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使用管理规定3篇 为使我院车辆管理更加规范化、合理化、统一化,本着节省开支,合理使用,削减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合理进行调配和使用,保证每部车辆在医院的行政和医疗工作中充分发挥服务作用,特制定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1 为了加强医院车辆使用管理,保证公务用车安全有序,节省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当前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隶属管理 1、车辆实行管理负责制,各车辆必需建立车籍档案,对车辆行驶全程、用油、修理及安全事故等状况进行记载,准时办理车辆保险、年检及支配驾驶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2、车辆修理和购油程序。驾驶员填写申请院办公室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修理和购油
2、。严格掌握车辆购油指标,由院办统一管理。 二、使用原则 1、小车是医院领导外出公务用车。在院领导不用车的状况下,接送教授会诊可调派。 2、面包车是医院日常公务专用车。车辆用处以主任外出开会、市场开发、巡回医疗、职能科室公务外出为主,医院车辆须由专人驾驶,非专职人员禁止驾驶医院公务车辆。 3、120抢救车是医疗抢救专用车,医院指定驾驶员驾驶。车辆用处以接送病人、拿血等医疗活动为主,非医疗用车一律不得使用120抢救车辆。 4、用车发生冲突时,先领导后科室,先紧急后一般,先公事后私事。 5、公务用车调派实行出车单管理,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 6、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车辆钥匙由院办公室
3、统一保管。 三、审批程序 1、临床、医技科室公务外出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院办统筹支配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2、职能科室公务赴市外地区或特别状况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院办统筹支配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如有特别状况,先出车后补办手续。 四、驾驶员管理 1、医院每部车辆要定人管理,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正常安全行驶。 2、驾驶员要树立节支的观念,节省用油,仔细填写行车记录,出车补助按市卫生局有关规定执行。 3、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带齐全,严禁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酒后驾驶。 4、因自身缘由违章驾驶被惩罚和造成车辆损坏等状况
4、,全部后果及费用由本人承当。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2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行为,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一条、医院公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条、车辆主要用于全院医疗及行政活动。 第三条、车辆调度坚持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统筹、支配。 第四条、院领导和科室公务用车,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统一调剂支配。 第五条、全部用车实行外出派车单制度,一事一单,按单、出车。因紧急状况未准时签发派车单的,必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驾驶员应于事后准时补办有关手续,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 第六条、申请用车、派车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在x市、x市辖区内公务用车,
5、使用方提出、申请,由办公室主任批准派出车辆。 (二)车辆离开x市、x市辖区的(去往外省市),、须报经院长批准。 (三)办公室对派出的车辆进行登记,在每月末将车辆、派出状况统计表报院长。 第七条、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凡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级有要求的,由办公室支配好值班车辆,其余车辆封存。双休日期间,原则上不得动用车辆,确因工作需要,须经院长批准。 第二章、车辆安全管理 第八条、驾驶员要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端正服务看法,服从工作支配,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便串岗、离岗,增添保密观念,不得传播散布工作隐秘。 第九条、驾驶员必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行驶,严禁酒后驾车
6、、醉酒驾车,严禁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第三章、车辆燃油、高速过路费管理 第十条、车辆加油实行登记月报制度。每次加油时驾驶员、必需在登记本上注明日期、当前里程数、车号、加油数量、金额及驾驶员姓名,另外分别注明本车上月5日和当月4日的行驶里程数,并将登记状况于每月5日报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上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觉,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财务科每月依据燃油购置、使用状况核算单车、百公里油耗,每季度报办公室主任一次。 第十二条、驾驶员一律使用ETC卡交纳高速过路费,卡内、余额缺乏时准时上报办公室主任。 第四章、车辆保养修理管理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爱惜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做好车、辆保养修理,
7、保持车况良好,确保按时出车。 第十四条、车辆修理保养实行申请审批制度。申请修理保养车辆应填写车辆修理保养审批单,并附修理厂出具的修理保养明细单(包括修理保养项目名称、零件生产厂家、价格等),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院长批准后方可修理。外出车辆发生故障,或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回本地修理,驾驶员应准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车辆修理完毕,驾驶员应将更换下来的旧件带回交办公室核实。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按有关规定准时验车,并在车辆保、险到期前提前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第五章、车辆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车辆被人为破坏、毁损、丢失及车辆行驶中、出现的刮碰、损伤和发生人身伤亡的,均认定为车辆事故。 第十七条、车辆事故发生后
8、,驾驶员除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报案外,应马上向办公室主任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缘由、损害状况等,由办公室主任向院长报告。 第十八条、车辆事故发生后,由办公室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并将调查及处理意见报院长。 第六章、车辆责任划分 第十九条、驾驶员未经批准擅自动用医院车辆的,一经、发觉对其提出批判;情节严重的,停车检查;造成交通事故的,予以待岗处理,由其自行承当保险公司赔偿款之外的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驾驶员违章驾驶、违章停车、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一经发觉予以停车检查及相应惩罚。被交管部门惩罚或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其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违背管理规定造成车辆丢失、毁损、人、员
