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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诉讼时效答辩状
超过诉讼时效辩论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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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辩论状【1】
辩论人:郑某,女,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____县____镇____村程庄村36号。
托付人:庞____,____邦律师事务所
被辩论人:周____,男,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____县____镇________街。
因被辩论人诉辩论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辩论人现辩论如下:
一、辩论人不是本案实际借款人,被辩论人将辩论人列为本案被告属于错误。
被辩论人所提交的书面欠据借款人处并无辩论人署名,被辩论人提也无证据证明辩论人系该笔款项的实际借款人,故该笔欠款与辩论人无关,辩论人不是借款人。
被辩论人将辩论人列为本案被告属于错误,被辩论人无权请求辩论人还款,应驳回被辩论人对辩论人的一切诉讼请求。
二、被辩论人所述与事实不符,即使程某曾向被辩论人借款,该笔欠款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辩论人不必承当任何还款责任。
收到贵院送来的相应诉讼材料之前,辩论人并不知晓该笔借款的发生,被辩论人主见的欠款数额达80万元,对于如此巨大的一笔款项被辩论人却从未见过;辩论人自始至终未曾听说过该笔借款,也未与程某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被辩论人也并无证据证明该笔借款被用于辩论人共同经营或其收入被用于共同生活,故该笔欠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辩论人不必承当任何还款责任,被辩论人向辩论人主见还款无事实与法律根据,应予以驳回其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辩论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该笔欠款不属于共同债务,被辩论人向辩论人主见还款无事实与法律根据,请求法院查明本案事实,驳回被辩论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辩论人:________
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上诉状范文【2】
辩论人:xx电力建设总公司,住宅地益阳市益阳大道东208号。
法定代表人:刘恕凡,系董事长。
被辩论人:保定天威集团(江苏)五洲变压器有限公司,住宅地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张家港市杨舍镇旺西村)。
法定代表人:钱培新,系董事长。
辩论人对被辩论人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的上诉,现提出辩论意见如下。
一、原审法院认定辩论人提起的反诉未过诉讼时效正确,被辩论人上诉称辩论人的反诉请求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与事实严重不符。
1、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而依据《主变选购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的商定,被辩论人逾期交货辩论人有权按5万元/天扣除货款,也就是说在被辩论人出现逾期交货的情形时,被辩论人是同意辩论人以扣减货款的方式来向其主见违约责任的。
故本案诉讼时效因被辩论人同意辩论人暂扣其货款而中断,诉讼时效应当从货款全部支付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
2、2021年2月1日辩论人向被辩论人支付合同货款115.2万元,依据《主变选购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的商定暂扣被辩论人货款390万元的行为系辩论人主见违约责任的实体权利行为。
3、原审法院认定辩论人在2021年元月份口头向被辩论人主见过违约金的事实是结合《主变选购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商定以及2021年2月辩论人暂扣被辩论人合同货款390万元而综合认定的,并非仅根据《公司办公会议纪要》、《关于五洲公司货款结算状况的说明》而草率认定。
综上,辩论人系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限内提起反诉的事实是清晰的,证据是充分的,原审法院认定辩论人提起的反诉未过诉讼时效是具有事实根据的。
二、原审法院对合同双方商定的违约金进行调整明显不当,被辩论人认为违约金过高无事实和法律根据。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主见商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削减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状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依据公平原则和老实信誉原则予以衡量。
而本案中,原审法院不但没有查清因被辩论人逾期交货导致辩论人巨大经济损失这一基本领实,而且也完全没有考虑因被辩论人未严格遵守《主变选购合同》这一核心合同商定的交货期导致其他关联合同根本无法履行的状况以及辩论人向被辩论人多次催货并就交货事宜多次协商,被辩论人经督促后仍未准时交付的过错状况,而且也没有考虑因被辩论人逾期交货导致重点工程在运行很短的时间后停产搁浅导致辩论人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状况。
因此,原审法院在未查清上述基本领实的状况下进行的违约金调整是明显违背法律规
定的。
2、依据《主变选购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的商定,被辩论人应严格履行合同交货期,若不能按期交货并送到施工现场,除需弥补辩论人的经济损失外,另外每推延一天按5万元/天扣除货款。
本案中,被辩论人逾期交货,依据合同的商定辩论人有权向其同时主见经济损失和违约金。
现辩论人考虑与被辩论人的合作关系,仅向被辩论人主见355万元违约金于法有据,理应获得支持。
既然有合同的明确商定,且没有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原审法院对违约金进行调整是明显违背合同的商定,违反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
综上,原审法院对违约金的调整违背了合同的商定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被辩论人的请求于法无据。
三、原审法院依法驳回被辩论人要求辩论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正确。
1、被辩论人逾期交货,依据合同的商定,辩论人有权抵扣被辩论人货款,必定就不存在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问题。
2、合同中并未商定支付货款的具体时间以及逾期付款利息标准,而且投运款应在变压器投运后支付,而变压器并没有实际投运,被辩论人也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变压器投运的时间,被辩论人根据辩论人的付款时间节点主见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明显没有事实根据。
综上,被辩论人的上诉请求无任何事实和法律根据,敬请二审法院在查明相关事实后,依法驳回被辩论人的上诉请求,支持辩论人的辩论理由!
此致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辩论人:益阳欣达电力建设总公司
二0XX年三月二十六日
诉讼时效和主要诉讼期间【3】
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爱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36条:以下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损害赔偿要求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坏的。
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以爱护。
有特别状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138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继承法》第8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产品质量法》第33条:因产品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环境爱护法》第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主要诉讼期间:
诉讼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规定的是胜诉权在多长时间内可以受到爱护,诉讼期间则是指具体诉讼行为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完成。
下面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主要诉讼期间:
《民事诉讼法》第46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是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第93条第二款: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实行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113条:被告辩论,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发送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辩论状。
第135条、146条:适用一般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
第147条: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为十日。
第159条: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的二审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上诉后三个月内审结;不服裁定提出上诉的,应当在三十天内审结。
第182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为二年。
第219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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