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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讲座之一
专题讲座之一:劳伦斯小说的嬗变
劳伦斯的中短篇小说创作可分为早(1907-1914)、中(1915-1922)、晚(1923-1929)三个时期。我以劳伦斯10篇代表作为例,浅析其创作历程,探索劳伦斯小说在艺术表现上的内在联系、发展和嬗变,进而揭示劳伦斯的创作风格从写实主义到现代主义的演变,并从当代文论的角度反观其后现代主义的审美潜质。 早期:写实主义和自然主义为主流 在该时期,劳伦斯短篇小说代表作是:《干草垛中的爱》(Love among the Haystacks) 、《菊香》(Odour of Chrysanthemums)和《普鲁士军官》(The Prussian Officer)。 在劳伦斯写作初期,写实主义和自然主义是当时小说写作的主流。劳伦斯在继承浪漫写实主义风格的同时,又借鉴了现代主义,将两者糅合在其早期的创作中。最终另辟蹊径,自成一家。这个时期的劳伦斯已是伦敦年轻作家里的新星,特别是作为来自矿工家庭的作家,他被视为难得的“天才”,其作品的活力对苍白浮华的小资产阶级作家文风来说,是一种强有力的涤荡和震撼。 《干草垛中的爱》应该说是老套的写实主义作品:一幅浓淡相宜的英国乡村风景画如琼浆佳酿醉人,20世纪初英国农民纯朴幽默的形象跃然纸上。正如福克斯所言,劳伦斯是“了解英国乡村和英国土地之美的最后一位作家”。但劳伦斯在此基础上有所突破和创新,因为在这个故事里,劳伦斯已经开始注重揭示人物的潜意识。因而部分地放弃了严密的叙事形式,造成叙事结构趋于松散,情节及其发展并没有传统小说里的缜密逻辑和因果关系,一些看似次要的段落反倒成为揭示人物内心的重要线索。恰恰是这种现代叙事形式赋予了这个传统故事以阅读的魅力,否则它就流于一般,仅仅是“乡村和土地之美”的牧歌而已。 此时文坛上的巨匠是那些“爱德华时期的大叔们”(如班奈特、威尔斯、高尔斯华绥,甚至萧伯纳),他们的作品叙事形式古板、语言雕琢过分,因此无法表现现代人深层次的心理活动,更难以触及潜意识的萌动。所以劳伦斯写作伊始就有突破旧的写实羁绊的冲动并付诸实践,也因此绽露现代主义的端倪。 《菊香》是劳伦斯在《英国评论》上的发轫之作,并以此跻身文坛。作品描写一位矿工的妻子在等待迟归的丈夫时,审视他们肌肤相亲、心灵相异的婚姻生活,揭示女主人公凄苦的心境。丈夫在井下窒息而死,妻子为死去的丈夫擦身时,她熟悉的躯体却恍若陌路。《菊香》以强烈的心理震撼见长。有评论家甚至指出,这篇小说简直如一幅油画,画的是一个悲伤的妻子在为死去的丈夫清洗身体,生死相对时,这位新寡产生“顿悟”。“顿悟”的写法据说是现代派小说的重要特点,凸现的是人物的心理风景。从《菊香》开始,劳伦斯的小说就在传统的写实与现代派的写意与表现之间营造新的气场,他无法丢弃现实生活,因为现实是他必须依傍的背景,而他又不甘心仅仅成为一支描绘现实的画笔。于是他有意无意之间借助陌生化、表现主义和象征主义的手段重构现实,甚至不惜放弃叙事的严谨,淡化情节,突出主题。其结果就是小说叙事的张力得到强化。这样的写法从技巧上论应该与劳伦斯从小练习绘画和写诗有很大的关系,我们读到的是一个画家和诗人笔下的小说,其文字怎能不是浓墨重彩、紧张而凝炼?有人称这样的写法是“戏剧诗”。此时,劳伦斯还创作《受伤的矿工》、《施洗》和《牧师的女儿们》等优秀短篇小说。这些作品都是写实文学的蓝本,但又都在现代叙事上开始有所突破。 