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78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第一章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依据国家(国务院第297 号令)、(国务院第293 号令)及(SH/T3903-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工作。第二节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三条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明确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制定项目质量计划、质量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法,规范质量管理,确保达到项目预期的质量目标。第四条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指导思想是树立质量”零缺陷”和”谁主管、谁负责”、”质量管理
2、人人有责”的理念,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发挥各方面质量管理的作用,分级控制,分项把关,把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成为:符合规范、功能齐全、质量合格、本质安全、运行稳定的优质工程。第五条 质量管理目标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覆盖率100%、质量问题整改率100%、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大机组试车和装置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一次成功。第六条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图四川石化公司监理公司1 监理公司2 监理公司3 监理公司n质量监督站EPC 1 EPCn E+PC E+P+C图1.1 四川石化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总体设计院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质量控制工程师1 质量控制工程师2 质量控制工程师
3、3 质量控制工程师n图1.3 四川石化公司各生产和辅助单位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各生产和辅助单位部 长各生产和辅助单位质量主管(设备副部长)生产一部公司总经理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生产运行处财务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质量安全环保技术发展处审计法规处机动设备处党群工作处(企业文化)商务部工程部行政部生产二部图 1.2 四川石化公司工程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图生产三部生产四部生产五部生产六部仓储运输部公用工程部设备检修部生产监测部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第七条 质量安全环保处是公司质量管理归口部门,其职责是:(一) 建立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对公司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并监督检
4、查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明确直属单位、各部、机关处室、监理单位和承包商等参建单位的质量责任;(二) 制定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贯彻并监督检查直属单位、各部、机关处室、监理单位、承包商等参建单位执行情况;(三) 参加对监理单位、承包商的资质审查、招标工作,参与国内外重要设备、材料、构配件采购的技术谈判、招标工作;(四) 参加设备监造单位的资质审查,监督检查设备监造过程质量责任的落实情况,并负责向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推荐申报的监造单位;(五) 对公司相关部门的工程设计、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进行监督,负责督促对不合格问题的处理;土建质量工程师静设备质量工程师动设
5、备质量工程师配管焊接质量工程师图1.4 四川石化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质量控制组织机构质量安全环保处处长质量安全环保处质量负责人电气质量工程师仪表质量工程师防腐隔热质量工程师无损检测质量工程师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六) 负责向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推荐申报产品质量认可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对取得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的生产企业和产品质量进行监督;(七) 负责对采购物资合格供应商质量评审、采购合同中的质量技术标准和质量指标审查、质量检验工作的监督;负责采购物资质量纠纷的调查处理;制订采购物资的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八) 负责受理监理单位、承包商等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咨询和质量投诉;(九)
6、参加装置质量分析检验设备的选型选商、技术交流、合同会审工作;(十) 负责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的申报,起草、签订质量监督合同;(十一) 负责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的审查,负责质量监督费用计划的提交;(十二) 组织处理工程建设中的质量事故。第八条 技术发展处职责(一) 组织编制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二) 组织工艺技术选择、参加装置装备水平的认定;负责公司购买专有技术的技术谈判及合同签订;负责组织专有技术所涉及的专利设备的技术交流;(三) 组织审查确定设计承包商;负责设计合同的起草、签订及其履行;参加EPC 承包商的选择和招标工作,并监督管理其设计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四)
7、负责监督管理设计阶段质量目标的实现;组织设计审查、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五) 制定项目设计及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督促检查设计变更按规定程序、合同约定办理;(六) 组织、指导、检查与考核各生产和辅助单位的设计管理工作;(七) 负责组织设计、技术等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第九条 工程部职责(一) 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审批、竣工验收工作;(二)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工程承包商准入资质的初审、招投标、合同的起草、签订和履行工作;(三) 参加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的申报;(四) 组织单项工程中间交工;(五) 督促检查各生产和辅助单位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六) 负责
