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现场主要管理制度
一、 工地会议制度
工地会议制度是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也是项目合同管理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手段。
1、工地会议的形式、目的及记录
(1)工地会议的形式
工地会议可根据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及参加人员的不同,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和现场协调会等三种形式。
(2)工地会议的目的
①.第一次工地会议的目的,在于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工程实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②.工地会议的目的,在于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质量、费用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③.现场协调会的目的,在于总监理工程师对日常或经常性的施工活动进行检查、协调和落实,使监理工作和施工活动密切配合。
(3)工地会议记录
①.第一次工地会议及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的助理人员作出记录,会后整理出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有固定格式,由记录人签名。记录仅对业主、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起约束作用,会议中决定执行的有关问题,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必要的手续。
②.现场协调会由各方自行记录。
2、 第一次工地会议
(1)会议的组织
①.第一次工地会议在正式开工之前召开,并应尽可能地早期举行。
②.总监理工程师事前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通知业主、承包人及有关方面,必要时可先召开一次预备会议,使参加会议的各方作出资料准备。在会议举行中,如果某些重大问题达不到目的要求,可以暂时休会,待条件具备时再行复会。
③.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委托人主持,总监理工程师和有关监理工程师、承包人的授权代表必须出席会议,各方将要在工程项
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部门(项目)负责人也应参加会议。
(2)会议的内容
①.介绍人员及组织机构
a.业主或业主代表应就其实施工程项目期间的职能机构、职责范围及主要人员名单提出书面文件,就有关细节作出说明。
b.委托人应向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并声明自己仍保留哪些权力;总监书面将组织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全体监理人员名单提交承包人并报备业主。
c.承包人应书面提出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授权书、组织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材料以取得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本次会议中进行审查并口头予以批准(或保留的批准),会后正式予以书面确认。
③.介绍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规定的时间里提交监理工程师。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总监理工程师应就施工进度计划作出如下说明;
a.施工进度计划可于何日批准或哪些分项已获得批准;
b根据批准或将要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何时可以开始哪些个工程施工,有无其他条件限制;
c.有哪些重要的或复杂的分项工程还应单独编制进度计划提交批准。
③.承包人陈述施工准备
承包人应就施工准备情况按如下主要内容提出陈述报告,监理工程师应逐项予以澄清、检查和评述:
a.主要施工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手)是否进场或将于何日进场,并应提交进场人员计划及名单;
b.用于工程的进口材料、机械、仪器和设施是否进场或将于何日进场,是否会影响施工,并应提交进场计划及清单;
c.用于工程的本地材料来源是否落实,并应提交料源分布图及供料计划清单;
d.施工驻地及临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如何,并应提交驻地及临时工程建设计划分布和布置图;
e.工地试验室的设备是否准备就绪或将于何日安装就绪,并应提交试验室布置图及仪器设备清单;
f.施工测量的基础资料是否落实并经过复核,施工测量是否
进行或将于何日完成,并应提交施工测量计划及有关资料;
g.履约保函及各种保险是否已经办理或将于何日办理完毕,并应提交有关已办手续的副本;
h.其他与开工条件有关的内容及事项。
④.业主说明开工条件
业主应就工程占地、临时道路、拆迁以及其他与开工条件有关的问题进行说明;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批准或将要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对上述事项提出建议及要求。
⑤.明确施工监理例行程序
总监理工程师应沟通与承包人的联系渠道,明确工作例行程序并提出有关表格及说明:
a.质量控制的主要程序、表格及说明;
b.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程序、图表及说明;
c.验工计价的主要程序、报表及说明;
d.延期与索赔的主要程序、报表及说明;
e.变更设计的主要程序、图表及说明;
f.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报表及说明;
g.函件的往来传递交接程序、格式及说明;
h.确定工地会议的时间、地点及程序。
3、 工地会议
(1)会议的组织
①.工地会议应在开工后的整个施工活动期内定期举行,宜每月召开一次,其具体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中存在问题的程度由总监理工程师决定。
②.会议中如出现延期、索赔及工程事故等重大问题,可另行召开专门会议协调处理。
③.工地会议由总监主持。会议参加者应为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有关助理人员;承包人的授权代表、指定分包人及有关助理人员;业主代表及有关助理人员。
(2)会议的内容
会议应按既定的例行议程进行,一般应由承包人逐项进行陈述并提出问题与建议;总监理工程师应逐项组织讨论并作出决定或决议的意向。会议一般应按以下议程进行讨论和研究:
①.确认上次会议记录:可由总监理工程师的记录人对上次会议记录征询意见并在本次会议记录中加以修正;
②.审查工程进度:主要是控制工程关键线路上的施工进展情况及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和对策;
③.审查现场情况:主要是现场机械、材料、劳力的数额以及对进度和质量的适应情况并提出解决措施;
④.审查工程质量:主要应针对工程缺陷和质量事故,就执行标准控制、施工工艺、检查验收等方面提出问题及解决措施;
⑤.审查工程费用事项:主要是材料预付款、价格调整、额外的暂定金额等发生或将发生的问题及初步的处理意见或意向;
⑥.审查安全事项:主要是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隐蔽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对交通和民众的干扰提出问题及解决措施;
