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
工业互联网开展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建设具有先进水平的跨行 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龙头企业和服务商建设行业级工 业互联网平台;支持龙头企业和服务商,针对研发设计、测试验证、 生产制造、供应链金融等环节,建设具备云仿真、数字李生、供 应链管理等功能的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
(-)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工程。支持工业互联网应用 标杆工程,支持企业内外网改造,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打通研 发设计、生产管理、采购供应、仓储管理、售后服务等全链条各 环节,实现全链条全产业链互联互通,打造一批水平高、效益好、 带动性强的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标杆;支持“5G+工业互联网” 应用,推动5G应用从外围辅助环节向核心生产环节渗透,利用 数字李生、人工智能、AR/VR等新技术,实现生产系统全要素数 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形成协同研发设计、远程设备操控、设 备协同作业、柔性生产制造、现场辅助装配、机器视觉质检、设 备故障诊断、厂区智能物流、无人智能巡检、生产现场监测、采 销协同、设备维保等“5G+工业互联网”工程。
(三)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支持一批能提升产品全生命 周期管理能力、提高供应链运作效率、提升产品售后服务能力、 厅”微信公众号。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或【预约取号】一【深 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
八、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办理流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一一申请人网上申报一一申请 人向市行政服务大厅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一一初审一一专家 评审、专项审计等环节一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拟定资助计划 ——社会公示一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资助计划一一市工业 和信息化局拨付资助经费。
十、办理时限
分批处理。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资金下达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与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签订资金使用合同或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二、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专项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十五、考前须知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认定工程申报事宜,申10 报单位在正式申报工程前,请先仔细阅读管理方法和申请指南, 按要求进行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 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 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II 企业能耗管理优化、产品可追溯、提高企业设备的运行效率等服 务能力强、应用效果好的工业互联网诊断、咨询、规划、设计、 解决方案、系统集成服务商。
(四)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领域公共 服务平台,包括行业动态研究、信息服务、标准制定、测试验证、 决策咨询、行业交流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开展工业互联网重大 活动,包括深圳举办的工业互联网领域峰会、论坛和大赛等重大 活动。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开展坚 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假设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12021) 1号)
(二)《深圳市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开展行动计划 (2021-2023 年)》
(三)《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方法》(深府规[2018) 12号)
(四)《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开展专项资金管理方法》 (深工信规(2020) 9号)
(五)《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开展扶持计划操 作规程》(深工信规(2022) 1号)
三、支持额度、资助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二)资助方式和标准:
1 .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不超过经审 计核定的工程投入金额的30%予以资助,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 网平台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最高不超 过500万元,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 .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工程。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不 超过经审计核定的工程投入金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 300万元。
3 .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不超过经 审计核定的工程投入金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 .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采取事后资助方式,对工业互联网 领域公共服务平台,按不超过经审计核定的工程投入金额的50% 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工业互联网重大活动,按不 超过经审计核定的工程投入金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 300万元。
四、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两局部组成。
基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 同)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 组织,工程实施地在深圳市。
(二)申报工程符合深圳市工业互联网开展扶持计划方向, 工程方案合理可行,工程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单位具备实施申报工程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 设备等主要保障条件,工程符合国家和本市平安要求。
(四)申报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 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五)不存在就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局部相同的工程向 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其他条件。
专项申报条件: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1)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工程已于申报之日前 建设完成,工程建设期不超过2年;2019、2020年平台在测试验 证、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云租赁费用方面 的投资总额应不低于1500万元;与平台签订合同的付费工业企 业数量不少于100家,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
(2)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工程已于申报之日前建设完 成,工程建设期不超过2年;2019、2020年平台在测试验证、信 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云租赁费用方面的投资 总额应不低于500万元;与平台签订合同的付费工业企业数量不 少于50家,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