8、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工期、质量、投资、安全”四大控制”的全面管理工作;负责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集团公司及公司的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第十条 商务部职责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一) 负责制定设备、材料采购质量管理制度,对列入股份公司产品质量认可目录的产品进行”股份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的初审,对采购物资进行质量把关;(二) 负责重要设备、材料供应商短名单的确定,审批承包商的采购招标方案和最终供应商;(三) 监督检查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四) 参与设备、材料联合验收的开箱、检验工作。监督检查承包商现场设备、材料的管理工作;(五) 组织国外设
9、备、材料的国内检验管理工作,负责对代理检验员的管理;(六) 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采购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协调解决工程建设项目设备、材料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七) 负责委托并组织、管理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工程采购所辖物资的检测。第十一条 机动设备处职责(一) 组织需要签订技术附件订货设备选型的技术谈判以及技术附件的签订工作;(二) 负责组织公司的设备监造管理工作,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设备采购单位监造制度的执行情况;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造机构,对列入集团公司驻厂监造目录的产品进行监造。(三) 参加设备采购合格供应商评审、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制定;跟踪出现不合格品的供应商
10、进行问题整改;(四) 负责委托并组织、管理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采购设备的检测。第十二条 审计法规处职责负责市场准入的复审工作;复审准入单位的”股份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及其它质量资质证书;对各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十三条 各生产和辅助单位的职责(一) 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二) 参加工艺技术选择、装置装备水平的认定工作,参加公司购买专有技术的技术谈判、专有技术所涉及的专利设备的技术谈判;(三) 参加工程承包商及设备供应商的招标;(四) 负责制订和落实本单位的工程建设质量目标、责任制及管理措施;负责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及承包商质量管理体系的落实和运行情况;(五)
11、组织审查承包商对项目质量控制点的划分、检查等级的确认;负责对隐蔽工程和控制点进行检查确认;(六) 参加设备、材料联合验收;(七) 组织工程质量的抽查、检验及评比;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八) 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九) 负责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十) 负责装置试运行工作;负责装置”三查四定”、中间交接和竣工验收工作;(十一) 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第十四条 总体设计院职责总体设计院作为设计的总体规范、协调单位,对整个项目设计的完整性、统一性、规范性负责。(一) 对设计的完整性、合理性负有全部技术责任;(二) 对各设计单位贯彻国家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
12、主管部门的意见负有技术把关的责任;(三) 设计前期工作阶段:制定工程设计的统一规定,统一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标准、规范;(四) 初步设计阶段:根据批准的总体设计,向单项工程设计单位提出各单项工程的设计原则和设计要求,审查各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标准、技术水平、执行有关质量规定的情况,负责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五) 施工图阶段: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组织各单项工程设计单位研究、落实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组织完成修改工作;落实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条件;(六) 督促并管理设计问题的落实情况。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职责监理单位受公司的委托,对承包商进行质量监理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13、。(一) 协助公司审查 EPC(PC)的分包(供应)商(包括采购和施工)的方案、参与资格预审、招标活动以及重要的技术谈判;(二) 审核、批准承包商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三) 审查承包商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督促承包商严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主持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并随时向业主报告,对质量控制负责;(四) 检查承包商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并进行进场测试和监控,必要时到制造厂进行设备验收,确保物资供应满足工程进度、质量、费用控制的要求;(五) 对承包商的工程完成量的质量进行确认,作为付款依据;(六) 负责组织承包商进行单位工程的划
14、分和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准,负责组织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参加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单项工程中间交接;(七) 参加”三查四定”和中间交接,协助公司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八) 定期向生产和辅助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汇报。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第十六条 EPC 等承包商职责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质量保证,全面履行承包合同的质量要求。(一) 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各项质量管理工作,接受和服从公司及受委托的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和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完成各项质量管理工作;(二) 认真贯彻 ISO9000( 版)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定,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开展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以确保提供
