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场的火灾预防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的深入,许多城市都新建或改建一批体量大、功能多样、装饰豪华、商品高档的商场,吸引了成千上万的顾客,为繁荣我国市场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商场迅速发展的同时,由于防火措施没有得到及时落实,导致商场火灾不断发生。如 唐山林西百货大楼火灾、郑州天然商厦火灾、北京隆福大厦火灾、沈阳商业城火灾等等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有的还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因此,加强商场的消防工作,强化商场的防火意识显得十分重要。第一节 商场的火灾危险性 一、营业厅面积大,且每层空间上下连通,防火分隔困难,容易造成火灾蔓延扩大 商场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一般比较大,小的数千平方米,大的数万平
2、方米;多层的商场,大多安装有自动扶梯,层层相通;有的 还设有中庭,使商场的防火分隔问题相当突出。二、可燃商品多,容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商场经营的商品,大部分是可燃物品,一些商品本身虽属不燃材料制成,但其包装箱、盒却都是可燃的。还有 一些商品,如指甲油、摩丝、发胶和小包装的汽油、酒精等有机溶剂以及丁烷气(打火机用)、火柴、赛璐珞制品等,均属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商场的商品,大多采用自选式货架、柜台,有些商品如服装鞋帽、各类纺织品、工艺美术品、箱包带夹等,还悬挂展示在商场的空间,琳 琅满目。商场的这一特点,使商品高度集中,开架售货又 使可燃物的表面积大于其它任何场所,一旦失火,就会迅速蔓延。 商场的
3、商品周转很快,除了大量陈设在柜台内、货架 上供顾客选购外,往往在每个柜台的后面还设有各自的小仓库,形成了“前柜后库”,甚至“以店代库”,在过道上也堆满商品的局面。尤其是租赁给个人的柜台更是如此,致使商场内又储存了大量的商品。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严重损失。此外,商场内的柜台、货架不少也是可燃材料制作,这些柜台、货架虽然分组布置,但距离一般都比较小,基本上毗连成片。三、商场人员聚集、流动量大、容易造成重大伤亡 商场的另一特点是顾客云集,男女老少 挨肩接踵,在我国已成为公共场所人员密度最高、流动量最大的场所,在营业时间,万一发生火灾,就会引起混乱,疏散就更加困难,难免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对地下商场来
4、讲,问题就更为严重。地下商场可供顾客占用的面积往往比地上商场要小,在顾客流量同样大的情况下,人员密度大大地高于地上商场;而地下商场的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的数量和宽度由于受人防工程的局限,又小于地上商场。地下商场缺少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一旦发生火灾,人们必然惊惶失措,难免有挤死人和踩死人的事故发生;由于建筑空间封闭,有毒烟气会充满整个商场,易致人员中毒窒息而亡。四、电气照明设备多,导致火灾的因素多 商场内电气照明设备的火灾危险性,按功能和用途有以下特点:1.安装在商场顶、柱、墙上的照明、装饰灯,多采用带状方式或分组安装的荧光灯具,有些商场采用满天星式深罩灯。这些灯具都采用埋入式安装在吊顶里面,数量
5、比较大,且荧光灯的镇流器易发热起火,深罩灯如采用功率较大的白 炽灯,也易烤着附近的可燃物。2.安装在商品橱窗和柜台内的照明灯具,除了荧光灯外,还有各种射灯。射灯除采用冷光源的外,其他光源的射灯,表面温度都较高,足以将可燃物烤着。3.商场内和商品橱窗里除了大量安装广告霓虹灯和灯箱外,有的还安装了操作活动广告的电动机,霓虹灯的变压器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4.在节假日,商场内外还要临时安装各种彩灯,增添节日气氛。5.商场经营照明器材和家用电器的柜台,为了测试的需要,还装设有临时电源插座,没有空调系统的商场,在夏季还大量使用电风扇降温等。以上各种电气照明设备,品种数量之多和线路错综复杂的程度,都是其
6、他公共建筑难以比拟的,加上每天营业时间长,如若设计、安装、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6、其他致灾因素也很多,如有的商场为了方便用户,还附设有服装加工部,家用电器维修部,钟表、眼镜、照相机等修理部,这些部位常常需要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等加热器具。五、扑救难度极大 商场发生火灾,可燃物多,空间大,蔓延快;顾客向外疏散,消防人员逆方向进入扑救,抢救和疏散人员,扑灭火灾都相当困难;加之发生火灾后,由于浓烟和高温,使消防人员侦察火情困难,难以迅速扑灭火灾。第二节 商场的主要防火要求一、建筑耐火等级 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新建商场的耐火等级一般应不低于二级,商场内的吊顶和其他装饰材料,不准使用可燃材料
7、,对原有的建筑中可燃的木构件和耐火极限较低的钢架结构,必须采取措施,提高其耐火等级。商场内的货架和柜台,应采用金属框架和玻璃板组合制成。二、商场的布局及防火分隔1.保证人员通行和安全疏散通道面积。商场营业厅作为公共场所,顾客人流所需的面积应予充分考虑。货架同人流所占的公共面积的比例:综合性大型商场或多层商场一般不小于1:1.5;较小的商场最低不小于1:1。人流所占公共面积,按高峰时间顾客平均流量人均占用面积不小于0.4m2。柜台分组布置时,组与组之间的距离不小 于3m。2.商场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划分防火分区。多层商场地上按2500m2为一个分区,地下按500m
8、2为一个防火分区;如商场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加一倍;高层商场如果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时,防火分区面积可扩大到4000m2,地下商场防火分区面积可扩大到2000m2。3.对于电梯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贯通上下楼层的孔洞,应安装防火门或防火卷帘进行分隔,对于管道井,电缆井等,其每层检查口应安装丙级防火门,且每隔23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非燃材料进行分隔。4.商场的小型中转仓库、服装加工及家用电器、钟表、眼镜维修部等应同营业厅分开独立设置。5.油浸电力变压器,不宜设在地下商场内,如果必须设置时,应避开人员密集的部位和出入口,且应
