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YD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YD 5073--2005
电信楼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监理规范
Supervision Specification for
Telecommunication Private Premise
2006-07-25发布 2006-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电信楼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Supervision Specification for
Telecommunication Private Premise
YD 5073-2005
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施行日期: 2006年10月1日
北 京 邮 电 大 学 出 版 社
2006 北 京
关于发布《电信专用房屋工程施工
监理规范》的通知
信部规[2006]4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
现将《电信专用房屋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编号:YD5073-2005)发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行。原《电信楼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编号:YD5073-9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解释。
本规范由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关于安排《通信工程建设标准》修订和制订计划的通知”(信部规函[2004]508号)的要求,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5073-98《电信楼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施工阶段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管理、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督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识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解释、监督执行。规范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请与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联系,并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到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原主编单位:邮电部北京设计院
原参编单位: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公司
修订主编单位:京移通信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闪 宁 叶晓茗 董通书 马 巍 赵彦青
李红星
目 次
1 总则--------------------------------------------------1
2 一般规定----------------------------------------------2
2.1 监理依据----------------------------------------- 2
2.2 施工监理的阶段划分------------------------------- 2
3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3
4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5
4.1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 5
4.2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控制------------------------- 15
4.3 防雷与接地工程质量控制--------------------------- 19
4.4 变配电安装工程质量控制--------------------------- 20
4.5 建筑智能化工程质量控制--------------------------- 21
4.6 消防工程质量控制---------------------------------27
4.7 防护与抗震工程质量控制-------------------------28
4.8 工程进度控制-----------------------------------29
4.9 工程造价控制---------------------------------- 31
5 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34
6 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35
7 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管理------------------------------ 36
8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督---------------------------------- 38
附录A:监理表格------------------------------------------40
附录B: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41
条文说明------------------------------------------------ 42
1 总 则
1.0.1为规范电信专用房屋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内容、规划、程序和方法,以实现对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安全监督(三控两管一协调一监督),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电信运营企业新建的电信专用房屋的工程监理;对扩建、改建的电信专用房屋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监理单位应该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1.0.4 电信专用房屋工程施工监理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2.1 监理依据
