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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不按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
( 一) 环境违法行为: ”不按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
( 二) 违反法律、 法规条款: 《水污染防治法》第67条”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 应当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 做好应急准备, 并定期进行演练。生产、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 应当采取措施, 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能严重污染水体的消防废水、 废液直接排入水体。”
《水污染防治法》第68条”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它突发性事件,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 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 采取应急措施, 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 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并抄送有关部门。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 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渔业主管部门报告, 接受调查处理。其它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 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接受调查处理; 给渔业造成损害的,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通知渔业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
《水污染防治法》第82条”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 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 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的; ( 二) 水污染事故发生后, 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 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
《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47条”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 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做好应急准备, 并定期进行演练。应急预案应当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利用化工技术进行生产的企业和生产、 利用、 储存或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 应当按照规定要求配备水污染应急设施, 防止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 四) 处罚裁量权有关规定: 《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试行) 》规定见下表:
行 政 处 罚 依 据
情 节 与 后 果
行政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 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 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的;
( 二) 水污染事故发生后, 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 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
情节严重的
第( 一) 项
( 1) 非重点排污单位
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2) 重点排污单位
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 二) 项
( 1) 其它及一般环境事件( Ⅳ)
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
( 2) 较大环境事件( Ⅲ)
处4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
( 3) 重大环境事件( Ⅱ)
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4)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Ⅰ)
处10万元罚款
×××环境保护厅( 局) 调查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询问地点:
被询问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电话:
被询问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电话:
被询问自然人姓名: 性别: 年龄:
电话: 所在单位:
住址:
与本案关系:
我们是 的执法人员: 、 , 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 号码分别是: 、 请确认( 出示证件) 。
我们依法进行检查并询问有关情况, 你必须如实回答问题和提供材料。如果认为我们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可能影响公正办案, 能够申请我们回避, 并说明理由。听清楚了吗?
答: ( 听清楚了。我不申请回避。)
问: 请问你的姓名、 年龄、 工作单位及职务、 具体负责哪些工作、 身份证号及个人联系方式?
答: ( 如实回答)
问: 你与被调查单位( 当事人) 是什么关系?
答: ( 是劳动合同关系的写明职务, 是亲属关系写明夫妻、 子女、 兄弟姐妹等)
问: 被调查单位( 当事人) 名称( 姓名) ?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投资人、 合伙人、 户主) 姓名? 生产经营范围?
答: ( 写明全称, 有营业执照的同营业执照)
问: 被调查单位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答: ( 记录规范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问: 你单位有无环评批复和验收文件? 是何时由哪一级环保部门审批的? 审批文号?
答:
问: 你单位何时投产? 主要原辅料、 产品是什么? 生产规模是多大?
答:
问: 你单位主要生产工艺流程是什么? 主要设备有哪些?
答:
问: 主要产污环节和污染因子有哪些? 日废水排放量有多大? 排放去向是哪里?
答:
问: 你单位建有哪些污染防治设施, 设计日处理能力, 实际处理量, 采用何种处理工艺?
答:
问: 你单位是否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是否经过验收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是否经过环保部门有效性审核?
答:
问: 你单位周边有无环境敏感点? 各环境敏感点与被调查单位( 厂界) 距离?
答: ( 记录该单位周边居民区、 学校、 饮用水源、 地表水干流和主要交通枢纽等环境敏感点的方位、 距离)
问: 你单位是否按照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有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 方案的具体名称? 何时制定?
答:
问: 该应急方案是否向环保部门备案( 未向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备案的视为未制定) ? 何时备案?
答:
问: 你单位每年是否定期按照已制定的应急方案进行演练? 最近一次演练时间?
答:
问: 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制定后, 你单位生产工艺是否改变?
答:
问: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生产工艺改变后, 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未及时修订, 请解释原因?
答:
问( 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未按照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第十条规定制定) : 执法人员在对你单位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检查时发现, 该方案未按照有关要求制定, 请确认。
答: ( 我单位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未按照环保部门有关要求制定)
问: 你单位是否是重点排污单位?
答: ( 如果是重点排污单位, 是国控、 省控、 市控还是县控重点排污单位)
问: 近三年被调查单位是否被环保部门处理过? 何时何违法行为由哪个环保部门作何种处理? 履行情况?
