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二节 施工测量监理
一.一般要求
㈠.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配置测量监理工程师。编写实施性的测量监理细则,对施工过程测量工作进行控制以及检查、审核承包单位的施工测量工作质量,同时对其内业成果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复核。
㈡.根据国家及铁道部颁布实施的有关规范、规则和规定〔如《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以及建设单位制定的技术规范,检查承包单位的各项工程测量作业精度。
㈢.承包单位的测量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并持证上岗.承包单位所使用的各种测量仪器和设备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并定期检定,承包单位应将仪器、设备鉴定证书和清单、测量人员上岗资格证书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承包单位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测量仪器。
㈣.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开工前对图纸定线的原始资料进行复核,如发现重大问题,监理工程师应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并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协同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㈤.承包单位在施工前应提交施工测量计划,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其是否满足工程需要和符合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测量的工作内容和精度要求还应考虑结构物类型、施工方法和地形地物的复杂程度等因素,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㈥.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施工测量内、外业资料进行检查,对承包单位完成的各项测量内容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抽查,在测量过程中视具体情况进行旁站,对重要部位进行独立复测。应特别注意相邻合同段搭接处测量结果及资料是否准确,必要时应组织相邻合同标段进行搭接处的联测。
㈦.检查承包单位的各种测量记录、图表、成果资料(包括计算及验算资料)是否真实可靠、记录清楚、签署齐全、及时有效。未经复核的资料不得允许承包单位使用。
㈧.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单位在测量工作中采取行之有效的多级复核制,良好地完成交桩复测、控制测量、施工放样测量、竣工测量以及导线网、导线点和水准点保护等工作.
㈨.建立测量报表、测量日志及测量报告制度,指令承包单位执行,并检查、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完整的施工测量档案.
㈩.测量监理工作流程图如下:
承 包 单 位
接控制网、点桩
监 理 工 程 师
基准控制网、点复测
申请使用基准控制点
设置工程控制桩(加密)
申请使用工程控制桩
分项工程放样计算
施工放样
参与交桩
基准控制点复核(旁站)
审批使用基准控制点
复核工程控制桩(旁站)
审批使用工程控制桩
放样计算复核
放样抽测
分项工程完工测量
分项工程验收测量
二.交桩复核
㈠.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勘察设计单位向承包单位进行的现场交桩工作,并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一起签署交接桩文件纪要.
㈡.设计单位向承包单位交桩的范围应包括:
1.平面控制导线网、点桩,交点桩、副交点桩、直线上的转点桩,圆曲线及缓和曲线的要素点桩。
2.永久水准基点及增设的临时水准基点桩。
3.大型建筑物(如桥梁、隧道等)或复杂地段的平面控制桩及设计单位提供的测算和精度评定资料。
4.控制桩的护桩。
㈢.监理工程师应检查交桩数量和精度是否达到招标文件和规范要求,签署手续是否齐全,各种数据是否齐备.若重要桩位丢失过多,不能满足日后测量需要时,应向建设单位反映,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补测。
三.工程复测
㈠.导线和水准控制网复测
交桩工作完成后,承包单位应立即进行复测,监理工程师应参与交桩复测工作,检查复测人员资质、测量仪器设备、作业方法、测量资料、桩撅、贯通精度,并根据测量记录进行抽查。交桩复测工作完成后,应督促承包单位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完整的复测资料,并定期对控制网的桩撅复核检查.
1.控制导线网复测应从管段外至少一个导线桩起测,逐一进行测量,直至到管段外至少一个控制导线桩。测量方法和精度应符合《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要求.
2.水准点控制网复测应从管界外一个水准点起测,逐一进行复测,直至到管段外至少一个水准点。其测量方法与精度应符合《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要求.
3.相邻管段的互相搭接复测:测量监理工程师组织本监理合同段内各标段的控制导线网和水准点搭接测量,相邻监理合同段的控制导线网和水准点搭接测量应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相互搭接一个以上控制导线桩和水准点.
