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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墓志丛札(一)
【内容提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中古墓志的出土进入又一个高峰期。整理和研究墓志,成为中古史研究开拓史料范围的重要方向。本文以新出北齐和绍隆墓志、北齐元华墓志及北魏染华三墓志为例,利用墓志文字所提供的新史料,解决或接近解决一些问题,借以展示北朝墓志的重要史料价值。
近颇读新出中古墓志,深感新史料之大有助益于读史。兹整理笔记,举北朝墓志中有关材料,以证北朝史相关问题,非敢谓确知新史料之价值,聊以示意云尔。一、和绍隆墓志与和士开族属
北齐和绍隆墓志,1975年9月出土于河南省安阳县安丰公社张家村,同时出土的还有其妻元华墓志,现藏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墓志的出土情况及录文,详见考古简报。《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壹收有墓志拓片图版和录文。和绍隆本人不见于史,但据墓志所载其家世线索,可以考知其为北齐后期权臣和士开的叔父,而这可以帮助我们确认和士开的族属。
墓志叙和绍隆家世曰
君讳绍隆,字绍隆,清都临漳人也。源流冥浚,与九派而齐深;基构崇竦,等三峰而比秀。克昌世载,茂绪蝉联,门袭公侯,家传将相。高祖尚书令、定陵公,声高海内,名重群公,模楷前朝,栋梁往代。曾祖雍城镇将,祖燕州史君,并习兵书,俱传接要,气陵韩白,勇夺关张。父从事府君,学擅儒林,言成辩囿,秀而不实,天道何言。……君即司空文贞公之季弟也。兄以清白播响,弟以雅素显名,花萼相承,传芳不绝。
依墓志的线索,可知和绍隆之父祖官位为
①高祖 尚书令、定陵公
②曾祖 雍城镇将
③祖父 燕州刺史
④父 从事史
⑤兄 司空、文贞公
“尚书令、定陵公”应当是道武帝时期的和跋。据《魏书》卷二八《和跋传》,“和跋,代人也,世领部落,为国附臣”,世居犲山一带。从道武帝平后燕,“以功进为尚书,镇邺,……改封定陵公”,后被诛。墓志称“尚书令”,可能是夸大之辞,也可能是太武帝时期追赠。
“雍城镇将”,据《和跋传》,应是和跋少子归,太武帝时为雍城镇都大将。和跋死后,诸弟亡奔长安,“太祖怒,遂诛其家”,而和归幸免,可能是由于年幼。太武帝校猎犲山,致祭和跋之墓,其家族始获昭雪,和归从此被用。 “燕州史君”,即燕州刺史,是和归之子和度。《和跋传》云:“子度,袭爵。尚书都官郎、昌平太守。”墓志不称昌平太守而称燕州刺史,当是援称死后赠官,以昌平太守而赠燕州刺史,情理可通。
从事府君,即从事史,指和度之子和延穆。《和跋传》:“度子延穆,司州部郡从事,早卒。”这和墓志“父从事府君……秀而不实,天道何言”,完全相合,“秀而不实,天道何言”,就是说死得太早。
“司空、文贞公”,指和延穆之子和安。《北史》卷九二《恩幸传·和士开传》:“和士开字彦通,清都临漳人也,……父安,……齐神武闻之,以为淳直,由是启除给事黄门侍郎,位仪州刺史。士开贵,赠司空公、尚书左仆射、冀州刺史,谥文贞公。”而《魏书》卷二八《和跋传》:“子安,子安,武定末,给事黄门侍郎。”以《魏书》体例,记事限断于东魏之末,和安在北齐的赠官情况并未记录。而《北史》和士开之父和安,与《魏书》和延穆之子和安,在东魏时历官相合,可知和延穆之子和安,即和士开之父和安,亦即和绍隆之兄“司空、文贞公”。
据以上推论,和绍隆的父祖世系为:高祖和跋,曾祖和归,祖和度,父和延穆,兄和安。
和安是和士开之父,史籍叙和士开家世止于其父,其族姓渊源付之阙如。通过以上揭示和绍隆墓志中和安、和绍隆两兄弟的父祖世系,关于和士开的家世就得到了一个全新的资料。
