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 施工期限: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工,遇雨天或特殊情况顺延。第二条 工程造价: 电梯部分 : 土建部分 : 总 价: 第三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 施工验收与保修工程完工以甲方验收为准。保修期为一年,易损件、人为损坏或建筑体变形不可抗拒因素等外来破坏均不在免费保修之列。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方法: 乙方开具普通税票,电梯主设备到场付50%,完工付45%,余款保修期到期付清。 第六条 安全与事故责任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治安管理规定,注意安全施工如因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治安损失或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负一切经济责任,但甲方应根据情况积极配合于以抢救治疗。 第七条 临时设施: 甲方应在施工现场提供施工用电,堆放材料场地。第八条 甲乙双方如一方违约,造成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第九条 补充条款: 第十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订,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负责人: 负责人: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