4.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核复测记录和结果,当复测结果不满足规范要求时,应要求承包单位再次进行复测。如果确认成果资料有误或精度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通过建设单位转告设计单位,协调解决。
5.交桩复测工作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建立施工测量加密控制导线网和加密水准点,测量方法和精度应符合《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要求。
6.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对复测后的控制导线网、水准点、加密控制导线网和加密水准点以及相应的护桩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和复测。承包单位加密引测的控制点、水准点测量成果和记录应报监理单位审核。
㈡.线路工程控制测量
1.中线贯通测量
在交桩复测工作完成后,根据设计文件和技术文件,测量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进行中线贯通复测,对中线控制点固桩,钉设护桩。当中线贯通复测结果与定测成果不符时,须再作复测。如果确认成果资料有误或精度不符合规定时,则应及时通过建设单位转告设计单位,协调解决。如偏差过大,不好调整,则应改动定测资料,组织研究修改中线方案。如果复测与定测成果误差在下列范围内时,应采用定测成果。控制桩复测与定测比较闭合误差规定如下:
⑴.水平角(或方位角)闭合差:±25″(DJ2型仪器)
±30″(DJ6型仪器)
⑵.水平角:±30″
⑶.距离:l/2000(钢卷尺)、l/3000(光电测距)
⑷.转点点位横向差:直线上转点间的距离Kc≤400m时,每100m不应大于5mm,当Kc>400m时,不应大于20mm。
⑸.水准高程闭合差:±10cm
⑹.曲线复测,首先进行五个要素桩的角度闭合检查(精度要求同直线控制桩),然后再详细测设曲线。中间加桩纵向闭合差为l/2000,横向闭合差为±10cm(有建筑物时为±5cm)。
中线贯通复测时,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协调相邻区段进行中线贯通搭接测量。长直线段搭接一个转点,曲线搭接一个交点,水准基平搭接一个水准点.搭接测量记录一式三份,相邻承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各执一份。相邻监理合同段的中线贯通搭接测量应通知建设单位协调解决。
2.水准和线路中桩高程测量
⑴.施工需要增设或移设水准点时,高程应与前后水准点联测,其测量方法与精度按《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要求办理,与相邻测段衔接时,应采用同一水准点的高程。
⑵.中桩水准测量每测1~2km应与水准点进行闭合检查.每个中桩复测与定测的地面高程允许误差为:±10cm,超出此误差的如确认复测无误,通过监理工程师评判,可以由承包单位自行改正。
3.断面测量
横断面复测应视地形情况,结合施工放线和土方体积计算的需要,合理选定横断面位置和数量(填挖零点断面必须测绘)进行测量。测量、计算方法和精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测量结果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审核,并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抽检。
4.站场复测应设基线,基线边长相对误差不应低于1/4000。测量结果送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复测。
㈢.桥涵施工复测
桥梁的测量工作不仅与桥长有关,而且与桥的结构类型、施工方法、地形地物的复杂程度有关,因此监理工程师应按照不同的要求审查承包单位的仪器设备、测量方法、复测成果精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桥梁的平面控制网和水准点进行控制.
1.监理工程师按下列要求检查一般特大桥、大、中、小桥和涵洞的复测工作,并对测量结果进行审核。
⑴.桥梁施工前,应对桥梁的平面控制网(三角网)、水准点(跨河水准点)、线路中线等进行复测.复测时,监理工程师应抽检。
⑵.特大桥、大桥施工水准点测设精度不应低于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桥头两岸应各设置不少于两个水准点,中、小桥和涵洞水准测量按五等水准测量要求设置水准点.
⑶.并行线桥梁施工放样应以左线为准,先放出左线墩台位置后,再依据设计图上左右线墩台关系放出右线墩台位置.左右线间距较大的双线桥,设计图上两桥分开设计曲线布置的,应按两桥分开放样。
⑷.测设墩台中心时,应自一端向另一端依次进行,距离方向应起、闭于桥头控制点。也可根据地形自中间墩向两端测设.
⑸.桥跨短、跨数多的曲线桥采用偏角法测设曲线,确定墩位。首先测出各墩位的线路中心,然后从线路中心向曲线外测量出偏心距E值定墩位中心。
桥跨长、跨数少的曲线桥,采用导线法确定墩位,偏角总闭合差的允许误差为:
式中:N—桥梁总跨数。
用光电测距仪测量时,可采用长弦偏角法.
