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0.30Mt/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YHJ
前 言
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以下简称圪针崖底村办煤矿)位于永兴乡圪针崖底村,是在原神木县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的基础上进行单井扩大整合。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发(2006)26号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陕政函(2007)167号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为该批复的Z55整合区,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以“陕国土资矿采划(2008)49号文”关于划定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矿区范围的批复,煤矿整合后东西宽约1.6km,南北长约2.0km,面积2.7382km2,批准开采煤层为5-2煤层,整合后矿井规模为0.30Mt/a,服务年限12.2 年。新工业场地利用井田西南边界原工业场地进行改造,占地2.46 hm2 。工程总投资10136.72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85.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8%。
2009年3月陕西省榆林市榆神煤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项目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开采设计说明书,2010年2月陕西省煤炭工业局陕煤局发(2010)29号文对该整合方案开采设计进行了批复。2010年5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0.30Mt/a)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7月16日,榆林市环境保护局以“榆政环发〔2010〕151号”《关于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30万t/a)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本项目的环评报告予以批复。
项目于2009年12月开始动工,2012年8月地面及井下工程已基本建成,2014年1月26日榆林市能源局榆政能发(2014)18号文同意项目进入联合试运转,2014年7月23日,榆政能发(2014)151号文同意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2014年11月陕西建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完成项目环境监理报告。2014年12月16日,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榆政环函【2014】721号文同意项目进入环境保护试生产阶段。2014年12月20日,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委托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承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监测工作。
接受委托后,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收集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的信息和资料,确定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实施方案。根据项目验收调查实施方案,我站技术人员于2014年11月24日—27日现场调查,查阅了与竣工环保验收相关的项目设计、环境监理、水保方案、生态治理等技术资料,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现场调查,对受影响区域环境质量和项目污染源进行采样监测,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0.30Mt/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报告编制过程,得到了榆林市环境保护局、神木县环境保护局及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此一并致谢。
1.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国家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
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⑼《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
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
⑾《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年);
⑿《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
⒀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⒁国务院令第257号《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
⒂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
1.1.2部门规章
⑴ 国发(2005)18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⑵ 国家发改委公告(2007)第80号《煤炭产业政策》;