《北齐书》卷五○《恩幸传·和士开传》:“和士开,字彦通,清都临漳人。其先西域商胡,本姓素和氏。”“其先西域商胡”一语,为后代学者所重视,有些学者遂以为和士开家族乃西域商胡。《北史》卷五一《齐宗室诸王·高思好传》,载高思好与并州诸贵书,指责北齐朝廷“遂使刀锯刑余,贵溢轩阶,商胡丑类,擅权帷幄”。吕思勉先生认为“商胡丑类”是指和士开,说“和士开之先,为西域商胡,姓素和氏,思好是言,盖有所指”,说明他相信和士开为西域商胡之后的说法。万绳南先生所编《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述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以来,西域商胡居洛阳者众多,北齐邺城的西胡即其子孙,“象和士开,其先即西域商胡,本姓素和氏”。周一良先生亦曾引用此条史料,以说明西域商胡在北朝落户的情况。
由于史籍在和士开“其先西域商胡”之外,还有一句“本姓素和氏”,因此存在着抵牾扞格的地方。《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内入诸部有素和氏,“后改为和氏”。与素和氏前后相邻的,是薄熙氏、乌丸氏和吐谷浑氏,皆乌桓与东部鲜卑。又《魏书》卷一○○《勿吉传》,附勿吉国旁有大国若干,其一即素和。这个素和未必便与和跋所从出的素和部同族,但是可以认为素和属于东胡系统,并非“西域商胡”。《元和姓纂》卷八“素和氏”条:“素和,鲜卑檀石槐之支裔。后魏有尚书素和跋,弟毗,右将军素和突。《后魏书》云,以本白部,故号素和,孝文改为和氏。”所引《后魏书》云云,姚薇元先生认为“当系《官氏志》注文,今本脱佚”。以上可知,素和氏为东胡支裔,并非西域商胡。这个内在矛盾是显然的。
和士开精于握槊,又善弹琵琶,无疑近于西胡的文化面貌,所以姚薇元先生感到了问题的复杂,“其为西域胡人,宜为可信。惟素和氏乃鲜卑素和国之归化人,……疑士开先世本素和国人,徙居西域,或本出西域,归魏后赐姓素和,亦未可知”。陈连庆先生直接把素和氏置于鲜卑慕容部之内,称“素和氏系与契丹邻近之鲜卑部落,当然不会成为西域商胡,如果是西域商胡亦不会本姓素和氏”。王仲荦先生也曾直接称和士开为“鲜卑人”。
所有这些纷歧理解,都源于《北史》卷九二和《北齐书》卷五○《恩幸·和士开传》“其先西域商胡”一语。《北齐书》此卷序赞俱备,钱大昕认为“系百药元本”。唐长孺先生所主持的中华标点本《北齐书》卷五○“校勘记”,则“疑此卷仍出自《高氏小史》之类史抄。……并非直录《北齐书》原文”,当近实。《北齐书》此卷原文是否有“其先西域商胡”语,已不可考。要之,前所依据和绍隆墓志,考定和士开家族世系,自和跋以下至和士开,世代明晰,既非西域商胡,亦不曾“徙居西域”。可见,《北史》此语,并非实录。
和士开为魏初拓跋集团中的素和部落后裔,素和部落属于东胡而非西胡,具见前考。素和部落的这一支,由于加入到拓跋鲜卑之中而进入中原,与仍居东北的素和部落有较大差别。和氏以代人南迁,着籍河南洛阳,迁都邺城以后,又改籍清都临漳。这是和氏本为代人的证据。可是,《北史》为什么会有“其先西域商胡”一语呢?很有可能,把和士开算作“西域商胡”的后裔,与北齐后期朝野人士对他的厌恶有关。由于和士开文化面貌很接近西域胡,胡化倾向明显,所以当时人说他是商胡后裔,既有可能出于误会,也有可能是故意贬斥。亦可见当时论人,文化面貌重于血缘世系,“进于夷狄则夷狄之”。二、元华墓志与江左文献的北传
元华是和绍隆之妻,元华墓志与其夫和绍隆墓志同于1975年9月出土于河南省安阳县安丰公社张家村,志石现藏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墓志的出土情况、墓志拓片图版及录文,同见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安阳县文管会《安阳北齐和绍隆夫妇合葬墓清理简报》。《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壹收有图版和录文。元华墓志中两用江左文献近典,值得重视。兹节引其文于下
夫人讳华,河南洛阳人也。七世祖魏昭成皇帝;……夫人承风帝绪,挺质卿门,虽国曰虞宾,而家犹宋子。学求为戒,善且弗为,及百两有行,一礼无阙。故以樊英答拜,冀缺如宾,梦兆熊罴,庭罗芝玉。训逾捕豕,教比埋羊,邑里仰其英声,姬姜重其盛烈。
