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为落实落实国务院相关主动推进“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国务院相关加紧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布署,大力发展电子招标投标,促进招标采购和互联网深 度融合,推进招标投标行业转型升级,现制订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方面落实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关键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 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指导,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创新招标采购交易机制、公共服务和监督方法,培育招标采购市 场发展新动能,愈加好发挥招标投标制度在现代市场体系中作 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资源配置质量效率,推
2、进政府职 能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增加。(二)基础标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整。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破除 影响“互联网+”招标采购发展思想观念、体制机制障碍,从 发展计划、技术标准、交易规则、安全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 主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运行。充足发 挥市场机制作用,培育“互联网+”招标采购内生动力,实现从 被动适应到主动应用,从线下交易到线上交易转变。 坚持互连互通、资源共享。根据互利互惠标准,依靠各级电 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各类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之间互联互通、深度融合,实现招标采购全步骤公 开透明
3、和信息共享。加紧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和投资、信用和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对接融合,实现信息集约高效利用。 坚持创新监管、提升效能。依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充足发 挥“互联网+”监管优势,实现平台技术创新和监管体制机制创 新同时推进,推进动态监督和大数据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 信用管理,建立行政监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综合监 督体系,提升监管效能。 坚持统筹计划、协同推进。针对“互联网+”招标采购融合 发展长久性、复杂性,强化顶层设计,发挥政府、行业组织和 市场主体作用,统筹安排各项政策方法,经过关键地域关键行业创新示范,有计划分步骤逐步推广应用,实现全地域、全行业、 电子化招标采购。(三)行动目
4、标 年,电子招标投标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各地域、各行业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基础形成,依法必需招标 项目基础实现全步骤电子化招标采购,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行和市场竞争愈加规范。,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广泛应用,各级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实现互联互通,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和其它相关信息系统实现高效协同共享。 ,覆盖全国、分类清楚、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有序运行,以动态监督、协同共享和大数据监管 为基础综合监督体系全方面发挥作用,实现招标投标行业向电子化、信息化转型。二、关键任务(一)加紧交易平台市场化发展1.推进交易平台建设。以依法必需招标项目为关键,加紧推 行电子招标
5、采购。激励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社会资本,根据市场 化方向建设运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满足不一样行业、不一样专业领域招标采购需求。交易平台建设应该符合电子招标投标措施要求,遵守统一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接口应该保持技术中立。激励交易平台根据专业化方向,明确专业类别、关键服务领 域和服务对象,提供特色服务,并促进交易平台在市场竞争中实 现集约化发展。支持和激励交易平台经过提供优质服务,吸引非 依法必需招标项目自愿经过交易平台实施电子招标采购。2.发挥交易平台作用。交易平台应该以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 部交易过程为标准,逐步消除电子采购和纸质采购并存“双轨 制”现象,围绕提升资源配置质量和效率,降低企业生
6、产经营 成本进行功效设置,充足发挥信息技术在提升招标采购效率和透 明度,节省资源和交易成本,处理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方面 独特优势,切实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服务,为行政监督部门依 法履职提供便利。各交易平台运行机构应该经过规范经营、科学 管理、技术创新、优质服务、合理收费,实现交易平台依法合规 运行。3.促进交易平台平等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市场主体 建设运行交易平台设置或变相设置行政许可或立案。各级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政府部门或其下属单位直接投资建 设交易平台,不得利用其优势地位排斥、限制市场主体建设运 营交易平台。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机构应该打破市场
