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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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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HCZB—12058 招标人 : 浙江省杭州第十一中学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 签字或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 签字或盖章 ) 日期 : 年 月 日 浙江省杭州第十一中学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5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8 一、总则 .......................................................................................................1..8. 二、项目概况 ...............................................................................................1..9. 三、招标范围 ...............................................................................................1..9. 四、技术要求 ...............................................................................................1..9.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2..1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2..7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2 附件(电子版): 1、《杭州市第十一中学校园文化设计、制作装修工程》 2、《校园文化墙效果图》 (仅用于明确需创作内容及其大概效果,不得作为投标效果图使用) 第 48 页 共 47 页 浙江省杭州第十一中学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浙江省杭州第十一中学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 HCZB—12058 2、项目名称: 校园文化建设工程 3、采购内容: 校门外立面花岗岩人物和文字等的雕刻、体育风采等橱窗装修。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人具有相应的雕塑设计、施工能力,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雕塑设计 及施工的内容; (3) 主要设计人员具有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5、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发售标书时间:2012 年 8 月 17 日至 2012 年 8 月 28 日止(工作时间上午 8:30-11 : 00,下午 13:30-17 :00,节假日除外)。 7、发售标书地点 :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 257 号 7205 室。 8、标书售价: 200 元整,售后不退。 9、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资料: 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 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近三年内的企业雕塑业绩证明(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 10、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2012 年 9 月 6 日下午 1 时整,地点: 杭州市沈半路 257 号三楼会议室。 11、开标时间与地点: 2012 年 9 月 6 日下午 1 时整,地点:杭州市沈半路 257 号三楼会议室。 12、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柒仟元整 浙江省杭州第十一中学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13、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杭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4、联系方式: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71-85163630,传真: 0571-85173262。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杭州延安支行 , 银行帐号: 33001617935050003940;电子邮箱: zjhc888@ 浙江省杭州第十一中学,联系人:陶明忠,联系电话: 0571-88038395 ,传真: 0571- 88038395 。 浙江省杭州第十一中学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 年 8 月 17 日 浙江省杭州第十一中学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前附表 条款 内容规定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 :浙江省杭州第十一中学校园文化建设工程 二、建设规模: 校门外立面花岗岩人物和文字等的雕刻、 体育风采等橱窗装修。 1 三、总工期: 60天,本工程要求按期建成。 四、实施地点: 浙江省杭州第十一中学(杭州市八丈井东路 150号)。 五、质量标准: 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大众视觉美感。六、技术要求: 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七、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76万元 2 合同名称 《浙江省杭州第十一中学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合同》 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投标保证金: 柒仟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至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 4 司(单位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杭州延安支行 , 银行帐号: 33001617935050003940) 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WORD/WP格S式电子文档壹份(光盘) ,反映校园文化墙深化设计效果的规格不小于 A3 幅面的效果图或模型照片至少一份 。 6 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9 月 6 日下午 1 时 整 投标文件递交至单位: 浙江省杭州第十一中学 7 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 杭州市沈半路 257 号三楼会议室。 8 开标时间: 2012 年 9 月 6 日下午 1 时 整 开标地点 :地点:杭州市沈半路 257 号三楼会议室。 招标答疑: 投标人须于 2012 年 8 月 27 日 11 时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传真并发电子邮件至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传真: 0571-85173262。电子邮 9 箱: zjhc888@;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0571-85163630 招标方于 2012 年 8 月 29 日 16 时前将有关答疑的招标补充文件传真全部报名投标单位。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前往杭州市八丈井东路 150 10 号浙江省杭州第十一中学校园内外踏勘现场。 浙江省杭州第十一中学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1 项目说明 一、 总则 1.1 项目说明见本须知前附表 ( 以下称“前附表” ) 第 1 项所述。 1.2 采购单位浙江省杭州第十一中学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合同中的甲方)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市政府财政部门为监督管理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公司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 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 。 1.3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 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内容承担保密义务,维护招标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时,潜在 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采 购 方 式 公开招标。 3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 4 条。 3.2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不表示其为合格的投标人, 只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审核达到招标公告“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才是合格投标人。 