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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建筑业劳务风险的成因及预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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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建筑业劳务风险的成因及预防 一、引言 这十多年来,由于建筑业劳务资源的社会化,建筑市场从业人员的门槛低,其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大老板带小老板,小老板带班头、班头带民工,体系松散;派工派活、记工计量缺乏严肃性;加之对民工的工资发放采取建筑业通行的“潜规则”就是平时发生活费,工程完工或退场之时才结账补齐工资。随之带来的进场人员把关、过程监控、工资发放等一系列问题.由于我们国家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决定了对建筑市场结合实际的规范管理政策措施尚不十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健全,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又不规范,很多属于行政主管部门施政作为的事推到施工单位总包项目部解决,而民工的维权意识又在不断的增强,导致总包单位被两面夹击成了“弱势"群体。恶意讨薪的、敲诈分包或总包的、堵门的、威胁爬塔吊的等劳务纠纷及治安案件频发,仅就某地的一重点工程的16家总包单位2013年发生的劳务纠纷事件比2012年上升了73%,2014年前10个月比2013年全年上升了81%,由此可推测全国这类情况。这类情况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干扰了施工秩序,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施工建筑业属于蕴含着各类风险的高危行业,这是源于施工建筑业的建筑行业特点、建筑产品特点、施工特点、所动用的建筑资源特点、社会发展阶段特点及从事施工建筑业人员构成所决定的。所蕴含的工程风险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几种:一是施工中的安全风险,主要是指人身伤害风险;二是成本失控引发的工程整体亏损的风险;三是质量失控引发的工程质量风险;四是工程回款的风险;五是各种因素诱发的劳务纠纷风险;六是因国家及地方政策规定的变化、业主调控管理方式的转变等引发的政策、法律及合同风险;七是工程所在地社会环境恶劣对工程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八是当地自然灾害的风险;九是如果承揽国外工程,还会遇到国际环境的变化、当地社会环境的变化、法律环境的变化、建筑施工环境的变化以及汇率变化等风险。事物是普遍联系的,这些风险时常是交织在一起所形成的综合性风险,甚至是互为因果的,如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成本问题引发劳务纠纷等。 上海宝冶作为一个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大型国际承包商和社会法人企业,充分重视和预防包括劳务风险在内的上述风险,是作为企业管理组成部分的题中应有之义。笔者主要就劳务风险的危害、成因及预防,结合从事现场工程管理、用工管理等实践作一阐述。 二、充分认识劳务风险的危害。 劳务风险,系指包括上述的各种原因直接或间接侵蚀到劳务用工人员(农民工、施工作业人员等)的切身利益而对工程施工、社会稳定、施工企业声誉和效益产生直接或间接的负面影响及危害的风险。劳务风险的聚集和诱发,其结果对工程的建筑施工、对社会稳定、对施工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及合法权益、对劳务用工人员切身利益、对建设方等相关方都会带来极大的危害。不在其业,不解其情,也就不能理解建筑业劳务风险成因及危害。 1、对在建的工程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在浙江的一个民建工程项目,因劳务风险的爆发,部分现场民工堵工地大门,致使正在浇灌混凝土作业的罐车不能进出场,因未及时处置,造成正在浇灌的混凝土形成冷缝这一质量事故,并延误了工期、加大了成本投入。 