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司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技术规范
75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中国联通公司发布
-0X-XX实施
-0X-XX发布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
技术规范
(V1.0)
China Unicom
(Version 1.0)
QB/CUxxx—
中国联通公司企业标准
目 次
前 言 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缩略语和术语 1
3.1 缩略语 1
3.2 术语 2
4 建设需求 2
5 综合增值业务平台系统结构 3
5.1 业务系统 3
5.1.1 业务接入层 3
5.1.2 业务能力层 3
5.1.3 网络接入层 3
5.2 业务管理系统 3
6 VAC系统定位 3
6.1 VAC总体系统定位 3
6.2 相关系统关系 5
6.2.1 VAC与增值业务系统关系 5
6.2.2 VAC与支撑系统关系 5
6.2.2.1 PRM 6
6.2.2.2 CRM 7
6.2.2.3 Billing 8
6.2.2.4 OCS 8
6.2.2.5 客服 9
6.2.2.6 电子渠道 9
6.2.2.7 经营分析 9
6.2.3 VAC与SCP/PDSCP关系 9
6.2.4 VAC与CP/SP关系 9
6.2.5 VAC与VASP的关系 10
6.2.6 总部VAC与分公司VAC的关系 10
7 系统建设布局要求 10
8 系统组网与设备构成 10
8.1 总部与分公司VAC互联 10
8.1.1 省分有业务引擎(接入网关) 10
8.1.2 省分无业务引擎(接入网关) 11
8.2 VAC典型组网结构 11
8.3 VAC设备构成 12
9 系统功能 12
9.1 用户信息管理 12
9.1.1 用户状态信息管理 12
9.1.2 用户属性信息管理 14
9.1.3 用户伪码管理 14
9.2 定购关系管理 14
9.3 认证 15
9.4 鉴权 15
9.5 话单生成 16
9.6 一次批价 17
9.7 预付费实时计费 18
9.8 CP/SP资料管理 18
9.9 业务系统配置 19
9.10 WEB功能 19
9.11 系统统计与分析 19
10 系统接口 19
10.1 与BSS间的接口 20
10.1.1 与PRM间的接口 20
10.1.2 与CRM间的接口 20
10.1.3 与Billing间的接口 22
10.1.4 与OCS间的接口 22
10.2 与老BSS接口 22
10.3 与SCP/PDSCP的接口 22
10.4 与业务系统间的接口 22
10.5 与SP间的接口 22
10.6 与全网VAC间的接口 23
10.7 与网管系统间的接口 23
11 业务流程简述 23
11.1 业务定制 23
11.1.1 增值系统发起的定制 23
11.1.2 BSS发起的定制 24
11.2 业务退定 25
11.2.1 增值系统发起的退定 25
11.2.2 BSS发起的退定 26
11.3 定制业务使用 27
11.3.1 用户发起的定制业务 27
11.3.2 SP下发到用户的定制业务使用 28
11.4 点播业务使用 29
12 漫游规则 30
13 系统管理 30
13.1 操作员管理 30
13.2 角色和权限管理 30
13.3 日志管理 30
13.4 数据备份 31
13.5 参数配置 31
14 设备要求 31
14.1 硬件要求 31
14.2 软件要求 32
14.2.1 应用软件要求 32
14.2.2 系统软件要求 32
14.3 系统安全 32
14.3.1 系统可靠性 32
14.3.2 信息安全 33
14.3.3 存储、备份和容灾 34
15 系统性能要求 34
16 相关系统性能要求 35
17 VAC对其它系统改造要求 35
17.1 BSS 35
17.1.1 PRM 35
17.1.2 CRM 35
17.1.3 Billing 36
17.1.4 OCS 36
17.2 增值系统 36
