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车辆出入园区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510719 上传时间:2024-09-26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22.4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车辆出入园区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车辆出入园区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机动车)停放管理,维护区域秩序,营造公司和谐氛围,深入开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1员工车辆、本公司员工私人车辆进入园区,均须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车辆出入证。未办理出入证的车辆,门岗执勤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园区。车辆停放应按照公司指定的区域、车位集中停放。严禁车辆在园区内部道路上、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和其它妨碍交通的位置停放,同时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管理。指定区域为园区XXXX处、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自行车存放处。、员工车辆进出园区必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禁止鸣笛,如因超速行驶发生行

2、车安全事故,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员工应保管好自己车内物品(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并由个人承担保管责任。2客户车辆 客户车辆进入园区,须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车辆出入证。未办理出入证的车辆,门岗执勤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园区。 客户车辆进出、行驶、停放均应服从保安人员指挥,并在规定位置停放。车主应保管好自己车内物品(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并由个人承担保管责任。 机动车辆在园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并禁止鸣笛。 不准在园区内任何场地、道路试车、修车、练习。 不准碾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交通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不准占用人行道、车行道

3、、消防通道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车场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管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3送货车辆 送货车辆进入园区时,须在门岗保安室登记,并按照保安指定的路线进入园区。 送货车辆在园区内必须缓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并禁止鸣笛。 送货车辆未经园区物业管理处同意,不得在园区内除环形路以外的任何路面上行驶。 不准以任何理由占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停放车辆。 不准碾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交通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送货车辆离开园区时需将货物的包装及作业产生的垃圾随车带走。 除执行公务的车辆(消防车、军车、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辆等)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