4 联合体 (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协议经采购单位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采购单位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投标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 7 招标文件的解释 7.1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 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7.2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并应对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7.3 因对现场情况缺乏了解而导致的技术方案错误和商务报价错误, 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7.4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前附表第 9 项内容规定 时间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责任自负;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5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答复。 7.6 不论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 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 8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8.1 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经采购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 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 要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补充和修改, 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以书面形式传真给所有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 8.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8.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部分进行研 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书面文件中明确。 9 投标报价 9.1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本次采购以人民币报价, 《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 9.2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须包含深化设计、材料采购、翻模制样、雕塑、石刻、钢结构 制安、干挂施工、 橱窗及灯具制安、 墙面装饰等, 在《杭州市第十一中学校园文化设计、制作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图中明确的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含税) ,包括在要求工期内完成本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保险费等。一次性包干,不得调 整。投标人未计列、或者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仍须按设计图实施,招标人将视 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9.3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 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 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9.4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5 本次花岗岩浮雕设计须为原创性作品,杜绝抄袭行为,本次成果的设计文件、设计创意、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归属采购人所有,投标人应保证采购 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资料、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 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 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如对招标人造成损失, 还应同时赔偿招标人相关损失。 9.6 其它费用处理 9.6.1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9.6.2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由: 商务资信文件 、技术文件 ,以及 WORD/WP格S式电子文档壹份(光盘),反映校园文化墙深化设计效果的规格不小于 A3 幅面的效果图或模型照片至少一份共同组成。 11.1 商务、资信文件 ,包括: 11.1.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附件一格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复印件); 11.1.2 联合体协议书(附件二格式) ; 11.1.3 投标函(附件三格式) ; 11.1.4 开标一览表(附件四格式) ; 11.1.5 工程报价总说明(附件五格式) ; 11.1.6 工程项目清单报价表(附件六格式) ; 11.1.7 售后服务承诺书(附件七格式) ; 11.1.8 商务偏离说明表(附件八格式); 11.1.9 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 ; 11.1.10 2011 年度 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 11.1.1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九格式); 11.1.12 近三年竣工的工程一览表; 11.1.13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品彩色照片(照片所反映的作品质量将影响你单位的评标得分,请务必提供幅面足够且有采购方名称标志的多幅照片)、采购单位出具的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1.1.14 资格证明文件 : a. 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b. 组织机构代码证; c. 税务登记证; d. 社保登记证或 企业 社保缴费收据或发票; e. 证明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活动的承诺 (包括违法经营、 不按经营道德规范开展经营活动、不诚实信用经营等) ; f. 主要设计人员具有的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 《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g.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有联合体双方的企业资质证书 ( 及上述 a~e 条款文件) 。 注:本项所列资格证明文件是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合格性审查的依据, 投标人应提交上述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未提交或提交不全或经核实与原件不一致的, 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当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供该原件而投标人不能提供或提供投标文件中未附的资料补充时,相应的复印件将不被认 可,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供该项材料。 11.1.15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 11.2 技术文件 ,可以是资料、图表或说明,包括: 11.2.1 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深化设计方案, 含效果图或照片 (单独提交)、设计说明书、详细图纸及相关工程项目清单; 11.2.2 施工组织要求 : a.工程概况及控制目标 b.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c.劳动力安排计划; d.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应明确深化设计、基础施工、雕塑加工、安装、 验收等相应节点控制时间。 e.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 f .质量保障措施; g.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 11.2.3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浙江省杭州第十一中学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a.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附件十格式) ; b.项目经理简历表(附投标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可提供开标当月或上月的) (附件十一格式); c.主要设计人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十二格式) ; d.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1.2.4 声明书(附件十三格式) ; 11.2.5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1.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制作电子文档(光盘) 。电子文档内容为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相关表格(商务资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 WORD/WP格S式电子文档壹份(光盘) ,反映校园文化墙深化设计效果的规格不小于 A3幅面的效果图或模型照片至少一份 。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天 ,自投标截止日开始计算。