⑶ 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5)109号《关于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⑷ 国家经贸委、科技部、环保总局《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2年);
⑸ 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2004);
⑹ 原国家环保总局(2001)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⑺ 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3)25号《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⑻ 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3)38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
1.1.3 技术规范
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
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煤炭采选》(HJ672-2013);
⑶《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能源基[1992]第1229号);
⑷《清洁生产标准 煤炭采选业》(HJ446-2008);
⑸《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
⑹《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巷道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国家煤炭工业局2004年);
⑺《土地复垦技术标准》(1995年);
⑻《地表水和废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2-2002);
⑼《地下水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⑽《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
⑾《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1.1.4 地方法规、政策
⑴ 《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2007年);
⑵ 陕政函(2007)16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
⑶ 榆政发(2008)4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
⑷ 陕政发(2008)54号《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⑸ 陕环发(2003)96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
⑹ 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水功能区划》(2004年)。
1.1.5 环境保护技术资料及批复文件
⑴《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0.30Mt/a)环境影响报告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2010.5);
⑵ 榆林市环保局榆政环发(2010)151号《关于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0.30Mt/a)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0.7);
⑶ 榆林市环保局榆政环函(2014)721号《关于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30万吨/年)环境保护试生产的批复》(2014.12);
⑷ 神木县环保局下达的关于项目环评执行标准(2009.9);
⑸《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0.30Mt/a)环境监理报告》、陕西建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14.11);
⑹《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矿井资源整合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陕西鲁源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0.1);
⑺ 陕西省水土保持局陕水保函(2010)18号文《关于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矿井资源整合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的函》;
⑻ 神木县煤炭工业局神煤局发(2011)11号文《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煤矿开工建设报告的批复》;
⑼《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生态环境治理方案》、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2015.1);
⑽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监测委托书;
⑾ 其它与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
1.2 调查目的及原则
1.2.1 调查目的
⑴ 调查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阶段对设计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本工程环境保护要求的落实情况。
⑵ 调查项目已采取的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及污染控制措施,并根据项目污染源监测结果及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分析评价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针对项目已产生的实际环境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急方案,对已实施的尚不完善的环保措施提出改进建议。
