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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过程中存在的火灾隐患的防火对策.doc

上传人:小****库 文档编号:453085 上传时间:2023-10-1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4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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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修过程中存在的火灾隐患的防火对策(一) 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 消防监督部门要不定期的召开有关装修装饰部门负责人会议,督促其抓好装修行业中设计、施工、监工、竣工验收和合理布局等方面的问题,提高装修队伍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术水平。装修公司和施工队应认真贯彻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中心责任,总承包单位应对工地防火负总责,单项转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要对本项工程安全负责,并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凡因装修原因而造成火灾事故的,不论工程使用与否,也要追查施工队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依法严肃查处,用法律手段推动消防安全工作。 (二)整顿装修市场,加强

2、对施工单位的审核 从事装修施工的单位要主动到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登记备案,接受审查。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各级建委对施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严格按照要求审查其设计资格和施工水平,合格者颁发“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合格者予以取缔。 (三)严格施工管理 1.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要对施工人员,尤其是下岗临时务工人员、从事电焊、油漆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消防知识培训,教育他们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本工种的火灾危险性及预防和扑救措施,合格后方能上岗。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预案,适时进行实地灭火演练,提高灭火扑救的能力。 2.严格按消防部门审核后的图纸施工。不能擅自改变工程防火设计,如确需更

3、改的,要报请原审核部门同意。 3.建立健全严格的用火用电制度,把好“三关” “明火操作关”,动用明火要有许可证并有专人看管;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如必须的则由总负责单位进行现场协调。 “电气设备安装关”,做到定人定设备,按规范注意电气线路套管的选择、导线的连接方式及灯具的选择和布置。 “易燃材料管理关”,设专人管理,控制其数量防止堆积过多与堆埋道路,易燃物应每日清扫。 4.管理好生活用火。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仓库等临时工棚一律不得使用电炉及使用大功率灯泡或碘钨灯烘烤取暖。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可单独设一工人吸烟室,以防吸烟引起火灾。家庭装修也应尽量避免工人吃住在现场,尤其是在做防水、喷漆、地板打蜡、

4、家具上光等有易燃易爆气体出现时。 5.不得冒险作业。承接任务时,领导和技术人员必须向职工下达防火安全事项,职工有疑问时,应现了解清楚方可施工。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防火安全规定,不得冒险作业,施工单位领导不得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6.做好隐蔽工程的保护和记录。对被隐蔽的电器线路、接头、穿管、管道保护材料及其它装饰、吸音、隔断等,应严格按照规范设置,并配以相应的防火保护措施。同时应做好记录,以利于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7.保护和完善消防设施。有些工程,尤其是吊顶装修,会改动一些消防设备(如探头、喷淋头等),应事先取得消防机关及装修单位的同意和配合,不得擅自行动。对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应配置通风系

5、统,并采用防爆电器。工地应按规范规定留出人员疏散的通道和出口,不得占用和封堵,更不得借口便于管理而将出口锁死,并要设疏散指示标志及事故照明设备。另外,现场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灭火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工程面积100m2左右,配两只手提式灭火器合适。也可按保护对象火灾所适宜的灭火器种类,一般每50m2配一只灭火器为宜,以扑灭初期火灾。 8.各级消防监督部门加强检查。一是,面积较大较复杂较重要的工程项目,建审及负责消防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在施工中期到工地检查,最好在装修主体材料施工完,裱墙纸、贴镜面、涂防火涂料等二次装修前及隐蔽工程封盖前分两个阶段进行。二是,稽查大队对装修工程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必要时下达消防监督意见通知书,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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