17.2.1 SMSC 36
17.2.2 SPMS 36
17.2.3 SMG 36
17.2.4 互通网关 36
17.2.5 WAP 36
17.2.6 彩信 36
17.2.7 炫铃 37
17.2.8 IVR 37
17.2.9 EMP 37
17.3 总部VASP 37
17.4 省VASP 37
17.5 CP/SP 37
17.5.1 定制关系变更通知SP通用流程 37
17.5.1.1 在信通知SP方式-过渡方案 37
18 其它系统过渡方案 38
18.1 BSS 38
18.1.1 PRM 38
18.1.2 CRM 39
18.1.3 Billing 39
18.1.4 OCS 39
18.1.5 PDSCP 39
18.2 增值系统 39
18.2.1 SMSC 39
18.2.2 SMG 39
18.2.3 互通网关 39
18.2.4 SPMS 39
18.2.5 WAP 39
18.2.6 彩信 39
18.2.7 炫铃 40
18.2.8 IVR 40
18.2.9 EMP 40
18.3 总部VASP 40
18.4 CP/SP 40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国联通公司增值业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联通公司技术部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中国联通公司。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技术规范(V1.0)
1 范围
本技术规范主要对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VAC)的系统需求、技术架构、系统定位、系统体系结构、系统功能、部署架构、技术要求、关联系统改造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参数、范围、生命周期等统筹考虑,VAC支持可配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MPP
点对点互通协议V3.3/V3.4
PDSCP
中国联通预付费用户点到点短消息实时计费实现技术规范V1.2
SGIP
中国联通业务网关接口规范
3 缩略语和术语
3.1 缩略语
术语及缩写
英文
中文
CDR
Call Detail Record
话单
CP
Content Provider
内容提供商
CRM
Customer Realtionship Management
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DCC
Diameter Credit Control
Diameter信控协议
MMS
Multimedia Messaging Service
多媒体消息服务
MS
Mobile Station
移动台
MSISDN
Mobile Station ISDN number
移动设备ISDN号码
MO
Mobile Originated
手机提交消息
MT
Mobile Terminated
手机终止消息
OCS
Online Charging System
在线计费系统
QoS
Quality of Service
服务质量
SCP
Service Control Point
服务控制点
SGIP
Short message Gateway Interface Protocol
短消息网关接口协议
SGIP+
Short message Gateway Interface Protocol plus
联通在信扣费协议
SMG
Short Message Gateway
短消息网关
SMSC
Short Message Service Centre
短信息中心
SMPP
Short Message Peer to Peer Protocol
短消息点对点协议
SMPP+
Short Message Peer to Peer Protocol Plus
扩展SMPP协议
SP
Service Provider
服务提供商
URL
Uniform Resource Locator
