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尊敬的家长:生命属于我们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次。如何教育好孩子,让他们轻松愉快的学习和锻炼; 健康快乐的成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这不仅是孩子的愿望,也是我们共同的心声。学生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是学校、家长特别是学生本人的责任和义务.为此,特制订学生安全“五禁、五不准,以规范学生行为,加强安全防范,并以责任书形式签订,供各方遵 照执行。 一、学生行为“五禁、五不准: 1、禁止在楼道起哄、打闹、追逐、坐在阳台、围拦上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2、禁止到网吧、歌厅、游戏室、录像厅等营业性场所参与任何
2、活动。 3、禁止随身携带危险器械、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4、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拉帮结伙、滋事、打架斗殴、偷盗及旷课和迷恋网络游戏; 5、禁止往楼下扔杂物、倒水、掷球、雨伞、书本等物品,以免伤着他人。6、不准翻越围墙及攀爬其它高危设施或进入工程施工禁地,以及攀爬和损坏树木; 7、不准向学校、老师隐瞒既往病史或身带严重疾患参加不宜参加的活动; 8、放学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在路上逗留、追逐车辆、私自结伙到河里、水塘、水库等游泳、抓鱼等。 9、不准在学校园内及公路上学骑自行车和搭乘“三无”车辆(无车牌、无行驶证、无养路 费) 。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安全. 10、不准购买饮用过期变质的饮料、食品,严防
3、食物中毒。 二、责任划分: (一)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老师负责关注本班学生的日常行为,发现违反“五禁止、五不准”苗头,及时提醒和教育,督促学生改正。若因疏于管理,发现不良 苗头未及时指出纠正和报告,而导致安全事故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学生家长负有监护人责任,要经常用口头、书信、电话等形式,告诫和叮嘱学生务必 遵守“五禁、五不准” 。学生本人要自觉接受教育,服从管理,切实规范自身行为,严格遵 守“五禁、五不准” 。若因家长忽视监护,学生本人不听教育,而违反“五禁、五不准”造 成安全事故的,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三)假期责任:学生节假日和寒暑假在家期
4、间,若出现安全事故的,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责任。(四)学生在上学或放学放假回家途中,若不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违反“五禁止、五不准中的第2、6、8、9、10条,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责任。三、附则 (一)若出现安全事故 (1)依照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施救援. (2)依据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二)本责任书,由学生本人、班主任老师签字,学生必须交家长签字后交学校保存。 (三)责任书有效时间为 2012 年6 月15 日至 2013 年 7月5 日。学校负责人: 班主任老师签字: 学生本人签字: 家长签字: 自贡市教育局 自贡市黄冈实验学校201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