1914年劳伦斯创作的《普鲁士军官》,使传统的写实与现代派的写意相结合的写法达到一个高峰,成为其创作早期与中期的分水岭。《普鲁士军官》是一篇有着双层甚至多层读解意义的小说,是一部可与麦尔维尔的《比里?巴德》相媲美的悲剧经典之作。 从传统写实主义小说的角度分析,可以说《普鲁士军官》是一位下层勤务兵由于受到凶残上司的恶毒虐待和迫害,忍无可忍,从而奋起抗争,掐死了凶残的上司。读者会对凶残的上司恨之入骨,对那敦厚的勤务兵充满同情。这篇小说无疑揭露了军队中毫无人性的等级观念和残暴的征服欲。仅从这一点出发,将这篇小说冠之以“写实力作”是当之无愧的。 从现代派写意主义小说角度出发,浓墨重彩涂抹出的是沉默中爆发的心灵紧张,与一幅福浓艳暴烈的印象派写生似的自然景物相呼应。向读者的心理承受力辐射着非人的能量。虐待中发泄的快感,反过来成为对施虐者的摧残。而透过这一切,我们冥冥中感受到了一种潜意识中或许可以称之为爱的情愫,但这种美好的人性却因其难以名状而倏忽即逝。当人的欲望被置于某种错综复杂的氛围中时,当人的感情和理性交锋并将人推向非理性的迷狂境地时,那种悲剧委实令人扼腕。 我们还会发现,整部作品中外景的描述与人物内在感受的紧张及其对读者的冲击是“内外呼应”的。这诸种心理能量形成了一个张力场。我们对这小说中成段成段的外景描写感到喘不过气来,那一片片浓烈的色彩恰似一幅幅暴烈的印象派绘画,如凡?高的风景画一样。 英美一些研究者认为,劳伦斯的创作中继承了传统(情节、人物、背景及社会环境)的小说要素,但赋予小说新的感觉的写法是“幻象现实主义(visionary realism)”。他的小说因取材于现实生活,所以仍有具象的写实成分,并具有现实主义的解读意义。但叙述语言却是超现实的“幻象语言”,使故事穿越表面的有效意义,向深层散射,从而使故事在“迟延”中获得更为复杂的意义。 这种幻象语言在以后的长篇小说《虹》和《恋爱中的女人》中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不难看出,其特点是在写实成分上以高压的手段加强内心的张力,使人物或生活的表面变形,以凸现现实背后或表层深处最为本质的东西。 中期:幻象写实笔法达到新的高度 这一时期是劳伦斯短篇小说甚至是长篇小说的第二个创作期。代表作是:《英格兰,我的英格兰》(England, My England)和《你摸过我》(You Touched Me)分别写于1915年和1919年。对这一时期的划分略显武断,这一点从1914年的《普鲁士军官》与其后的《英格兰,我的英格兰》在创作特征上的近似就可以看得出来。 劳伦斯1915年写《英格兰, 我的英格兰》(以下简称《英》)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从表面上看,《英》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描述的是至纯至美的婚姻如何在现实生活中异化,风清月白的日子如何在世俗的压力下变得难以忍受,进而爱情之花在不知不觉中凋谢枯萎,两性之间的沟通变得难于上青天时,生的欲望就被死的诱惑所替代。而实际上,由于劳伦斯是一位“良心反战”者,他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从根本上说是英国的工业主义与德国的军国主义之间的矛盾造成的,两者皆为恶。因此,这时期劳伦斯的作品都间接触及战争。《英》中有一小部分战场上的情节,都不是直接描写战争的,而是写国内的人们特别是两性之间的“战争”。