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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协议书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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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协议书范文 合同编号: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及做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1、开工前_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 甲方:管理公司 乙方:业户:(区栋号) 乙方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装修,因装修项目毗邻其他房屋,涉及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证房屋居住安全,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装修项目按照申请书和施工说明、施工图纸进行。 二、乙方同意遵守建设部《城市异产毗邻房屋管理规定》、《xx市居住社区物业管理办法》和《房屋装饰技术要求》,并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范围内施工。 月日起至 1、业户(使用人)应确保装修方案不违反建设部及市政府的有关住宅装修管理法规的限定。若有抵触,业户需更正装修方案。 2、业户(使用人)应确保装修方案中不得有影响异产毗邻房屋居住安全的项目,若有抵触,业户需更正装修方案。 四、乙方同意施工期间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工程竣工后同意由甲方参与验收,并将施工技术资料移交甲方存档。 五、乙方同意委托具有与装修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质条件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因房屋装修施工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异产毗邻房屋损坏或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乙方装修房屋造成向下层渗漏、渠道堵塞的,乙方须负责维修,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七、乙方对房屋的装修部分承担维修责任。甲方对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有正常安全检查和维修的权利,检查和维修涉及乙方装修部分需拆改时,乙方同意予以协助,拆改部分由乙方自行恢复。 八、使用电焊机等耗电量较大的施工机具,必须向甲方申报,并按甲方指定的配电箱由专业人员接线。 九、乙方擅自扩大第一条约定的装修范围、超过施工期限或因施工影响房屋安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议补充条款。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有附件。 附件一:《房屋装饰技术要求》 甲方:乙方: 月日 附件一: 房屋装饰技术要求 1.本社区物业楼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室内地面承重荷载为55kg/m2,地面装修不得超载。 2.在隔断墙上粘贴瓷砖应用建筑胶结材料,用水泥沙浆粘贴时,必须将原抹灰层铲除。 3.在粘贴厨房、卫生间墙面地面装饰材料时,属于隐蔽工程的,必须对基层做防水处理,防水处理高度为距地面以上1.8米,并按规定进行48小时的闭水试验,经物业负责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4.阳台拦板及地面不得粘贴除地板砖、硬木地板以外的装修材料。 5.户内房屋装修,其承重墙(20cm以上厚砖墙,12cm以上厚混凝土墙)、共用部位隔断墙、外围护墙、抗震墙等墙体上不得随意掏墙、打洞、剔槽,不得擅自拆改。 6.户内房屋装修,其楼地面装饰材料的总重量不得超过40kg/m2。 7.卫生间的座便器、浴缸安装改造,不得随意变动下水排水口位置。用螺栓固定座便器时,请注意不要破坏原防水层,已损坏的应做防水处理。 8.室内装修要保证天然气管道和设备的安全要求;电气管线及设备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cm,电线与煤气管净距不得小于20cm。 9.房屋装修变动要符合建筑规范,并要符合供暖、供热、天然气、电力等部门的规定。 甲方: 乙方: 根据《_____市消防条例》、《_____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均有责任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为明确责任,做好施工期间的治安、消防工作,特签订本装修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为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监管方,乙方为装修施工执行方,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_____市各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执法和主管部门的检查。 2、乙方应在进场施工前到甲方办理装修施工审批手续,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 3、乙方负责其所承包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4、乙方需要加强施工期间的防火工作。 4.2乙方负责对其进场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知识教育,包括火灾报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动火程序及现场禁烟规定等。 4.3乙方需于施工现场配备适量灭火器材及消防用水。 4.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5、乙方需加强施工用电的管理工作。 5.1乙方于施工中使用电气焊或其它动火工具,其操作人员必须执有电气焊操作证和甲方保安部审核批准后开据的动火证。 5.2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经甲方工程部批准。 5.3乙方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6、乙方需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 6.1乙方需严格控制稀料、汽油、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大厦,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保安部门批准并由乙方指定专人保管。当天施工使用剩余易燃或者易爆品不得在大厦内存放。 6.2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所有的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材料应码放整齐,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应及时清除。 7、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8、经甲方确认,乙方在施工期间无违反本责任书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且验收合格,甲方可如数退还乙方装修施工押金;如乙方在施工期间,违反本责任书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施工,并酌情扣留部分或全部装修押金作为违约金;因乙方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乙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9、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_____ 日期: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_____ 日期:_____ 发包人:xxx 地址:xx 负责人:xx 承包人:xx 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装修面积: 第二条合同工期: 1、工期概况 开工日期:_____ 竣工日期: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按发包人现场工程进度计划) 2、延期开工:承包人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承包人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在7日内答复承包人。发包人7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如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如因发包人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承包人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暂停施工(停工):发包人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向承包人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的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如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的,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 4、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7日内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4)发包人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不可抗力和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出现以上情况时,承包人应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工期提前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对于承包人提前竣工,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第三条质量标准 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6.1本工程质量标准需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建筑装修工程施工的规定; 6.2本工程应符合双方认可的设计图纸、施工文件及验收质量要求。 第四条合同价款 7、本合同价款为: 小写rmb ,大写:人民币 圆整。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发包人不予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8、发包人派驻的代表 姓名:职务:职权:对本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工程进度及质量管理、造价进行控制。 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9、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10、发包人权利义务 10.1发包人权利 10.1.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10.1.2有权监督承包人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10.1.3有权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10.1.4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0.2发包人义务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协调承包方同第三方的关系。 (4)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11、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1.1承包人权利 11.1.1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1.1.2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发包人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发包人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发包人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承包人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11.2承包人义务 11.2.1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11.2.2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如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1.2.3安全施工 11.2.3.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此项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2.3.2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11.2.3.3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发包人,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发包人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1.2.3.4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发包人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2.3.5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发包人同意,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11.2.4对已进场的材料设备负照管责任。对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发包人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直至工程验收后移交。 11.2.5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1.2.6自备管道、线缆,自行配备、安装配电箱、水表电表等,向水电源管理单位缴纳水电等相关费用,费用已计入合同价。 11.2.7工程竣工资料整理组卷,相关费用已计入合同价。 11.2.8服从发包人现场管理。 11.2.9工程所需政府部门的相关手续的办理。 12、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出措施,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质量与检验 13、工程质量 13.