7、壁垒,简化和规范监管步骤,公布接口规范,开放数据接口,不设数量等限制,为各类交易平台实现跨地域、 跨行业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环境,不得为招标人统一要求或强制 使用指定交易平台。4.有序开展检测认证。深入完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 证制度和技术标准,制订统一认证实施规则。引导各类主体建 设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据各自实际分级有序开展检测认证。 年,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全方面开展检测认证,到年 底检测认证经过百分比达成 80%以上。激励有专业能力检测、认 证机构申请开展电子招标投标检测认证业务,并依法开展公平竞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为交易平台运行机构指定检测、认证机构。充足发挥认证机构监督和证实作用,
8、提升社会对电子招标 投标认可和信任。加强对检测、认证机构业务指导和行政监 督,确保经过认证交易平台正当规范、安全可靠,而且能够达 到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要求。(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体系5.加紧服务平台建设。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或本级政府指定部门,要依据“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公益服务”标准,根据 电子招标投标措施要求,以政府投资或利用社会资本投资方法,加紧推进建设当地域统一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也可由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负担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功效。到 年底,全部地市应实现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一个可供使用公共服务平台。激励省级行政区 域搭建全行政区域统一、终端覆盖各地级市电子
9、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应该为地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技术支持。6.优化公共服务。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应该立足“交 易平台枢纽,公共信息载体,身份互认桥梁,行政监管依靠”基础功效定位,依据统一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无偿开放对接交易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无偿提供依法必需公开市场信息共享服务;研发提供 CA 证书互认、主体一次注册、投标开标保障、 行政监督通道、教授资源和异地评标、专用工具软件和功效模块组件,和平台开发集成和安全运行测试等公共技术保障服务; 提供市场交易动态、趋势分析预警、主体资信能力、项目交易成效、招标采购专业智库等大数据专题分析研究结果和智能化工具软件
10、定制服务;提供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规范开发、对接和安全维护运行专业技术咨询培训服务,满足招标投标市场交易主 体、中介服务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和评标教授、从业人员及社 会公众个性化服务需求,并依据招标投标市场需求,不停创新研发正确提效、经济适用、正当规范公共服务产品,努力提升 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水平。7.推进可连续运行。公共服务平台应该建立可连续运行机制。采取政府投资建设,相关部门应该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连续 运行所需经费,在实现服务功效和交易功效分离基础上,实施 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以交易服务收入直接填补公共服务平台经费支出。利用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相关部门应以购置服务等方 式补助其无偿提供公共服务费用。
11、公共服务平台能够经过向有 关主体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形式收取服务费用,赔偿运行成本支 出,获取可连续运行和自我发展所需基础投入,但不得就应该 无偿提供公共服务收费,也不得以营利为目标巧立名目乱收费。公共服务平台应该建立开放共享数据资源,激励创新研发以 及推广利用大数据分析及其智能技术结果激励机制,和相关方面根据公共服务技术和信息产品研发投入资金和市场利用价值,分享使用信息产品服务及其增值效益。(三)创新电子化监管8.推进监督平台建设。各级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应该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在 年底前抓紧搭建电子招标投标行 政监督平台,实现对其监督职责范围内全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项目在线监管全覆盖。行
12、政监督平台能够由行政监督部门单独投资建设运行,也能够在公共服务平台上加载行政监督功效,依靠公共服务平台已经有网络资源、数据和服务资源进行业务管理和行政监督。支持地市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本行政区域统一行 政监督平台。国务院相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可探索建立统一规范本系统行政监督平台,实现监管一体化。9.规范监督功效。行政监督平台应该公布对应行政监督职责和依据、监督对象和监督事项清单,投诉受理程序、方法、时限, 和数据接口规范等,含有对招标交易全过程进行实时在线监管 及下达行政指令,在线受理处理投诉举报及意见提议,和电子 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和电子归档等功效。行政监督平台可 以含有一定公共服务功效
13、,但不得和交易平台合并建设和运行,也不得含有任何交易功效。已经建成行政监督平台兼具交易功效,应该根据电子招标投标措施要求在 年 6 月前全部完成改造,并将监督功效和交易功效分别交由不一样主体负责,确保在线监督独立性和公正性。10.转变监管方法。加紧互联网和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深度 融合,加强政府部门之间数据共享。通常能实现网上办理事项,不得要求必需到现场办理;通常能够在线获取市场主体信息,标准上不再要求市场主体以纸质方法反复提供;通常能够经过行 政监督平台在线下达行政监督指令,标准上不再出具纸质文件,以行政监督无纸化推进招标投标全步骤电子化。充足利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三大平台整体功效,经过对电子招标