2、对施工企业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在江苏的一个冶金工程项目,因安全事故赔偿纠纷,其家属和部分民工堵业主办公楼大门和车道,严重影响了业主正常的办公环境和交通,受到了政府安监部门的处罚,给施工企业造成极大的负面声誉,影响了该施工企业的后续工程承揽. 3、对施工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浙江的一个民建工程项目,总包项目部引进了不良的分包方,加之总包管理不善,其分包干到一半,见利薄或无利可图,带所属民工闹事。这家分包方的材料供应商闻讯怕所供材料款不能及时收回,也加入其堵门闹事,后总包单位清场.其所属分包方的周转材料租赁费赊账、采购模板等材料费的赊账、分包方的现场加工机械、民工的工资、大小老板的投入费用(其实主要是赚的利润)、应缴总包项目部的住宿租金及劳防用品费用等、甚至施工未完不具备交付验收的专业实体及遗留的尾项,也按已完实物量计算等七项费用均由总包“吃进”。由于罢工闹事,其民工的人数多少、出勤工日多少、不同工种的每工单价多少、建筑材料和租赁材料单价和总量多少等,总包单位不能完全掌握,分包方对总包项目部提出索要补偿费用的数字中所含水分可想而知。且不谈对工程本身所造成的损失,仅此对总包单位造成近千万元的损失。 4、对民工切身利益造成侵害.上海浦东一个工程项目,其分包单位不能完全掌控所引进的大、小“老板”,劳务费发放管理失控,层层转包,小老板招进民工,自己不到现场带班,收人头费。劳务费由分包单位支付给所谓的大老板,再由大老板支付给不到现场带班的小老板,一旦嫌利薄或无利所图,其小老板就把所招的民工当“人质”,闹到总包或业主方,甚至闹到政府劳动管理部门。为了息事宁人,总包或分包只有“出血”,总包或分包受损、民工利益受侵害,最后总包和分包就这些“出血”的费用还会产生纠纷,影响了社会稳定,相关方声誉也受影响。 5、对社会安定造成不良影响。在江苏的一个市政工程项目,同一个工地的总包单位所属两家分包单位的民工因争建筑材料而群体性斗殴致残,并暴力抗警,不但影响这家施工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声誉,还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当地政府把这家施工企业纳入禁止准入的黑名单. 6、工程所在地恶劣的社会环境对工程的影响。广东湛江、南京江北、武汉青山等冶炼工程项目前些年都曾出现过因当地社会治安环境恶劣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不作为,致使工地流氓、社会黑势力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明火执仗的盗抢工地建筑材料或建筑机具,强行推销工程材料、强行承揽土方等施工专业。有的工程材料被盗抢数百万元,民工被当地黑势力或村民打伤,总包管理人员被威胁或胁迫,工地大门被堵,加之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不积极作为,为息事宁人,一昧要求施工单位退让等,对民工被打的损失及停工损失等只有总包项目部来承担,项目部对这些若不及时处置,其后遗症所爆发的劳务风险损失会更大,严重影响施工秩序。 对施工企业来说,劳务风险的危害是多方面的,总包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所属工程项目部的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劳务风险爆发的危害性,不能等闲视之,更要深入探究形成劳务风险的成因,对症下药、综合治理,才能有效预防和规避工程劳务风险。 三、深入探究劳务风险的成因 施工建筑业劳务风险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从上述劳务风险危害性的阐述中,已经涉及到了劳务风险的部分成因,笔者在工程现场管理的实践中总结和归纳劳务风险的成因有以下诸方面。 1、总包单位因内部管理不善等原因引发的劳务风险。这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总包单位对分包方选择失误。其一是因相关方打招呼,对潜在的分包方及“老板"人品、诚信度、资金实力、专业施工实力、管控能力未透彻了解,也未暗查走访,知之不深、识之不全就贸然引进所造成的隐患。其二是未按企业规定的管理程序对分包方选择,合同未签,干了再说,先斩后奏,“一言堂”所埋下的隐患。其三是因总包单位专业施工局限或当地社会市场的局限,地方或建设方垄断,对个别专业分包方选择余地小,一昧将就对付所造成的隐患.其四是凭经验或原有印象办事,“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对曾经所带的分包方还停留在原有印象上,未对近期情况特别是已经向负面方向变化了的情况去作深入了解的前提下加以引进,就会自找“麻烦”.