统一资源定位符
VAC
Value-added service Authentication Center
增值业务鉴权中心
VASP
Value-add Service Platform
综合增值业务平台
WAP
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
无线应用协议
3.2 术语
1) 业务:业务是指中国联通根据客户的通信需求,利用自身或第三方资源向客户提供的具有市场价值的通信服务内容。在管理上,业务是服务提供商与运营商进行审核管理和分成结算的对象。如”手机酷图”业务。
2) 业务能力:指基础增值服务,例如:邮件、消息、浏览、流媒体等,能够使用这些业务能力进行组合,构造出特定的业务,满足细分市场后的用户需求。
3) 业务引擎:指实现各个业务能力的物理实体。
4) 产品:产品是指中国联通运用营销手段,是用户购买业务的方式,将业务或业务组合附加上销售对象、销售地域、资费计划、销售渠道、服务水平及配套资源六个方面属性后的产物,是向客户最终交付的、客户能够购买的业务或业务组合实例。在VASP系统中,产品是定购、鉴权、和计费的对象,如”包月5元”。在VAC中,一个业务对应多个产品,一个产品唯一对应一个业务。
5) 内容:内容是用户真正使用的对象,是在业务中提供的一个个实体,如”手机酷图”业务中的一个图片。
6) 业务支撑系统:PRM、CRM、Billing、OCS、客服、电子渠道组成了中国联通业务支撑系统。
7) 原始话单:用户使用增值业务过程中VAC产生的用于同步给业务支撑系统进行批价的业务使用记录。用户定购过程中VAC不产生原始话单,只产生日志信息供VAC内部使用。
8) 上行请求:由移动用户在手机终端上或各种门户上发起的增值业务使用请求。
9) 下行请求:由CP/SP发起的向用户提供服务的增值业务使用请求。
10) 不均衡费专门定义
:
4 建设需求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VAC)主要解决以下具体需求:
1) 从BSS获取用户状态信息,实现预付费散号用户支持,并解决二次卡问题;
2) 提供SP增值业务统一的计费点,VAC只提供原始话单,不含批价;生成后付费用户原始话单供BSS统一采集,并经过与OCS的统一接口实现预付费用户实时计费;
3) 提供统一的营销、客服接口,支持增值业务在营业/客服侧统一展现以及定购、退定、查询操作;
4) 为营销部门提供批量开销户功能接口能力;
5) 实现增值业务统一的鉴权和控制;
6) 为组合业务提供支持,实现组合业务需要的各种能力的鉴权;
7) 对携带号码转套餐提供增值侧的支持;
8) 解决全国性业务的鉴权、计费问题。
5 综合增值业务平台系统结构
综合增值业务平台(VASP)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业务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系统结构图如下图所示:
图1 中国联通综合增值业务平台系统结构图
5.1 业务系统
业务系统是VASP实现各种业务的核心部分,按功能能够分为三层:业务接入层、业务能力层和网络接入层。
具体内容请参见<中国联通综合增值业务平台设备技术要求:业务系统技术要求>。
5.1.1 业务接入层
完成CP/SP的业务接入和业务控制功能。主要包含Parlay API、Parlay X API/Web Service、业务执行环境、联通现有WAP Pull系统和GIS系统对SP的接口、能力管理、路由选择、逻辑控制和内容监控。
5.1.2 业务能力层
包含中国联通各种增值业务能力部件,能力部件又称为业务引擎。如:WAP、流媒体、Java、MMS、媒体交互、呼叫控制、SMS、短信互通网关、定位、GIS、IM、Presence和PoC等。随着中国联通增值业务的不断扩充和发展,新的业务引擎能够方便的部署到业务能力层。
5.1.3 网络接入层
用于承载网络和业务系统的连接,实现协议转换、路由分发、在线内容控制/传递业务对网络的资源请求等功能。包括WAP网关、在线内容网关、呼叫接入、媒体接入、信令网关。
5.2 业务管理系统