14、投标交易全步骤信息实现动态统计、留痕追溯、透明公开、全程监督,推进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从事前审批、现场检验、静态监管、分业监督,向事中事后、多方协同、动态立体、全过程综合监督转变,提升行政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四)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11.加强系统互联互通。各级各类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应以公 共服务平台为枢纽,根据电子招标投标措施及其技术规范要 求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交易平台能够和任一公共服务平台 对接并交互信息。激励中央企业自主开发或采购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根据要求和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接并交 互招标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应该和对应区域范围内行政监督平 台全部实现对接,或向其开放监管通
15、道,交易平台将交易信息交 互到公共服务平台,由公共服务平台按要求将相关信息推送至 对应行政监督平台。下级公共服务平台应该和上级公共服务平台 对接并交互信息,激励同级公共服务平台相互对接,形成全国纵 横联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体系。行政监督平台应该开放数据接口,不得限制或排斥已经过检测认证交易平台和其对接并交换信息。12.促进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各地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当地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分开建设,应该明确各自功效服务定位,协调统一技术标准,并相互对接,充足发挥各自服务功效优势,避免交叉反复,预防信息交互冲突。其中,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应该充足发挥招标投 标交易全步骤专业
16、服务功效作用。合并建设,应该符合电子招标投标措施和相关技术标准,按要求提供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和上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并交互信息,实现和对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13.推进和投资和信用平台协同共享。激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和政府建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接,实现投资项目全过程在线运行、闭环监管,建立健全纵横联动协同监管体系。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能够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合并建设。推进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共享。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应该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按要求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交互数据信息, 并为市场主体查阅相关信用信息提供便利
17、,实现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和其它领域信用信息交互共享、互认共用。(五)强化信息拓展应用14.加强信息统计和公开。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应该如实统计 招标采购过程、数据信息起源,和每一操作步骤时间、网络 地址和工作人员等信息。依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对市场主体招标采购行为和信用情况实施动态、全方面公开。除依法公开交易信 息外,交易平台专业定位,建设、运行、开发和维护单位名称 及其关键责任人员,认证标志、检测认证汇报和巡检监督情况,专业工具软件技术规范和接口标准,平台对接和数据交互动态,交易运行状态和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和情况,应该在交易平台和其对接公共服务平台实时公布。15.促进信息全网流动。在推进电子招标投
18、标平台之间、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和其它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同时,主动培育各平台和系统间信息交互共享内生动力,真正打破“信息孤岛”,让招标投标各类信息在交互共享、全网流动中发挥最大效益。提供依法公开数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根据交互数据结构类别和规模百分比,分享数据使用权 利和大数据分析结果利用增值效益。16.强化交易信息大数据应用。适应“互联网+”新趋势,利用大数据理念、技术和资源,依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充足利用招标投标市场信息数据,对电子招标投标活 动实施科学、正确、高效大数据智能化监督。经过云计算、大 数据对招标投标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研判市场形势,制订
19、招标投标法规制度和政策方法提供数据支持,提升行政管理科 学性和有效性。公共服务平台应该加强对依法公开交易大数据整理、分析和加工利用,充足发挥公共服务平台跨地域跨行业聚合共享和智能化分析利用市场交易大数据功效,为市场主体 和行政监督部门提供大数据服务。17.拓展信用信息应用。根据客观统计、动态生成、公开共享、用户自主评价标准,利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大数据,生成 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信用统计,并经过各级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为开展失信 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提供支撑,促进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信用 自律,引导诚信社会建设。激励各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建立招标投标