9、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变压器下面应设有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6.空调机房进入每个楼层或防火分区的水平支管上,均应按规定设置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防火阀门。空调风管上所使用的保温材料、吸音材料应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三、安全疏散1.商场是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之一,安全疏散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商场要有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并多方位地均匀设置;不应设置影响顾客人流安全疏散的旋转门、侧拉门等。2.商场楼梯、走道、疏散外门等的疏散宽度,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安全出口、疏散用门、楼梯等通道,应设置灯光疏散指
10、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四、消防设施 商场的消防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控制中心、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系统的联动控制,以及灭火器材等。1.火灾报警系统应能准确报警,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要熟悉消防设备的操作,熟练掌握消防控制设备的功能。消防控制设备的功能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2.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主备泵能自动互投,动力配电柜的主备电源能自动切换。室内消火栓泵应能在消火栓箱处和消防控制室远程启动;喷淋泵能够按系统功能要求在消防控制室远程启动和自动启动。自动喷淋系统应有稳
11、压(增压)设施,如屋顶水箱;系统 未端应设放水阀和压力表;自动喷水系统的湿式报警阀及水力警铃要保持正常的报警功能。消火栓系统要满足充实水柱的要求。3.防排烟系统。采用自然排烟时,开窗、开口面积应符合要求,以满足排烟的需要。采用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应保证楼梯间压力4050Pa,前室或合用前室3025Pa。采用机械排烟系统,其排烟口平时应处于关闭状态,排烟口应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当任一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自行启动;在排烟支管上、排烟风机入口处应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4.常闭式防火门应能保持关闭状态;常开防火门处不应有阻碍防火门关闭的障碍物,在火灾时应能自动关闭。防火
12、卷帘门应能自动启动和手动启动,防火卷帘下部不能摆设柜台、堆放货物影响卷帘门的降落。设在疏散通道的防火卷帘,应具有在降落时有短时间停滞以及能从两侧自动、手动和机械控制的功能。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用卷帘门代替疏散门。五、消防安全管理(一)日常防火管理 商场应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商场的法定代表人或行政负责人应当负责商场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是商场的防火负责人;商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抓好落实;商场应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签定防火安全责任书;尤其是对出租柜台、商店,其防火安全工作都必须分清责任,纳入商场的统一管理之中;商场应配备必要的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
13、人员,具体抓好本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对本商场的职工及重点工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制定灭火预案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商场要建立定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制度,并加强消防控制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值班检查;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器材,使消防器材能完好使用;要建立防火档案,对商场的防火工作情况认真记载。(二)明火管理 商场的顾客流量大,其中不乏吸烟者,随意乱扔烟头往往造成火灾。因此在商场中应禁止吸烟,并设置禁止吸烟标志牌。商场在设备安装、检修、柜台改造过程中,营业区与装修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动用电气焊割作业时,应在动火作业前,履行用火审批手续。现场必须有人监护,备有消防器材,做好灭火准备。(三)易燃品管理 商场内经营指甲油、摩丝、打字纸、丁烷气等易燃危险商品时,应控制在两日的销售量以内,同时要防止日光直射,与其他高温电热器具隔开,妥善进行保管。地下商场严禁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发令枪纸、汽油、煤油、酒精、油漆等易燃商品。钟表、照相机修理等作业使用的酒精、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零件时,现场禁止明火。对日用少量易燃液体,要放至封闭容器内,随用随开,未用完的送回专用库房,现场不得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