这些作品因为少了战争的直接动态因素,反而更加深入地对人性和人的心理进行挖掘,作品的情感张力更加得到强化,前一阶段创作中的戏剧诗、心理剧、幻象写实主义、象征主义等元素更为凸显,劳伦斯的写作进一步向现代主义发展。《英》是劳伦斯的短篇精华,被认为是对英格兰(而非广义的不列颠英国)之民族性格和原型意识的深入挖掘,这种挖掘又因为其独特的写法而得到了完美的表现,应该说是立意与手段的高度匹配之作。 劳伦斯该时期的中短篇小说,意蕴大大超出了其故事情节的表层,其叙述似乎有着自身强大的生命张力,唤起的是读者感官上的深层次共鸣,这种共鸣的振幅甚至是无穷的。劳伦斯的幻象写实笔法在此达到了新的高度。 《你摸过我》是一篇精致凝练的短篇小说,其意蕴之丰富,内涵之深邃,有待多方面的挖掘。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英国小镇上,一家制陶作坊主人家的两位千金过着封闭的优雅小日子,与现实生活全然隔绝。她们的优越感吓跑了很多想求婚的人,她们渐渐变成了老姑娘。此时,父亲当年从救济院领养的哈德里安从刚刚结束的一战战场回来。姐妹二人认为哈德里安是为父亲的财产而来,因此二人不仅对他极为防范,还冷嘲热讽。然而在一次意外中,姐姐错把睡在父亲床上的哈德里安当成了父亲来抚摸,结果唤醒了哈德里安的激情,坚决要娶这位“表姐”。姐妹二人都认为他是为了巧取家产,对他大为蔑视。而哈德里安则坚称,表姐的那一阵抚摸让他生出了爱情的温柔,他不是为了钱才要娶表姐的。他不断重复的一句话就是“你摸过我呀”,其朴实动情跃然纸上。最终在病危的老父亲的强力帮助下,表姐终于屈就下嫁。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部十分有英国中部特色的短篇小说,几乎充斥着传统的一切因素:阶级、金钱、高攀、下嫁,应该是一个很流俗的故事。但在劳伦斯笔下,除了传统小说中对话的生动逼真、外在景物和人物的真实描摹,读者似乎感到一些次要的情节和人物暗流涌动,不断凸显着某种对整个故事的操控力量,这就是那个似乎永远卧病在床的病危的老父亲,还有老人与养子之间的微妙关系。最终我们看到隐匿在小说中的暗流——老父亲与养子的关系居然是一个重要的、无声胜有声的、没有在场的在场,而两个女儿的喧嚣竟退为次要。这就决定了那种看上去不可能和不般配的婚姻终得玉成。劳伦斯的小说之所以是传统与现代的高度融合,其表层似乎永远有一个传统的写实框架,总是有一个可以提炼的故事梗概,但整个故事的叙述却完全脱离了写实主义的轨道。暗流涌动,背景随时取代前景凸显意义,这种写法诉诸读者的情感介入、诉诸读者的全方位体验,这标志着劳伦斯现代小说写作笔法逐渐走向成熟。 晚期:创作风格变换不定 此时是劳伦斯中短篇小说创作风格变换不定的实验期,他开始尝试更为极端的写作方法,笔触伸向宗教、神话、寓言、童话和讽刺喜剧小说。游历美洲并再次羁旅南欧,他的阅历更为丰富,对生命的反思日趋深刻,这其中对墨西哥的阿兹台克文明和南欧的伊特鲁里亚文明的探索和体验,还有对弗雷泽的人类学巨著《金枝》的研读,对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这一时期,劳伦斯的中短篇小说代表作是:《公主》(The Princess)、《太阳》(Sun) 、《爱岛的男人》(The Man Who Loved Islands) 、《人生之梦》(A Dream of Life)、《逃跑的公鸡》( The Escaped Cock)。 