业务管理系统提供对各种增值业务进行管理的功能,包括统一的用户业务使用门户、内容管理、集团用户管理、AAA(认证、鉴权、话单生成),认证鉴权信息库、终端/卡的管理、统计分析、全网配置信息管理、网络管理和安全管理。
6 VAC系统定位
6.1 VAC总体系统定位
VASP是中国联通关于增值业务及系统发展的全面规划和框架,一方面,要求在VASP架构内对已经建设的增值系统架构进行整合和完善,解决业务运营中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要求未来增值系统的建设符合VASP的规划,并继承和发展VASP框架要求。
按照VASP总体架构,VAC属于VASP中的业务管理系统中的业务鉴权控制模块。
VAC定位于增值业务处理中公共的鉴权与管理核心。VAC经过统一接口与业务引擎互联,完成增值业务运行中的用户认证、用户鉴权、CP/SP状态鉴权、业务鉴权、定购关系鉴权、付费属性鉴权等功能。VAC不参与增值业务具体逻辑处理。用户使用增值业务过程中的鉴权处理均由用户归属地VAC负责。
VAC同时也是增值业务处理中的数据中心和数据枢纽,负责增值生产类数据的保存以及业务支撑系统、业务引擎、CP/SP间数据的传递。一方面VAC从BSS等业务支撑系统获取用户状态数据、付费属性数据、号段数据、SP数据、产品数据用于增值业务生产,另一方面VAC负责产生用户原始话单供BSS采集后计费,经过与OCS间的接口实现对预付费用户实时计费,并向增值业务引擎传递系统配置数据和业务配置数据,向CP/SP同步用户定购关系数据。
图2 分公司VAC系统定位及功能模块图
总部VAC系统定位及功能模块如下图所示。
图3 总部VAC系统定位及功能模块图
6.2 相关系统关系
6.2.1 VAC与增值业务系统关系
增值业务系统由SMG、WAP HTTP PROXY、彩信网关、EMP等业务接入控制系统、以及IVR平台、CRBT、MMSC、SMSC等业务能力部件组成。
增值业务系统负责增值业务中的业务逻辑处理,完成与联通基础承载网络、CP/SP应用等的业务流交互。
在各增值业务处理中,公共的鉴权处理由VAC负责。增值业务系统负责触发到VAC的鉴权操作,经过统一接口向VAC传递鉴权必须的用户信息、产品信息等,并根据VAC反馈的鉴权处理结果完成后续业务逻辑。
VAC负责完成增值业务处理中公共的鉴权、计费与管理。其中鉴权功能包括用户认证、用户鉴权、CP/SP状态鉴权、业务鉴权、定购关系鉴权、付费属性鉴权等;计费功能包括按照业务运行中的具体计费原则,生成用户使用业务的原始话单,其中针对后付费用户,由BSS采集原始话单后完成后续计费处理;针对预付费用户,由VAC经过接口连接到OCS,由OCS完成实时计费。
用户在增值业务系统侧接入并使用增值业务时,如果需要向用户提供定购二次确认、资费明示,由增值业务系统负责。
VAC不参与各增值业务具体逻辑处理。
当增值系统向VAC发起鉴权,VAC返回鉴权处理结果超时时,按照鉴权失败处理。
增值业务系统中的业务信息、产品信息等业务配置信息,以及SP连接端口、IP配置、URL等系统配置信息由VAC同步获取。增值业务系统根据获取的业务配置信息将业务处理消息转化为到VAC的标准接口,从而发起鉴权请求;根据系统配置信息完成所接入SP的相关系统配置。
现阶段内容管理由各增值业务系统负责。
6.2.2 VAC与支撑系统关系
VAC、支撑系统共同完成增值业务整体支撑,双方有共同的数据如用户数据、产品数据、用户定购关系数据等需要存储。其中VAC中的相关数据用于增值业务生产,支撑系统中的相关数据用于管理和后台支撑。
面向业务实现与执行的,和具体生产相关的功能,由增值系统负责。
支撑系统负责提供增值业务的管理支撑,包括SP合作管理、业务管理、产品管理、结算管理、服务管理等等。
支撑系统参与增值业务中用户定购、计费、服务三大流程。
图4 VAC与支撑系统关系图
支撑网络、VAC均分为总部、分公司两级结构,总部支撑网络只和总部VAC交互数据,分公司支撑网络和分公司VAC交互数据。
图5 VAC、支撑系统分层架构图
6.2.2.1 PRM
PRM负责完成CP/SP等合作伙伴管理功能,和增值业务相关PRM功能包括SP管理、业务管理等。
SP管理包括SP基本信息(合同号、工商信息、税务信息、入网许可、物价批号、开户行等)管理、SP扩展信息管理、SP状态(如待审批、测试、正常、暂停、注销等)管理、SP业务能力配置信息(业务引擎支持、流控要求、客服号码、信用度)管理等。