(3)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工程已于申报之日前建设完 成,工程建设期不超过2年;2019、2020年平台在测试验证、信 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云租赁费用方面的投资 总额应不低于300万元;与平台签订合同的付费工业企业数量不 少于25家,营业收入不少于2500万元。
(-)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工程
(1)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工程:企业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 (截至企业申报日期),工程已于申报之日前建设完成,工程建设 期不超过2年;企业开展内外网改造,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打 通研发设计、生产管理、采购供应、仓储管理、售后服务等全链 条各环节,实现全链条全产业链互联互通;2019、2020年工程在 生产设备数字化改造费用、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 通信、云租赁费用、数字化改造服务费方面的投资总额应不低于 300万元。
(2)“5G+工业互联网”工程:企业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截 至企业申报日期),工程已于申报之日前建设完成,工程建设期不 超过2年;企业围绕“研发-生产-供应链-销售-服务”等业务, 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2019、2020年工程在生产设备数 字化改造费用、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云租 赁费用、数字化改造服务费方面的投资总额不低于200万元。
(三)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
申报单位财务状况良好,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2019、2020年已为10家及以上工业企业提供工业互联网技术服 务,且服务收入合计不低于500万元。2019、2020年工程总投 资不低于200万元,其中,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 通信、云租赁费用投资占工程总投资比例不低于20%。
(四)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
(1)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工程已于申报之日前建设 完成,工程建设期不超过2年;平台具有明确的开展规划、功能 定位和管理机制,拥有相应的服务设施、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 伍;主要面向我市工业互联网领域的企业提供服务,具有公共性、 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申报主体财务状况良好,2019、2020年 工程总投资不低于100万元,其中,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 成、网络通信、云租赁费用投资占工程总投资比例不低于20%。
(2)工业互联网重大活动:2020年行业协会、企业等在深 圳举办的工业互联网领域峰会、论坛和大赛等重大活动,活动投 入不低于100万元。
五、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由基础材料、专项申报材料和补充说明材料组成。
基础材料:
(一)工程申请书原件(申报系统在线填报,预审通过后打 印);
(二)商事主体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社 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深汕特别合作区 企业审核意见书》原件;(注:以上材料如已关联电子证照,免 提交)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2019、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 告复印件或由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专项申报材料: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1)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原件。
(2)平台建设总结报告(或验收报告)原件。
(3)工程组成员名单复印件(包含姓名、年龄、学历、专 业、职务、缴纳社保情况)。
(4)平台近2个自然年费用支出清单复印件。
(5)平台付费工业企业客户名单复印件(企业名称、注册 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代码、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合同 金额)。
(二)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工程
(1)工程实施方案原件。
(2)工程总结报告(或验收报告)原件。
(3)工程费用支出清单复印件。
(4)工程组成员名单复印件(包含姓名、年龄、学历、专 业、职务、缴纳社保情况)。
(三)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
(1)工程实施方案原件。
(2)工程总结报告(或验收报告)原件。
(3)工程费用支出清单复印件。
(4)工程组成员名单复印件(包含姓名、年龄、学历、专 业、职务、缴纳社保情况)。
(5)提供工业互联网技术服务明细表(包含工业企业名单、 服务收入、服务内容)、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 料复印件。
(四)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
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
(1)平台建设运营方案和总结报告原件,重点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平台建设运营情况、开展规划、功能定位和管理机制,拥 有的服务设施、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等。
(2)平台为我市工业互联网领域提供公共服务明细表(包含企业名单、服务收入、服务内容)、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 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平台工程费用支出清单复印件。
(4)平台工程组成员名单复印件(包含姓名、年龄、学历、 专业、职务、缴纳社保情况)。
工业互联网重大活动:
(1)重大活动方案和总结报告原件。
(2)活动有关资料复印件。如活动通知,专家和嘉宾名单, 签到表,会议或论坛场租合同、场馆租金结算单及发票,媒体报 道等。
(3)工程组成员名单复印件(包含姓名、年龄、学历、专 业、职务、缴纳社保情况)。
(4)工程费用支出清单复印件。
补充说明材料(如无可不提供):
工程成果知识产权、获奖证书、评估检测报告、效益证明材 料、客户评价、应用案例、单位资质、荣誉证明材料、承当国家 省市重点工程情况、必要的生产、经营许可及认证文件等复印件。
六、申请表格
1 .申报端口:
路径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一深圳市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工业互联网扶持计划”一选择申报具体项 目类别,在线填报(申报 o
路径二:登录深i企-深圳市商事主体统一服务平台 ( s:〃 szsiq. com,账号密码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登录 账号密码一致)一一享政策一一扶持资金一一(搜索)工业互联 网扶持计划,在线填写、提交工程申请书及配套资料。
2 .申请材料装订和要求说明:申请材料纸质原件一式两份, A4纸双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章,胶装成册,并在申请 材料侧面打印申报单位名称。
七、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 22日17时整(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 提交申请);.
2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29 日17时整(工作日)(注: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3 . 受 理咨询 : 88101995 , 88102627, 88102127, 88102414;
系统技术 : 88100675 , 88121903 , 88101744o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 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注:疫情期间,预审通过后,请提前 3个工作日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时段,错峰提交材料。预约指 南:“i深圳” APP、“i深圳” APP或关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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