15、满足合同要求的产品;(三) 采用先进的项目质量管理手段对项目质量进行管理控制,负责对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进行必要的质量管理培训及特殊工种入厂考试,使其符合质量管理的要求;(四) 必须按照公司批准的分包计划和认可的分承包商进行分包,承包商对分包商(包括供应商)的招投标活动接受公司的监督、咨询和批准;(五) 负责中间交接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六) 负责对质量检查、”三查四定”、中间交接提出的内容进行整改。负责处理试车中暴露的工程质量问题,并协助公司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七) 组织质量事故原因调查、评估,提出补救措施和处理意见,出具调查报告。第十七条 质量监督机构职责(一) 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
1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工程质量监督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 在规定的监督范围内,受理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具体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三) 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问题和工程实体质量问题,根据其严重程度,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并跟踪检查,直到问题得到解决。第三节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第十八条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建立健全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工程质量保证的基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实行公司相关部门归口管理、各生产和辅助单位全面管理、承包商对工程质量负全责、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过程控制、质量监督机构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
17、的(2+3)质量管理体系。参加公司工程建设的监理单位、承包商及检测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安全环保处、工程部、各生产和辅助单位及监理单位将不定期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第十九条 人员素质的保证参加公司工程建设的各类专业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殊岗位作业人员等)均应持有相应的岗位作业许可证。焊接岗位作业人员要经过入厂考试,持证上岗(见)。第二十条 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保证工程技术管理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技术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科学合
18、理地安排施工工序,为项目建设提供全面的技术管理依据,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相关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要求。(一) 文件资料控制1. 项目的文件/资料是项目管理活动过程执行的依据和记录,对文件/资料的控制是项目质量管理和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以确保参建各方能够正确执行现行的、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项目文件/资料。2. 项目应控制的文件/资料主要有:(1) 国家、地方和中石油(行业)有关法规和标准、规范;(2)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3) 作为管理和控制依据的合同、协议、图纸、资料以及项目管理大纲、质量计划、程序文件等;(4) 项目运行中所有文、函、信件及其电子文档。3. 项目文件/资料控制
19、程序:(1) 工程部负责定期发布现行的涉及项目建设的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规范目录,各参建单位负责对标准、规范的收集、整理、执行工作。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督促工程部、各生产和辅助单位、监理单位对参建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 各参建单位的文件接收应进行有效性与完整性审查、分类登记、编号和标识;(3) 各参建单位应及时清理并撤出失效、作废的文件/资料,保证项目现场和持有人使用有效版本;(4) 文件/资料在项目内部传递、发放应由文件控制人员执行,传递和发放应有登记和签字;(5) 工程结束时,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文件/资料应按有关人员各自分管的责任,将文件/资料按分类进行整理、归档。(二) 质量记
20、录控制1. 项目质量记录控制主要包括:质量记录的标识、收集、编目、归档、保管和处理;2. 项目质量记录主要包括项目实施的记录及各承包商提供的有关质量记录,包括: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1) 承包商合同及其评审记录;(2) 承包商招标记录;(3) 承包商提供的质量记录:质量计划、质量体系,分承包商投标记录,采购设备及材料的质量证明以及分承包商提供的质量计划、质量体系、施工方案、质量目录等;(4) 过程监督、检查、验证记录:质量体系检查、特殊工程上岗资格检查以及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的检查、工序验收、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5) 不合格评审、处理及纠正措施实施记录;(6) 月度工
21、程质量控制分析记录;(7) 质量专题会纪要;(8) 单项工程中间交接资料,工程验收资料。3. 质量记录时应字迹清晰、及时、准确、规范和完整;保证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规范性;质量记录的保管应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保存应便于查找;4. 项目质量记录控制程序:(1) 公司项目管理质量记录由各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各生产和辅助单位,按照质量管理责任分工,与项目建设进度同步进行编制、收集、整理、归档;档案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质量记录的验收、档案管理工作;(2) 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项目监理质量记录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各生产和辅助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归档工作;工程部、质量安全环保