2.1.1 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2.1.2 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等。
2.1.3 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
2.1.4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定的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2 施工监理的阶段划分
2.2.1 施工监理一般划分为三个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3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3.0.1 施工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以前,派出能满足施工准备阶段工作要求的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3.0.2 监理单位应及时建立监理组织体系,做出组织机构框图,明确各级职责范围,与建设单位及承包单位建立起工作程序和联系渠道。编制监理规划,中型以上的工程需编写监理实施细则。
3.0.3 必须在工程监理现场配备足够的监理设施,以保证质量控制的检验测试及各项管理工作的需要。
3.0.4 监理工程师还应做好以下监理工作
1.熟悉设计文件,参加设计交底会议
2.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3.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检查承包单位的保险及担保。
4.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担出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A2表格式。
5.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有关资质资料,符合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A3表格式。
6.审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符合要求时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A4表格式。
7.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负责起草会
议纪要。
8.核查开工条件,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
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工程开工报审表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A1表格式。
4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程
4.0.1 一般规定
1.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资质,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
2.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对工程所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3.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4.监理工程师应对重要工序和关键环节制订旁站监理措施并实施;
5.审核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6.审批工程变更文件;
7.监理工程师应依法行使质量监督权,对于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签发监理通知单,通知其整改,问题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有关条款办理。
4.1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
4.1.1 各专业通用规定
监理工程师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有关标准和检验方法对已完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4.1.2 建筑测量质量监理控制要点
1.监理工程师应对场地平整、测量图样进行审查;
2.监理工程师对场地控制网、建筑物定位放线及基础放线进行验线;监测高层建筑施工的竖向偏差;对建筑物沉降观测进行检测;
3.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工程测量规范及条文说明》(GB50026-93)的要求。
4.1.3 土方工程质量监理控制要点
1 .监理工程师应对基底的土质、方的基底处理、回填土料;回填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2.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要求。
4.1.4 地基与基础工程的质量监理控制要点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灰土、三合土、砂和砂石地基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复查基底土质;检查配料、分层虚铺厚度及夯压程度;检查留槎和接槎方法。
2 .重锤夯实地基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试夯的密实度和夯实深度;检查最后下沉量和总下沉量;
3 .强夯地基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锤重、落距、夯击点布置及各夯击点的夯击次数;检查夯击遍数和两遍间的间隔时间;
4 .挤密碎石桩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桩的桩数、孔径、填料质量及配合比;检查桩身的密实度;
5 .振冲地基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桩数、孔径、填料质量及级配;检查每根桩填料总量和密实度(包括桩顶);
6 .旋喷地基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水泥品种,水泥浆的水灰比、外加剂品种和掺量;检查旋喷深度、直径及旋喷体强度;
7 .打(压)桩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桩的质量;检查打(压)的标高或贯入度、桩的接头节点处理;
8 .钻孔灌注桩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原材料及混凝土强度、检查成孔深度;检查实际浇灌混凝土量;检查浇筑后的桩顶标高及浮浆的处理;