⑶ 通过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期及试运行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要求,针对居民工作和生活受影响的程度,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⑷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情况调查结果,客观、公正地论证项目是否符合相应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1.2.2 调查原则
⑴ 科学性原则
验收调查方法应注重科学性、先进性,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⑵ 实事求是原则
验收调查应如实反映工程实际建设及运行情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运行情况。
⑶ 全面性原则
对工程前期(包括工程设计、项目批复或核准等前期工作)、施工期、试运行期全过程进行调查。
⑷ 重点性原则
突出煤炭开采建设项目生态、地下水资源破坏与污染影响并重的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验收调查工作。
⑸ 公众参与原则
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和主张。
1.3调查方法
采用资料调研、现场勘察、环境监测与公众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收集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有关的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相关的规划文件、技术规范和标准;查阅建设项目的开采设计、采掘方案、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环评、环境监理等文件及其批复;通过现场勘察认真核实项目建设从设计到施工和试运行期各项环保措施的实施情况;通过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分析说明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效果;通过公众意见调查,了解项目建设对公众利益的影响和补偿情况以及公众意见。
1.4调查范围、调查因子和验收标准
1.4.1 调查范围
本次竣工验收调查范围参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评价范围,并根据项目实际的变化及对环境的实际影响,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对调查范围进行适当的调整。调查范围见表1.4-1。
项目竣工验收调查范围表
表1.4-1
环境要素
调查范围
地表水
调查井田范围内地表水系,重点调查永兴沟。
地下水
调查范围以井田面积向外延伸500m。
大气
以工业场地锅炉房烟囱为中心,半径3.0km,约28.27km2的范围内。
噪声
工业场地厂界噪声以场界外1m为界,交通噪声以运煤公路两侧200m为界;敏感点调查工业场地界外200m范围内。
生态环境
调查范围为整合后井田边界适当外延500m,采空区和整合后首采区为主。
地表沉陷
调查范围主要为原矿井沉陷区和整合后矿井已开采的工作面。
社会环境
项目整合后井田范围内的村庄。
1.4.2 调查因子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调查因子按污染源和环境质量分类给出(表1.4-2)。
竣工验收调查因子表
表1.4-2
分类
要素
调查因子
污
染
源
调
查
污废水
生活污水
pH、悬浮物、总磷、氨氮、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阴离子洗涤剂、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矿井水
pH、SS、COD、NH3-N、Fe、Mn、S2-、F-、As、石油类,调查监测水量及排放去向
废气
锅炉
烟尘、SO2、NOx、林格曼黑度、烟气排放量、脱硫除尘效率
无组织排放
主工业场地的颗粒物浓度
噪声
工业场地
厂界噪声
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LAeq
固体废物
矸石浸出毒性,矸石、煤泥、锅炉灰渣、生活垃圾的处置去向
环
境
质
量
调
查
水环境
地表水
pH、悬浮物、硫化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石油类、砷、氨氮、挥发酚等;同时监测水温、流速、流量。
地下水
pH、氟化物、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总硬度、氨氮、硫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
环境空气
PM10、SO2 、NO2
敏感点环境噪声
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LAeq
生态环境
工程永久性和临时占用土地类型,永久性占地对土地利用格局变化,临时性占地生态恢复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采空沉陷区地表变形情况;沉陷区水土流失情况。
1.4.3 验收标准
根据HJ/T384-200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和HJ672-201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煤炭采选》的要求,验收标准原则上采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经环保部门确认的环评标准进行验收,本次验收调查标准采用神木县环保局批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及现行有效标准。
1.4.3.1环境质量标准
⑴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环发(2001)1号修改文中二级标准,同时参照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见表1.4-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表1.4-3
