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各食品生产企业:
为严把北京市食品生产准入关口,降低企业生产经营中风险隐患,提高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基础,经认真研究,对北京市《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中的核查内容、核查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制定了《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使用指南(2019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总得分率
将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由“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调整为“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90%”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二、 细化评分标准
为在许可过程中严格对生产场所、生产车间和生产加工过程中风险控制,有效避免各功能区人流物流之间的交叉污染,统一现场核查关键要素的评判尺度。对评分标准中“3”分项、“1”分项和“0”分项评分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详见附件《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使用指南(2019版)。一是厂区要求1.1.1中1分项由原来的“有污染源防范措施,但个别防范措施效果不明显。”调整为“存在污染源、有污染源防范措施,防范措施效果明显。”二是厂区要求1.1.2中1分项由原来的“厂区布局基本合理,生活区与生产区相距较近或分隔不彻底。”调整为“厂区布局基本合理,生活区与生产区相距较近或分隔不彻底,防范措施效果明显,不存在交叉污染。”三是厂房和车间1.2.1中1分项由原来的“个别作业区布局和划分不太合理。”调整为“个别作业区布局和划分不太合理, 防范措施效果明显,不存在交叉污染。”四是设备布局3.1.1中1分项由原来的“个别设备布局不合理。”调整为“个别设备布局不合理,防范措施明显。”五是工艺流程3.2.1中1分项由原来的“个别工艺流程略有交叉,或者略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的规定。”调整为“个别工艺流程略有交叉,防范措施明显,或者略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的规定。”六是人员健康管理制度4.3中1分项由原来的“制度内容略有缺陷,或者个别人员未能提供健康证明。”调整为“制度内容略有缺陷。”,0分项由原来的“无制度,或者人员健康管理严重不足。”调整为“无制度,或者个别人员未能提供健康证明。”。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使用指南(2019版)10月15日开始实施。
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
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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