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油气田地面工程通信系统数字化建设规定
1.1 一般规定通信系统应满足油气田各生产管理部门对通信业务的 需求,为生产管理、数据传输、视频图像传输、远程监控等 提供可靠的通信信道。
1.1.1 通信系统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石油专网和公网通信资 源,以近期需求为主,兼顾远期通信业务的开展需要。
1.1.2 通信系统包括主用通信、备用通信、应急通信。
1.1.3 通信系统建设范围包括井场一站(厂)一区域生产管 理中心一上级数据管理中心的通信网络建设。
1.1.4 井场及小型站场通信业务宜包括:视频传输、生产数 据传输和广播通信。
1.1.5 大中型站场通信业务应包括:行政 、调度 、 消防 、视频传输、生产数据传输、办公网络、广播通信 等。
1.1.6 区域生产管理中心通信业务应包括:行政 、调度
离。
应保证主要网络设备的处理能力具备冗余空间,满足油气生产运行数据和视频图像传输需要。
、会议电视、有线(卫星)电视、办公网络、视频传输、 生产数据传输、应急通信等。
1.1.8 设备选型应结合当地网络情况,选择技术领先、符合 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设备。
1.1.9 安装于爆炸危险区内的通信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防麻 要求。
1.1.10 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化建设通信系统设置见表8-lo表8-1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化建设通信系统设置一览表
序
号
单位\
话音
生
产
数
据
有线
(卫
星)
电视
广播
扩音
对讲
会议
电视
办公
网络
备用
通信
应急
通信
1
井场
#
2
小型站场
V
3
无人值守
中型站场
V
4
有人值守
中型站场
V
V
V
5
变配电所
V
V
6
电力集控
站
V
V
V
V
#
7
大型站场
V
V
#
V
V
△
#
8
区域生产
管理中心
V
V
V
V
V
V
V
9
基层生产
队部
V
#
V
V
注:J表示应设置;△表示宜设置;首表示可选,根据管理需求确定。
1.2主用通信通信方式
1.2.1.1 应采用有线或无线两种通信方式;井场与站(厂)通信宜以无线通信方式为主,有线通 信方式为辅;
1.2.1.2 站(厂)间、站(厂)与区域生产管理中心间通信应 以有线光纤通信为主,无线通信方式为辅。
1.2.2 系统组成传输系统
a)光通信传输应采用光同步数字(SDH)传输系统设备 及工业以太网交换机设备组网,宜采用环 型组网;
b)传输干线:站场监控中心一区域生产管理中心一上 级数据管理中心之间,宜选用SDH STM-16系统组网;
c)传输支线:井场一站(厂)一站场监控中心之间,宜 选用SDHSTM-1/4系统、工业以太网交换机及无线通信 系统组网;d)通信传输系统应采用RJ45接口、TCP/IP传输协议;
e) SDH光传输系统设计应执行YD/T 5024、YD/T5119 的相关规定;f)光缆线路设计应执行YD 5102的相关规定;
g)工业以太网系统设计应执行YD/T 1099、YD/T 1627、YD/T 1255、YD/T 1629 的相关规定。
1.2.2.2 行政、调度语音交换系统
a)站场语音通信应采用有线通信方式。行政、调度语 音通信系统宜采用IAD或PCM方式接入油田专用通信网;
b)新建的区域生产管理中心应设置行/调合一的IP软 交换语音通信系统,改(扩)建的区域生产管理中心宜设置IP软交换调度语音通信系统;
c)行政、调度语音交换系统设计应执行GB/T 50622、CECS:3691的相关规定;
d)软交换系统设计应执行YD/T 107k YD/T1516 IP、YD/T 1434、YD/T 1385 的相关规定。
1.2.2.3 会议电视系统
a)区域生产管理中心应设置会议电视系统,宜与油气 田会议电视系统兼容;
b)显示屏宜采用1-2台50"液晶显示屏,摄像机应根 据会议室大小设置1〜2套;c)会议电视系统设计应执行YD/T 5032的相关规定。
1.2.2.4 生产运行数据传输系统a)生产运行数据流向:井场一站(厂)一区域生产管
理中心一上级数据管理中心;
b)井场一站(厂)接入速率应根据实际生产运行数据 需求及实际通信方式确定,站(厂)一区域生产管理中心接入速率不应小于100Mbps。
1.2.2.5 有线(卫星)电视系统a)区域生产管理中心、基层生产队部的值班宿舍、餐厅
及会议室宜设置有线电视系统,信号源应就近接入有线电视网;
b)有线电视信号接入困难的区域生产管理中心宜采用 卫星电视接收系统;c)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应执行GB 50200的相关规定。
1.2.2.6 广播扩音对讲系统
a)大型站场(如处理厂、油库等)宜设置广播扩音对 讲系统,包括有线与无线扩音对讲系统,宜与调度 交换系统联网;
b)宜采用有主机或无主机系统,应具有广播、组播、点播、录音等功能,录音资料保存时间
不宜少于15天;c)系统前端应设置在站场关键区域;
d)站场流动作业的人员,应配置防爆无线对讲系统;
e)扩音对讲系统的设计应执行CECS :6294的相关规 定。
1.2.2.7 电力调度通信系统
a)变电所与上级联网变电所之间及变电所与集控站之 间应建立电力调度通信信道,传输电力调度
数据、调度 及视频监控图像。传输系统宜采用SDH 等光传输系统,光缆可选用OPGW、ADSS或OPPC光缆;
b)变电所与油气田站场监控中心之间数据和图像传输 宜采用油气田内部通信网络;c)传输系统设计应执行YD/T 5024、DL/T 5103及
DL/T634.5104的相关规定。
1.2.2.8 综合布线系统a)站场、区域生产管理中心、基层队部宿舍、办公室、
会议室等场所应设置综合布线系统;b)办公网络应采用光纤通信方式接入油气田企业网;
c)综合布线系统线缆宜选用超5类或6类系统;d)综合布线系统设计应执行GB 50311的相关规定。
1.2.2.9 电源、防雷及接地a) SDH光通信设备宜采用-48V高频开关电源及免维
护蓄电池供电,其它通信设备宜采用UPS电源供电;
b)通信设备接地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大型站场及以上通信机房联合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Q,其
它站场通信机房接地电阻不宜大于4Q;c)通信电源系统设计应执行YD/T 5040的相关规定。
1.3 备用通信重要站场(厂、变电所)一区域生产管理中心之间的
SCADA数据传输宜设置备用通信信道。
1.3.1 具备光缆环网接入的站场宜利用光缆作为备用通信信 道,其它站场宜采用无线通信作为备用通信信道,无线通信 信道宜利用油气田现有资源。
1.4 应急通信区域生产管理中心宜设置应急通信系统。
1.4.1 应急通信系统宜采用VSAT卫星移动车、卫星移动终 端及其它无线通信方式。
1.5 系统平安
1.5.1 应遵循“技术先进,系统可靠,经济合理,平安运行” 的建设原那么。
1.5.2 光纤通信宜构建传输环网,在物理链路上提高通信系 统的可靠性和平安性。
1.5.3 骨干光纤传输系统设备的关键部件应采用“1+1”热备份 保护方式。
1.5.4 油气生产运行数据网应单独组网,并严格划分与办公 网的界面,两者之间应采取可靠的技术隔离措施实现平安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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