《公主》(The Princess)的主人公是出身于家道中衰的望族女子,自髫龄起便被父亲当成公主培养,性情高远但脱离社会生活。作为一个老处女,她到墨西哥旅游时受到剽悍英俊的当地导游的吸引,性意识隐约觉醒,并奉献了自己。但清醒后,她的“公主”意识复萌,意欲逃走。可男子不肯放弃,最终被当成坏人射杀。“公主”从此身心脱胎换骨,彻底改变了性情。 《太阳》(Sun), 描写了一位美国上流社会女人厌倦了与商人丈夫之间缺乏性激情的苍白生活,带儿子远赴西西里岛接受日光浴治疗。在那里终日裸露身体,接受着太阳的抚慰,生命能量得到恢复,性的意识重又萌发,与当地农夫产生了默契。小说描写女人肉体意识的活动和性意识被唤醒的历程,文笔优美典雅,极具形而上意味。 《公主》和《太阳》与他在美洲时期的代表作《羽蛇》和《骑马出走的女人》大概写于同一个时期。把这两个短篇与他的一系列美洲-墨西哥-意大利题材的作品相联系就能看出,这两篇作品如同一套华美贵重首饰中的两个精巧耳坠,借此可对这个时期劳伦斯的创作进行一番管窥。两篇作品分别写了两个白种女人对原始自然力量的膜拜,作品中处处流露出原始主义旨趣,似乎在乞灵原始力量对他认为濒临灭亡的欧洲文明实施拯救。两篇小说都精心营造了一个富有原始神韵的现代伊甸园,两个女人都在这样的氛围中失去了文明重压下的自我,开始向自己的女性自我回归。这个过程纯美如斯,宛如童话,两个“人的女儿”似乎在这样的地方被唤醒,几乎找到了“上帝的儿子”,一个是半人半神的墨西哥古老种族的后代,一个是西西里纯朴的农夫。但她们最终又都在现实的重压下屈服了。一个意乱迷狂,一个重归苍白的白人的社会。 《爱岛的男人》(The Man Who Loved Islands)被研究者认为是劳伦斯晚期小说中的杰作。小说以人间童话寓言的叙述语言开始,开头一句是“There was a man who loved islands(有一个爱岛的男人——编者按)”,他以纤敏的散文笔法,舒展着一幅幅北欧色彩的海景,将一个隐士的向往与现实的挫败丝丝入扣地昭示出来。那种水天一色的惨淡美丽是如此可望而不可及,正如劳伦斯的神赐笔触一样令人望洋兴叹。大师不可模仿,皆因境界不同;同样的视点上,人们的眼光可以差若天壤,皆因其维度不同。同样是男人,未必能参透劳伦斯对男人的独特体验。这里似乎也有那么点儿爱,教人追问:世上果真有这样淡漠隔膜的夫妻吗? 这篇小说的灵感来自劳伦斯在赫布里底群岛的旅行,那里的岛屿和岛湖让他感到是世界的晨曦时分,如同《奥德赛》一般的氛围。它貌似现代的《鲁滨逊漂流记》,又令人想起当代英国小说戈尔丁的《蝇王》。从本质上说,是对英国文化传统中“岛屿意识”的继承,同时又颇具创新。它集逃避、隐士、探险、拯救、嘲讽、自嘲于一体,整篇故事与童话的海景交织,被认为是20世纪文学里最难忘的篇章,其叙述语言与作者意欲表达的理念完美相容,可以说是一场孤独的狂欢,是文字的盛筵。这样的小说似乎已经是后现代小说的文本了。 《人生之梦》(A Dream of Life)是典型的劳伦斯式男人体验小说。在温暖的天国夕阳色彩中,一个历尽沧桑的中年男人梦回故土,其情之苦,教人恻隐难抑。男人的故乡永远被他流浪的脚步丈量着,无论它消失得如何彻底,它都在某种气功状态下栩栩如生地被他拥有着,连一片瓦、一扇门都在这种状态下复活。而对故土的眷恋是与对亲情的向往交织难解的,对亲情切肤的体验化作纯美如斯、爱意绵绵的散文体小说,在这个日益物欲化的汹汹世界中显得更为清丽,因此而弥足珍贵。 《逃跑的公鸡》( The Escaped Cock)是一部寓言体小说,完成于劳伦斯逝世前半年,是他的最后一部虚构作品。小说以惊人的想象力,讲述基督复活的故事。