业务管理包括业务基本信息、业务扩展信息管理、业务状态管理、业务能力配置信息管理等。
VAC不含CP/SP管理功能,只负责从PRM同步CP/SP相关数据,用于增值系统业务数据配置和系统数据配置,并完成和增值生产相关的CP/SP状态、业务状态的鉴权。
业务信息以总部PRM、分公司PRM数据为准。
全国性业务经过总部PRM发布,经由总部PRM传递给各省级PRM。
分公司业务经过省级PRM发布。
总部VASP/VAC和各分公司需要获取业务信息用于生产鉴权控制。总部VASP/VAC和总部PRM互联,获取全国性业务、SP相关资料;分公司VASP/VAC和分公司PRM互联,获取所负责的分公司业务、SP相关资料及全国性业务、SP资料。
图6 VAC与PRM关系图
6.2.2.2 CRM
CRM负责完成客户关系管理、产品管理功能,和增值业务相关CRM功能包括用户信息管理、定购关系管理、产品信息管理、用户号段信息管理、用户业务能力管理、批量定购、退定等。
CRM经过接口向VAC同步用户信息、产品信息、用户号段信息、用户业务能力信息,由VAC根据相关信息完成增值业务处理中的鉴权功能。
产品发布以总部CRM、分公司CRM数据为准。
产品信息中不含业务能力,针对产品的业务能力约束由业务信息决定。
产品管理中,同一业务在不同能力、不同资费上形成的不同产品,其互斥关系由CRM决定;CRM传递给VAC的产品信息中,必须标明用户在增值侧能否定购、退订。
用户关于增值业务的定购、退定操作,既能够由增值系统侧发起,又能够由业务支撑系统侧发起。
当用户由业务支撑系统侧发起增值业务定购时,如果需要对用户定购二次确认、资费明示,由CRM负责。
为了增值业务生产及支撑系统管理的需要,要求增值系统侧VAC和业务支撑系统侧CRM保存完全一致的用户定购关系数据。
VAC、CRM间用户定购关系数据同步采用两种接口方式:
(1) 同步方式,即在客户端发起定购请求后,服务端进行实时处理,并在响应中返回处理结果;客户端根据响应中返回的处理结果决定是否建立定购关系,在服务端返回结果之前,客户端不生成定购关系;
(2) 异步方式,即在客户端发起定购请求后,服务端立即返回响应,客户端在收到响应后即生成定购关系;之后服务端进行处理,如果定购成功,则服务端正常生成定购关系;如果定购失败,则服务端向客户端发送取消定购请求,客户端按照普通取消流程处理。
当VAC与CRM断连时,VAC对增值系统侧发起的定制按照失败处理。
当用户定购时,对预付费用户,由CRM通知OCS用户定购请求,由OCS完成包月费计费;对后付费用户,由CRM通知Billing用户定购请求,由Billing做包月计费处理。
用户状态变化时, CRM将用户状态变化通知VAC,VAC不主动做定购关系处理,CRM同时把定购关系变化数据通知VAC,VAC认可CRM传递数据。对于用户换号情况,VAC不主动做定购关系处理,由CRM负责新号码定购关系变更或迁移,并负责同步新号码定购关系给VAC。
CRM与VAC间需要定期进行用户定购关系数据、用户基本数据稽核,稽核原则以CRM侧数据为准。
图7 VAC与CRM关系图
6.2.2.3 Billing
Billing负责完成计费等功能,和增值业务相关的Billing功能包括用户原始话单采集、一次批价、计费等。
对点播类增值业务,VAC负责产生用户原始话单,由Billing采集后进行后续计费等处理。
定制类增值业务中后付费用户包月费计费方式如下:
1) 当用户定购时,由CRM通知Billing用户定购请求,由Billing做计费处理;
2) 用户定购次月及后续月固定费扣除,由业务支撑系统完成,具体由Billing中保存定购关系,按月租或功能费的方式进行计费。
对于定制类业务的其它计费模式,后付费用户每次使用业务过程中VAC产生用户原始话单,由Billing采集后进行后续计费等处理。
对于CRM未及时将定购关系通知Billing,而用户已发起使用而且用户原始话单先于定购关系到达Billing的情况,Billing需要判断用户当月包月费话单是否已经计取,如果未计取,Billing需要根据该条用户原始话单计取包月费。
6.2.2.4 OCS
OCS负责完成在线实时计费功能。
对点播类增值业务,VAC负责经过接口向OCS触发实时计费,OCS负责完成实时计费处理。
定制类增值业务中预付费用户包月费计费方式如下:
1) 当用户定购时,由CRM通知OCS用户定购请求,由OCS完成包月费计费;