22、处负责监督检查;(3) 各承包商负责合同规定范围内(设计、采购、施工)的项目质量记录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监理单位负责检查、确认;各生产和辅助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归档工作;公司工程部、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检查;(三) 严格执行设计审查、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联络单)管理制度。1. 在项目的基础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阶段,技术发展处组织设计审查工作;2.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由公司技术发展处归口管理,设计交底应邀请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参加。未经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工程,不得开工;3. 设计变更(工程联络单)对设计变更(工程联络单)的管理,必须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设计变更文件(工
23、程联络单)的内容,不得低于原设计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四) 严格实行公司、监理单位、承包商、检测单位的各项技术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审批、执行制度。1. 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组织编制并按规定程序审查批准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否则项目不得开工;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2. 工程检测单位,在实施工程项目检测前,必须组织编制并按规定程序审查批准”项目检测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检测计划” ,否则项目不得开工;3. 各承包商应根据工程承包的范围、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符合HG20235-93 要求。(1) 独立承建某一单项工程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编制
24、单项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2) 分别承建单项工程的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施工的承包商,须编制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项施工组织总设计;(3) 对于单位工程,应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五) 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规定1. 单(专)项工程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由承包商的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报监理单位及各生产和辅助单位审查,并报公司工程部及质量安全环保处备案;2.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由承包商项目部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定,项目经理批准,监理单位审查,报生产和辅助单位备案;3. 单位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报送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5、4.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将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承包商进行监督检查。(六) 项目质量计划各承包商都应按照质量体系的要求,针对项目的特定条件以及公司的要求制定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批后报各生产和辅助单位、工程部、质量安全环保处备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将按照质量计划的要求对承包商进行监督检查。工程结束后,承包商应向监理单位、各生产和辅助单位、工程部、质量安全环保处提交经承包商项目经理签批的质量计划执行情况总结报告。项目质量计划应包括的主要内容:1. 概述:简要介绍项目情况和质量计划的对象及适用范围;2. 质量目标:应明确项目的质量目标,保证实现对用户的
26、质量承诺;3. 管理职责:规定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除明确项目质量总工程师之外还应有项目经理、技术质量部负责人、材料控制责任工程师、各专业工程师等的管理职责;4. 勘察、设计质量控制内容:应包括勘察招标工作及勘察单位资质;5. 勘察方案的审批,地形测绘及场地地质稳定性评价,主要建、构筑物基础方案的验证和计算,工程勘察报告资料的验收;设计质量体系检查、设计分承包的控制;6. 标准、规范的控制,设计进度控制,基础设计审查及详细设计审查,设计变更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的控制,设计文件资料归档;7. 采购过程的质量控制内容:供货分承包商的选择,重要设备和材料商务、技术谈判及监造计划,设备
27、及材料验收、检验项目以及特殊采购的特殊要求等;8.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内容:施工分承包商的选择,施工分承包商质量体系、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查,采取的特定施工程序、方法和作业指导书,特殊岗位人员上岗资格审查,三个等级的工序质量控制点及控制方案、施工过程的检验和试验计划,施工过程的质量记录,隐蔽工程验收与中间交工验收计划,交工资料的归档。(七) 工程建设总体部署(单项工程施工总体方案)各生产和辅助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项目工程建设总体部署(单项工程施工总体方案),其中应包括质量计划章节,由各生产和辅助单位负责人组织编制,并应符合项目的特定条件及公司的要求。其中项目质量计划章节应报质量安全环保处
28、审核。项目质量计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 项目质量目标;2. 项目质量职责;3. 设计过程质量控制;4. 采购过程质量控制;5.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6. 开车过程质量控制;7. 文件控制、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质量记录控制、统计技术等,可引用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第四节 工程质量控制程序第二十一条 工程质量控制是工程施工的一项重要控制内容,制定质量控制点,审查开工报告,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是施工质量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工程质量控制分专业进行,一般分为:总图、建筑、设备、工艺配管、电气、仪表、热工、防腐绝热等专业。(一) 质量控制点管理质量控制点应由EPC(PC)等承包商确定,按专