缠绵的语言缠绵地叙述着半似幻境中,基督与女祭司两情相悦的缠绵爱情故事。肉体的复活把基督还原为血肉之躯,播下了生命的种子。当时是冒着渎神的危险写下的血肉文字,但劳伦斯真的是无所畏惧了,因为他的肉体已经感觉到了死亡,他用这部小说为自己死后超度并祈祷一个血运旺盛的辉煌复活。 《人生之梦》和《逃跑的公鸡》以寓言、神话和幻象的语言表现男人最后的孤独、隐忍和神化般的复活,特别是淑世和救世的英雄主义惨败之后的复活。前者幻想的是灭亡的伊特鲁里亚文明和生活方式在英国中部的2029年复活,后者则是耶稣基督对自身前世的反思,神性消弭,人性复活。两篇小说都如梦如幻,闪烁着天国的温暖色彩,散发着男性肉体的热量,叙述语言是劳伦斯所推崇的“阳物语言”(phallic language),这就赋予其寓言以肉感与血性,将劳伦斯的理念与神话完美融合,是劳伦斯式的独特神话,完全属于后现代文学的表现范畴了。 如果说《人生之梦》是劳伦斯借助伊特鲁里亚文明的因子对英国生活的建设性表现,《逃跑的公鸡》则是他借助弗雷泽的《金枝》对耶稣基督的颠覆性表现和解构-重塑,复活的耶稣与女神爱茜丝的女祭司的性爱在1928年的人们看来完全是渎神的笔法。然而《人生之梦》与《逃跑的公鸡》恰恰可以交相辉映,相得益彰。一个是人的复活,一个是神的复活;一个是人在大战后的欧洲废墟上营造着性爱的天国,一个是耶稣基督拯救人类失败后走下神坛,还原肉体的男人本身。 劳伦斯在最后的小说中仍然在扮演“爱的牧师”角色,这一次,他借助耶稣的复活对正统的基督教精神进行了修正,为它注入血肉,补充肌理,因为它趋于否定肉体生命并回避“肉体的复活”之说。 劳伦斯二十来岁时以一个短篇小说《序曲》获得《诺丁汉卫报》征文奖并开始在文学上崭露头角,以《逃跑的公鸡》(又名《死去的人》)落幕。一个“序曲”,一个“死去的人”,似乎这是上天的刻意安排。以诗人和长篇小说作家为己任的他误打误撞进入中短篇小说的写作领域,并成大家。其中短篇小说精致、洗练,反倒避免了他在长篇小说里因其篇幅之长而容易出现的大段的人物说教,读之更赏心悦目,自成风流。其50多个中短篇小说被认为是从笨拙纯洁的写实主义到精心铺陈的现代主义,到高蹈飘逸的后现代主义的完整历程。无论什么主义,都是论者各自的观点。作为读者,我们关注的是劳伦斯作品对我们的情感产生的冲击,关注的是读了他的作品我们的内里有什么样的改变。用文化学大师霍加特的话说: 读了这样的小说,我们对自己人格潜流的感觉从此变了:它改变了我们看待自己的方式,看待我们与他人之间关系的方式,看待社会的方式,看待时间与代际、家庭与地域和空间的方式。 然而这样的小说究竟是否符合劳伦斯自己给小说下的定义:“闪光的生命之书”呢? 原载:《 博览群书 》( 2012年04月07日)
专题讲座之二:小说之味,尽在天真与感伤之间
小说之味,尽在天真与感伤之间 与 畴 《天真的和感伤的小说家》,[土耳其]奥尔罕·帕慕克著,彭发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8月第一版,26.00元 四年前的秋天,土耳其大作家奥尔罕·帕慕克接了个从剑桥打来的电话,邀请他去哈佛大学作诺顿讲座。没隔多少日子,他们在纽约的餐桌上敲定了这件事,甚至具体到讲什么怎么讲等细节。这似乎意味着帕慕克对此并非全无准备。毕竟写作多年,佳作不少,赢得国际文坛与世界范围读者的认同,荣誉柜里更有包括诺贝尔文学奖在内的一长串桂冠……他对文学的虔敬与痴迷与日俱增,对前辈作家作品的尊重和解读并行不悖,他把写小说视为一门手艺,把读小说看作折磨和享受兼有的精神体验,阅读与写作在他眼中有着微妙而不易言说的关系。