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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航空物流运输企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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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一般认证—航空物流运输企业) 认证标准 达标情况 一、内部控制标准 达标 0 基本达标 -1 不达标 -2 不适用 - (一)进出口业务控制 1.单证控制 (1)具备进出境申报单、舱单、转关申报单、国际转运准单等申报传输单据及随附单证的复核纠错制度或者程序,并有效落实。       (2)申报传输前或者委托申报传输前,有专门部门或者岗位人员,对航空器进出境申报单、舱单、转关申报单、国际转运准单等申报传输单据及随附单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一致性、规范性进行复核。 2.单证保管 按照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与安全性等海关要求,保管进出境申报单、舱单、转关申报单、国际转运准单等申报传输单据及随附单证。       (二)内部审计控制 3.质量管理 (1)企业运输食品、动植物产品的,建立保证运输条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的制度并有效落实。 (2)建立有效运行的疫情疫病防控及禁止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封存或者销毁处理制度,制定运输工具上的泔水、动植物性废弃物及其存放场所、容器的除害处置程序,具备相应的风险管控及疫情疫病应急处置能力。 (三)信息系统控制 4.信息系统 建立真实、准确、完整记录企业客户、运输工具信息、运输工具调度、运输货物流及财务数据的信息系统,具备可记录、可追溯、可查询等功能并有效运行。 二、守法规范标准 达标 0 不达标 -2 不适用 - (四)遵守法律法规 5.企业守法 (1)1年内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处罚金额超过3万元且10万元以下的行为不超过1次。 (2)1年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处罚金额累计10万元以下,且违法次数在5次以下或者违法次数不超过上年度企业进出口相关单证(进出境申报单、舱单、转关申报单、国际转运准单等)总票数的千分之一。 (3)1年内无因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国境卫生检疫和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被处罚金额超过2万元的行为;或者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累计5万元以下。 (4)当年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企业,当年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处罚金额累计10万以下,且违法次数不得超过5次。 (五)进出口业务规范 6.管理要求 1年内所辖航空器在港期间,在海关检查中出现环境卫生问题和病媒生物超标的情形累计不超过5次。 三、贸易安全标准 达标 0 基本达标 -1 不达标 -2 不适用 - (六)场所安全控制措施 7.场所安全 (1)出入口:车辆、人员进出企业的出入口,配备人员驻守。       (2)建筑结构:建筑物的建造方式能够防止非法闯入。定期对建筑物进行检查和修缮,确保其完整性、安全性。 (3)锁闭装置及钥匙保管:所有内外窗户、大门和围栏都设有足够数量的锁闭装置,实行钥匙发放、回收登记管理。 (七)商业伙伴安全控制措施 8.商业伙伴安全 商业伙伴系海关认证企业的,企业可以免于对该商业伙伴执行本项标准。 书面文件:在合同、协议或者其他书面资料中,要求商业伙伴按照本认证标准优化和完善贸易安全管理。 (八)货物、物品安全控制措施 9.货物、物品安全 (1)装运和接收货物、物品:运抵的货物、物品要与单证的信息相符,核实货物、物品的重量、标签、件数或者箱数。离岸的货物、物品要与购货订单或者装运订单上的内容进行核实。在货物、物品关键交接环节有签名、盖章等保护制度。       (2)货物、物品差异:在出现货物、物品溢、短装等异常现象时,要及时报告或者采取其他应对措施,并有书面制度和程序。 (九)运输工具安全控制措施 10.运输工具安全 (1)航空器检查:对所辖运营航空器及设施、设备进行检查,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或者物品混入,并有书面制度和程序。       (2)建立所辖运营航空器传染病防控、环境卫生、垃圾废弃物存放处置、病媒生物控制的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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