29、业报监理单位审核、各生产和辅助单位组织审定,报工程部和质量安全环保处备案。1. 设置质量控制点的原则:(1) 对产品的适用性(性能、精度、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等)有严重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关键部位或重要影响因素应设置质量控制点;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2) 对工艺有严格要求,对下道工序的工作有严重影响的关键性部位应设置质量控制点;(3) 隐蔽工程;(4) 对质量不稳定,出现不合格品多的项目,应设置质量控制点;(5) 对重要不良项目(质量通病)应设置质量控制点;(6) 对紧缺物资或可能对生产安全有严重影响的关键项目应设置质量控制点;(7) 选择的质量控制点应准确并便于有效控制;质量控制点
30、根据重要程度的不同,划分相应的等级,一般划分形式:A 级:为重要质量控制点,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该控制点的工程质量需经公司各生产和辅助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商和施工分承包商四方确认。A 级控制点必须提前24 小时上报检查;B 级:较为重要的质量控制点,该控制点的工程质量需经监理单位、总承包商和施工分承包商三方确认,B 级控制点必须提前24 小时上报检查;C 级:为施工分承包商的全过程质量控制。(8) 项目设立的质量控制点,必要时作为合同的附件。2. 三级控制点的控制程序:A 级工程质量控制点控制执行程序如下:(1) 总承包商专业工程师接到施工分承包商上报的后,在确认施工分承包商已自检完成、有
31、自检记录情况下,报监理单位、各生产和辅助单位进行检查。同时报质量安全环保处备案,必要时质量安全环保处可派人参加;(2) 总承包商专业工程师应在规定时间内会同监理单位及各生产和辅助单位对报检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如不合格,责令施工分承包商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后重新检查;如合格应按规定及时在交工资料上签字确认,要求确认签字时间不超过一周;(3) 如监理单位和各生产和辅助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可视为同意;(4) 如承包商未按规定进行报检,监理单位和各生产和辅助单位专业工程师有权责令承包商对已隐蔽工程进行剥露或开口;(5) 检查完成后,填写以防漏检;B 级工程质量控制点控制执行程序如下:(1) 总承
32、包商专业工程师接到施工分承包商上报的后,在确认施工分承包商已自检完成、有自检记录情况下,报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报各生产和辅助单位备案;(2) 如总承包商未按规定进行报检,监理单位有权责令施工分承包商对已隐蔽工程进行剥露或开口;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3) 检查完成后,填写以防漏检。C 级工程质量控制点控制执行程序如下:总承包商专业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加强现场的巡检,发现质量问题,根据情况填写、或下发施工承包商质量管理部门。3. 质量控制点设置后的实施要点:(1) 要求施工分承包商的质量控制工程师、技术员把质量控制点的质量特性及控制措施向施工人员交底,务必使有关人员真正理解,树立以预防为
33、主的思想;(2) 监理单位和承包商的专业工程师、质量控制工程师在施工现场要进行重点指导、检查,对关键的质量控制点要进行旁站监督;(3) 严格要求操作人员按规程规范认真操作,保证每个环节的质量;(4) 按规定做好检查,认真记录检查结果,真正取得第一手数据;(5) 运用数据统计方法对控制要素进行分析,不断地进行改进。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其监督计划中明确的停(必)监点,施工承包商必须提前48 小时通知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检查。(二)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1. 单项工程开工报告由承包商填写、报监理单位审核、各生产和辅助单位核准,报工程部批准并报质量安全环保处备案;2.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由施工分承包商填写、
34、报总承包商审核、监理单位核准,报各生产和辅助单位批准;3. 填报开工报告应满足以下条件:(1) 已签订了承包合同;(2) 施工图纸进行了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3)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被审批;(4) 编制的施工预算已经批准;(5) 材料及提交的备料单满足连续施工要求,开工所用材料已按规定做了复验,报告合格;(6) 关键设备、大型设备的到货时间已落实,对外委托的预制构件、零部件已落实;(7) 施工机具齐全,并已试运转正常;(8) 现场施工管理机构已完善,施工所需各工种劳动力已落实;(9) 现场施工用水、用电、通信、道路、临时设施满足工程需要;(10) 现场永久性、半永久性坐标控制点和水准点已
35、设置好,并复核完;(11) 施工年度计划、季度、月计划已编制并经过。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三) 设备、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采购物资质量监控执行;设备、材料、构配件的进场的质量控制,执行下列要求:1. 设备、材料、构配件的开箱检验(1) 设备、材料、构配件的开箱检验工作由采购单位组织、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及各生产和辅助单位有关人员、监理工程师参加。制造商约定要参加的,组织者应通知其派代表到场;(2) 开箱检验的主要内容:包装的外观检查;装箱清单与实物名称、位号、规格(型号)、数量的核查;设备铭牌与材料色标的核查;实物与质量证明文件、随机资料的核查;实物外观质量的检查;(3) 组织者应指定
36、专人填写开箱检验记录,各参检人员应予签字确认;(4) 开箱检验中发现的问题,由采购单位负责解决,商务部负责跟踪管理;(5) 组织者应指定专人保管开箱检验记录和质量问题跟踪管理记录。2. 质量证明文件(1) 进场设备、材料、构配件必须随带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设备还必须随带技术资料和有关监检、监造文件;(2) 质量证明文件应是原件。原件由设备、材料、构配件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按交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登记、保管、编目、组卷、交工时向公司档案部门移交;(3) 现场使用的质量证明文件应为有效复印件。有效复印件既注明原件保管单位、加盖原件保管单位红色
37、公章、并有原件保管单位复印经办人亲笔签字的复印件。3. 采购单位的检验与验收(1) 采购单位应负责其提供的设备、材料、构配件的检验与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检验验收不合格的设备、材料、构配件不得使用;(2) 采购单位应保留其检验与验收记录,并将其列入交工技术文件移交。4. EPC 等承包商的核查与检验(1) 材料专业工程师应对进场的设备、材料、构配件进行外观质量检验,并核查质量证明文件,监理工程师必要时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抽检;(2)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设备、材料、构配件不得用于工程中;(3) EPC 等承包商应保留其检验与核查记录,并将其列入工程交工档案资料移交。5. 施工单位的核