污染物
二级标准限值
标准号
GB3095-1996
GB3095-2012
SO2
1小时平均
0.50
0.50
日平均
0.15
0.15
TSP
日平均
0.30
0.30
NO2
1小时平均
0.24
0.20
日平均
0.12
0.08
⑵ 地下水质量执行GB/T14848-19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表1.4-4);
地下水质量标准
表1.4-4
污染物
GB/T14848-1993 Ⅲ类标准限值(mg/L)
pH
6.5~8.5(无量纲)
氟化物
1.0
总硬度
450
亚硝酸盐
0.02
硫酸盐
250
氨氮
0.2
氯化物
250
砷
0.05
挥发酚
0.002
⑶ 地表水环境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表1.4-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表1.4-5 单位:mg/L (pH除外)
污染物
pH
化学
需氧量
生化
需氧量
氨氮
石油类
砷
挥发酚
硫化物
Ⅲ类标准
6-9
20
4
1.0
0.05
0.05
0.005
0.2
⑷ 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标准(表1.4-6);
声环境质量标准
表1.4-6
标准
级别
标准限值dB(A)
备注
GB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2类区
昼间
60
环境敏感点
夜间
50
⑸ 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执行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和GB9137-88《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1.4.3.2污染物排放标准
⑴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烟气执行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Ⅱ时段燃煤锅炉标准;参照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在用燃煤锅炉标准限值;其它执行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表5规定的限值(见表1.4-7---1.4-9)。
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4-7
标准
级别
污染物
排放限值(mg/m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燃煤锅炉,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烟气黑度
林格曼1级
烟尘
200
SO2
900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在用燃煤锅炉标准(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烟气黑度
林格曼1级
烟尘
80
SO2
400
NOx
400
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1.4-8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污染
因子
生产设备
原煤筛分、破碎、转载点等除尘设备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颗粒物
80mg/m3
或设备去除效率≥98%
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表1.4-9
污染物
监控点
作业场所
煤炭工业所属装卸场所
煤炭贮存场所、煤矸石堆置场
无组织排放限值(mg/m3)
(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
无组织排放限值(mg/m3)
(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
颗粒物
周界外
浓度最高点
1.0
1.0
注: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一般应设置于无组织排放源下风向的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若预计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点越出10m范围,可将监控点移至该预计浓度最高点。
⑵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采煤废水执行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规定的限值,对于高矿化度采煤废水,除执行表2限值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深度处理和综合利用。高矿化度采煤废水用作农田灌溉时,应达到GB5084规定的限值要求,生活污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见表1.4-10)。
污废水排放标准
表1.4-10
项目
(mg/L)
《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一级标准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改扩标准
城市杂用水水质
/工业用水水质
pH
6~9
6~9
6.0-9.0/6.5-8.5
化学需氧量
100
50
-/60
生化需氧量
20
--
10
悬浮物
70
50
-/30
氨氮
15
--
10
阴离子洗涤剂
5.0
--
0.5
石油类
5
5
1
氟化物
10
10
--
硫化物
1.0
--
--
总铁
--
6
0.3
总锰
2.0
4
0.1
总砷
0.5
0.5
--
⑶ 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见表1.4-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表1.4-11
标准
级别
标准限值dB(A)