2) 用户定购次月及后续月固定费扣除,由业务支撑系统完成,具体由OCS中保存定购关系,按月租或功能费的方式进行计费。
对于定制类业务的其它计费模式,预付费用户每次使用业务过程中如果需要计费时,VAC需要到OCS进行实时计费处理。
预付费用户在使用增值业务包月业务(纯包月类业务,仅指包月业务一次性计费情况)时,VAC支持按照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1) 用户在包月类业务的每月首次使用时,VAC向OCS进行计费鉴权。如果计费鉴权成功,则VAC保留该业务当月包月计费成功,之后每次提供业务时,无需触发计费鉴权请求。如果包月计费不成功,则标记当月计费不成功,不向用户提供业务;
2) 用户在包月类业务的每次具体使用时,均需要到OCS进行计费鉴权,只有鉴权成功的才允许下发到用户。
对于CRM未及时将定购关系通知OCS,而用户已发起使用的情况,OCS遵循以用户权利为主的思想,把该用户本条原始话单作为一种特殊异常话单作滞后处理,同时返回VAC鉴权成功,这样能够避免用户投诉。OCS在定购关系获取后判断该用户当月包月费是否已经收取,如果未收取,对该特殊异常话单作包月费处理。如果OCS一直未获取到定购关系,OCS走正常的异常话单流程作异常处理。
6.2.2.5 客服
增值业务的客服受理由联通客服系统统一完成。
客服系统经过CRM完成和VAC的交互,不直接和VAC交互。
其中对用户关于增值业务资料、定购关系等的查询需求,客服直接查询CRM数据。对用户经过客服发起定购、退定的请求,客服经过CRM向VAC发起定购、退定请求,在收到VAC定购、退定成功反馈后,通知用户操作成功。
6.2.2.6 电子渠道
电子渠道是运营商为了解决人力资源问题,自行建立的用户自服务电子门户,包括WEB、WAP、SMS、IVR等。
电子渠道和CRM直接交互,而不直接和VAC交互。
6.2.2.7 经营分析
经营分析系统的基础数据来源为业务支撑系统中各子系统数据,和VAC、增值业务系统无关。
6.2.3 VAC与SCP/PDSCP关系
SCP/PDSCP负责完成在线实时扣费功能。
对于未建OCS节点或OCS容量不足节点,VAC负责与SCP/PDSCP相连,完成增值业务的实时扣费。
当VAC与SCP/PDSCP相连时,VAC负责完成一次批价,并触发到SCP的实时扣费请求。SCP/PDSCP负责实时扣费。
当增值系统向用户服务失败时,VAC负责向SCP/PDSCP补款。
用户在点播类及包月类业务的每次具体使用时,当需要扣费时,需要到SCP/PDSCP进行扣费,只有扣费成功的才允许向用户提供服务。
定制类增值业务中预付费用户包月费计费方式如下:
1) 当用户定购时,由VAC触发向SCP/PDSCP触发实时扣费请求,由SCP/PDSCP完成包月费扣费;
2) 用户定购次月及后续月固定费扣除,由VAC负责根据用户定购关系按时向SCP/PDSCP发起实时扣费处理;
3) 如果当月月租扣费失败,VAC需具备自动重发实时扣费功能,在当月内重发次数不限,直到扣费成功。在实时扣费成功前,不向用户提供服务。
6.2.4 VAC与CP/SP关系
CP/SP负责增值业务的具体提供。
CP/SP经过业务接入层接入增值网络,向联通用户提供增值服务。
CP/SP的具体管理由PRM负责,VAC只负责和增值生产相关的CP/SP状态、SP区域、业务状态的鉴权。
用户定购关系、点播关系在VAC生成后,VAC根据业务需要确定是否将用户定购关系通知CP/SP。
VAC支持按照先生成定购关系再通知SP、通知SP并收到正常处理回复后再生成定购关系两种方式,并根据产品信息自动选择处理方式。
6.2.5 VAC与VASP的关系
VASP具体包括业务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两大部分,VAC属于VASP中的业务管理系统,完成增值业务处理中公共的鉴权功能以及业务引擎系统配置、业务配置接口。
6.2.6 总部VAC与分公司VAC的关系
总部VAC由总部VASP中的业务管理系统改造而成,完成部分全国性业务鉴权转发功能和全国性业务统计管理。
分公司VAC负责所辖区域用户使用增值业务时的鉴权功能。
用户使用增值业务过程中的鉴权处理由用户归属地VAC负责。
