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样本 在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劳务市场中,劳务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还不成熟,施工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对劳务合同的法律意识不强,今日我就给大家共享一下劳动合同,盼望大家多多阅读哦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样本 编号:_ 发包人:_ 承包人:_ 分包工程名称:_ 施工地址:_区(县) 发包人(全称):_ 承包人(全称):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老实信誉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 工程名称:_ 1.2 工程概况:_
2、 1.3 分包工作内容:_ 范围包括:_ 1.4 工程监理单位(全称):_ 第二条 作业人员 承包人依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_名。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年_月_日,完工日期_年_月_日,工期为_天。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 合同价款为:_元(人民币)?大写:_元? 4.2 合同价款确实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4.2.1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商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4.2.2 以()年施工预算或()年施工概算定额为根据: 定额工资单价为: 瓦工_元/工日;结构木工_元/工日;装修木
3、工_元/工日;钢筋工_元/工日; 砼工_元/工日;油工_元/工日;抹灰工_元/工日;架子工_元/工日; 水暖工_元/工日;电工_元/工日;壮工_元/工日;_;_;_; 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_元/平方米;其中,地上结构:_元/平方米;地下结构:_元/平方米;初装修:_元/平方米;水电:_元/平方米;_;_; 分项工程承包: 外墙面砖:_元/平方米;屋面防水:_元/平方米; 水磨石地面:_元/平方米;水泥砂浆:_元/平方米; 内墙一般抹灰:_元/平方米;_;_;_. ? 4.2.3 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4.2.4 因不行抗力、一周内非承包人缘
4、由停水、停电、停气或支配任务不准时等缘由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八小时的按_标准补偿。 4.3 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_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结算、决算资料: 5.1.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根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5.1.2 承包人依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支配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5.1.3 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2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 发包人应于每月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 工程量给予核实、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
5、结算手续。 5.2.2 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好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3 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 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年_月_日付款_元,在_年_月_日付款_元。 5.3.2 分期支付劳务费的,每期支付的劳务费数额不得少于己办理结算额的80%,余款在发包人对决算资料予以确认后28日内付清。 5.3.3 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需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付款时发包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劳务费。 5.3.4 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为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应向发包人出据“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
6、凭证,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付给承包人指定的人员。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 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需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公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 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实行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爱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需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2.2 根据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当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
7、门的认定处理。 6.3 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商定如下:_.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 工程质量应到达设计图纸要求及商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根据。 7.2 承包人必需根据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觉设计有误,须马上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缘由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 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当。 7.3 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
8、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根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7.4 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商定如下:_.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于以下缘由造成完工日期推延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因战争、动乱、自然灾难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行抗力; b.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c.发包人未能按合同商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关于劳务
9、分包合同协议范本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_ 劳务分包人: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誉的原则,鉴于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状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_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 工程地点:_ 分包范围: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
10、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商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需到达质量评定_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本钱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商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 (2)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详情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
11、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详情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详情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 ,职务: , 职称:_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 ,职务: ,职称:_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12、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商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以下工作并承当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本钱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以下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_ ; (5)在 年 月 日前
13、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掌握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爱护责任为:_; (6)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以下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_ ,其交验要求与爱护责任为: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打算、物资需用量打算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试验化验的掌握、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支配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支配、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准时交付
14、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商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酬劳;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娴熟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打算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打算,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打算,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打算,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
15、施工打算相应的劳动力支配打算,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根据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细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到达商定的标准;科学支配作业打算,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仔细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当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状况,及
16、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状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协作,照看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好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协作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四周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爱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当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当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7、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商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当并履行总(分)包合同商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全部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实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当。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 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背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缘由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
18、人承当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当。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当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爱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爱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打算
19、,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马上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需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
20、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 。 15.4、劳务分包人必需为从事危急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损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 。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实行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削减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打算(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打算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准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
21、包人必需准时进行,费用另行商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当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当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托付劳务分包人选购以下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_ 选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 _ 选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 _ 选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 _ 选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 16.4工程承包人托付劳务分包人选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选购凭证,另加
22、%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酬劳 17.1 本工程的劳务酬劳采纳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酬劳(含管理费); (2)商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商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酬劳,除本合同17.6规定的状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纳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酬劳共计_ _ 元。 17.4 采纳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 ,单价为_ 元; _ ,单价为_ 元; _ ,单价为_ 元; _ ,单价为_ 元; _,单价为_ 元。 17.5
23、采纳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 ,单价为_ 元; _ ,单价为_ 元; _ ,单价为_ 元; _ ,单价为_ 元; _,单价为_ 元。 17.6 在以下状况下,固定劳务酬劳或单价可以调整: 以本合同商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改变幅度超过 %,按改变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后续法律及政策改变,导致劳务价格改变的,按改变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双方商定的其他情形:_ 18、工时及工程量确实认 18.1 采纳固定劳务酬劳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纳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酬劳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24、 18.3 采纳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酬劳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缘由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酬劳的中间支付 19.1 采纳固定劳务酬劳方式支付劳务酬劳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商定按以下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 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_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_ 元; 19.2 采纳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酬劳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商定支付方法为_。 19.3 本合同确
25、定调整的劳务酬劳、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酬劳及其他条款中商定的追加劳务酬劳,应与上述劳务酬劳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准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托付劳务分包人选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商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
26、.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根据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以下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合同中商定的工程量; (3) 转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酬劳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当,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削减工程量,劳务酬劳应相应削减,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
27、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当,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缘由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酬劳。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商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商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藏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说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
28、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当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当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当。 23、施工协作 23.1 劳务分包人应协作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藏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需劳务分包人协作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协作。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藏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协作而发生的工
29、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当。 23.2 劳务分包人按商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需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协作时,工程承包人应协作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协作,且工程承包人应承当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酬劳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好的结算资料,双方根据本合同商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酬劳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酬劳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酬劳结
30、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商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以下状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当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背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商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酬劳;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商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状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商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商定支付劳务酬劳或劳务酬劳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酬劳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商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 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
31、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以下状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当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缘由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商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到达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 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商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当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32、 26.1 工程承包人依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主动协作,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依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当实行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见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胜利后,工程承包人应当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 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商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当责任的其他状况,造成工
33、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准时得到合同酬劳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以下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
34、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商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纳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
35、后,除非出现以下状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爱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当责任。 29、不行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行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行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马上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快速实行措施,尽力削减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帮助劳务分包人实行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
36、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行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状况和损失状况,及估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行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状况。不行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行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当: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当;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当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