备注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类区
昼间
60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夜间
50
⑷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及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中的二类场标准;生活垃圾排放执行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⑸ 其它环境要素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3.3 总量控制指标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应控制在神木县环保局(神环发[2010]58号)下达的SO2:2.75t/a之内。
1.5环境敏感目标
经调查核实,项目井田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无风景名胜区,井田范围内无村庄。根据项目环评报告确定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结合项目实际,确定验收时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5-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表
表1.5-1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
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
圪针崖底村,SE100m,60户240人
GB3095-1996二级标准
梅庄,S1220m,19户80人
韩家沟,SW1300m,15户65人
地表水
白家庙沟,W100m
采取相应的废水处理、回用措施,不改变现有水域功能,同时采取保护性开采或合理的采煤方法
青草沟,NE850m
地下水
井田内第四系潜水
实施保护性开采,减少水资源流失,防止其受到污染
声环境
圪针崖底村,60户240人
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生态
井田内、工业场地内及周围地表植被
采取植物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保护水资源
淤地坝,NE1224m
留设保护煤柱
1.6 调查重点
根据项目生产特点和区域环境特征,确定本次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的对象及重点是工程建设和生产造成的生态、地下水、地表水、大气环境影响;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有效性,并根据调查与监测结果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措施。调查对象及重点见表1.6-1。
主要调查对象及重点
表1.6-1
环境要素
调查对象
调查重点
生态
采空沉陷区
首(已)采区地表沉陷变形情况、对地表植被的影响;采取的治理、恢复措施及其有效性
地面工程
设施建设
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有效性、绿化和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道路建设
地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临时取弃土场生态恢复
输电、供水管线敷设
地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生态恢复措施
地表水
永兴沟
污废水零排放,不改变河流水质
工业场地
废污水处理
矿井水、地面生产生活废污水产生量、排放量;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及其有效性;矿井水综合利用情况
地下水
村庄居民水源井
首采和已采区开采对居民饮用水井水量、水位、水质的影响
环境空气
锅炉房
锅炉烟气除尘脱硫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筛分车间、储煤场、
排矸场
粉尘排放治理措施及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声环境
厂界及200m范围内村庄敏感点
噪声治理措施、厂界噪声达标情况、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固体废物
煤矸石
掘进矸石、筛分矸石产排量;处置方式及其环境影响
生活垃圾
锅炉脱硫灰渣
矿井水煤泥
处置措施和综合利用情况
社会环境
采空区居民点
沉陷对建筑物破坏、搬迁安置的落实情况、公众意见调查
2.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2.1自然环境概况
2.1.1地形地貌
圪针崖底村办煤矿地处陕北黄土高原,地表多被第四系松散沉积物所覆盖, 较大沟谷中出露基岩。地貌单元属黄土梁峁地貌。地势东部高西部低,地形起伏 较大,支离破碎,沟壑纵横。海拔标高+1172~+1367m,相对高差约 195m,一般标高在+1300m左右。
2.1.2地质
2.1.2.1构造
井田位于鄂尔多斯盆地之次级构造单元陕北斜坡东部,总体构造形态为一走 向北东,倾向北西,倾角小于 1°的单斜层,未发现较大规模的断裂及褶皱,无 岩浆活动痕迹,构造简单。
2.1.2.2地层
整合区内地层从老到新依次为:三叠系上统永坪组 (T3y)、三叠系上统瓦窑堡组(T3w)、侏罗系下统富县组(J1f)、侏罗系中统延安组(J2y)、新近系上新统(N2)、第四系中更新统离石组(Q2l)及第四系全新统风积沙(Q4eoL)。
⑴ 三叠系上统永坪组(T3y)
改组地层为侏罗系含煤建造沉积基底,与上覆地层呈假整合接触,整合区围内地表无出露。经钻探揭露其岩性为灰绿、黄绿色巨厚层状中-细粒砂岩,间 夹灰-深灰色薄层粉砂岩、泥岩及煤线。砂岩成分以石英、长石为主,暗色矿物 次之,富含绿泥石及黑云母层,分选性较差、次棱角状、具大型板状、槽状交错。
⑵ 三叠系上统瓦窑堡组(T3w)
岩性为浅蓝灰、灰绿色中细粒长石砂岩、薄层泥岩。发育交错层理,含较多植物茎杆和碎片化石。该组一般由五个旋迴(五个段 T3w)组成,每旋迴下部为灰黑色中—细粒砂岩、泥岩和粉砂岩交互出现,富含钙质结核和植物化石;中部为灰色中细粒砂岩、粉砂岩、深灰色泥岩和粉砂岩互成韵律。
⑶ 侏罗系下统富县组(J1f)