用交汇法测设桥梁墩台中心时,至少选择三个以上方向交会。交会角及示误三角形限差应符合规定.
2.监理工程师按下列要求检查和审核复杂特大桥及重要大桥的控制测量:
⑴.控制三角网的等级和精度应按表2-1规定执行.
⑵.测得的斜距应加常数改正、气象改正、倾斜改正、投影于轨底(或墩台)高程的改正。
⑶.水平角观测测回数按表2-2规定执行。水平角观测及计算结果不得超过表2-3规定限差。三角形闭合差的限差应符合表2—4的规定。
⑷.用极限误差椭圆原理计算的投影于桥中线上的位移限差按±(2~3)cm计.
⑸.水准测量等级的适用范围按表2—5规定执行。
⑹.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前后视距累积差及高度限差应符合表2—6的规定。
控制三角网等级和精度 表2—1
等级
测角中误差(〃)
桥轴线相对
中误差
最弱边相对
中误差
基线相对
中误差
一
±0。7
1/175000
1/150000
1/400000
二
±1.0
1/125000
1/100000
1/300000
三
±1.8
1/75000
1/60000
1/200000
四
±2.5
1/50000
1/40000
1/100000
五
±4.0
1/30000
1/25000
1/75000
水平角观测回数 表2-2
三角网等级 仪器等级
一
二
三
四
五
J1 级
15
9
6
4
2
J2 级
12
9
6
4
水平角观测限值(”) ` 表2-3
仪器等级
测微器两次重合读数差
半测回归零差
同测回各方向间2c值互差
化归同一方向后同一方向各测回互差
J1级
1
6
9
6
J2级
3
8
13
10
三角形闭合差(") 表2-4
三角网等级
一
二
三
四
五
限差
±2。5
±3。5
±7。0
±9.0
±14。0
水准测量等级适用范围 表2-5
项 目
桥长1000m以上
桥长500m以上
桥长300m以上
桥长300m以下
水准点联测已知高程水准点测量
三等
三等
四等
四等
跨河水准测量
一等
二等
二等
三等
水准点联测
二等
二等
二等
三等
注:表中桥长除跨河水准测量一项系指正桥桥长外,其余均包括引桥桥长.
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和高度限差(m) 表2-6
等级
视线长度
前后视距差
前后视距积累差
视线高度
仪器等级
视距
视线长度>20m
视线长度≤20m
一
S0.5
≤35
≤0。5
≤1.5
≥0.8
≥0。5
二
S0。5
≤60
≤1.0
≤3.0
≥0。5
≥0.3
S1
≤50
三
S0。5 S1
≤100
≤2.0
≤5.0
三丝能读数
S3
≤75
四
S0。5 S1
≤150
≤3.0
≤10。0
三丝能读数
S3
≤100
注:前后视距累积差系指由测段开始至每一测站的前后视距差的累积。
㈣.隧道的控制测量
1.隧道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做好隧道控制测量工作,以保证隧道中线和高程能按规定精度要求正确贯通,并使隧道内平、纵断面符合设计要求及隧道建筑限界的要求.隧道测量的精度及作业要求应按《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中隧道测量的规定执行。
2.隧道的控制测量可分为洞外控制测量、洞内控制测量,对于采用竖井开挖的隧道,还应考虑洞外和洞内的联系测量。
3.对于直线隧道长度大于1000m,曲线隧道长度大于500m,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根据横向贯通精度要求进行隧道平面控制测量设计;洞外两开挖洞口(包括横洞口、斜井口)间水准路线长度大于5000m,应根据高程贯通精度要求进行隧道高程控制测量设计。根据设计的精度要求做好隧道控制测量工作.其贯通精度要求应满足下列各项规定:
⑴.隧道内相向两施工中线在贯通面上的限差应符合表2-7的规定。
贯通误差的限差 表2-7
两开挖洞口间长度(km)
<4
4~8
横向贯通限差(mm)
100
150
高程贯通限差(mm)
50
50
⑵.洞外、洞内控制测量误差对每个贯通面上贯通误差的影响值不应大于表2-8的规定。
洞外、洞内控制测量的贯通精度(mm) 表2-8
测 量 部 位
横向中误差
高程中误差
相邻两开挖洞口间长度(km)
<4
4~8
洞 外
30
45
18
洞 内
40
60
17
洞外、洞内总影响
50
75
25
注:本表不适用于利用竖井贯通的隧道.