其中“国曰虞宾”、“庭罗芝玉”两句,分别取自江左文献,说明北朝后期南朝北传的文献中,不仅汉魏旧籍深受朝野重视,晋宋新着亦为北朝文士所熟知。
“国曰虞宾”一典,极有可能出自范晔《后汉书》卷九《献帝纪》赞语,原文作:“献生不辰,身播国屯,终我四百,永作虞宾。”虞宾,指尧子丹朱,陶渊明《命子诗》所谓“悠悠我祖,爰自陶唐;邈为虞宾,历世垂光”。魏晋南朝的文献中,每以“虞宾”指禅位之君及其后裔,范晔的赞语最为北朝熟知。《魏书》卷一二《孝静帝本纪》,孝静帝被高洋逼迫禅位,“乃下御座,步就东廓,口咏范蔚宗《后汉书》赞云:‘献生不辰,身播国屯。终我四百,永作虞宾’” 。元华墓志以“虽国曰虞宾,而家犹宋子”,来描述元魏被高齐取代以后的元姓皇族,一定是受到了孝静帝逊位时口咏范晔赞语的影响。由此可见范晔《后汉书》在北朝受欢迎的程度。
“庭罗芝玉”,典出东晋谢安与谢玄的对话。《世说新语》言语篇
谢太傅问诸子侄:“子弟亦何预人事,而正欲使其佳?”诸人莫有言者,车骑答曰:“譬如芝兰玉树,欲使其生于阶庭耳。”
这一条又见《艺文类聚》卷八一“兰”字条引《语林》,文字小异。《世说新语》刘义庆原文及刘孝标注,有多条涉及裴启《语林》中载谢安事。《世说新语》谢玄答谢安语此条,本从《语林》中来。
据说,汉武帝时堆砌众宝以饰神堂,号为“玉树”。东晋时出现以玉树比喻不凡之人。《晋书》卷七三《庾亮传》,庾亮出葬时,何充叹曰:“埋玉树于土中,使人情何能已。”前引谢玄答谢安语,以芝兰玉树为喻,遂成名对。《梁书》卷四五《王僧辩传》,僧辩欲遣弟世珍纳款于贞阳侯萧渊明,萧渊明答书,有“复以庭中玉树,掌内明珠,无累胸怀,志在匡救”云云。以“庭中玉树”指王僧辩之弟,这个用法显然是从谢玄语中化来。
元华墓志以“庭罗芝玉”喻元华教养儿女,这个用法,更是直接来自谢玄之语,就是从《语林》或《世说新语》而来。
南北朝分裂时期,江左文化最高,传统典籍既富,当代着作亦多,为西北、东北及北方各政权所艳羡。《北史》卷九三《沮渠蒙逊传》,蒙逊“又称藩于宋,并求书,宋文帝并给之。蒙逊又就宋司徒王弘求《搜神记》,弘与之”。沮渠北凉所求于刘宋的,就包括了当代着作《搜神记》。朝鲜半岛的百济国、白龙江流域的宕昌国和青藏高原上的河南国,都曾经求书于南朝。北魏求书于南朝的愿望更是无比强烈。《隋书》卷三二《经籍志一》:“后魏始都燕代,南掠中原,粗收经史,未能全具。孝文徙都洛邑,借书于齐,秘府之中,稍以充实。”孝文帝向萧齐求书之事,又见《南齐书》卷四七《王融传》:“虏使遣求书,朝议欲不与。”北魏《李璧墓志》也提及孝文帝“规借完典,而齐主混迷”,王融启“宜借副书”云云。
虽然江左政权可能订立过国家藏书不得外借的制度,但是经各种途径北流的图书数量一定极大,北方朝野对江左文化状况,不仅关心,而且也相当了解。周一良先生指出魏收《魏书》袭用南朝史书,以证“北方亦流传南朝史籍”,举例甚多,此不赘。元华墓志熟练使用江左近典,实是一个例证。
北魏后期至北齐、北周之末,南朝文献流行于北方,并且成为北方文化的组成部分。
三、染华墓志与冉闵史料
北魏染华墓志,1990年秋出土于河南省偃师县城关镇杏元村东砖厂,现藏偃师商城博物馆,出土情况及墓志拓片的照片见发掘简报。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所编《洛阳新获墓志》、李献奇《北魏六方墓志考释》,也都收有染华墓志的拓片照片,并作了简短考证。
染华墓志叙父祖家世,提供了研究十六国时期的冉闵的新史料
君讳华,字进乐,魏郡内黄人也。其先帝喾之苗裔,周文王之少子冉季之后。高祖闵,赵武帝初,封西华王,侍中、使持节、都督中外诸军事、黄钺大将军、录尚书事、武信王。赵祚既微,遂升帝位,号曰魏天王。群臣依皇图,奏改族,因即氏焉。崩,谥曰平帝。曾祖叡,仕燕散骑常侍、海冥县侯。祖兴,圣世太武皇帝安远将军、殿中给事、蒲阴伯。崩,赠辅国将军、洛州刺史,谥曰惠侯。父雅,孝文皇帝为辇曹给事,迁使持节、征虏将军、怀州刺史、北平侯,转武卫将军、北中将、光禄太府二卿。崩,赠平西将军、河州刺史,谥曰贞侯。