⑦.讨论施工环境:主要是承包人无力防范的外部施工阻扰或不可预见的施工障碍等方面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⑧.讨论延期与索赔:主要是承包人提出的延期或索赔的意向进行初步的澄清和讨论,另按程序申报并约定专门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⑩.其他事项
4、现场协调会
(1)会议的组织
①.在整个施工活动期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施工现场协调会。
②.会议只对近期施工活动进行证实、协调和落实,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其他重大问题只是提出而不进行讨论,另行召开专门会议或在工地会议上进行研究处理。
③.会议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承包人或代表出席,有关监理及施工人员可酌情参加。
(2)会议的内容
①.承包人报告近期的施工活动,提出近期的施工计划安排,简要陈述发生或存在的问题;
②.总监理工程师就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予以简要评述,并根据承包人提出的施工活动安排,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工序检查、抽样试验、测量验收、计量测算、缺陷处理等施工监理工作。
③.对执行施工合同有关的其他问题交换意见。
二 、技术交底制度
设计图纸是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承包人进行质量控制的重
要依据。为使承包人熟悉有关的设计图纸,充分了解拟施工的工程特点、设计意图和工艺质量要求,同时也为在施工前能发现和减少图纸的差错,防患于未然,事先能消灭图纸中的质量隐患,监理单位应参与或组织好设计交底工作。
1、设计交底:
①.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及工艺要求,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及关键问题。
②.承包人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疑点,以及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
③.通过三方研究和商讨,拟定出解决的办法,并写出会议纪要,以做为对设计图纸的补充、修改以及施工的一种依据。
2、内容
①.有关的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方面;
②.施工图设计依据:包括初步设计文件,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的要求,采用的主要设计规范,甲方提供或市场供应的建筑材料情况等;
③.设计意图方面:诸如设计思想、设计方案的比较的情况、隧道通过不良地质地段方案、基础开挖及基础处理方案、结构设计意图、施工进度与工期安排等;
④.施工应注意事项方面:采用新结构或新工艺对施工提出的要求,为实现进度安排而应采用的施工组织和技术保证措施等。
三、图纸会审及变更设计制度
施工图是工程施工的直接依据,所以,图纸会审是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承包人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也是使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通过审查熟悉设计图纸,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和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要求,发现和减少设计差错的重要方法。
1、参加人员
施工图纸会审通常是由监理单位组织承包人、设计单位及业主代表参加进行。
2、程序
①.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和设计图纸、设计特点,对施工的要求和技术关键问题。
②.由各方代表对设计图纸中存在问题及对设计单位的要求进行讨论、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和澄清疑点,并写出会议纪要。
③.对于图纸会审纪要中提出的问题,设计单位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解释或提交设计变更通知书。
3、内容:
①.施工图纸设计者合法资格的认定,以及图纸审核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②.图纸与说明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③.设计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④.图纸中有无遗漏、差错或相互矛盾之处;
⑤.地质及水文地质等基础资料是否充分、可靠;
⑥.所需材料的来源有无保证,能否替代;新材料、新技术的采用有无保证;
⑦.所提出的施工工艺、方法是否合理,是否切合实际,是否存在不便于施工之处,能否保证质量要求;
⑧.施工图或说明书所涉及的各种标准、图册、规范、规程等,承包人是否具备。
4、严格掌握变更设计范围,变更设计指经审定后的设计文件,自交出施工图起到工程竣工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增、减,超出此范围,不按变更设处理。
5、变更设计应严格按本项目的有关规定程序审批。变更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监理站组织有关单位审查磋商,总监按授权范围审批或报业主,设计单位(或提出单位)提出图纸及工程费用增减表,监理站审查后,发布工程变更令。
四、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专业《验标》规定,先行内部检查。然后经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各类隐蔽工程检查证,由施工单位按隐蔽工程检查证表格的格式填好内容做好准备。
2、为了有计划地做好隐蔽工程检查工作,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施工,做好进度计划,交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据此安排好行动计划。
当施工单位负责人确认隐蔽工程已达到检查程度时,经自检合格后,填妥检查证,备齐有关附件,于隐蔽检查前两天或特别商定时间内,在通知施工单位检查工程师的同时,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确认合格后,办理签证,允许隐蔽,继续施工。遇下列情况时应:
①.如检查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薄内,待改正后经重新检查确认合格,方进行签证。
②.如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未到现场参加检查时,则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及时与监理站加强通讯联系,如因外界原因影响,监理工程师不得委托承包人代检,承包人不得擅自隐蔽。如若特殊紧急情况必须隐蔽,继续施工时,事后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重新检查,其检查结果仍为合格,其返工费用由监理单位负责。如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通知监理单位以及未经检查,自行隐蔽的其返工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3、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动较大的隐蔽工程,施工单位还应通知设计单位驻工地代表参加检查。