9 .地下连续墙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地下连续墙工程所用原材料、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标号;
10.以上各项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要求。
4.1.5 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监理控制要点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防水混凝土结构工程
1)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外加剂及预埋件;检查防水混凝土抗渗标号和强度;检查防水混凝土结构的施工缝、变形缝、止水板、穿墙管件、支模铁件等的设置和构造;检查防水混凝土的外观质量;检查沥青胶结材料防水层的质量;
2)防水混凝土构筑物,粉刷前必须进行蓄水试验,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是否有渗漏现象,同时检查沉降观测数据。
2.水泥砂浆防水层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防水砂浆的原材料、外加剂、配合比及其分层做法;检查防水各层之间的结合紧密程度;
3.卷材防水层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卷材、胶结材料;检查卷材防水层极其变形缝、预埋管件等细部做法;
4.以上各项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要求。
4.1.6 钢筋混凝土工程的质量监理控制要点应满足以下要求:
1.模板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模板及其支架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检查模板接缝宽度;检查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的处理措施;
2.钢筋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钢质量;检查冷拉、冷拔钢筋的机械性能;检查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检查钢筋焊接接头、焊接制品的机械性能;检查钢筋网片、骨架的绑扎和焊接质量;检查箍筋数量、弯钩角度和平直长度;检查钢筋的焊点与接头尺寸和外观质量;
3.混凝土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检查混凝土试块强度;检查裂缝宽度;检查混凝土缺陷情况;
4.构件安装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构件吊装时的混凝土或砂浆强度;检查构件的型号、位置、支点锚固;检查构件接头处理;检查外墙板防水构造的做法;
5.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对预应力钢筋、混凝土、预应力钢筋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质量进行检查;对后张法张拉预应力钢筋时的混凝土强度及块体立缝混凝土(砂浆)强度、锚固阶段张拉端预应力筋的内缩量、后张法孔道水泥浆强度进行检查;
6.以上各项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4.1.7 砖石工程的质量监理控制要点应满足以下要求:
1.砌砖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砖的品种、标号及砂浆标号;检查灰缝的砂浆饱满度、留槎做法;检查错缝、接槎做法;检查预埋拉接筋及预置构造柱;检查清水墙面质量;
2.砌石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石料的质量、规格及砂浆品种;检查组砌形式及墙面钩缝;
3.以上各项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的要求。
4.1.8 钢结构工程的质量监理控制要点应满足以下要求:
1.钢结构焊接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焊条、焊剂、焊丝和施焊用的保护气体等;检查已取得相应施焊条件合格证的焊工的实际操作水平;检查焊缝质量;
2.钢结构螺栓连接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确认高强螺栓可以用于工程上;检查连接面的摩擦系数,检查螺栓拧紧质量;检查外观质量;
3.钢结构制作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钢材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检查钢材切割断面;检查梯子、栏杆制作后的强度试验报告;检查构件外观质量;检查磨光顶紧的构件组装面;
4.钢结构安装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构件质量;检查垫铁规格、位置及坐浆垫铁的砂浆强度;检查栏杆安装后的强度试验报告;检查结构上的标记及结构外观;
5.钢结构油漆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油漆、稀释剂和固化剂等的种类和质量;检查钢材表面的处理;检查油漆外观质量;
6.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1)的要求。
4.1.9 地面与楼面工程的质量监理控制要点应满足以下要求:
1.现浇水磨石地面:
应检查水磨石石子的种类、颜色、粒径;所用水泥品种、标号;所用颜料以及配合比等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工艺和坡度、厚度、标高、平整度、强度、密实度、上下层结合以及是否存在空鼓等;
2.半硬质塑料地面
应检查塑料面层板、所用粘结胶,质量应符合设计和相应产品
的各种技术指标;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工艺和面层的平整度、接缝高差、色泽以及有无翘边、鼓泡等方面;
3.地板砖地面(预制水磨石地面)
应检查地板砖(预制水磨石地面)的规格尺寸、厚度、平整度、
色泽、有无裂缝和缺棱少角及质量保证资料等,结果应符合现行的产品标准的规定及设计要求;检查所用水泥标号、品种及质量保证资料,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工艺和结合层厚度、平整度、接缝高低、接缝顺直、接缝宽度、标高等方面;
4.监理工程师还应检查各种面层的材质、强度、密实度。检查基层和面层的结合程度;检查面层的表面质量;检查地漏、踢脚板、楼梯踏步和楼地面镶边的质量;
5.以上检查结果应满足设计和《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02)的有关规定。
4.1.10 在墙面、顶棚面层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对下列要点进行检查:
1. 机房墙面、顶棚基层处理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的有关规定。
