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 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对安全生产所需保证资金(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投入及时、足额、到位,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特制本制度。2. 费用提取: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以下标准逐月提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超额累退方式)2.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2.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万元至1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2. 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万元至1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2.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
2、部分,按照0.2%提取。3. 使用范围:3.1公司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消防警卫、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3.2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安全隐患评估、整改、监控支出。3.4安全活动、安全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3.5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 管理:4.1公司提取安全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使用,当年提取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4.2安全费用的使用由财务部相关人员审核,报公司分管经理、总经理批准据实列支。4.3公司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4.4公司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时,结余的安全费用继续按本制度管理使用。5. 责任:5.1公司总经理要确保安全费用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5.2财务人员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将承担安全责任。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序号类别项目费用1安全设备设施支出2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安全奖励支出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