其五是因廉政建设的基础不牢,引狼入室,那就另当别论了。曾经发生过一个工程项目在选择分包方时,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经同单位熟人推荐和介绍,引进一家土建分包方,过程中产生了劳务纠纷并闹事,这个时候什么熟人也好还是相关人物也好,都“闪人"!只有总包“吃进”.这样的情况无论在业主方指定或推荐、业主或政府部门等相关方人员私下推荐,都有可能发生。总之,对分包单位的引进把关不牢,初始阶段就埋下了劳务风险。 二是总包单位对分包方一昧的低价中标.如同我们施工单位投标一样,都有个指导思想,要么合理报价,为了工程项目盈利;要么保本微利的报价,为了“养人";要么宁可报亏损价投标,目的是挤进门槛,占领市场,过程中再做签证、变更等弥补亏损,进行二次经营。分包方如果保本点投标甚至不惜亏损投标,其目的也一样,其弥补亏损或盈利的手段也一样,一旦通过正常合法的手段达不到盈利的目的,就会使出非正常的手段,分包方乃至分包方下层层转包的 “老板”或承包的班组长就会采取最直接有效的手段——祭出所带的民工群体性闹事,堵门、打砸、围攻、以跳楼相威胁、以变相拘禁相胁迫等,给总包单位项目部施加压力。 三是总包单位对分包方转嫁成本风险。其一是因投标失误,漏项、漏量、所报单价失误等,事后发现的弥补措施之一是向分包方转嫁、分摊这部分损失。其二是因为总包单位项目部管理不善,施工指挥、指导、监控不力,产生的返工、质量问题整改用工、材料损失、机械台班损失等,相关管理人员对分包方拒签证或少签证,对损失的工程材料等不认可,对分包方变相转嫁应由总包单位项目部承担的工程管理不善或失误的风险.其三是由于业主设计变更、业主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增量、增项、增价、增加投入,而总包项目部一时得不到业主方这笔费用弥补的明确承诺,总包项目部对分包方所投入的这笔成本采取“拖”,这类待处理的费用拖的时间越长、总数越大,就越会在与分包方结算阶段爆发劳务风险。其四是因社会上、市场上同类施工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等单价上涨,而合同单价未调整,合同条款未明示或合同条款描述模糊的施工内容实施后,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产生歧义又未协商一致,施工过程中或结算过程中也会产生劳务风险。 四是总包单位对分包方工程款或劳务费支付的跟踪管理或监控不力.这类原因导致劳务风险的聚集占了很大的比重。其一是总包单位项目部未按规定的期限及时支付分包方工程进度款或劳务费,分包方又无力垫资,导致民工工资或生活费不能及时到手而引发民工讨薪事件。其二是工程款或劳务费总包单位直接拨到分包方账户上,对有些管理不善的分包方,其分包方为图省事就会把劳务费层层发放到大小“老板”,层层截流,过程中没有真实的字据,没有监控,一旦分不匀就会闹事。总包项目部在没有对民工实行实名制和封闭式考勤管理的情况下,掌握不了真实的作业人数、出勤工日数等基本数据,会增加处理这类纠纷的难度,甚至总包单位项目部又会当“冤大头".其三是分包方把工程进度款或劳务费挪作它用而拖欠所属分包班组及民工的工资或生活费,总包项目部监控不力,又不能及时掌握而引发劳务纠纷. 五是现场出现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这类事故的发生,其后遗症也会引发劳务风险.其一是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未满足当事人或其家属的期望值,就会纠集亲戚、朋友、老乡、同事闹事,影响事故处理的进程,影响工程的进展、扩大了企业的负面影响,还涉及社会安定。其二是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处理的停工、返工等整改期间,总包项目部对支付的停工、返工等费用与分包方或民工群体发生分歧或纠纷,处理不当也会引发劳务风险。 六是总包项目部后勤保障系统管理不到位。为分包方现场提供的宿舍、食堂、澡堂等居住及饮食条件差,产生的问题久拖不决,引发民工的不满,也会出现民工群体性事件,如打架斗殴砸食堂等。 七是总包单位把承揽的工程变相转包给其他单位社会法人或社会自然人。且不能掌控工程关键管理环节或关键管理岗位人员,一旦出现劳务纠纷,还是由其总包单位或其分管的项目部“吃进"。 八是总包单位或项目部施工过程中资金短缺,直接影响到对分包方、材料供应方等款项支付,这里就不展开叙述。 2、分包单位因内部管理不善等原因引发的劳务风险。