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机劳务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 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12 1、合同期满后,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司机服务的,必须提前七天与乙方协商重新签订劳务合作合同,否则乙方自期满之日起不再提供司机服务。 2、乙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七天向甲方提出。 3、劳务合作期间,由于甲方的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出。 4、甲方如发生关闭、破产或丧失经济能力等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服务司机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严重扰乱甲方的工作秩序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6、乙方如发生经营状况恶
2、化、丧失信誉或其他影响其向甲方提供司机服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向服务司机支付薪金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 其他 1、有关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合同附件是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12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