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2.2 在特殊的情况下, 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 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 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3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3 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应提供前附表中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3.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同城银行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 13.3 投标人应提前交付投标保证金, 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该保证金已经足额进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或已经招标代理机构财务人员确认收到该投标保 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按前附表第 4 条规定。 特别提醒: 电汇和网上银行转帐应当在投标截止二个工作日前办理汇付,以银行汇票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可以在投标截止前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但投标人对票据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可靠性、有效性负责,如因票面存在问题(如收款单位名称不符,缺少必要印鉴或银行印鉴错误等等)被拒收,提交人承担完全责任。 13.4 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 浙江省杭州第十一中学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3.5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3.5.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13.5.2 投标人提交虚假证件或证书或业绩合同或授权书等; 13.5.3 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定标施加影响,扰乱正常的招标投标秩序的; 13.5.4 投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转让中标的。 14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4.1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的语言和前附表第 5 项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 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 。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法人单 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所有资格、资质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红印章) 。 14.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要求进 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予以确认。 14.4 投标文件采用 A4 幅面,必须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 14.5 投标文件的副本是正本的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装订成册、密封与标志 15.1 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 正本商务资信文件单独装订成册、 正本技术文件单独装订成册(采用活页装订的,将被作废标处理) ,副本装订同理,并按前附表要求提供副本数量。 全部正副本用包装袋密封包装。没有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当场拒绝。 15.2 包装封面的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封口处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 。 16 投标截止期 16.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6、7 两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16.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7 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 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 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6.3 投标截止期满后,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公开开标,而开标后,经审查有效投标 人不足三家的,都须报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重新招标或采用其它采购方式。 17 投标文件的修改 17.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修改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17.2 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如果一份投标文件有几份函件时,应注明哪一份有效,否则所作修改视为无效。 17.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均要加以说明,否则其修改将被视为无效。 17.4 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 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和评标 18 开标 18.1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前附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邀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并签署询标纪要 (当评标委员会要求时) 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授权代表须在投 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 会议的,评标结束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18.2 开标程序: 18.2.1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18.2.2 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工作人员名单; 18.2.3 主持人宣布评标的有关事项;告知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18.2.4 由主持人当众展示拟开标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接受在场全体投标人代表的目视检查, 当场未有异议提出即表示该投标文件密封合格, 由主持人当众拆封; 18.2.5 由监督人查验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件; 18.2.6 主持人清点投标文件正本、 副本数量, 宣读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8.2.7 由纪录人做开标记录 , 投标人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核实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 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18.2.8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与投标函中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投标函中的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如大写含义不清且无法读(唱)出或货币单位不清,则该投标报价无效。 18.3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退还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 18.5 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详细评审。 18.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18.5 投标文件的开标阶段审查,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 18.5.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8.5.2 投标文件没有密封包装,或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18.5.3 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 18.5.4 投标文件正本未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未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或以活页形式装订的; 18.5.5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最高限价的。 19 评标 19.1 评标组织:招标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在杭州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成员由 5 人组成。 