这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分包方对引进承包的班组或民工未签合同或协议,只是口头上约定计件实物量单价或计时日工资,有的仅一张非正式的纸片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更有甚者,单价都未定就组织班组上场干活,一旦发生纠纷,事后不认账; 二是分包方或下面的“小老板”随意招进民工或托人介绍民工进场,遇到“工地流氓”甚至社会黑势力介入,等于引狼入室,滋事生非被敲诈; 三是分包方“拆东墙、补西墙"拖欠民工工资,承诺补发工资的时间和金额不兑现,其民工直接找总包项目部解决或闹事; 四是分包方为图省事,不直接把工资发放到民工手中,而是层层发放到大小“老板",这些大小“老板”层层截流,一旦分不匀就会闹事,有的“老板”甚至携款“玩失踪”; 五是分包方与班组、班组与组员因记工、计件、计单价产生歧义或纠纷,矛盾激化也拿总包项目部“垫背"; 六是分包方内部协调控制不力,所带班组出工不出力,工效甚低,加之材料浪费严重等,经成本预测达不到其目标利润乃至有亏损之虞,一方面拿下属班组“垫背",另一方面找各种理由或借口向总包单位索要补贴,达不到目的就带头制造事端。 七是分包方现场安全管理不力,出现一般的安全事故,甚至轻伤而不予重视,不及时解决,引发当事人及民工的不满而群体性的闹事泄愤. 八是分包方现场施工质量低下而造成的质量事故或返工,对责任班组不是深究原因,加强教育和管理,加强过程监控和自检,对症下药、举一反三的采取有效措施,而是对责任班组简单的处置,如扣罚质量损失,无偿返工等,有的甚至屡改屡返,引发责任班组罢工闹事。 3、相关方原因引发的劳务风险。这里所指的相关方主要包括建设方、政府主管部门等。 一是建设方原因导致的劳务风险。其一是建设方因资金问题导致总包的劳务风险。如业主方未按合同计划的时间和上报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总包单位或项目部资金周转不灵,形成“三角债",分包方及民工未按计划拿到工程进度款或劳务费,也会产生劳务风险。其二是建设方因办理施工许可、批项等手续不完备、甲供材料设备断档、出现重大设计变更等导致现场停工,其待工损失补偿出现纠纷也会带来劳务风险.其三是建设方相关管理人员对设计变更、增量、增项等,要求总包项目部施工投入,一旦总包项目部办签证需签字确认时,这些业主方的管理人员怕担责任就推三拉四“闪人",甚至没有依据的整改,既要总包投入,又不弥补费用。一旦形成“三角债”,也会牵连劳务风险。其四是建设方不良经营,恶意拖欠总包单位项目部工程款。如山东龙口的某一业主单位与黑势力沆瀣一气,对施工单位采取“钓鱼”手法,威逼利诱施工单位边施工、边对施工单位拖欠,尾大不掉,甚至拒付工程款。这类问题引发的劳务风险也不排除。 二是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不作为带来的劳务风险。其一是对当地拆迁,其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不是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处理,让总包项目部去面对被拆迁的民众,若总包项目部介入,有可能导致事态扩大,不介入会直接导致工程停工,这也是引发劳务风险的诱因.其二是面对治安状况恶劣的当地社会环境,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不是积极主动的去维护社会治安、维护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为正当的工程施工乃至重点工程施工保驾护航,而是让总包项目部去面对这一恶劣的社会环境,工程项目的财产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一旦有事,就会引发总包项目部的劳务风险。其三是政府投资项目(所谓的政府工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是投资或融资不足,后续工程款不按照合同给付;二是工程款按较低的比例给付,且工程完工后的30%甚至50%的工程款迟迟不予给付,对工程款的支付,政府管理的部门多,程序多,借口走流程一拖几年,总包单位承建的工程完工几年都收不回工程款,也背不起这笔款项而造成“三角债”,引发劳务风险。 上述劳务风险的成因主要为三大类,归纳起来就是两类,一类是内因,一类是外因.对内主要是在“管理上做文章”,加强预防预控,一旦出现劳务风险,要有预案、有组织、有人员、有措施,及时、果断、有效的处置;对外因主要是在“规避上做文章”,提前做好与相关方(业主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劳动管理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安质监站、公安、交警、城管、医院等)的沟通和联系等工作,以求得相关方对总包项目部工程的保驾护航。 