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定金协议书甲方(出卖人):_乙方(买受人):_身份证号码:_身份证号码:_电话:_电话:_产权证号:_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江苏省邳州市_ 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乙方预订座落_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元。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不超过15天),乙方于_年_月_日前到与甲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协
2、议书。第五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就具体合同条款难以达成一致,且存在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的;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2、甲方
3、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查封等事实的。第八条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甲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第十条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期限(不超过15天)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期限内未签订的,按本合同第五条执行。第十一条 签定本协议书当日双方需融信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总房价的1.5%作为中介服务费。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 提交邳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邳州市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签章) _ 乙方:(签章) _年月 日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