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五、 时效管理制度
1、时效管理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管理内容,业主、承包人和监理应按合同约定、《铁道部或委托人的规定》和国内及国际惯例共同执行。
2、对承包人提出的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合同管理等有关问题的书面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的时限,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3、工程变更的申请、审查和批准,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监理组和业主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批。
4、对承包人提出的有索赔意向的报告,监理组提出处理意见后,及时报业主并提醒业主及时批复,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5、监理组要及时将业主和设计单位的有关指示和修改设计及时转交给承包人,以利工程正确实施。
六、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1、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查督促承包人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颁发的铁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承发包合同及有关技术标准。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人及时纠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改正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签字,方可继续施工。
2、如承包人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
承包人改正后,报监理站进行复检,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检,合格后签发《检验合格证书》,对于不合格的工程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注意检查是否满足创优规划。
4、对重难点工程和关键工序驻施工现场跟踪检查工程质量和旁站监理工程质量。
5、承包人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组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报委托人。
6、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人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承包人执行。
7、监理工程师对检查确认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七、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站应立即上报业主。
3、凡对各种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站检查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4、承包人应及时上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并应抄报业主和监理站各一份。对于一般质量事故,应由承包人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部;对大质量事故,由承包人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站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站,由委托人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委托人批准后,经委托人的有关单位复检,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八、 监理报告制度
1、监理月报、季报、年报
监理站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与下月5日前报委托人,于每季末编写监理季度并于季后15日报委托人,于年末提出本项目的监理报告和总结,按规定的时间报委托人。监理月报、季报和年报按委托人要求的内容编写。
2、质量、安全事故报告
发生大、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工伤事故或其他危急情况,监理站应写出专题报告报委托人。情况紧急时,先电话通知委托人,之后再补有关报告。
3、委托人要求提交的监理业务范围内的其他报告。
4、工程竣工后,将监理工作总结报委托人。
拟自行配备进场的主要仪器、设备及交通和办公设备
为认真贯彻《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文件,做好监理的平行试验和抽检,除使用建设单位无偿提供的试验室外,我公司拟自行配备下列检测仪器和设备。
一、拟自行配备进场检测仪器设备表(表1)
表1
序
号
名 称
型号
单价
(万元)
数量
主要用途
使用寿命
折旧率
1
全站仪
日本索佳
10
1台
桥隧控制点复核及
关键部位放样复测
8年
9成新
2
自动安平
水准仪
北光ZDS3
0.5
5台
关键部位高程检测
8年
新购
3
经纬仪
苏州
1.0
5台
高程复测
5年
新购
4
混凝土钻孔
取样机
HZD-150
0.8
1
可疑结构部位抽检
5年
新购
5
环刀
φ60~80
18个
土工试验
4年
新购
6
灌砂筒及量砂
0.02
6个
压实度抽检
4年
新购
7
焊接检验尺
开封40型
0.02
10支
焊缝质量抽检
4年
9成新
8
读数显微镜
放大倍率20×
0.08
5个
砼裂纹观测
5年
9成新
9
建筑工程
质量检验尺
温州2m
0.04
5支
砼裂纹宽度检测
5年
9成新
10
轨距尺
0.1
5支
轨距、超高抽检
5年
8成新
11
砼试模
150×150×150
0.01
60个
砼抽检
5年
新购
12
砂浆试模
70.7×70.7×70.7
0.02
20套
砂浆抽检
5年
新购
13
K30承载力
检测仪
0.8
5套
路基压实度检查
8年
新购
拟自行配备的交通工具
及主要办公设备表
类别
型号/标准
监理一标
备注
大理北
文笔
挖色
上关
青花坪
交通
工具
CJY6470型猎豹汽车(辆)
2
1
1
1
1
皮卡车五十铃(辆)
1
1
1
1
1
检测试验设备
平行实验的取样设施(组)
20
10
10
10
10
测量仪器
1
1
1
1
1
办
公
通
信
设
备
联想台式电脑(台)
3
2
2
2
2
PIV配置
激光打印机(台)
1
1
1
1
1
IBM笔记本电脑(台)
2
1
1
1
1
PIV配置
CANON照相机(个)
2
1
1
1
1
CANON复印机(台)
1
1
1
1
1
办公桌椅(套)
14
9
9
9
9
资料柜(组)
5
2
2
2
2
电话机(部)
3
2
2
2
2
CANON传真机(部)
1
1
1
1
1
房
屋
办公室(m2)
80
40
40
40
40
宿舍(m2)
160
100
100
100
100
14m2值班室(处)
1
1
1
1
1
60 m2会议室(处)
1
10 m2厨房及30 m2饭厅(处)
1
1
1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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