本组地层地表无出露,仅在整合区外的少量钻孔可见。岩性以浅灰绿、灰白色中-粗粒砂岩为主,夹紫杂色、灰-灰绿色粉砂岩、砂质泥岩及泥岩。砂岩多 呈透镜体状,以泥质胶结为主,分选磨园度均较差,局部可见板状交错层理。泥 岩中局部含铁质结核及铝质颗粒。一般为块状层理。本组厚 0-52.97m,一般厚 度 26m。
⑷ 侏罗系中统延安组(J2y)
侏罗系中统延安组为区内含煤地层。出露于整合区南部的沟谷中,该组为一套陆源碎屑沉积,岩性以浅灰白色中~细粒长石砂岩、岩屑长石砂岩及钙质砂岩 为主,次为灰~灰黑色粉砂质泥岩、泥岩及煤层,含少量炭质泥岩及油页岩,偶 夾透镜状泥灰岩或球状菱铁矿砂岩、蒙脱质粘土岩。延安组属大型潜水湖泊三角 洲沉积,横向岩性变化大,垂向层序清晰,可划分为五个中级旋回,自下而上编为一~五段。
⑸ 新近系上新统(N2)
厚度一般 50m 左右,岩性为棕红色粘土及亚粘土,含钙质结核,局部富集成钙质板层,三趾马化石及其它动物化石碎片,区内沟谷出露。
⑹ 第四系中更新统离石组(Q2l)及第四系全新统风积沙(Q4eoL)
第四系中更新统离石组(Q2l),岩性为灰黄色,浅棕红色亚砂土及亚粘土,厚度一般 10m 左右,地表有大面积出露。第四系全新统风积沙在矿区内零星分布, 多覆盖于其它地层之上,流动性强,厚度 0~5m,一般 2m 左右。
2.1.3水文地质
⑴ 含(隔)水层组水文地质特征
① 新生界松散层岩类孔隙潜水含水层
A、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潜水含水层
主要分布于整合区内的沟谷地带,一般厚度 0~5m,岩性为砂砾石及黄 土状亚砂土,含水层厚 0~2m 左右,水位埋深较浅,富水性中等,与地表水有密切的水力联系。
B、第四系中更新统离石组黄土(Q2l)及新近系红土(N2)隔水层分布于全区,厚度随地形变化较大,一般厚度 20~60m,梁峁较厚。上部岩性为棕黄色亚砂土、亚粘土,夹钙质结核及细砂层,局部地段垂直裂隙发育,含 水微弱,塑性大。下部岩性为深红色、浅紫红色粘土及亚粘土,含钙质结核层,含水性极差,与上部离石组黄土共同成为区内主要的隔水层。
② 中侏罗统延安组裂隙潜水及承压含水层
本组为煤系地层,因受后期剥蚀而厚度变化较大,一般厚度 160~210m 左右,由中~细粒砂岩、粉砂岩、砂质泥岩、泥岩和多层煤及炭质泥岩组成,各可 采煤层直接充水含水层为其上部的中细粒砂岩,按可采煤层的赋存情况分为下述 几个含水岩段。
A、延安组第四段砂岩裂隙含水段(J2y4)
为 3-1 号煤层顶板,含水层岩性为浅灰色细粒砂岩与粉砂岩、砂质泥岩呈不 等厚互层状,微具承压性,含水微弱。
B、延安组第三段砂岩裂隙含水段(J2y3)
为 4 号煤组直接充水含水层,岩性以泥岩、砂质泥岩、粉砂岩居多,偶夹中 细粒砂岩,由于本段岩性致密,泥质含量较高,裂隙不发育,含水极为微弱。
C、延安组第二段砂岩裂隙含水段(J2y2)
为 4 号煤组到 5-2 号煤顶板,含水层岩性为灰白色细~中粒砂岩,一般厚 22m左右。
由于区内岩石裂隙不发育,砂体彼此不连续,且上部多为黄土和红土所隔, 补给条件差,所以各煤层顶板直接充水含水层富水性弱。
③ 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
潜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的补给,还接受少量凝结水补给,补给量受大气降水量、地貌条件、含水层岩性诸多因素制约。一般沿砂层底部由地势高向较低处径 流,以泉的形式排泄于沟谷地带或垂向蒸发方式排泄。区内冲沟发育,地形切割 严重,植被稀少,降水在大部地段以地表径流排泄,不利于入渗补给地下水,因而黄土层中水量很小。
碎屑岩裂隙承压水,主要接受区域侧向补给或越流补给。径流方向基本顺岩 层倾向运移,承压水含水性在横向上连续性差,垂向上具分段特征,储水空间相 对封闭,水量小,水质差,排泄条件差。
④ 水文地质类型及矿井涌水量 本区地质构造简单,井田水文地质勘探类型为二类一型,即以基岩裂隙含水
层充水为主的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床。
矿井一般涌水量为 50m3/d,最大涌水量80m3/d。
2.1.4气候
本区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半干旱季风气候。冬季寒冷,夏季炎热,春季风 沙频繁,秋季霜早雹多,昼夜温差悬殊,降雨量小,蒸发量大。元月最冷,极端 低温-29.1℃,七月最热,极端高温 38.4℃。年平均降雨量 402.7mm,主要集中 在 7~9 月份,约占年降雨量的 60~70%。年平均蒸发量为 1753.8~1978.7mm, 年平均相对湿度 56.32%,年平均绝对湿度 7.65mm,属湿度过低带或微湿度带, 最大冻土深度 143cm,无霜期约 190 天,最大风速 19m/s。
本区基本地震烈度为Ⅵ度区。
2.2社会环境概况
2.2.1神木县社会环境概况
神木县位于秦晋蒙三省(区)交界的地段,全县总面积7635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总人口36.6万,是全国文明县城和省级平安县、卫生县城、园林城市。
神木自然资源富集,拥有各类矿藏十多种,特别是煤炭资源富集,已探明储量500亿吨。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53亿元;跃居陕西省第1位,西部第15位,全国第188位,是国家级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神木交通便捷畅通,铁路、公路、已经成型,地方运煤铁路穿境而过,包神、神朔、神延等干线公路与周边地区路网衔接,交通四通八达。
2.2.2永兴乡社会环境概况
神木县永兴乡原为独立的乡镇,现改为办事处,归属神木县神木镇管辖。永兴乡位于神木县城东北 16km 处,总面积 217.5km2,共辖 27 个行政村,2625 户,9343 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 8037 元。永兴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煤炭、石英砂、高岭土以储量大、品位高、易开采而驰名区内外。现已探 明煤炭覆盖面积达 140km2,且以 5-2 优质汽化煤为主,石英砂覆盖面积约 10km2, 储量约 120万 m3,且具有埋藏浅、杂质少、粒质小等特点。高岭土资源更是得天独厚,初步探明储量约 100 万 m3,具有理想的开发价值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永兴乡与神木县城和店塔镇相接壤,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位于城乡结合部 的泥河滩,处于杨城旅游景点交汇之处且被神木县列入新村建设规划,是发展二、 三产业的理想之地。近几年来在永兴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迅速,其中有全办乡镇企业达 162 个,煤矿 12 个,0.60Mt 兰炭厂 1 个,金属镁厂、硅钙厂、水泥厂及中型企业 17 个,基本形成了以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的经济 发展新格局。