3.洞外控制测量
⑴.隧道洞外平面控制测量无论采用何种方法施测,均应符合《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的有关精度和作业要求。高程控制应采用水准测量进行施测。
⑵.洞外控制测量应在每个洞口附近测设不少于三个平面控制点(包括洞口投点及其相联系的三角点或导线点)和两个水准点,作为洞内测量的起测依据。如施工被破坏或移设应按原测精度进行补设。同时对原有三角点、导线点进行检测。
⑶.洞外控制测量的水平角观测,以水平方向观测法为主,其测回数可按测量设计角精度和所采用的仪器参照表2—9选用。水平方向观测法各限差按表2-10执行。
测角精度、仪器等级和测回数 表2-9
三角锁和导线测量等级
测角中误差(″)
仪器等级
测回数
二
1.0
DJ1
6~9
DJ2
9~12
三
1.8
DJ1
4
DJ2
6
四
2。5
DJ1
2
DJ2
4
五
4.0
DJ2
2
水平方向观测各项限差(″) 表2-10
仪器
等级
光学测微器两次重合读数之差
半测回
归零差
各测回同方向两倍
视轴差(2C)的互差
各测回
同方向值互差
DJ1
1
6
9
6
DJ2
3
8
13
10
注:当观测方向数不超过3时,可不归零.
⑷.洞外控制测量所采用测量方法和仪器应根据隧道长度及其工程特点按《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中有关规定办理。
⑸.隧道水准点的高程应利用一端洞口线路定测水准点的高程作为起始高程进行测量,并传算至隧道另一端洞口与定测高程闭合.
两水准点间往返测高差不符值的限差应符合表2—11中Ⅰ栏的规定。在山区当其平均每千米单程测站多于25站时按表2—11中Ⅱ栏办理。每个隧道计算的偶然误差M△应满足表2-11规定。
往返测高差不符值限差(mm) 表2—11
水准测量等级
往返测高差不符值限差
每千米水准测量的
偶然中误差M△
Ⅰ
Ⅱ
二
4
0。8
≤1。0
三
12
2.4
≤3.0
四
20
4。0
≤5。0
注:表中R为测段长度(km),n为两水准点间单程测站数。
如利用原水准点作引伸测量时,对原有水准点应进行检测。
4.洞内控制测量
⑴.布设洞内导线应以洞口投点(插点)为起始点组成多边形闭合导线环。导线边的边长应根据测量设计要求,并考虑通视条件,宜选择长边,在直线地段不宜短于200m,曲线地段不宜短于70m。洞内导线水平角观测的测回数应符合表2—9的规定,限差应符合表2-10的规定.
⑵.洞内水准路线应由洞口高程控制点向洞内布设,结合洞内施工特点,每隔200m至500m设立一对高程控制点,并应定期复核.其精度要求按表2—11执行。
㈤.房建工程的控制测量
1.场区红线位置平面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如下技术参数检查承包人红线测量的技术资料及现场设点情况。
⑴.建筑方格网测角,边长相对中误差符合表2—12的要求.
