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过敏原的控制程序
1、 目 的
为防范过敏食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控制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过敏原物质采购、储存、生产加工、清洁、成品储存等工序。
3 过敏原种类
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使用的原料中,目前无过敏原成分;但按照下表对过敏原进行识别控制。
序号
成分
举例
1
含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
含谷蛋白谷物的完整清单: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远古硬质小麦(Kamut)及其杂交品种。
成分(衍生物)的例子:小麦糊精,小麦葡萄糖,谷蛋白,小麦淀粉,小麦芽,粗粒面粉,硬质小麦,大麦芽精,燕麦片。
2
甲壳类动物及其制品
小虾,螃蟹,龙虾,小龙虾
3
蛋类及其制品
蛋清,蛋黄,卵蛋白质,卵白蛋白,溶菌酶,卵粘蛋白,蛋磷脂
4
鱼类及其制品
狼鲈,鲣鱼,比目鱼,金枪鱼,凤尾鱼,鳕鱼,鲑鱼,鱼油,鱼明胶,鱼粉,鱼肉
5
花生及其制品
烘烤花生,花生酱,花生粉,花生油,落花生
6
大豆及其制品
大豆蛋白,组织化或水解植物蛋白,大豆零食,大豆粉,大豆磷脂,大豆油,酱油(大豆制),日本豆面酱,豆腐,生育酚(维生素E),植物甾醇类
7
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脱脂乳,奶油,乳脂肪,酪乳,干酪素,酪蛋白酸盐,乳清,凝乳,干酪,稀奶油,酸奶,乳白蛋白,乳糖
8
(树)坚果类及其制品
除非当地另有法规,否则要考虑制定一个完整的表格列出所有树坚果类:杏仁,榛子,胡桃,腰果,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坚果,澳大利亚坚果,及昆士兰坚果,坚果油(说明精炼油或非精炼油)
注释:就致敏物而言,椰子不作为(树)坚果类考虑
9
芹菜及其制品
芹菜籽,块根芹,芹菜油,芹菜叶,芹菜浸提香油精
10
芝麻籽及其制品
芝麻籽,芝麻油,芝麻酱
11
芥末及其制品
芥菜籽,芥末油,芥末浸提树脂油,芥末粉
12
羽扇豆及其制品
羽扇豆粉,羽扇豆籽(鲁冰花)
13
软体动物及其制品
蛤,扇贝,牡蛎,蚌类,章鱼,蜗牛等
14
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含量在10ppm以上,以SO2表示
蜜饯食品(话梅、陈皮)等
4 职责
4.1 采购部:要求供应商对原料过敏原成分进行标识,按其标识检查评估过敏原物质的风险。
4.2 仓库保管员:负责对进厂所有原辅料的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运输车辆内无与采购原辅料无关的食品过敏原;对含有过敏原成分的原辅料进行独立存放并挂牌标识。
4.3 质量部:负责检查每个新产品的成分,设定过敏原,更新清单;监督生产线过敏原控制情况。
4.4生产部:负责生产加工现场设备、设施的清洁,过敏原物料的加工控制,产品标识和防护;检查车间人员是否带入过敏原物质。
4.5销售部:市场含过敏原产品的跟踪销售,客户投诉处理,信息沟通和产品召回;
4.6人事部:负责员工的宣导和培训工作,及其员工私人物品禁止带入工作的监督、管控。
5、 程序
5.1过敏原原料的接收
5.1.1采购部在采购原辅料时,应要求供应商对原辅料过敏原成分进行标识,按其标识检查评估过敏原物质的风险;
5.1.2原辅料进厂检验时,质量部检验人员要确认其是否含有过敏性物质。
5.2过敏原原料的储存
5.2.1仓库保管员应对过敏原原料进行隔离分开存放,对含有过敏性物质的原辅料进行标识。
5.2.2在移动或储存含有过敏性物质的原料时,应使用专用的物料运输工具,专用的物料垫板,以免含过敏原的原料对其它物料的交叉污染。
5.3 生产加工过程过敏原交叉污染预防与清洁
5.3.1 当生产含有过敏原的产品时,生产部必须指定小生产线单独进行生产,并严格与其它生产线分开。
5.3.2 车间领用含有过敏性物质的原辅料必须存放在指定场所及放置,严禁与其它物料混放,并挂牌标识。使用含有过敏性物质的原辅料的器具必须为专用,严禁用于其它原辅料。生产车间对含有过敏原物质的原辅料在生产前组织工人对过敏原反应测试,对有反应的工人进行调整。
5.3.3当生产含过敏原产品结束时,要求对设备、工器具等加工设施进行彻底清洗,不能拆卸的设备延长CIP清洗循环时间,可拆卸的设备拆卸后用消毒后的刷刷洗一遍后再按正常清洗程序清洗,以避免过敏原的残留。
5.4 标签标识
凡含过敏原产品,包装配料表中必须标注具体的食品原料名称,以供消费者可明显识别。
5.5 纠偏措施
5.5.1 当工厂有新的过敏原出现时,必须重新审核并及时更新清单;
5.5.2 当顾客要求或者进口国的过敏原标准发生变更时,质量部应重新对工厂产品进行分析,并对清单做相应的更改;
5.3.3 食品标签没有标识出过敏原成分,须通知有关部门停止印刷和使用并修改;
5.5.4 如果发现车间生产时被误带入过敏原,应对产品及时隔离评估,对可能受过污染的原辅材料及产品作不合格处理。
5.6 员工过敏原意识培训
对过敏原预防控制的关键岗位,如:采购、仓管、配料、清洗消毒等岗位的操作人员,每年应集中组织一次过敏原意识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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