这些感性与理性交织的态度、观点恰好构成他登上哈佛讲台与人陈述、分享的部分,像吐丝似地,编织成这本《天真的和感伤的小说家》。 在中国问世的十一种帕慕克作品中译本中,《天真的和感伤的小说家》恐怕是篇幅最精短、开本最袖珍的,却不是最容易阅读、消化的。事实上,作者在脱胎于六场演讲的六篇文章中,将自己对文学、阅读、写作的认识以相当的诚意和盘托出,也许他的表述态度还算放松,但内里隐含的观念、思考实在需要一边读一边不时停下来走走脑子。由于帕慕克在书中谈到多位他个人欣赏的作家作品,也难免捎带上他对自己作品的一些看法,使得这本书有了强烈的个人化气质。对读者来说,这种个人化意味着某种阅读门槛——如果你不熟悉帕慕克,如果你没怎么读过他的作品,再或者,你对诸如简·奥斯丁、博尔赫斯、托尔斯泰等文学大师其人其文知之甚少,那显然你不在这些演讲的倾诉对象之列。 写作是帕慕克的职业,阅读则几乎约等于他的生活。“小说是第二生活”,他用这句话开宗明义,无疑为他的文学生涯平添几分宿命色彩。他对感知和探讨文学之于生活的蛊惑力量孜孜以求,乐得沉浸在现实和虚幻的模糊界限里,这可真是个矛盾的差事。就好像,他在书中提到席勒把诗人分为两种:天真的与感伤的。这除了为该书贡献了书名之外,也令他最初的写作总是纠结于“天真”与“感伤”间的平衡上。小说来源于生活,小说中所写的并不等同于生活,阅读是游离事外还是该带入感情?帕慕克更强调小说的虚构性,“带向那些我们尚且无法预料的地方——也许就像一部真正的小说”。 但达到这种阅读的理性谈何容易,特别是面对一部情节曲折、笔法高妙、动人心魄的小说时。除非读者从不曾对阅读倾注感情,那是读者和作者的双重遗憾。《纯真博物馆》出版后,帕慕克不断收到读者来信:“这一切真地都在你身上发生过吗?帕慕克先生,凯末尔就是你吗?”显然,他们当真了。对此,帕慕克认为有必要提醒读者,小说终究是虚构的,不过他也承认,“愿意读者相信故事及主要人物都是真实的”,因为“小说写作的艺术就是要深刻地感受到这种相互矛盾的愿望”。只不过,从古至今,能够在虚构属性与现实映照上达到合理平衡的小说是少数。这或多或少揭示了小说的本质与阅读的意义所在。此外,帕慕克在书中提到非西方的小说家们往往“希望利用虚构性作为抵挡政权压制的盾牌”,同时藉此传递出内心所认为的某种真理。这听上去是不是有些玄妙? 有意思的是,帕慕克在书里讲了这么一个故事:《纯真博物馆》出版后,他路遇一位老友,沿着小说中写到的伊斯坦布尔街道边走边聊,走到一座清真寺前,老友以为帕慕克到家了,而那只是书中人物的住址罢了。现实与虚构夹缠不清至此,也算一桩笑谈。读小说与写小说,就在这看似矛盾的两方面辗转,这之间的猜测、品味、印证的过程,就是文学作品带给人的美好所在。由此,帕慕克列出这世上两类需要警惕的人,拿小说当真的绝对天真的读者和视文本为全盘虚构的绝对感伤─反思性读者,“他们根本体会不到阅读小说的乐趣”。 可能是经由演讲记录整理而来的缘故,《天真的和感伤的小说家》虽然重在说理且言辞洋溢思辨性,却仍然延续了帕慕克在他的小说和随笔中常见的不紧不慢娓娓道来的风格。他的用意不止在陈述,现场听众和隔着书页的读者与他的互动程度有别,这大概也是他的作品中极富交流倾向的一种吧。 写了35年小说,早已是成熟、从容的作家,时时有从写作与阅读中体验到的乐趣和总结出的道理,这是文学带给他的快慰。这种快慰中肯定包含天真和感伤,也潜移默化地滋养着他未来的写作,那会是一种无限接近现实的虚构式写作。 原载:《 中华读书报 》( 2012年10月10日 11 版)
专题讲座之三:爱玛·多诺霍《房间》:不在房间里了, 我还是我吗?