建筑方格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表2-12
等级
边长(m)
测角中误差(″)
边长相对中误差
Ⅰ级
100-300
5
≤1/30000
Ⅱ级
100—300
8
≤1/20000
⑵.角度观测应按表2-13的规定执行。
角度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采用方向观测法) 表2-13
方格网
等级
经纬仪
型号
测角
中误差(″)
测回数
测微器两次读数差(″)
半测回
归零差(″)
一测回中两倍照准差变动
范围(″)
各测回
方向值互差
(″)
Ⅰ级
DJ1
5
2
≤1
≤6
≤9
≤6
DJ2
5
3
≤3
≤8
≤13
≤9
Ⅱ级
DJ2
8
2
——
≤12
≤18
≤12
⑶.采用仪器的等级及总测回数的要求:
方格网等级
仪器分级
总测回数
Ⅰ级
Ⅰ.Ⅱ精度
4
Ⅱ级
Ⅱ精度
2
2.建筑物的平面位置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如下要求,审核承包单位的测量资料,并对平面位置控制网进行复核。控制测量应符合规定:
⑴.控制网应按设计总图和施工总布置图布设,点位应选择在通视良好利于长期保存的地方;
⑵.控制网加密的指示桩,宜选在建筑物行列线或主要设备中心线方向上;
⑶.主要的控制网点和主要设备中心线端点,应埋设混凝土固定标桩;
⑷.控制网轴线网点起始点的测量定位误差,不应低于同级控制网的要求,允许误差为2cm;两建筑物(厂房)间有联动关系时,允许误差为1cm,定位点不得少于3个;
⑸.角度观测可采用方向观测法;其测回数应根据测角中误差的大小,按表2—14的规定执行。
角度观测的测回数 表2—14
测角中误差
2.5″
3.5″
4.0″
5″
10″
测回数
DJ1
DJ2
4
6
3
5
2
4
-
3
-
1
⑹.矩形网的角度闭合差,不应大于测角中误差的4倍,
⑺.当采用钢尺丈量距离时,一级网的边长,应以二测回测定;二级网的边长应以一测回测定。长度应进行温度、坡度和尺长修正。
⑻.矩形网应按平差结果进行实地修正,调整到设计位置。当增设轴线时,可采用现场改点法进行配赋调查。
⑼.点位修正后,应进行矩形网角度的检测。
3.建筑物的高程控制
监理工程师按如下要求审核承包单位的测量资料,对现场高程控制进行复查.
⑴.场区的高程控制网,应布设成闭合环线,附合路线或结点网形。高程测量的精度,不宜低于三等水准的精度;
⑵.场地水准点的间距,宜小于1km,距离建筑物、构筑物不宜小于25cm;距离回填土边线不宜小于15cm;
⑶.建筑物高程控制的水准点,可单独埋设在建筑物的平面控制网的标桩上,也可利用场地附近的水准点其间距宜在200 m左右;
⑷.当施工中水准点标桩不能保存时,应将其高程引测至稳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引测的精度,不应低于原有水准的等级要求。
四.施工放样复核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检查承包单位的测量结果,并签署意见,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施工放样结果禁止施工。
㈠.线路的施工放样
1.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根据定测成果或复测后的改动成果钉设线路中线,测量方法和精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在直线部分某转点前视点的定点偏差超过允许偏差时,应计算偏角,偏角大于5′时该点应进行调整.调整方法是:当偏角大于25′时应加设半径为4000m的曲线;当偏角在5′至25′之间时,按表2-15值进行内移,其前后200m范围内的转点按比例相应内移。
偏角5'至25’的内移量 表2—15
转折角(')
5
10
15
20
25
内移量
1
4
10
17
26
2.对路堤和路堑边桩,挡土墙和护坡等边线,桥涵中线(含墩台位置)及其它建筑基线等放样工作应进行检查。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填写《施工放样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并签认后方可开工。
3.对路基的分层填筑和碾压应进行标高的抽查(误差允许±5cm),抽查长度应不少于施工路基长度的1/3。
4.整体道床施工施工放样:测设中线控制点间距,直线段100-200米,曲线段50米;测设水准控制点间距100米;测设中线施工桩间距,直线段6。25米,曲线段5米。测量方法和精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测量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采用。
㈡.桥梁的施工放样
1.明挖基础基坑放样宜用钢卷尺丈量。高程采用水准仪施测,基础高程应在基底处理完成后测量。基坑平面尺寸和基底高成应符合规范要求,测量结果应在施工开挖前填写《施工放样报验单》,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采用。
2.沉井(原地或筑岛)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沉井制造测量:地坪或岛面符合要求后,在设计位置放出沉井平面各点位,在平面上务使沉井刃脚模板十字线与桥墩中心横十字线重合;在高程上应使沉井刃脚在同一高程平面上。如为高低刃脚沉井时,应使刃脚各部位处于同一起算高程的相应位置上.测量结果应送监理工程师审核,并进行现场复核测量。
⑵.沉井下沉前,应在内外壁混凝土面上标出纵、横向轴线。在沉井顶面纵横向轴线两端适当位置,标出以基本刃脚底为起算零点的四个高度点,填写《施工放样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工程师现场复核并签认后方可施工。
⑶.沉井每次接高时,井顶十字线的引伸及高程基准面的接高,均应按沉井倾斜值向上推算顺接。沉井下沉到设计高程后,应测定并推算沉井的顶底位置及高程。测量结果应送监理工程师审核。
⑷.沉井内灌注水下混凝土封底测量应符合《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规定.监理工程师现场复测或旁站监理.