染华墓志称高祖为染闵,即十六国时代的冉闵。案《晋书》卷一○七《石季龙载记下》,及《太平御览》卷一二○引崔鸿《十六国春秋》之《后赵录》,均作冉闵,而不作染闵。可是《元和姓纂》卷七琰部,冉、染两姓并收,其染氏条曰:“《石赵录》云,石季龙将染闵,魏郡内黄人,或作冉氏。”所谓《石赵录》,当即崔鸿《十六国春秋》之《后赵录》。据此,唐人所见崔鸿原书,实有作染闵者。《元和姓纂》多处提到冉闵,或作染,或作冉,或作梁,案梁当是染字之误。《宋本广韵》卷三上声第五十琰部染字条:“又姓,石勒时有染闵。”可见冉闵的确切姓氏,是作染,还是作冉,唐宋人已经难以明了,唐修《晋书》作冉,可能只是整齐体例的处理方法。
流传于日本的六朝文献中,也见有把冉闵写作染闵的例证。京都府东山区粟田口青莲院所藏《观世音应验记》写本,据研究抄写时代在日本平安时代后期,包含三种《观世音应验记》,即南朝刘宋傅亮所撰《光世音应验记》、南朝刘宋张演所撰《续光世音应验记》以及南朝萧齐陆杲所撰《系观世音应验记》。据董志翘《〈观世音应验记三种〉译注》,其中傅亮《光世音应验记》之第三条“邺西寺三胡道人”条,提到“石虎死后,冉闵杀虎”,其冉闵写作“染闵”。而同为平安时代末抄本的日本大阪府河内长野市天野山金刚寺藏《佚名诸菩萨感应抄》写本,是一部从佛教经典中抄出的汉文菩萨感应故事集,其中“观音菩萨”部分,亦有“邺西寺三胡道人”条,并且,也把冉闵写作染闵。可见,冉闵的姓氏,很可能本来应作染而不是冉。染华墓志是现存关于冉闵姓氏第一手资料中最早的,虽然未必可据以否定冉氏说,却给染氏说提供了强证。
墓志云:“赵武帝初,封西华王,侍中、使持节、都督中外诸军事、黄钺大将军、录尚书事、武信王。”赵武帝,指石虎。案墓志所云冉闵在石虎初年封西华王,是不准确的。石虎即位之初,降号天王,亲王贬封为公,藩王降为县侯,冉闵没有封王的可能。据前揭《太平御览》卷一二○引崔鸿《十六国春秋》之《后赵录》,冉闵于石勒时期封西华侯,石虎即位后封修武侯。墓志西华王当为西华侯之误。《晋书》卷一○七《石季龙载记下》,石虎时封冉闵为兰陵公,改兰陵郡为武兴郡,冉闵为武兴公,直到石鉴即位,“以石闵为大将军,封武德王”。武德王,墓志作武信王,德、信两字形近易讹,未知所是。
墓志又云:“赵祚既微,遂升帝位,号曰魏天王。”案据《晋书》卷一○七《石季龙载记下》,冉闵于东晋穆帝永和六年“僭即皇帝位于南郊”,《资治通鉴》卷九八,《太平御览》卷一二○引崔鸿《十六国春秋》之《后赵录》,并以为冉闵称号皇帝而非天王,与墓志不同。墓志又称冉闵“谥曰平帝”,为史书所不载。案冉闵于永和八年四月被前燕慕容儁俘杀,随后被慕容儁谥为武悼天王,而邺城之破在八月。史籍没有冉闵的太子冉智继位的记载,但是在这三个月之中,冉魏可能而且应当给冉闵一个谥号。染华墓志中的“谥曰平帝”,很可能就是当时邺城的冉魏朝廷所为。
染华墓志又称:“曾祖叡,仕燕散骑常侍、海冥县侯。”《晋书》提到的冉闵诸子有智、胤、明、裕,不见染叡。据染华墓志,冉闵诸子在慕容燕还得到了善待。染氏似在太武帝时候灭北燕后归魏,定居平城。染华本人在孝文前期曾经“出身应召”以“蹔卫皇宫”,并“得为领表”,可能是较低级的内行武官。
染华墓志叙高祖以下及染华本人之死,皆书“崩”,这种情况,在其它北魏墓志中虽然也偶有同例,但毕竟较为罕见,可能是私家殡葬时僭越礼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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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绳南:《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黄山书社,1987年,300页。案万绳南先生所记录和整理的这一段话,与陈寅恪先生《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音乐”章论北齐末年宫廷西域胡化之若干段落相近,唯不见举证和士开之先为西域商胡等文字,中华书局,1963年,121-123页。亦可见陈寅恪先生下笔之谨严。