38、查与检验(1) 设备、材料、构配件进场后、使用之前,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对进场的设备、材料、构配件进行外观质量检验,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并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承包合同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检验或复验。未经检验、复验或检验、复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2) 施工单位应保留其检验与核查记录,并将其列入交工技术文件移交。6. 现场保管(1) 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构配件应摆放在指定地点、并按规定堆放、以免混放、错放;(2) 保管单位应采取可靠措施,以保证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构配件不受损坏和污染。7. 不合格品的标识与处理(1) 经监理、EPC 单位、施工单位检验和核查
39、,发现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构配件存在不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该设备、材料、构配件既为不合格品,施工单位不得使用;(2) 不合格品应采取隔离方法标识。发现者应及时书面通知商务部、各生产和辅助单位、监理单位、EPC 等承包商及采购单位;(3) 不合格品由采购单位负责处理,并最终提供合格品。商务部、监理单位应跟踪处理结果。重大的不合格品的处理应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四) 工程质量的验收1. 工程质量验收应包括:(1) 工序检查验收;(2) 隐蔽工程验收;(3) 分项、分部工程验收;(4) 单位工程验收;(5) 单项中间交接;(6) 交工验收。2. 工序检查验收(1) 工序
40、检查验收制度,是承包商专业工程师必须对自己本专业施工过程中的每道工序进行验收确认。关键工序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确认。(2) 只有经过专业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序,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则,下道工序将不能实施。(3) 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质量不合格的工序,专业工程师可行使质量否决权,并口头下达停工令。经承包商质量控制工程师或施工经理认可后,以书面形式,正式发布停工令,直到所要求整改的内容全部合格后,再下达复工指令。(4) 工序验收,包括对以下几项内容的确认:工序施工所需一切技术资料齐备;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合格;施工机具性能、状态满足要求;施工人员符合岗位要求;
41、上道工序交接检合格;本道工序质量合格。3. 隐蔽工程验收(1) 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工序施工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在其隐蔽前必须经过的验收。比如土建工程中,混凝土浇注前对钢筋模板工程的检查验收,地下管网施工中土方回填前对管道焊缝、管道接口等质量的验收等。(2) 隐蔽工程验收的确认内容,除与工序检查验收相同的部分,还必须由施工分承包商的专职质检员在其确认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内容的前提下,由承包商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各生产和辅助单位专业工程师对以上内容进行复验,并签字认可。将被作为施工可追溯性记录之一,列入工程交工资料档案中。(3) 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工程,严禁转入下道工序的施工。4.
42、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按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工作;(2) 分项工程应在施工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负责该分项工程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质量检查人员根据施工记录核实后验收,由承包商专业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等进行。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认定;(3) 分部工程由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并认定;(4)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公司各生产和辅助单位组织监理、设计、采购
43、、施工等承包商(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5. 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 经返工重做的,应重新进行验收;(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并经各生产和辅助单位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接收的,能够验收;(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工程,经公司各生产和辅助单位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接收的工程,能够验收;(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经各生产和辅助单位认可的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5)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
44、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分部工程严禁验收,不得使用。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管理手册6. 单项工程中间交接(1) 单项工程中间交接标志着工程施工安装的结束,由单机试车转入联动试车阶段,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交接的一个必要程序,一般按单项工程进行,它只是装置保管、使用责任的移交,不解除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交工验收应负的责任。(2) 单项工程中间交接控制程序(3) 单项工程中间交接应具备的条件如下:工程按设计内容施工完;工程质量初评合格;工艺、动力管道的试压、吹扫、清洗、严密性试验完;静设备强度试验、无损检验、清扫完;动设备单机试车合格;电气、仪表调试合格;装置区施工临时设施已拆除,竖向工程施工完,防腐、保温基本完;对联动试车有影响的设计变更和工程尾项处理完,其它未完项目的责任已明确;施工现场工完、料尽、场地清。(4) 单项工程中间交接的内容包括:按设计内容对工程实物量的核实交接;工程质量的初评资料及有关调试记录的交审与验证;安装专用工具和剩余随机备件、材料的开始装置或单项工程管道系统及设备内部处理、电气及仪表调试、单机试车全部完成中间交接公司工程部组织监理、设计、承包商参加中间交接证书 公司各生产和辅助单位签证监理、承包商签证承包商仍负责处理遗留的质量问题并限期完成施工尾项公司各生产和辅助单位保管使用和维护工程中间交接后结 束单项工程中间交接控制流程图四川石化炼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