3.钻(挖)孔灌注桩测量
⑴.桩位按设计桩位与墩台中心十字线相对应位置设放,并对桩中心设置护桩。埋设护筒后,应检查其平面位置的偏差,并测量护筒顶面高程,以便测量孔底高程及安放钢筋笼.并填写《施工放样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复核审批后方可施工.
⑵.钻(挖)孔桩孔内灌注水下混凝土测量应符合《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规定,监理工程师现场复测或旁站监理。(3)灌注混凝土后的桩中心(以钢筋笼中心为准)位置应予测定,并在桩侧按桩头设计高程测定高程线,做出标志,以便施工修整桩头.
4.承台、墩身、顶帽及垫石放样均依据护桩,或三角点交会出的桥墩中心纵横十字线为准。测量结果应送监理工程师审核,并进行现场复核测量.
顶帽立模前应检查中心十字线是否正交,高程精度应符合四等水准测量要求。灌注混凝土前应检查该墩与两相邻墩间的跨距。
灌注顶帽混凝土至顶部时,应在墩顶桥墩中心里程处埋设中心标;根据需要在墩顶上下游埋设水准标.并在建成后测定中心标里程及水准标高程,供架梁、竣工测量使用。
5.架梁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应精密测定墩台中心,并设出纵横十字线。实测或求算的跨距与设计跨距的差值超过2cm时,应逐墩调整跨距。检查垫石面的高程,砼墩台支承垫石顶面高程允许偏差+0~-15mm.并全面进行测量,审批测量结果.
6.大跨度桥梁梁部及拱肋,在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线型控制测量,高程测量精度应符合四等水准测量要求。
㈢.隧道洞内施工测量
1.隧道洞内中心线应依据洞外控制导线测设,中线点间距直线地段150~250m,曲线地段60~100m;用中线法进行洞内控制测量的隧道,中线点间距离直线地段不宜短于100m,曲线地段不宜短于50m。供衬砌施工用的临时点必须用仪器测定,其间距可视放样需要适当加密,以不大于10m为宜。测量结果应填写《施工放样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审批后方可施工。
2.洞内施工用的水准点应根据洞外、洞内已设定的水准点按施工需要加设,并应经常复核,测量方法和精度应满足规范要求.待控测后该水准点高程应在作修正。
3.采用上下导坑法、漏斗棚架法和下导坑蘑菇形开挖法施工的隧道,上部导坑的中线每引伸一定距离,应与下部导坑的中线进行一次联测,测量结果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审核。
4.隧道衬砌的内轮廓线应符合设计要求,在立模前应复核中线和高程,并放出横断面的十字线方向,标出拱架顶、边墙底和起拱线高程。立模后必须进行检查及校正,以确保无误。衬砌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复核。
5.当隧道贯通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贯通测量,贯通测量包括平面贯通测量和水准线路贯通测量,测量方法和精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测量结果包括平面贯通误差和高程贯通误差,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根据规范要求对隧道平面贯通误差和高程贯通误差分贝进行调整。
6.隧道中线贯通后,应将相向两方向测设的中线,各自向前延伸一适当距离,如贯通面附近曲线始点(或终点)时,则应延伸至曲线以外的直线上一段距离,以便确定中线调整。
7.当隧道贯通后,中线及高程的实际贯通误差应在未衬砌地段(调线地段)调整。该段的开挖及衬砌均应以调整后的中线、高程进行放样.其调整方法按《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办理.