对于在总部集中接入的全国性业务,定购关系、业务资料等由总部PRM经分公司PRM统一下放到分公司VAC,由分公司VAC统一完成鉴权工作。
对于总部、分公司均有业务引擎的,由分公司业务引擎触发到本地VAC的鉴权,总部VAC不参与鉴权处理;对总部有业务引擎、分公司无下级业务引擎的,由总部业务引擎触发鉴权,并经总部VAC路由、透传鉴权请求到分公司VAC,最终由分公司VAC完成鉴权处理。
分公司VAC需要向总部VAC传递全国性业务使用情况数据,供总部VAC完成全国性业务统计和管理。
7 系统建设布局要求
VAC按照分省级分公司分别设置的原则,各VAC负责本分公司增值业务的鉴权。
8 系统组网与设备构成
8.1 总部与分公司VAC互联
总部VAC和分公司VAC之间经过专线或其它方式互联,传递全国性业务统计信息和部分鉴权信息。
分公司VAC之间为一级组网结构,VAC之间无接口。
8.1.1 省分有业务引擎(接入网关)
对分公司有业务引擎(接入网关)的,由分公司业务引擎(接入网关)触发到分公司VAC鉴权,总部VAC不参与鉴权处理。
本省SP在本地业务网关接入。
图8 VAC与增值系统关系图之一(省分有业务引擎)
8.1.2 省分无业务引擎(接入网关)
对分公司无下级引擎(接入网关)时,由总部业务引擎触发到总部VAC鉴权,并经总部VAC路由、透传鉴权请求到分公司VAC,最终由分公司VAC完成鉴权。
SP在总部网关接入。
图9 VAC与增值系统关系图之二(省分无业务引擎)
8.2 VAC典型组网结构
VAC典型组网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10 VAC典型组网图
具体设备设置由各厂家根据自己情况进行调整。
8.3 VAC设备构成
本期工程建议的设备配置如下,各厂家能够依据自身的系统实现方案进行调整。
表1 设备配置建议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鉴权服务器
台
负载分担方式
2
管理服务器
台
3
数据库服务器
台
双机互备
4
话单服务器
台
5
接口服务器
台
6
统计服务器
台
7
网管服务器
台
8
磁盘阵列
台
采用光纤存储
9
以太网交换机
台
快速以太网
10
路由器
台
9 系统功能
9.1 用户信息管理
用户信息管理指的是VAC对用户状态信息、签约属性信息等的管理。
9.1.1 用户状态信息管理
VAC经过接口从BSS获取所有用户的停开机状态信息,并由用户状态信息管理模块负责具体的管理,用户状态信息管理模块负责完成增值使用中关于用户状态的鉴权。
合约用户所有状态如下:
00 保留
01 预购
10 正常(语音、数据等业务均处于开通状态)
11 申请停(语音、数据等业务全停)
12 挂失停(语音、数据等业务全停)
13 高额停(语音、数据等业务全停)
15 欠费停(语音、数据等业务全停)
16 欠费半停
21 申请注销停(语音、数据等业务全停)
30 注销(语音、数据等业务全停)
40 开机(只开语音业务)
41 申请停(只停语音业务、其余业务不停)
42 挂失停(只停语音业务、其余业务不停)
43 高额停(只停语音业务、其余业务不停)
45 欠费停(只停语音业务、其余业务不停)
50 开机(只开数据业务)
51 申请停(只停数据业务、其余业务不停)
52 挂失停(只停数据业务、其余业务不停)
53 高额停(只停数据业务、其余业务不停)
55 欠费停(只停数据业务、其余业务不停)
预付费用户所有状态如下:
0 未激活 未使用的用户号码
1 正常 在有效期内且已充值的号码
2 呼出限制 有效期已过期1-90天的用户
3 锁定 有效期已过期91-120天的用户
4 删除 有效期已过期121天的用户
VAC根据用户号码状态将号码分为白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三大类。具体对应关系见下表:
表2 用户状态分类表
状态类型
业务类型
对应的合约用户状态
对应的预付费用户状态
白名单
数据业务
10、50、41、42、43、45
1
非数据业务,包括语音、短信、炫铃
10、40、51、52、53、55
1
增值业务产品包
10
1
灰名单
数据业务
11,12,13,15,16,21,40, 51,52,53,55
2,3
非数据业务,包括语音、短信、炫铃
11,12,13,15,16,21,41,42,43,45,50