小说《房间》(Room, 2010)是现居住于加拿大的爱尔兰女作家爱玛·多诺霍(Emma Donoghue, 1969- )的作品,被评为“2010年讨论最多、评价最高的话题小说”、“《纽约时报》畅销小说、年度十大好书”、“邦诺书店年度最佳小说”、“《图书馆月刊》年度十大好书”等,并入围了2010年英国曼布克文学奖。除以上提及的荣誉之外,该书还获得了加拿大罗杰斯作家信托小说奖、爱尔兰年度小说大奖、加拿大总督文学奖、英国国家银河图书奖等,同时荣登独立书商联盟选书榜首。《房间》售出了超过30种语言版权,中文简体版已于近日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该书出版后,全球主要媒体给予了很高评价。《独立报》评价道:“透过杰克的叙述和他勇往直前、大刀阔斧运用他小世界的语汇来创造意义的努力,本书自成一格,不能用任何既有的分类归纳……杰克新创的这种一针见血而富有冲击性的语言,以惊人的力量与兴味,掌握他备受限制的生活……本书经常在深邃的黑暗与近乎喜剧的亢奋情绪之间穿梭自如。”《科克斯评论》报道:“多才多艺的多诺霍,用一个5岁男孩的声音,叙述这个在伤痛中求生与康复的故事……多诺霍巧妙地展示母亲与儿子在适应自由生活时,需要克服各自截然不同的难题……全书中最令人心碎的一刻,似乎是妈再也无法面对她为了保护杰克所做的抉择。但杰克的叙述却足以证明,她养育了一个聪颖、敏锐、任性的孩子——有点古怪,这是当然,但也很有韧性,而且妈一定会发现,那韧性就是来自她身上……” 爱玛·多诺霍出生于都柏林,作品以当代及历史小说为主。她曾经出版长篇小说《炒》(Stirfry, 1994)、《头罩》(Hood, 1996)、《荡妇》(Slammerkin, 2001)、《生者面具》(Life Mask, 2004)、《着陆》(Landing, 2007)和《封缄的信》(The Sealed Letter, 2008);以及短篇小说集《亲吻女巫》 (Kissing the Witch,1999)、《生兔子的女人》 (The Woman Who Gave Birth to Rabbits, 2002)、《敏感话题》(Touchy Subjects, 2006)。此外,多诺霍还撰写文学史、舞台剧与广播剧。 《房间》何以拥有如此大的魅力呢?首先,爱玛·多诺霍的文字具有强大的魔力,能够把天真转为恐怖,又将恐怖化为温柔。她以悲悯的文学风格,巧妙地构思了一个匪夷所思、狂野而纠葛的故事。其次,该书以令人赞叹的想象力、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独特的叙述视角,使读者心甘情愿地为它沉沦直到最后一页。此外,它引发了人们关于忠贞、勇气、希望与爱、获得救赎的人生思考。更重要的是,这是一本可以从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政治学等多角度进行深入解读的书。 《房间》以一个名叫杰克的5岁男孩的有限视角以及12英尺长、12英尺宽的物理空间为立足点,讲述了一个19岁少女遭到绑架和监禁长达7年的故事。绑架少女的是一个名叫“老尼克”的中年男子,他将少女关在一个小房间里,只为她提供生活必需品和食物。在被绑架两年后,少女生下一个男孩,取名为杰克。对杰克来说,只有一个天窗的“房间”是他世界的全部,因为他和母亲从没踏出过“房间”一步。 整本书以“礼物”、“吐实”、“濒死”、“事后”、“活着”为小标题,主要分成两部分。前半部分叙述杰克和母亲在“房间”的生活:“房间”里有衣橱、床、地毯、电视和简易小厨房等,长宽各12英尺的小空间是杰克认知里的“世界”;母亲教他唱歌、画图、数数、识字、绕地板跑步和蹦跳,用各种简陋的工具来确保杰克发育良好,但是不希望老尼克看到他。