20、信用信息数据库,但不得直接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信息评价。(六)完善制度和技术保障18.健全法规制度体系。推进修订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深入明确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法律效力,合适缩短电子招标投标 时限要求,在公开评标过程信息等基础上,合适增加招标人选择确定中标人自主权。修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 模标准要求,缩小依法必需招标项目范围,提升依法必需招 标项目规模标准。制订公共服务平台管理措施,明确公共服务内 容、提供方法和信息集成共享要求。制订行政监督平台管理措施, 明确在线监督权限、方法、内容、程序等。编制公共服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技术规范,明确基础功效、数据编码、系统接口、信 息资源库、技术支撑
21、和保障要求。研究制订电子招标采购档案管 理规范,为推行招标采购全过程档案电子化提供制度保障。各地域各部门应完善当地域、本行业适应电子招标投标发展配套制 度和政策方法。19.优化制度环境。各地域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同意相关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相关要求长久有效机制意见要求,结 合当地域本行业实际建立相关长久有效机制,适时对不适应“互联网 +”招标采购发展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关键针对违 反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措施,针对电子招标投标增设审批许可、指定交易平台和工具软件、排斥限制市场主体建设运行交易平台、实施地域封锁和行业保护等内容,增强制度统一性和适用性,为“互联网+”
22、招标采购营造良好制度环境。20.加强安全保障。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开发单位应依据电子 招标投标业务特点,关键围绕招标投标文件安全传输技术、防篡改技术、安全存放技术和开标保障技术等,开发对应信息安 全技术和产品。平台运行机构负担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本机构运行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全部服务器均设在中国境内,使用云服务,应要求云服务提供商提供安全承诺。运行机构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身份识别和判定、 访问控制、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补丁升级、数据存放和传 输加密、备份和恢复、安全审计、业务连续性等工作程序。运行机构应采取有效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对系统进行全方面风险管理,立即识别和评定电子招标
23、投标系统安全风险,确保平台安全和数据安全。21.培育开发市场。激励公共服务平台及其开发机构研发推 广数据交互接口、分析处理、存放公布、安全控制等标准化基础应用软件及专业工具软件,满足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开发、维护和 对接交互共同技术需求,消除技术壁垒,降低系统建设运行成本。激励各类信息系统和软件技术开发机构根据统一架构、统一标准、分散开发、组件集成标准,开发多种功效电子招标投标技术组件,建立技术组件库,推进组件标准化。激励各类技术 开发机构开展市场竞争,促进技术创新,提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研究和开发水平。加强对技术开发机构监管,技术开发 机构不得开发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软件,在其开发电子招标投标
24、平台和软件中不得设置后门程序。三、组织实施22.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镇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等部门加强对行动方案实施工作指导协调,依靠招标投标部际联席会议,完善 “互联网+”招标采购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定时召开协调会,在 计划指导、制度建设、技术标准、信息共享体系等方面加大工作 力度,统筹协调处理“互联网+”招标采购发展中重大问题, 切实推进本行动方案落实落实。各地应该建立当地域部门协调 工作机制,落实责任部门,细化工作方案,大力推进“互联网+” 招标采购发展。23.落实主体责任。招标投标行业组织应该发挥行业服务、智力支持和桥梁纽带作用,提倡诚信
25、自律,促进公平竞争,组织 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行业自律、合作交流、经验推广等工作,立即搜集反应本行动方案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市场主体 意见提议。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应发挥好带头作用,制订 推进电子化招标采购目标、实施计划和保障方法,激励推行集 团化电子招标采购,带动广大投标人适应电子化招标投标趋势。 招标代理机构应该主动向提供电子化招标投标服务和综合咨询 服务方向转型,不停提升行业竞争力。24.深化交流合作。发挥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示范和引领 带动作用,重视总结、转化、推广试点经验和结果,从试点地域 和单位及其它优异地域和单位中选择若干在创新监管体制机制、 促进交易平台市场化发展、深化大
26、数据应用、加强平台互联共享等经典,作为创新示范,立即向全国推广。主动开展“互联网 +”招标采购领域国际合作,深入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和电子招 标投标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开展多领域、多层次交流和合作,积 极参与国际标准和区域标准制订,做好和 WTO 框架下政府采购协定衔接,促进中国“互联网+”招标采购制度和国际接轨, 为中国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平台、通道和服务。25.严格督促考评。在行动方案实施期限内,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负责行动方案落实牵头部门应该于每十二个月12月底前,将本年度阶段性工作总结和下十二个月度关键工作计划报送国家发展 改革委和相关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和 指导,组织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验和第三方评定,对推进工作不力地方和单位给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