2.应检查所有涂料和半成品的品名、种类、颜色、制作时间、储存有效期、使用说明及质量保证资料等,结果应符合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及设计要求和选定样品的要求;
3.应在施工过程中检查施工工艺和涂料观感质量,施工工艺和检查结果应符合设计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有关规定。
4.1.11 门窗工程的质量监理控制要点应满足以下要求:
1.钢门窗安装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钢门窗及其附件的质量;钢门窗安装的位置、开启方向;检查钢门窗的安装牢固程度,预埋铁件的数量、位置、埋设连接方法。
2.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铝合金门窗及其附件的质量;铝合金门窗安装的位置、开启方向;检查铝合金门窗的安装牢固程度,预埋铁件的数量、位置、埋设连接方法。
4.1.12 装饰工程质量监理控制要点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一般抹灰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的粘接牢固程度;检查一般抹灰的表面质量;检查缝隙的填塞质量及分格条、滴水线(槽)的质量。
2.装饰抹灰工程
监理工程师检查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的粘接牢固程度;检查装饰抹灰的表面质量;检查分格条、滴水线(槽)的质量。
3.清水墙勾缝工程
监理工程师检查勾缝的牢固程度、整齐程度、清洁程度。
4.油漆工程
监理工程师检查油漆工程的材料质量、表面质量;检查工程用蜡的品种、质量。
5.刷浆(喷浆)工程
监理工程师检查刷浆(喷浆)工程的材料质量、表面质量;
6.玻璃工程
监理工程师检查玻璃的裁割尺寸及安装牢固程度;检查油灰填抹质量;检查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数量;检查木压条镶钉的质量、橡皮垫镶嵌质量;检查彩色、压花玻璃的颜色、图案;检查玻璃工程的表面质量;
7.饰面工程
监理工程师检查饰面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检查安装牢固程度;检查表面安装质量;
8.罩面板及钢木骨架安装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罩面板及主梁、搁栅安装牢固度;检查接缝或压条质量;检查顶棚、隔墙内的填充料铺设厚度及干燥程度,检查灰板条和金属网的抹灰基层质量;检查钢木骨架的外观质量;
9.花饰安装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花饰的品种、规格、图案和安装方法;检查安装的表面质量;
10.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的有关规定。
4.1.13 屋面工程的质量监理控制要点应满足以下要求:
1.屋面找平层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材料和配合比、屋面找平层的坡度及表面质量;
2.屋面保温(隔热)层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保温材料的强度、容重、导热系数和含水率及配合比;检查架空板的强度;检查保温(隔热)层 屋面找平层的坡度及表面质量。
3.屋面卷材防水层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卷材和胶结材料的品种、标号及配合比;检查防水层的表面平整度;检查泛水、檐口及变形缝的做法;检查卷材屋面保护层;检查卷材铺贴的质量。检查排汽屋面孔道的留设;
4.油膏嵌缝涂料屋面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油膏和防水涂料的质量;检查油膏填嵌质量;检查涂料防水层质量。检查油膏嵌缝的板缝基层及嵌缝后的保护层;
5.细石混凝土屋面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原材料、外加剂、混凝土防水性能及强度;检查钢筋的品种、规格、位置及保护层厚度;检查防水层的坡度及外观质量;泛水、檐口及分格缝等做法;
6.薄钢板和波形薄钢板屋面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薄钢板和波形薄钢板的材质及厚度;检查固定点位置。
7.水落管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水落斗和水落管的制作质量,安装及固定方法;检查油漆工程。薄钢板和波形薄钢板的材质及厚度;检查固定点位置。
8.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的要求。
4.2 建筑设备安装的质量监理
4.2.1 一般规定
1.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资质,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2.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对工程所用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3.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4.监理工程师对重要工序和关键环节制订旁站监理措施并实施;
5.审核重要部分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6.审批工程变更文件;
7.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质量监督权,对于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签发监理通知单,通知其整改,问题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有关条款办理。
4.2.2各专业通用规定
1.严格按要求验收施工材料、器材、设备、零配件的原始生产厂家的质保证书或合格证,同时进行外观验收。必要时按材料的技术要求,抽样送试验室作性能试验。试验合格方可使用。大宗或成套设备,应在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及监理人员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开箱验收。按设计要求检查设备型号、规格、有关技术性能参数,并根据技术文件提供的装箱单核对数量。核查无误,有关人员应立即办理设备记录手续。若有差错或产品不合格,应及时退换或处理;
2.组织土建与安装承包单位进行认真的中间交接验收。安装前,骨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单位对设备安装现场(包括设备基础、预埋件、管道预留孔、电梯机房及井道等)进行认真的中间交接验收,复核其座标位置、标高、尺寸大小及混凝土强度等是否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及时签认中间交接验收单,否则应督促进土建方及时整改;
