严禁乱挂、 乱涂、 乱画。   4、 对内容陈旧、 画面污损、 技术落后的户外广告要限期整改, 及时更换。   5、 规范商业网点店招牌匾。景观示范街要做到”一楼一线、 一街一式”, 机关、 企事业单位各种标牌设置要规范管理。   (四)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   1、 提高景观示范街和市区主干道的环境卫生质量。坚持”五净”、 ”四无”标准, 实行垃圾袋装化和全天候保洁。   2、 加强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管理, 重点整治未列入物业管理的小区, 杜绝居民区内出现积存垃圾。   3、 抓好集贸市场和餐饮业环境卫生管理, 集贸市场垃圾有专人管理, 落实”一摊一桶”, 实行袋装化、 容器化收集; 杜绝餐馆酒店乱扔乱倒垃圾, 实行定时定点密闭收集运输。   4、 加大村镇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村镇逐步完善环卫设施, 有专人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和垃圾的收集清运。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巡查力度, 清除”垃圾围城”现象。   5、 加强公厕管理, 沿街公厕做到标志明显, 设施完好, 定期消毒, 全天候开放。   6、 限期全面清理积存垃圾, 清理主要公路、 铁路沿线的垃圾、 建筑废土和”白色污染”。   7、 加强对餐饮、 娱乐、 洗浴、 汽车修理、 清洗行业的噪音超标、 烟尘排放、 乱倒污水、 垃圾等现象的治理。   8、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五)园林绿化   1、 集中实施城市绿化美化工程, 增绿量、 出精品, 使城市绿化各项指标稳步提高, 形成高品位、 有特色的城市绿化体系。   2、 严格执行《包头市绿地分级养护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 依据相关技术规程, 实施养护作业。   3、 严格落实城市”绿线”管理制度, 加强临时占用绿地和移伐树木的监督管理, 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及时督促建设、 施工单位按标准恢复绿地。   4、 推行分级管理制度, 健全管理机制, 制定管理标准, 加强对绿地、 花坛、 花廊的日常维护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绿化成果和园林设施的行为。   5、 贯彻落实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程与绿化设施配套建设、 同步实施的相关政策规定。   (六)夜景亮化   1、 制定城市夜景亮化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精心构建布局合理、 连网成线、 景观靓丽的城市夜景亮化体系, 集中实施一批夜景亮化工程, 全面提升我市城市夜景亮化美化档次和水平。   2、 坚持集中建设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 在实施新建项目的同时, 对市区原有夜景亮化设施进行充实、 调整和提高。要加强维护管理, 提高亮灯率, 突出亮化美化效果。   3、 加强路灯设施管理维护, 保证路灯设施正常运行, 主干道路灯亮灯率达到98%, 次干道达到96%。   4、 将户外广告、 店招牌匾、 橱窗的亮化纳入全市夜景亮化建设和管理体系, 统一启闭运行, 实行规范管理。   5、 组织动员沿街单位做好建(构)筑物夜景亮化工作, 制定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 保障夜景亮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七)市政设施管理   1、 严格落实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保证各项市政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做到道路平坦畅通, 侧石完整无损, 排水无跑冒现象, 雨后无大面积积水, 管道疏通率、 设施完好率均符合标准要求。   2、 加强对因工破路、 违章占道、 开设路口等现象的监察管理力度, 坚持”一日两巡”制度。严厉打击违规建设和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   3、 加强占道破路审批, 建立严格的掘路计划申报制度, 严格控制开挖, 最大限度控制”拉锁工程”。   4、 道路名牌与公共图形设置要合理、 统一、 明显、 清晰、 美观, 符合有关设置规范, 保持完好。   5、 做好交通设施的维护管理, 及时更换陈旧设施。   (八)客运交通   l、 加强客运交通设施维护管理, 保证车辆、 候车廊、 站牌等设施清洁完好, 规范公交车车体广告管理。车辆停放场地服务设施完善, 停放有序。   2、 进一步规范公交客运管理, 合理设置公交线路和站点。加大稽查力度, 清理非法营运, 制止违章行为, 杜绝恶意争抢客源和不正当竞争。取缔非法出租车和”摩的”。   3、 开展优质服务和社会服务承诺制活动, 提倡文明服务,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 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九)居民小区   1、 加大对旧小区的改造力度, 完善小区配套设施建设, 搞好小区内部的净化、 绿化、 美化、 亮化工作。   2、 继续在有条件的街区实施道路两侧建筑物”平改坡”工程。   3、 继续开展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创优达标”, 提高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十)城市管理的应急保障机制   为有效应对城市管理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保证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 保障城市管理规范有序和全市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应建立完善城市管理应急保障机制。   1、 城市管理各专业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工作性质、 任务和特点, 建立应急保障机制, 分别制定出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和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管理工作方案。各项预案要明确组织领导、 工作职责、 应对措施和具体工作要求。   2、 城市管理各部门要建立应急保障机制。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公布服务投诉电话, 成立应急分队, 配备专人、 专车, 随时处理突发事件及上级要求急办和群众反映急切的问题。   3、 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各维护单位必须储备足够数量以备急需的各类物资, 机械设备保持完好状态, 以备随时调用。   4、 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 要重点保证会场周边、 主要通行干道、 重要公共场所和景区的管理维护, 启动工作预案, 调整作业维护方式, 确保各类设施正常运行, 保持优美、 整洁的市容环境。   三、 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三件大事”对于加快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充分认识到进行市容市貌整治、 强化城市管理是迅速有效改进城市容貌、 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推动我市创立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全面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 强化监督考核。要加强目标责任管理, 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 逐级分解目标任务, 狠抓落实, 严格实行考核制度, 奖优罚劣, 确保各项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三)加强领导, 建立联动机制, 形成合力。在坚持属地负责的基础上, 要加强市区协调、 部门协作, 条块结合、 以块为主、 条条保障。要畅通信息渠道, 加强行业指导和工作协调, 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四)同步实施, 重点突破, 整体推进。要根据整治任务的难易程度, 依照先易后难的原则, 结合形势要求, 对各项整治目标, 分阶段进行验收。特别是对影响城市品位和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要明确目标, 找准切入点, 尽快抓出成效。要对照工作进度要求, 突出重点, 全面兼顾, 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五)保证资金投入, 提供物资保障。在市容市貌综合整治、 强化城市管理活动中, 各级财政要在资金上给予适当的安排, 保证财力、 物力投入符合实际工作所需。   (六)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网络加强社会监督, 公开热线电话, 及时曝光违章案例。建立以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为主, 各界群众参与的考评监督制度, 成立群众性的业余监督队伍。建立公众参政和听证制度, 发挥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   本工作方案由市建委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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