2.2.3井田范围内村庄和企业调查
项目井田范围较小,井田面积2.7382km2,井田范围内无自然村和其它企业。
2.2.4井田范围内的文物古迹与自然保护区
项目井田内无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亦无国家、地方级文物保护和名胜古迹。
3.工程调查
3.1 工程建设历程
整合前的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于1989年建成投产,开采面积1.299km2,核定生产规模0.06Mt/a,开采煤层为5-2煤层,回采率为40%。采用双平硐方式开拓,房柱式炮采,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井下运输采用柴油四轮车,地面设简易筛分系统,原煤露天储存,汽车外运,生产条件简单。
为了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发【2006】26 号文件《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陕政函【2007】167 号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整合区为该批复的Z55整合区。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以“陕国土资矿采划[2008]49号文”对圪针崖底村办煤矿整合区新划定的矿区范围进行了批复,该整合区是在原神木县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的基础上扩大整合,东西宽1.6km,南北长2.0km,面积2.7382km2,批准开采5-2煤层,改扩建矿井规模为0.30Mt/a,服务年限12.2年。利用井田西南边界原有工业场地进行改造,占地2.76hm2。工程总投资10136.72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85.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8%。
2010年5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0.30Mt/a)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7月16日,榆林市环境保护局以“榆政环发〔2010〕151号”《关于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0.30Mt/a)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本项目的环评报告予以批复。
圪针崖煤矿于2009年12月开始煤矿场地的施工建设,主体工程(井筒工程包括主斜井、副斜井)和辅助工程(机电设备维修车间、井口材料棚、公路)由浙江中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建;公用工程(通风机房、空气压缩机站)和部分环保工程(防风抑尘网、锅炉房、烟囱、储煤场防尘罩、筛分系统封闭及除尘设备)由神东天隆集团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建设,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锅炉房水浴除尘由山西运城安宏节能防爆有限公司实施,2012年8月地面及井下工程已基本完成。2014年1月26日榆林市能源局榆政能发(2014)18号文同意项目进入联合试运转,2014年7月23日,榆政能发(2014)151号文同意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
2014年12月16日,项目生产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榆政环函【2014】721号文同意项目进入环境保护试生产阶段。
3.2 工程建设概况
3.2.1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
建设规模:30万吨/年
建设地点: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村
建设性质:煤炭资源整合
3.2.2 地理位置及交通
圪针崖底村办煤矿位于神木县城东北约18km处永兴乡圪针崖村,行政区划隶属陕西省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村管辖,利用井田西南边界原有工业场地进行改造,井田有简易矿区公路与神(木)—府(谷)一级公路相连,距离1km。该煤矿距西(安)—包(头)神木北站约32km,距神(木)—朔(州)铁路新民站25km,地理位置及交通见图3-1。
3-1
3.2.3项目组成
神木县圪针崖底村办煤矿于2011年1月开工建设,2012年8月底工程建设基本完成, 2014年12月进入环保试运行阶段,项目实际建设的工程组成见3.2-1。
圪针崖底村办煤矿实际项目组成表
表3.2-1
类别
项目组成
环评工程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工业场地
利用原工业场地,占地2.46hm2
符合
井巷工程
主平硐
改造原煤矿主平硐,井口标高+1184m,净宽4.0m,净断面积11.9m2,倾角1.1°,斜长65m,装备胶带运输与防爆胶轮车,承担全矿井煤炭提升、进风及安全出口小
符合
副平硐
新建,井口标高+1188m,净宽4.0m,净断面积11.9m2,倾角1.1°,斜长62m,装备防爆胶轮车,承担全矿井辅助运输、行人、进风及作安全出口
符合
回风平硐
改造原煤矿回风平硐,井口标高+1084m,净宽4.0m,净断面积11.9m2,倾角1.1°,斜长121m,装备扶手、台阶,承担矿井回风兼安全出口
符合
后期回风立井
井口标高+1290m,净宽2.6m,净断面积5.3m2,倾角90°,斜长108m,在风井井筒连接端布置平道,装备扶手、台阶,承担矿井回风兼安全出口
符合
井下通风
主要设施有双向风门、调节风门、防火栅栏两用门、密闭门、防爆门等
符合
巷道工程
总长度6177m,岩巷169m,煤巷6008m。总掘进体积72269.7m3,岩巷2002.8m3,煤巷70266.9m3
符合
硐室及井底煤仓
在主、副井筒井底附近布置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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