㈣.房建的施工放样
1.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应按如下要求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施测工作:
⑴.当利用建筑物的控制网测设中心线时,其端点应根据建筑物控制网相邻的距离指标桩,以内分法测定;进行中心线投点时,经纬仪的视线,应根据中心线两端点决定;当无可靠校核条件时,不得采用测设直角的方法进行投点。测量结果应填写《施工放样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可施工。
⑵.在施工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围,应建立线板或控制桩。线板应注记中心线编号,并测设标高。线板和控制桩应采取保护措施。
⑶.施工测量人员在大型设备基础浇注过程中,应全过程进行看守观测,当发现位置及标高与施工要求不符时,应立即通知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及时处理.
2.监理工程师按如下表2—16、表2-17、表2—18的要求,对承包单位各工序的施工放样资料及成果进行审核复测。
建筑物施工放样的主要技术要求 表2—16
建筑物结构特征
测距相对
中误差
测角中
误差(″)
在测站上测定高差中误差(mm)
根据起始水平面在施工水平面上测定高程中误差(mm)
竖向传递轴线点中误差
(mm)
金属结构,装配式钢筋砼结构,建筑物高度100~120m或跨度30~36m
1/20000
5
1
6
4
15层房屋建筑物高度60~100m或跨度18~30m
1/10000
10
2
5
3
5~15层房屋.建筑物高度15~60m或高度6~18m
1/5000
20
2。5
4
2.5
5层房屋.建筑物高度15m或跨度6m及以下
1/3000
30
3
3
2
木结构.工业管线或公路铁路专用线
1/2000
30
5
-
-
土工竖整平
1/1000
45
10
—
-
柱子、桁架或梁的安装测量允许偏差 表2-17
测量内容
允许偏差(mm)
钢柱垫板标高
±2
钢柱±0标高检查
±2
混凝土柱(预制)±0标高
±3
混凝土、钢柱垂直度
±3
桁架和实腹梁,桁架和钢架的支承结点间相邻高差的偏差
±5
梁间距
±3
梁面垫板标高
±2
构件预装测量的允许偏差 表2-18
测 量 内 容
测量的允许偏差(mm)
平台面抄平
±1
纵横中心线的正交度
±0.8
预装过程中的抄平工作
±2
2.设备安装过程中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现场复核,测量结果进行审批。
⑴.基础竣工中心线必须进行复测,两次测量的偏差不应大于5mm;
⑵.埋设有中心标板的重要设备基础,其中心线由竣工中心线引测,同一中心标点的偏差应为±1 mm。纵横中心线应进行垂直度的检查,并调整横向中心线。同一设备基准中心线的平行偏差或同一生产系统的中心线的直线度应在±1 mm以内.
附属构筑物安装测量的允许偏差
测量项目
测量的允许偏差
栈桥和斜桥中心线的投点
±2
轨面的标高
±2
轨道跨距的丈量
±2
管道构件中心线的定位
±5
管道标高的测量
±5
管道垂直度的测量
H/1000H为管道垂直部分的长度
3.设备安装基准点的高程测量应满足下列要求,测量结果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⑴.一般设备基础基准点的标高偏差,应在±2mm以内;
⑵.传动装置有联系的设备基础,其相邻两基准点的标高偏差,应在±1mm以内。
㈤.轨道工程施工放样测量
1.铺轨前应测设线路中桩并符合下列规定,测量方法和精度应满足规范要求,测量成果应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⑴.桩距:直线不得大于25m,曲线应为20m,缓和曲线应为10m。
⑵.在曲线的讫起点、缓圆点、圆中点、圆缓点,刀口中心点,道岔中心点、岔头点、岔尾点,均应钉设中桩.
⑶.铺设混凝土轨枕地段,直线河曲线上的中桩距均不得大于10m,铺碴前中桩移置于道床外的路肩上(曲线地段移置在外侧路肩上).
⑷.隧道内,中桩可以标设在边墙上。
2.水平控制桩应在铺轨后铺碴整道前测设,并符合下列规定。测量方法和精度应满足规范要求,测量成果应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⑴.桩距:直线不大于50m,曲线不大于20m,线路纵断面变坡点和竖曲线讫起点,应增设水平控制桩。铺设混凝土宽枕地段,水平控制桩应没10m测设一对。
⑵.水平控制桩应钉设在道床外的路肩上(曲线地段钉设在内侧路肩上)。铺设混凝土宽枕地段,水平控制桩应测没在道床两侧的路肩上.