周一良:《北朝的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见周先生所着《魏晋南北朝史论集》,中华书局,1963年,1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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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轻诋篇“庾道季诧谢公”条,刘孝标注引《续晋阳秋》:“晋隆和中,河东裴启撰汉魏以来迄于今时,言语应对之可称者,谓之《语林》。时人多好其事,文遂流行。”见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本,844页。同书文学篇“裴郎作《语林》”条:“裴郎作语林,始出,大为远近所传。时流年少,无不传写,各有一通。”亦见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本,269页。裴启《语林》采集古今“言语应对之可称者”,遂成《世说新语》之前驱。《玉函山房辑佚书》子编小说家类收《语林》辑本二卷,马国翰序谓“刘义庆作《世说新语》,取之甚多”。
《汉书》卷八七上《扬雄传上》所载《甘泉赋》“翠玉树之青葱兮”句下,颜师古注曰:“玉树者,武帝所作,集众宝为之,用供神也,非谓自然生之。”《后汉书》卷四○上班固传载《两都赋》“珊瑚碧树,周阿而生”句下,李贤注引《汉武故事》曰:“武帝起神堂,植玉树,葺珊瑚为枝,以碧玉为叶。”
《南史》卷四二《萧子云传》,记“百济国使人至建邺求书”;《南齐书》卷五九《羌传》,“使求军仪及伎杂书”;《南齐书》卷五九《河南传》,“拾寅子易度侯好星文,尝求星书,朝议不给”。
李璧墓志,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卷五,图版232,科学出版社,1956年。李璧墓志录文,见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118-119页。
牟发松:《王融〈上疏请给虏书〉考析》,《武汉大学学报》1995年第5期。
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中华书局,1985年,384-385页。
偃师商城博物馆:《河南省偃师两座北魏墓发掘简报》,《考古》1993年第5期。
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洛阳新获墓志》,文物出版社,1996年,图版见14页,录文及研究见200-201页
李献奇:《北魏六方墓志考释》,载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编《画像砖石刻墓志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210-213页。
《太平御览》卷一二○,中华书局影印本,1960年,5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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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本广韵》,北京市中国书店影印本,1982年,314页。
董志翘:《〈观世音应验记三种〉译注》,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12页。这条材料承叶炜先生提示,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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