四、有效预防劳务风险的措施 预防劳务风险对施工企业及所属工程项目部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劳务风险的成因反映出涉及到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各项管理、各项专业的方方面面,切不可等闲视之。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所以劳务风险重在预防。以笔者愚见,预防劳务风险要内、外结合,从实际出发,综合治理,考虑以下措施. 1、把好分包方准入关,扶助分包方盈利。关口把牢,过程管控,和衷共济,达到共赢的局面,这是规避劳务风险的基本要务. 一是选准分包方.选择分包方谁也不能保证次次能选准、选好,但其选择过程中以下工作要做到位:其一是无论在我们宝冶集团公司分包方名录中选择还是谁推荐,或是以前所带过的分包方,都要对其做深入的调查了解和全面掌握:对方的资金实力、专业施工及内部管理能力、调动或掌控的施工资源能力、经营管理方式、以往施工实绩、其法人代表或“老板”的人品、信誉、诚信度、经营理念等都要有个全面、真实的掌握,有的还要对其承接的在建工程项目组织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按照我们上海宝冶集团相关规定办理准入手续,纳入招标范围。其二是对潜在的分包方法人代表或“老板”以及拟安排现场施工负责的主要管理人员约谈,或由总包项目部召开专题会,通知潜在分包方在会上对该工程的策划、资源组织、相关事项(包括预防劳务风险)的承诺等作出说明和表态,以提醒分包方重视所投标的工程并慎重对待所作出的承诺。其三对分包方的选择不搞“一言堂",对分包方情况要了解、引进分包方程序的执行要规范、项目部班子对引进分包方既要民主、又要集中,共担风险和责任,才能遇事齐心合力去处理。其四是避免一昧的低价选择分包方,优质优价是普遍的规律,要从实际出发,算账要算大账,只有练好内功,我们所编制的预算才相对准确合理,据此选择合理报价的分包方才是我们选好分包方的基础。其五是在符合政策规定和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也可实行对中标的分包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风险抵押金(这仅是权宜之计),或施工单位为所属总包项目部建立风险准备金,其风险准备金的启用既要符合规定,又要便捷迅速,以防产生劳务风险的不时之需,同时也是提醒分包方关注这方面的工作。其六是杜绝“先斩后奏”现象的发生,即或因施工急需,也要慎重其事.杜绝“吃里扒外”的现象发生,这属于廉政建设的内容,就不展开阐述了. 二是扶助分包方盈利.任何一项建筑工程的相关一方或几方亏损,没有达到多赢的局面,都有可能在施工过程中或交工结算过程中产生包括劳务风险在内的工程风险.所以既要看重与分包方签订的合同,督促分包方在过程中严格按合同履行,又要不唯合同,一旦分包方亏损,总包单位也会遭致连带的损失,这份合同仅能起到法庭相见的依据。因此加强对分包方的过程管理,包括对分包方的控制、协调、服务,维护所带工人的合法权益,辅助分包方加强过程管理,促进分包方盈利,是总包项目部应尽的职责。这也是预防劳务风险的举措之一。分包方与总包方是同一个“战壕”的战友,只有同舟共济、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才能防范风险、确保施工、达到共赢.须知分包方的任何问题,都是总包项目部的问题,都有可能酿成劳务风险,都需要总包项目部切实应对。这里要做的工作其一是与分包方签订的工程或劳务合同条款要清晰、工作内容尽量全面具体,避免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产生歧义而导致实施过程中的纠纷。其二是总包项目部对分包方尽量避免双包,实行劳务分包,其工程材料、设备等施工资源供给的主动权要牢牢把握在总包项目部自己手里,万一发生劳务纠纷,仅仅只是劳务费用(对民工工资或生活费)的支付,其弥补这方面损失比所发生的“冤大头”费用要小得多。其三是加强对分包方的安全、质量、进度、资源投入和使用等过程管控,预防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返工,预防材料的浪费、机械台班的浪费,合理协调施工组织,提高工效等,是盈利的前提条件。其四是对分包方进出场工人实行实名制管控,包括提前掌握劳动力来源、工种、技术状况等。组织进场工人的健康体检、签订上海市统一编制的劳动合同、组织包括安全及相关规定等内容的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对退工人员及时办理退工出场手续,避免害群之马混入工地扰乱正常的施工秩序。其五是督促分包方内部与计件承包的班组长签订完整的相关合同或协议,避免合同协议等依据不充分或无效依据而产生的纠纷。其六是加强对分包方考勤、记工、计量、计发工资的管控。