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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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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法试行 附件1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法(试行) 第一条 为落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指导意见》、《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指导意见》,规范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依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方法(试行)》,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中医药毕业后教育主要组成部分,是中医临床医师队伍建设基础步骤,其目标是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掌握扎实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临床技能和必要西医知识与技术,能独立负担常见病、多发病及一些疑难危重病证诊疗工作合格中医住院医师,尤其是为城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能够胜任岗位要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第三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 (一)拟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收培训人员; (三)其它需要接收培训人员。 第四条 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全行业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中医药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和关于单位优势和作用。 第五条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参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方法(试行)》中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责负责当地域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第六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订培训标准实施。 第七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主要在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推拿(含中医康复)、中医骨伤、中医五官等学科轮训。第二阶段依照学员预期从事专业选择在对应学科以及相关科室轮训。培训学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统一要求,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增设或调整培训学科,须报请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 第八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临床轮训和跟师学习相结合方式。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后,即确定一名中医临床工作8年以上、主治及以上医师作为其跟师学习指导老师。学员临床跟师每七天不少于半天,并应该及时整理跟师心得和临床医案。 第九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登记与管理纳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中医住院医师培训招收、培训实施、监测评定、培训考评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应该及时、准确、详实地将培训过程和培训内容统计在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和考评手册并妥善保留,同时将关于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培训考评主要依据。 第十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是负担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疗卫生机构。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依照培训需求及各地培训能力,统筹规划各地培训基地数量。培训基地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 (二)达成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 (三)经所在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建教授委员会或其指定行业组织、单位认定合格。 依照当地中医医疗资源实际情况和培训内容需要,可将符合条件其它三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和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作为协同单位,发挥其优势特色科室作用,形成培训基地网络。 第十一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应该具备培训所需学科数量及规模。多单位联合组建培训基地,牵头单位应最少具备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2/3学科数量,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外,其它协同单位不得多于2个。 培训基地应该落实培训对象必要学习、生活条件和关于人事薪酬待遇,做好对培训对象管理工作;其相关学科应该具备符合培训要求师资队伍、诊疗规模、病种病例、病床规模、模拟教学设施等培训条件。 第十二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应该选拔职业道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具备带教能力和经验临床医师作为带教师资,其数量应该满足培训要求。带教师资应该严格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要求实施培训工作,认真负责地指导和教育培训对象。培训基地要将带教情况作为医师绩效考评主要指标,对带教医师给予补助。 第十三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实施动态管理。培训基地应该定时向所在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或其指定行业组织、单位汇报培训工作情况,接收检验指导。依照工作需要遴选建设部分示范性培训基地,发挥引领作用。对达不到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或培训质量难以确保培训基地,取消其基地资格,并视情况削减所在省(区、市)培训基地分配名额。 第十四条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当地医疗卫生工作对中医临床医师培养需求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能力,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向培训基地下达培训任务,并在培训名额分配方面向中医全科等紧缺专业以及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倾斜。 第十五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评包含过程考评、师承考评和结业考评。 第十六条 师承考评是对学员跟师学习过程综合评价,包含临床跟师考勤、跟师笔记、经典医案总结和指导老师临床经验总结论文等。师承考评由培训基地负责组织实施,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 第十七条 对经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评培训对象,颁发统一制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样式及编号规则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方法》要求执行,专业代码附后)。 第十八条 本方法未尽事宜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方法》执行。 第十九条 民族医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及培训标准由省级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部门制订,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立案后执行。 第二十条 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方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代码 附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代码 类 别 对应专业 专业代码 中医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3501 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 3502 藏医学 3503 蒙医学 3504 维医学 3505 壮医学 3506 傣医学 3507 哈医学 3508 其它民族医学 3509 中医全科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3601 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 3602 藏医学 3603 蒙医学 3604 维医学 3605 壮医学 3606 傣医学 3607 哈医学 3608 其它民族医学 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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