19.2 评标程序 19.2.1 采购人代表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19.2.2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9.2.3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 , 如有疑问 , 将对 投标人进行询标 , 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 , 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19.2.4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 ,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19.2.5 授权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19.3 评标原则 19.3.1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条款,对投标文件作出客观评价; 19.3.2 评标委员会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19.3.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 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19.4 具体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的第五部分 。 20 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且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浙江省杭州第十一中学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六、定标 21 定标 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排序, 由采购单位依据政府采购法规规章作出确认 后 , 报 杭 州 市 政 府 采 购 监 管 部 门 备 案 核 准 后 , 在 中 国 杭 州 网 ( 网 址 : ) 和 浙 江 政 府 采 购 网 ( 网 址 : )发布预中标结果公示,自发布之日起满七个工作日 未收到本项目投标人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意见的,确认本次采购结果依法成立,招标代 理机构向全体投标人传真送达 《中标结果告知书》,并向中标方签发书面 《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及其他 22 签订合同 22.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尽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2.2 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或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招标 代理机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考虑与下一顺序中标候选人签约或另行组织采购。 22.3 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报告杭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通报。 22.4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并经采购单位报杭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23 履约保证金 23.1 中标人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前向采购单位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 10%的履约保证金 (取整数到百位),作为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23.2 合同项目经交付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并依照合同约定条件归还质量保证金。 23.3 中标人如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根据评 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序列名单与下一顺序单位商谈合同, 或报请批准后另行采购。 23.4 履约保证金可以用银行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 24 服务考核 将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 18 号令) 和《杭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考核暂行办法》 (杭财购 [2010]910 号),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招标代理机构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 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提请罚没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报告杭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给予网上通报,禁止其在一至三年内参与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八、质疑与投诉 25 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财库 [2007]1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 问的,可以向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 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5.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5.2 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5.3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收到质疑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杭州市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26 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一、总则 1、技术规范、合同条件的一致性。 ( 1) 本条款与合同条件是一致的, 应互相对照阅读使用。 涉及到本条件中任何条款的叙述中没有明显的规定, 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招标人可以接受的标准和规范。 ( 2) 本条件执行中, 某些条文如有不明之处其解释权应属于招标人, 同条件中相应的规定。 但须符合合 2、技术标准化和规范 ( 1) 本次采购的 校园文化建设工程 的设计、建造、制造、 检验和验收(如产品 标准/ 规范、工程标准 / 规范、验收标准 / 规范等)必须符合与其相关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及规范(最新版本) 。 (2) ) 没有现行国家标准可遵循的,应遵循国际标准,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3) ) 对国家规定有强制性规范或条例或认证要求的设备或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或材料应符合该类要求。 3、设备(材料)要求 (1) ) 投标人所供货设备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性能最优的,型号、 性能及指标符合国家现行的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 (2) ) 所有设备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文件提出的要求。 (3) ) 设备的金属外壳和零部件的表面防腐处理必须达到有关标准的规定, 并保证在给定工作条件下运行十年不发生锈蚀和防护膜脱落。 (4) ) 设备外观清洁, 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 明确。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 应准确无误地表明设备之型号、规格、制造厂及生产或出厂日期。 (5) ) 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 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 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6) ) 所有货物提供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国外生产的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证明。 浙江省杭州第十一中学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7) ) 所有花岗岩材料不得采用人造石材,且须提供放射性检测报告 。 二、项目概况 1、 校门文化墙工程: 浙江省杭州第十一中学校门文化墙工程,位于杭州市八丈井东路 150 号一楼,在现有实体砖墙上钢结构基层干挂花岗岩石材,浮雕人物、星球等各种造型,阳(阴)刻各 种文字材料(或需要描金) ,墙面总施工面积约为 135 平方米,并配以广告灯照射增加效果,详见《杭州市第十一中学校园文化设计、制作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图,具体施工 内容以图纸要求为准(招标人另行提供浮雕人物、星球等各种造型,阳(阴)刻各种文 字材料的具体内容) 。 2、 体育风采 奖牌橱窗 楼梯墙面工程: 体育风采 奖牌橱窗 楼梯墙面位于校体育馆楼,需对墙面进行装饰,贴 300*600 深米黄色墙砖 ( 选样),制安木工板基层铝塑板丝网印刷饰面(具体印刷内容由校方另行提供)。奖牌橱窗嵌入墙体,以木工板基层饰面板饰面,型材收边, 12mm厚钢化玻璃移门, 内装采用木工板基层布艺软包饰面(选样) ,配 35W LED射灯增效。详见《杭州市第十一中学校园文化设计、 制作装修工程》 设计施工图, 具体施工内容以提供图纸要求为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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