分包方下属的班组长或工人都有自己的记工、计量的“小本本”记载,一旦出现纠纷,这些“小本本”都不足以作为凭据。必须由总包项目部设置统一的记工、考勤工资表,总包项目部设置劳务专管员这一管理岗位,由劳务专管员深入其中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运作,对工、对量完好无误再全程监控分包方的工资发放.若条件具备,由总包项目部直接对工人代发工资或生活费,首先确保工人的工资或生活费按规定劳动合同、标准和考勤工日足额发放到位。避免产生纠纷而由总包或分包额外支付“买单"的冤枉钱,也避免分包方或下属班组长把工程款或劳务费挪作它用,达到专款专用。其七是总包单位或项目部对业主方和分包方一码是一码,不向分包方转嫁投标报价失误的损失。不向分包方转嫁因总包项目部的责任造成的返工、质量问题整改等损失.不拖欠总包项目部向业主办理签证因业主未审批拨付的、分包方已实际发生的成本这笔费用。因社会上、市场上同类施工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等单价上涨,加大了分包方的成本投入,总包项目部要从实际出发,合理处置.其八是从根本上加强对分包方现场施工安全、质量的过程监管力度,避免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处理的费用投入及带来的劳务风险等后遗症,真正认识到抓安全和质量,达到安全受控、质量一次成优,就是抓效益,就是降低成本。其九是对已经引进且管理不善的分包方,不要轻易的整体清除出场,分包方哪方面管理不善,总包项目部都要给与扶助指导,即所谓缺什么、补什么,甚至包括资金预借作支撑,为分包方排忧解难.对出现劳务纠纷的分包方或其班组,要分化瓦解,各个击破,化解矛盾。如若整体清除,当事的分包方极有可能“破罐子破摔”,激化矛盾,制造事端,这样总包项目部为此所付出的代价会更大。只有总包分包双赢、多赢,所承揽的工程项目才能有效推进。 2、注意工作方法、实行人性化管理 “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对我们开展工程施工的各项工作仍然有效,所以充分尊重和关心分包方及民工,切实做好后勤保障,解除民工的后顾之忧,是凝人心、聚合力,防范劳务风险的重要举措之一。 一是注重后勤保障,解除民工的后顾之忧。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总包项目部不能再以过去的低标准、低要求、先生产、后生活来对待所带的民工队伍。这里要做到的其一是统筹规划、合理设置生活大临设施,宿舍规定住宿人数,寝室配置齐全的家具和空调等,除了食堂、澡堂、开水房外,有条件的项目部还应设置洗衣房、电视房、阅览室、乒乓室、篮球场等,配备后勤物业管理人员,确保设施完善、卫生有序,使民工感觉生活待遇上受到了尊重.这里特别是要求总包项目部加强食堂管理,其卫生状况、饭菜质量、服务质量、菜价、就餐环境等要总体把握和管控,否则易发民工群体性事件,也容易把负面情绪带到施工作业中。其二是施工现场大临设施合理设置,厕所、休息棚足够用,确保开水不间断的供应。项目部组织专门的现场保洁人员,不间断的清扫现场、维护设施,使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常态化,通过文明的工地环境,提升民工的文明素养. 二是注意工作方法、实行人性化管理。采取好的方法和策略,是产生好的结果的前提。其一是总包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对分包方和民工协调指挥和监管,要有理、有据,要加强沟通,提高沟通艺术,要通情达理、换位思考,对其人格上要充分尊重,树立管理者的人格魅力,以达到对方服从管理、真诚整改的目的。对分包方中性情粗暴、违章指挥、违规行事、屡教不改的个别管理人员、民工中个别品质恶劣的害群之马要及时清除出场,不留后患。其二是总包项目部利用对全场工人的集中安全交底会或班前交底等形式,对工人交安全、交质量、交法规、交社会公德,日积月累进行,促进现场工人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社会公德意识等国民素质不断提高。其三是在项目上建立申诉机制,广开言路,现场及生活区设置意见箱,告知联系电话,有专人负责受理民工投诉,达到有投诉渠道、有处理、有回复,顺民心、合民意,和谐共事,把劳务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3、把握外部环境,规避外部风险 建设方的经营理念、资金状况、为工程进展创造的条件等情况如何,也是诱发劳务风险的诱因,工程所在地政府或其行业主管部门的施政作为、当地社会治安环境、投资环境等情况如何,也会牵涉到劳务风险的聚集。 一是深入了解招标单位(建设方或业主),提前做好各项“功课"。