㈥.工程变形测量
大型和重点工程建筑物、构筑物和设计文件中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进行变形测量,工程开始时,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进行变形测量,审核承包单位编写的测量方案、计划和测量结果.
1.变形测量点分为:基准点、工作基点和变形观测点。每个工程至少有3个稳固可靠的基准点;工作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对通视较好、测量项目较少的工程,可直接在基准点观测;变形观测点应设立在变形体上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
2.变形测量的观测周期,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特征、变形速率、观测精度要求和工程条件综合考虑。在观测过程中,根据变形量的变化情况,应作适当调整。
3.变形测量的的测量方法和测量精度应根据工程特征符合规范要求。
五.竣工测量审核
㈠.主体工程完工后,测量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竣工测量,并设置永久性控制桩及水准点。
㈡.测量监理工程师检查竣工测量的永久性控制桩和水准点是否按规定设置.
㈢.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测量成果资料及检查记录。
㈣.检查承包单位施工的结构物的各部位位置尺寸、高程等数据是否符合设计图纸,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实测实量抽查.
㈤.线路的竣工测量
1.路基竣工测量的限差应符合施工复测限差的规定,但路基面高程误差和曲线横向闭合差均应小于5cm。
2.在有桥、隧地段的线路竣工测量,中线贯通应以桥、隧中线为依据向两端进行引测贯通,同时还应检查该直线上建筑物是否超限,路基中线最大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3.竣工测量时,水准点应移设于接近线路的稳固建筑物或在桥梁墩台上,水准点间距不应大于2Km。
4.线路中线贯通测量后,直线上的转点、曲线上的控制点及交点桩均应进行固桩。
5.按照《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的要求加设线路中桩和设置水准点、地界桩等,应经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工程竣工后由承包单位移交建设单位,并提交“统一里程与设计里程对照表”。
㈥.桥梁的竣工测量
桥梁竣工后应测定桥梁中线、跨距、墩台各部尺寸;检查顶帽及支承垫石的高程;检查支座位置及底板高程。竣工测量允许偏差应符合《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的规定。
㈦.隧道的竣工测量
1.隧道竣工后,应在直线地段每50m、曲线地段每20m,以及其他需要的地方,均应测量隧道净空断面。内容包括内拱顶高程、起拱线宽度、轨顶面以上1。1m、3。0m、5.8m处宽度、铺底或仰拱高程,均以线路中心为准。
2.隧道竣工测量后应埋设永久中线点。直线上每200~250m埋设一个,曲线上应在缓和曲线的始终点各设一个,圆曲线地段可根据通视条件加设。隧道内水准点每千米设一个,短于1km的隧道至少设一个。隧道永久中线点、水准点位置应在边墙上绘出标志。标志应符合《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附录B的规定。
3.隧道竣工后,承包单位应将净空断面测量和永久中线点、水准点的实测成果及示意图,并报工程师审核。
㈧.房建工程的竣工测量检查
1.房建工程竣工后应进行竣工测量,矩形建筑物、构筑物的对角线两端外墙轴线交点坐标和几何尺寸;圆形建筑物、构筑物的中心坐标和接地外半径。
2.所有建筑物的室内净空和地坪搞成应进行测量。
3.竣工测量后,应测设永久水准点。永久水准点的测设应符合《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的要求。
㈨.轨道工程竣工测量
轨道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行下列项目竣工测量和检查。测量结果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审核,并随机进行抽检。
1.测量碴肩宽度误差不大于±20mm、道床厚度误差不大于–20mm、一般轨面标高误差不大于±20mm、靠站台轨道允许偏差+20mm、在建筑物上轨面标高误差不大于±10mm。
2.轨道和道岔几何尺寸测量的的项目和精度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3.测量检查线路中桩支线、缓和曲线、圆曲线接点,缓和曲线、圆曲线、夹直线、夹曲线长度,并与设计文件相对照,测量方法和精度满足规范要求。
4.测量检查轨道正线间距、站线线间距、车站主要建筑物和设备与线路中心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6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