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发包人方人身财产损失的,承包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按比例承担。 14、检查和返工 14.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人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14.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5、合同价款调整及支付 15.1本合同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的不再调整。 15.2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合同签订个工作日内 预付款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 ,计小写:rmb 大写:人民币 圆整 15.3、进度款支付: 分公司需在此填写进度款支付方式,剩余10%款项发包人扣除作为该工程保修款,待保修期满后发包人一次性支付承包人。 15.4承包人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须向发包人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1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约定 16.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时,承包人负责清点,履行交接手续后,保管责任由承包人负责,由于保管不力或施工浪费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始终有权对合同内的材料及设备自行采购。 16.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7.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生产厂家资质及必要的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代表清点验收。 17.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代表及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7.4发包人代表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代表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第九条工程变更 18、工程设计变更 18.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3天书面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相应的变更,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18.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8.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代表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8.4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书面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确认书。 19、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20、隐蔽工程的验收 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承包人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发包人代表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1、竣工验收 2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或行业惯例,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 21.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1.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应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21.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1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2、竣工结算 22.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2.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22.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23、质量保修 23.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3.2工程结算款的10%作为工程保修金。发包人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工程保修金退还给承包人。 23.3工程保修期内,如工程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24小时内进场维修,不能及时到场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费用从保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 第十一条违约和争议 24、违约 24.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发包人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4.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或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交付发包人,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10%,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的,按合同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交付发包人,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3)合同履行过程承包人在出现其它违约情况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4.3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25、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协商解决不成的,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正在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余权利,并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26、合同的解除 26.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6.2发包人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超过56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6.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6.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或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另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6.5一方依据26.2、26.3、2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违约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25条的约定处理。 26.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解除合同的责任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6.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7、合同的终止 27.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7.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三条其他 2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9、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30、承包人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项工程,交发包人使用。 附件: (1)合同装修预算 (2)施工项目方案 (3)相关费用表 发包人: xxx承包人:xxx 授权代表盖字:xxx 授权代表盖字:xxxx xx月xx日 xxxx 发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月日,竣工日期 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款价为____________,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第三条甲方义务 1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2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四条乙方义务 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10%,即元(大写:____________)。 第二次: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10%,即元(大写:____________)。 第三次:扇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10%,即元(大写:____________)。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应留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5%,即质量保证金,其余余款结完。 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2个月。 第九条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关于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6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在签订合同前,乙方应认真阅读甲方指定的《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安全施工要求》(后附)并签字认可,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原则: 一、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二、厨房内装修要求:整体厨房台面为1.0mm厚不锈钢台面,插接木柜体,钢化玻璃门;欧派牌抽油烟机及燃气灶;不锈钢水盆带水嘴一套。 三、室内涂料(乳胶漆)要求:平整不脱落,不起皮,刷纹一致。 。 五、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按总价90%支付,剩余10%为质量保证金,保证金满12个月支付。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月____日 ____月____日 兹有住户_________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对其购买(或租赁)的由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营管理的_________大厦_________层_________室进行装修。为加强对装修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大厦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责任书。 一、装修人员入户装修时,必须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每日每人_________元的管理费。 二、装修人员每人须交两张1寸照片,一张办理临时出入证,另一张办理个人档案。 三、装修人员在装修期间不得影响相邻住用户的休息,装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即上午8:00-12:00,下午14:00一18:00。禁止在晚上使用电动机械及进行油漆喷涂等操作。 四、装修人员不准侵扰其他业主(或使用人),不准在楼道内闲逛,不准在其他楼层停留。 五、装修人员必须保持公共场所,包括楼梯、过道及墙壁的清洁。不允许将污水、废物倒在楼道里,不得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装修垃圾应及时处理。 六、施工负责人要保证各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如不得随意按电梯按钮,不得乱刻、乱画,不能撬各种门锁。 七、注意用电及消防安全。例如,用电时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源线直接接到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烧水。 八、进行电焊施工必须事先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配备消防用具,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旁吸烟。 九、装修材料超长超宽时,禁止使用电梯。 十一、施工队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装修。如业主要求违章装修时,应解释说明,不予装修。否则,除业主承担责任外,施工队伍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十三、如违反上述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并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十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十五、本责任书签字盖章后有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月____日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明确装修包工包料的范围内容及质量标准,双方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装修形成及金额 2、不包括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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