9、伤亡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二条、医院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迟报、错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判、停车检查、经济惩罚或待岗的处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3 为使我院车辆管理更加规范化、合理化、统一化,本着节省开支,合理使用,削减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合理进行调配和使用,保证每部车辆在医院的行政和医疗工作中充分发挥服务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 1、医院各种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车辆使用范围包括: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因公外出用车、各种会议用车、医院统一组织的集
10、体活动用车、请专家会诊用车以及经院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2、120抢救车由急诊科负责调度,抢救车主要用于120急症抢救使用,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便转变120值班车辆用处。确因工作需要转变车辆用处的,由急诊科书面向分管院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转变,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其原用处.外出医疗急救用车,由医务科请示分管领导后调配,医务科支配出车后报院办公室备案。 3、院领导黄州区内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合理派遣;黄州区以外办公用车,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医院各职能科室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到院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并写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院办公室统筹支配,并填写车辆使用
11、派车单通知出车司机;超出黄州区范围的,必需由院长批准。凡事先未填申请单的部门,用车不予保障,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批准的路线行驶,不得随便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 4、医院全部职工用车原则上不予支配,确有特别状况需要用车,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和院长批准后,院办公室给予支配。 5、司机必需凭派车单出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否则发生交通意外,由本人承当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医院全部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需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车辆钥匙统一由医院办公室保管。非经分管领导和院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值班车辆钥匙由值班司机保管)。 7、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务车辆
12、参与婚丧嫁娶等活动;严禁驾驶员在非工作日、非执行公务擅自动用公务车辆。凡公车私用造成违章及交通事故,由责任人承当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 8、司机每次出车回院后,要准时告知院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把握车辆状况,合理调配。如遇特别状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准时通知院办公室,并说明缘由。 9、医院车辆专职司机,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每次出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擦拭,并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以保证安全行驶。 10、抢救车内的急救设备和物品必需保持完善,不得随便挪用。抢救车司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适应抢救需要,不得无故脱岗,保证随叫随到。 11、司机驾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戴齐全,不酒后驾车、疲惫驾车,
13、凡因自身缘由违章或证件不全被惩罚,全部后果及费用由驾车司机本人负责。 12、院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全部车辆有关证件的年检及保险资料统一由院办公室保管,并负责支配 13、医院车辆一般状况不予外借,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因工作缘由,确需借用车辆的,必需经院长同意后办公室方可支配借用。 二、车辆油料及修理管理 1、机动车辆的修理实行分级管理,机动车辆有故障后,驾驶员要准时向办公室报告,确需修理的由办公室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办理。 2、实行车辆百公里耗油标准,超出部分由司机负责。车辆用油由办公室出具加油单到定点加油站加油。用车加
14、油做具体登记。外出在外加油由办公室签字后,报请院长审批,方可入库报销。 3、车辆需要修理时,由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核准后方能进行,重大检修项目须经院长审批同意。路途中遇特别状况需就近修理的,事后要准时根据上述程序补办手续。 4、车辆修理必需在医院定点修理厂修理,修理车辆时,办公室书面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并注明修理部件、费用准时间等后,方可保养或修理。 5、车辆检修或修理费用在5000元/次以下,由分管领导核准,车辆检修或修理费用在5000-10000元/次的,由院长核准。 三、司机管理 1、实行车辆出勤登记制度,司机每次出车均需将出车事由、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
15、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晰,备查。 2、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保证按时出车,保持车容干净卫生,定期进行车辆的检修、保养,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3、司机擅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和责任事故,所需费用等均由本人承当,并追究责任,造成后果者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4、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医院各项管理规定,禁止酒后开车,严禁车辆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背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当全部罚款费用。 5、车辆保养费、修理费、停车费、过路费、油料费等凭票据和出车登记及派车单报销。 6、无论值班、休息手机应保持24小时通畅,全部车辆驾驶人员必需服从统一指挥。 7、实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车辆状况处于良好状态(急救物品、油、担架等),不得带病出车。 8、本规定自二Oxx年月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