3.在进行强度、严密性试验、电器耐压试验以及某些敏感件试验等时,监理人员应随时到场,进行旁站监督。必要时进行平行检验;
4.根据施工中的设计变更认真审查承包单位所做的竣工图并根据各专业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审核竣工资料,其中包括:
1)工程变更的文件及竣工图;
2)各种材料、附件、设备及仪表合格证或检验合格资料、产品说明书及安装图纸等资料;
3)安装技术记录(包括多种试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4)系统联合试运转记录及调试报告;
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及根据规定和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4.2.3 建筑采暖卫生工程
1.检验建筑采暖卫生工程主要设备、配件及产品的出厂质量合格证,并在其进场后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验收。主要检查项目是规格、型号及质量;
2.按专业、系统和工序进行工程预检;
3.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4.输送各种介质的承压管道、设备、阀门和密封箱罐的单项强度和系统强度试验;
5.开式水箱、雨水管道、暗装或直埋地下的排水管道的灌水试验;
6.采暖、给水、消防管道等应进行使用前的冲洗试验;
7.各种系统的通水试验;
8.各类伸缩器的预拉伸试验;
9.各类设备的调试;
10.设备单机及系统试运转;
11.上述检查方法和检验标准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4.2.4 通风与空调工程
1.材料、产品和设备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
材料主要包括:风管及部件制作和安装所使用的各种板材、制冷管道系统的管材、防腐保温材料等。
产品主要指成套设备以外的购置成品。如各类阀门、衬垫及各系统中的专用设备。
2.材料、产品和设备进场后要严格按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和必要的试验;
3.制冷及冷水系统管道试验,主要是阀门、设备及系统各方面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管件及阀门清洗、单机试运转、系统吹污、真空、检漏及带负荷试运转的工作性能试验;
4.工程隐蔽检查验收,主要检查内容为:接头(缝)有无开脱、附件位置是否正确、活动件是否灵活可靠、方向正确、坡度情况;
5.空调调试。包括各项设备的单机运转和无负荷联合试运转以及专门规定的检查。
6.上述检查方法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4.2.5 通信机房专用通风与空调工程
1.通信机房专用空调、通风系统的施工必须符合通信工艺对通风空调系统的要求,并必须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中需修改设计时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无图纸和技术要求的决不允许进行施工和验收;
2.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所用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鉴定证明文件。当对质量怀疑时,必须进行检验,过期材料不得使用;
3.通信机房专用空调、通风系统安装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在每道工序完毕后进行中间检验验收,并记录备案;
4.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设计和通信工艺要求对通信机房专用空调、通风系统的以下性能指标进行选择性检测,具体检测方法可参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1)室内送风量、系统总新风量、有排风时的室内排风量
2)静压差
3)截面平均风速
4)洁净度级别
5)室内温度及相对湿度
6)室温或相对温度波动范围
7)室内噪声级
5.对电信专用房屋通信机房专用空调、通风系统质量监理。控制的一般要求和风管、部件的具体制作验评方法应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以及本节4.2.4的有关规定。
4.2.6 电梯安装工程
1.电梯设备的随机文件必须齐全;
2.检查设备零部件的数量、完好情况、损伤情况及处理结果;
3.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如承重梁埋设、暗设管线及绳头浇注等;
4.对空载、半载、满载和超载试运转情况进行检查;
5.对平衡系统、运行速度、平层准确度、噪音、消防状态、安全保护装置等的调试进行检查。
6.上述检查方法和检验标准应符合《电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10-2002)。
4.3 防雷与接地的质量控制
4.3.1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所用材料的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接地装置和接地电阻值。
4.3.2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器具和可拆卸的其它非带电金属部件接地(接零)的分支线,要求直接与接地干线相连,严禁串联连接。
4.3.3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避雷针(网)及其支持件的安装,要求位置正确、固定可靠、防腐良好、针体垂直、避雷网规格尺寸和弯曲半径正确;避雷针及其支持件的制作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有标志灯的避雷针灯具完整,显示清晰。避雷网支持件间距均,避雷针垂直度的偏差不大于顶端针杆的直径。
4.3.4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接地(零)线敷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1.平直、牢固,固定点间距均匀,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有补偿量,穿墙有保护管,油漆防腐完整;
2.焊接连接的焊缝完整、饱满,无明显气孔、咬肉等缺陷。螺栓连接紧密、牢固,有防松措施;
3.防雷接地引下线的保护管固定牢靠,断线卡子设置便于检测,接触面镀锌或镀锡完整,螺栓等紧固件齐全,防腐均匀,不准污染建筑物。
4.3.5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接地体安装,要求位置正确,连接牢固,接地埋设体深度应符合要求。
4.3.6 上述检查方法和检验标准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4.4 变配电安装工程质量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的电气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4.2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质量监理控制应主要测试和检查以下内容,具体检查方法及应达到的标准参照国家现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执行。