找活很累、干活很难、回款不易,是施工企业的苦经,但仍然要做好这方面的“功课”,才能有备无患.其一是对招标单位或建设方的背景材料要掌握清楚,其经营理念、投资来源、综合实力、对施工单位总包项目部的监管模式等要提前了解。若饥不择食、拿到篮子里就是菜,匆忙介入,也有“被套”的风险。其二是知己知彼,什么工程能承接,什么工程不能承接心里要有数,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照我们专业技术或施工实力缺乏的项目、需大额垫资的项目、预测竣工后的建筑产品使用前景不明朗的项目等要慎重对待。“交学费”数额过大的项目、期间成本占用过大的项目、所谓“里程碑”付款方式的项目、建筑产品使用前景不明朗而有回款风险的项目等,其承接要综合考量,尽力避免,包括政府工程也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否则“消化不良”,过程中哪个环节出问题也会诱发劳务风险。不要认为“只要给钱,原子弹也能造".其三是关注建设方是否合规办理施工许可,工程施工许可等证照未办或未审批就仓促上马,施工单位及所属总包项目部也会付连带责任,甚至因此招受损失.其四是施工过程中时时关注建设方的付款能力,避免受建设方资金链断裂的影响。若发生这类问题,总包项目部要及时预后止损,以免牵连劳务风险.其五是针对发包给其他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总包的施工单位又缺乏过程的控制权或主动权,仅仅剐层皮、收几个点,像赌博“押宝”似的,风险太大,要尽力避免.否则承包单位出问题,包括所爆发的劳务风险还是由所发包的总包施工单位承受。 二是深入了解当地社会环境,规避社会风险。我们国家这几十年尽管发展很快,但还是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地发展不平衡,其社会生态各有差异。如对当地社会治安状况、当地政府行政部门及行业监管的施政作为、当地资源供给等也要透彻了解,否则这也是引发包括劳务风险的危险源.其一是加强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包括建设主管部门、安全质量监督部门、财务预算审计部门、公安部门、城管、交通、负责城建拆迁等部门,以其为依托.如请当地派出所为我们现场工人上法制教育课;请政府安监部门及安质监站为我们管理人员上安全质量法规课,介绍监造监管模式等,为我们的在建工程保驾护航。其二是回避应由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方所承担的职责,如面对拆迁等,把总包项目部推在前面当“冤大头",一旦出现问题有可能推在总包项目部头上。其三是防止现场分包方及工人直接和当地社会黑势力、搞垄断的供应商如土方、混泥土供应商等产生矛盾,导致事态扩大而引发不良后果。一旦遇到这类情况,能干则干,不干则停,及时预后,包括充分调动当地的社会资源(如政府施政资源)或人脉关系,及时化解风险。其四是总包项目部对引进当地工程资源如材料供应商等要谨慎行事,调查其背景和实力,按审批流程合规办理。对分包方引进当地劳动力资源,总包项目部要介入其中,严格把关,民工队伍中也有害群之马,要避免引狼入室. 总之,预防劳务风险是施工企业和所属总包项目部各管理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共有职责,只要规范管理、内外结合、综合治理、积极预防,还是能有效化解这些风险的。近期国家城乡建设部,包括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冶集团和我们上海宝冶集团相继下发了针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推行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文件,说明从上到下都认识到了维护建筑工程正常的施工秩序、维护相关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劳务风险的重要性,其实施也是预防劳务风险的举措之一。 但化解劳务风险重在内因.因此,针对工程的施工总包单位要认识到与所选择的分包方、所带的现场民工聚到一起是缘分,就是“一家人”。总包项目部所做的事,就是“保姆"所做的事。“保姆”对所办的事考虑周全了,预防措施到位了,并认真管控和实施了,对工程或相关方(包括对现场的民工)“伺候"好了,工程所获圆满结局就有希望了。还是印证了那一句老话:“家和万事兴”!达到总包、分包、监理、供应商等趋利而来,平安的获利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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