2,3
增值业务产品包
11,12,13,15,16,21,40,41,42,43,45,50,51,52,53,55
2,3
黑名单
所有类型业务,包括产品包
00,01,30
0,4
对于白名单用户,增值系统向用户提供正常服务,增值系统向VAC发起针对该用户的鉴权请求时,鉴权经过。
对于灰名单用户,增值业务系统暂停其所有订制类服务的正常使用,增值系统向VAC发起针对该用户的鉴权请求时,鉴权不经过,对后付费用户不再产生原始话单。但VAC保留该用户的定购类服务关系。当灰名单用户恢复为白名单用户时,VAC针对当月用户计费按照正常处理,对后付费用户产生原始话单。
对于黑名单用户,增值系统向VAC发起针对该用户的鉴权请求时,鉴权不经过。
用户使用SP增值业务时,增值业务系统经过接口向VAC发起实时鉴权请求,VAC按照以上处理原则对用户状态进行鉴权,并将结果反馈给增值业务系统。
9.1.2 用户属性信息管理
用户属性包括用户的付费类型、基本登记信息等属性。
用户付费类型具体指用户开户时具体签约类型,包括预付费、后付费等。
用户基本登记信息包括:用户号码、用户姓名、用户伪码、用户当前状态、用户状态变更时间、用户所属SCPID/OCSID、IMSI、营业员地域编码、营业员工号、受理点代码等。
VAC经过接口从CRM获取所有用户的属性信息,并由用户属性信息管理模块负责具体的管理。
用户使用SP增值业务时,增值业务系统经过接口向VAC发起实时用户鉴权请求,VAC按照用户付费类型对用户进行鉴权,对预付费用户,VAC经过接口向OCS/SCP发起实时计费/扣费处理请求,成功后向增值系统反馈信息;对后付费用户,VAC产生原始话单。
9.1.3 用户伪码管理
用户使用业务时,如果在VAC、SP之间传递的用户信息经过伪码来传递,而不是真实的手机号码时,VAC系统需要支持用户伪码。
9.2 定购关系管理
定购管理模块核心功能包括:接受来自业务支撑系统(如BSS、客服、各种电子渠道)、增值业务系统等的定购、退定请求,生成、取消定购关系,将定购关系信息同步给BSS,将定购关系变化通知SP等,对用户关于增值业务的使用进行定购关系鉴权。
VAC根据定购需求建立定购关系库、定购过程库等。
定购关系库信息包括:使用用户号码、付费号码、产品ID(按照bss定义填写)、定购关系生效时间、失效时间、本月是否已收费标志、下话单/扣费时间(可配置)。
定购过程库信息包括:发起用户号码、付费号码、定购方式、定购渠道ID(配合佣金等的实现)、定购时间点、定购关系生效时间、退定方式、退定渠道ID、退定时间点、失效时间、定购操作员、退定操作员。
用户定购、退定能够采用短信、WAP、WEB、IVR和客服等方式,VAC接受各种增值系统发送的定购、退定消息请求,定购结果由发起定购方根据需要通知用户;定购、退定过程中VAC负责和增值业务系统及BSS进行必要的交互,定购、退定成功后,VAC负责通知SP。
VAC与BSS的定购关系保持一致,在相互通知的过程中,如果一方失败,通知另一方取消。
VAC提供与营销部门的批量用户数据开户、销户接口,并能够通知CP/SP对批量用户开户、销户。
业务定购关系到期后,CRM支持以某种方式(短信、WAP、IVR方式等)通知用户。
VAC负责按照用户属性要求完成用户定购、使用过程中的定购关系鉴权、包月费的实时扣费(当和SCP/PDSCP相连时)及话单生成等。
在用户定购、退订过程中,VAC在定购鉴权处理中需要保证用户在定购产品时在同一业务中的只能定购其一种产品;对用户定购、退订的产品属性进行鉴权,判断能否在增值侧定购、退订。
对CRM设定的套餐类定购关系,如果不允许增值侧直接退定业务,定购关系中应有相应字段进行说明;在用户从增值侧发起退定时,VAC需要对相关字段进行判断,以确定能否取消该定购关系。
针对第三方赠送的定购业务逻辑处理由业务系统负责,VAC鉴权时需要针对付费方、接收方分别进行鉴权,其中付费方、接收方需要属于同一VAC。
9.3 认证
VAC认证功能负责完成用户在使用增值业务过程中身份合法性验证功能,其主要包括对用户身份、CP/SP的合法身份的认证。
增值业务系统向VAC认证模块触发认证消息,由认证模块完成具体的认证操作。
用户的认证能够经过手机号、伪码等方式进行认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