后半部分讲述了杰克与母亲从“房间”逃脱、回到真实世界后的生活。或许,读者会因为母子二人成功地重返真实世界而深感欣慰;然而,从心理学角度分析,母亲与杰克都曾经历过、并仍将继续经历性格的失衡与身份的迷失。 澳大利亚裔美国精神分析学家奥托·费尼谢尔将性格定义为“自我的惯用模式;使外部世界的要求与内在世界的个人冲动和需求和谐相处”。对于母亲而言,无论她身处“房间”,还是回到真实世界,外部环境的要求与其内心世界的冲动、需求始终是相背离的。而5岁的杰克在逃脱“房间”后,之所以莫名地怀念“房间”里的生活——“我最想要的东西就是呆在房间里……”并痛感“妈说我们会自由,但现在这样一点都没有自由的感觉”是因为真实世界对他的要求与他内心的渴望、需求相背离,而恰恰只有在“房间”里,杰克的性格才是平衡的。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将人的基本需求划分为5个层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交往需求、尊重需求、自我价值实现需求。前两个层次归于人的本能需求;后三个层次归于人的精神需求。守卫森严的“房间”迫使母亲丧失了自由,无论从生理方面还是心理方面,她必须绝对服从于老尼克。绝望的处境无法满足她作为人的本能需求,而精神需求更无从谈起。因此,被囚禁的母亲处于性格的失衡状态,并丧失了作为自由人的身份。然而,当她回到真实世界后才发现,真实世界并没有给予她真正的轻松与自由——媒体的曝光、医院的隔离治疗、记者的追问、咨询者的羞辱等,这一切外部世界的要求又与其内心渴望的自由、平等、轻松、宁静相背离,失衡的性格再次使她迷失了身份。她濒临崩溃,并试图结束生命。虽然在医院的抢救下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母亲如何重塑平衡的性格,如何找寻明确的身份,如何在伤痛中求生与康复仍是一条很漫长的道路。 与母亲的内心经历不同,小杰克在被囚禁期间过着幸福的生活。对他来说,“房间”就是全世界,外部世界对他的要求就是与母亲呆在一起。杰克不需要去适应,因为从他出生那天起,“房间”就如同一个巨大的子宫,这个空间在许多地方就如同母体的真实延伸:一个亲密而充满关怀的有限空间。杰克内心的冲动与需求和外部世界的要求是统一的,其各个层面上的需求都得到了满足。他在“房间”里有明确的身份:“也许我是个人”,“但我同时也是我和妈”。 最终事情发生了转向,当杰克与母亲获救之后,他一夜之间变成了小英雄,还莫名其妙地认识了许多亲戚。但是,更多的角色被引入,这个世界超越了它原本的设定,杰克不能再24小时与母亲呆在一起,也不再是母亲的中心。他必须按照别人的时间表生活,必须适应别人的礼数规矩。外部世界要求他独立、坚强地适应复杂、缭乱的环境,而他内心却渴望单纯、安全、只有母亲的二元世界。他失去了前进的方向和自处的地位,失衡的性格使他迷失了身份,他开始怀念“房间”里的生活,开始疑惑自己是与母亲一体,还是独立于母亲之外的个体;开始自问:“如果我不在房间里了,我还是我吗?”他的未来生活充满了种种困难和不确定因素。 《纽约时报》封面专题评价《房间》道:“这是一本难忘的小说,可以用任何想象得到的角度解读——心理、社会、政治。它提出一种真正独一无二的方式讨论爱,同时又让我们用新鲜恢弘的眼光,审视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 原载:《文艺报》2012年03月16日
专题讲座之四:与文学经典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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