1.主要电气设备包括:电力变压器、高低压成套配电柜、动力照明配电箱、高压开关、蓄电池应急电源等。
2.主要材料包括:硬母线、电缆、电线及大型灯具、低压设备及附件等。
4.4.3 监理工程师应对主配电安装工程进行预检。包括:明配管、变配电装置、高低压电源进出口、电缆、开关、插销、灯具等的品种、规格、位置、标高、方向、固定、防腐及外观处理等。
4.4.4 监理工程师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原材料进行检查,严格把好质量关,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设备及原材料产品合格证,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及原材料严禁用于工程上。
4.4.5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通信电源设备的入网证,检查信息产业部的质量认证,确保所采用的设备是经过鉴定的、技术成熟的产品,以保证连续供电的可靠性。
4.4.6 变配电与通信电源的设备安装应在土建专业施工完毕后方能进行。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等主要电气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
4.4.7 监理工程师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埋在结构内的管路、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接地极埋设及接地带连接处焊接、不能进入吊顶内的管路敷设及直埋电缆等。
4.4.8 变配电与通信电源的设备安装完毕,送电前应会同有关单位进行相关检查测试,并要求做好详细记录。制造商派代表进行现场调试,共同对质量负责。
4.5 建筑智能化工程质量控制
4.5.1 楼宇设备监控系统监理质量控制要点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中内监控系统
1)应对包括系统操作管理、图形显示、控制调节、报警、自动报表生成、技术图表和统计、系统资料设定更改、快速查询、设备管理、用户程序等方面进行功能检测;
2)应对系统可靠性进行测试。
2.空调与通风系统
1)应对系统运行状态,故障监测、记录与报警进行检查;
2)应对系统温度、湿度自动控制功能及控制精度测定进行检查;
3)应对自动启停和节能优化启动及联锁保护控制进行检查;
3.变配电监控系统
1)应对监测电压、电流、有功功率、功率因数、用电量等的准确性进行检查;
2)应对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自备发电系统的工作状态和故障监控的正确性进行检查。
4.照明监控系统
应对公共照明系统的控制功能进行检查。
5.给排水监控系统
应对给水系统、排水系统运行状态及故障状态进行监测,对水泵起停及台数控制功能进行检查。
6.热源和热交换监控系统
1)应对系统负荷调节,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和节能优化控制进行检查;
2)应对设备联动控制进行检查;
3)应对设备运行状态,故障监视、记录和报警进行检查。
7.冷源系统
1)应对系统的负荷调节、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和节能优化控制进行检查;
2)应对系统设备的联动控制进行检查;
3)应对系统运行状态、参数、故障的监视、记录与报警功能进行检查;
4)应对供回水压差或供回水温度自动控制进行检查。
8.电梯系统
应对实现对电梯运行状态和故障监控进行检查。
9.停车管理系统
对入口管理系统、出口管理系统和管理中心的功能进行检测。
4.5.2智能化系统集成监理质量控制要点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一般规定
系统集成监理质量控制重点是功能可靠性、安全性及可维护性的验收,对性能指标的验收不作为重点。
2.检测内容
1)所采用的硬件必须经国家认可的有关部门检测,并具有相应的检测报告;
2)所采用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必须经过国家认可的有关部门检测,并具有检测报告;
3)检查承包商编写的检测大纲,大纲应包括检测项目、方法、步骤、数量及所用检测设备;
4)集成系统检测包括接口检测、功能检测、性能检测、安全检测。
4.5.3 综合布线系统监理控制要点参见《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暂行规定》(YD5124-2005)。
4.5.4 安全防范系统监理控制要求应满足以下要求:
1.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1)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项目和内容符合表4.5.4 -1的规定;
表4.5.4 -1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质量监理控制要点
项目
工程质量监理控制要点
摄像机
① 设置位置,视野范围
② 安装质量
③ 镜头、防护套、支承装置、云台安装质量与坚固情况
④ 通电试验
监视器
① 安装位置
② 设置条件
③ 通电试验
控制设备
① 安装位置
② 遥控内容与切换路数
③ 通电试验
其它设备
① 安装位置与安装质量
② 通电试验
控制台及机架
① 安装垂直水平度
② 设备安装位置
③ 布线位置
④ 穿孔、连接处接触情况
⑤ 开关、按钮灵活情况
⑥ 通电情况
电(光)缆敷设
① 敷设与布线
② 电(光)缆排列位置,布放和绑扎质量
③ 地沟、走道支铁吊架的安装质量
④ 埋设深度及架设质量
⑤ 焊接及插头安装质量
⑥ 接线盒接线质量
接地
① 接地材料
② 接地线焊接质量
③ 接地电阻
2)监理工程师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验收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2.防盗报警系统的工程质量监理控制要点
1)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目和内容
应符合4.5.4 -2的规定;
表4.5.4 -2 防盗报警系统工程质量监理控制要点
项目
工程质量监理控制要点
红外探头
① 设置位置,防范范围
② 安装质量
③ 室外对射防护罩、支承装置、安装质量和坚固情况
④ 通电试验
门磁开关
① 设置位置,防范范围
② 安装质量
③ 通电试验
控制键盘
① 安装质量
② 操作内容
③ 通电试验
报警主板
① 安装位置与巩固情况
② 安装质量
③ 通电试验
其它设备
① 安装位置与安装质量
② 通电试验
报警中心设备
① 设置安装位置
② 布线位置
③ 穿孔、连接处接触情况
④ 开关、按钮灵活情况
⑤ 通电情况
⑥ 软件实用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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