答: ( 写明违法性质、 作出决定的环保部门名称、 文书名称、 文号、 处理结果、 执行情况)
问: 有无其它要反映的情况? 有无其它资料要提供?
答:
( 可根据反映的情况进行追问)
以下空白
以上笔录已阅属实
被询问人签字: 年 月 日
拒绝签字的理由:
询问人签字: 年 月 日
记录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 页 共 页
×××环境保护厅( 局) 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当事人:
地 址:
检查( 勘察)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 点:
检查( 勘察) 人姓名: 执法证号:
记录人: 执法证号:
检查( 勘察) 记录:
我们是×××环境保护厅( 局) ( 环境监察支队、 大队) 的行政执法人员, 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 向当事人出示证件) , 请过目确认。今天我们依法进行检查并了解有关情况, 你应当配合调查, 如实回答询问和提供材料, 不得拒绝、 阻碍、 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如果你认为我们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可能影响公正办案, 能够申请我们回避, 并说明理由。( 暗查等无法告知的情形除外)
1、 项目建设情况。( 已建成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 台数、 具体位置、 设备标示牌信息等) ;
2、 项目投产情况。( 主要生产车间分布; 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建成投产以来主要原辅材料使用记录; 水、 电、 气等主要能源消耗缴费单据; 产品库存情况及销售管理有关单据等) ;
3、 环评审批及项目验收情况。
( 1) 编制情况( 何时由何单位编制环评报告) ;
( 2) 报批、 审批情况( 报批、 审批文件、 文号或整改文件 ) ;
( 3) 项目验收情况( 验收文件) ;
4、 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 1) 设施建设情况
①是否建设、 建设设施的名称和型号, 建设时间;
②设施建设是否满足”三同时”要求;
重点检查环境风险产生环节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
( 2) 设施运行情况( 用电量、 处理量、 用药量、 污泥产生量等参数是否与稳定运行的数据基本相符) ;
5、 污染物排放情况 。
( 1) 排污口建设是否规范;
( 2) 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 自动监控、 监督性监测和现场取样等情况) ;
( 3) 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情况( 点明污染物排放途径、 路线、 去向) ;
( 4) 一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重点记录产生环节、 生产车间排放和取样送检情况) ;
( 5) 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存储和处理情况( 重点记录其处理处理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 ;
6、 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
( 1) 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制定情况( 遵照《水污染防治法》、 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要求, 查看该单位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 。
( 2) 该单位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可操作性情况( 评估情况) 。
( 3) 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落实情况( 结合该单位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检查落实情况, 是否在重点岗位实行值班制度, 检查值班记录情况、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状况等) 。
( 4) 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备案、 修订情况( 按照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的要求检查, 重点查看制定、 修订、 备案时间是否越期) 。
( 5) 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演练情况( 能否达到”一年至少演练一次”的标准, 并查阅应急演练相关证明材料) 。
7、 记录被检查单位在检查过程中配合情况。
以下空白
以上记录已阅属实。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当事人拒签事由:
检查( 勘察) 人签名或盖章:
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其身份:
年 月 日
书证证据材料
1、 当事人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当事人居民身份证;
2、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报告( 表) 、 环保部门环评批复和环保竣工验收批复文件;
3、 环保部门下达的限期治理或环境综合整治文件及验收意见;
4、 企业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
5、 被列入重点污染源文件;
6、 环境监察记录;
7、 举报人或知情人的证言;
8、 环保部门处理违法行为的行政决定;
9、 投诉、 举报、 信访材料等。
说明: 被检查单位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
视听资料等证据
对企业应急物资储备、 应急设施建设、 环境风险点源及周边等部位、 环节进行拍照、 录像, 对现场检查时与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谈话等进行录音。
现场照片、 录像的说明
( 录像的片名或者照片的图片)
拍摄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天气情况:
拍摄地点:
拍摄内容:
拍摄设备型号: 拍摄人:
执法人员( 签名) :
执法证号:
现场勘查示意图
根据现场勘查实际情况, 合理布图、 详略得当, 突出涉嫌违法部分, 如被调查单位位置及周边敏感点的位置( 重点记录附近有无河流、 饮用水源地以及与被调查单位之间的方位、 距离等) ; 被调查单位厂区分布( 主要生产车间、 主要污染点源) 、 环境保护设施位置、 应急物资存放场地、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位置等。
勘查人:
绘图人:
绘图时间:
当事人签字:
拒签理由:
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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