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管理规定解读 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连续三道网络信息效劳管理方法规定,分别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行政执法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信息效劳规定)和网络产品和效劳平安审查方法(试行)(以下简称平安审查方法)。以上三道方法规定将于xx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下面是为大家提供的关于xx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管理规定解读,欢送大家阅读借鉴! 以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例,规定主要是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许可管理、网信管理体制、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提供者主体责任等进行了修订。人民网研究院的研究员对其做了如下详细的解读: 规
2、定明确指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平安法互联网信息效劳管理方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法律依据清楚。 规定重新定义了网络“新闻信息”,较xx年版规定,去除了“是指时政类新闻信息”,既表达了规定内容的延续性,也考虑到了网络新闻信息的未来开展趋势。定义凸显新闻信息效劳的社会公共属性,因此,网络新闻信息不仅要看内容类别,还要看社会影响,涵盖了涉及社会公共事务、公共秩序、社会公共价值体系、会引发社会讨论的新闻内容,为相关标准提供了逻辑起点,也提示个人与机构在从事新闻信息效劳时必须承当相应的社会责任。 规定具体列举了“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主要负责人、总是
3、中国公民”“有与效劳相适应的专职新闻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等六项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者应具备的资格要求;明确了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新媒体、新应用提供新闻效劳的主体,都要纳入管理中。 规定明确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提供者应承当的社会责任,如要求设立总,“对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负总责”;要求“健全信息审核、公共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平安管理,具有平安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以及落实用户实名制、标准转载闻信息等等。 注重执法标准是新版规定的突出特点。与互联网新闻信息管理规定同步,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同时实施,该规定明确
4、了行政执法的主体,提出加强执法队伍建立,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核、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以行政执法办案为主线明确执法程序,全面标准管辖、立案、调查取证、约谈、听证、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具体程序要求;并注重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在我国多家行政管理部门分工履行互联网管理职能的状况下,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开展联合执法是做好网络治理的重要保障。新出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管理规定第四章第21条明确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国务院电信、公安、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工作沟通和协作配合,依法开展联合执法等专项监视检查活动”,这一条款有助于有效发挥执法合力,使互联网新闻信息管理取得更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