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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写纲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写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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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写纲要
( 供参考)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
4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写纲要
1 总则
对本辖区内辐射污染源的现状、 风险及隐患进行分析。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 健全辐射事故应急机制, 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理各类辐射事故, 提高本辖区应对辐射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 最大限度降低辐射事故的危害程度, 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 协调、 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以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5) 《中华人民共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6)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9)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0) 《山东省辐射环境管理办法》
( 1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18871- )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及对本辖区有影响的临近市、 县( 市、 区) 辐射事故的应对及处理工作。
1.4基本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 常备不懈、 统一指挥、 大力协同、 保护公众、 保护环境”的总体方针, 确定辖区内应对辐射事故的工作原则。
1.5事故分级
依据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按辐射事故的性质、 严重程度、 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 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Ⅰ级) 、 重大辐射事故( Ⅱ级) 、 较大辐射事故( Ⅲ级) 和一般辐射事故( Ⅳ级) 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 或Ⅰ类、 Ⅱ类放射源丢失、 被盗、 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 含3人) 急性死亡。
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 Ⅱ类放射源丢失、 被盗、 失控, 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 含2人) 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 含10人) 急性重度放射病、 局部器官残疾。
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 被盗、 失控, 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 含9人) 急性重度放射病、 局部器官残疾。
一般辐射事故是指Ⅳ类、 Ⅴ类放射源丢失、 被盗、 失控, 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机构构成
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应在辖区总体应急预案的框架内, 并考虑与上一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衔接。
2.2部门、 人员组成及职责
明确辐射应急工作相关部门( 环保、 公安、 卫生、 财政等部门) 的职责。
应根据各部门的职责落实辖区应急组织机构人员, 包括: 领导小组、 参与调查处理、 信息宣传等机构组织。各组应有负责人, 根据情况各组也可合并。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名单与联系电话表( 附表1) 和应急办公室及有关单位联系电话表( 附表2) 应当汇总。
3 预防与预警
应针对本辖区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 完善预防预警机制, 建立预警系统, 开展风险分析, 做到早预防、 早发现、 早报告、 早处理。
3.1预防与排查
3.1.1辐射事故排查与分析
( 1) 环境状况
重点摸清本辖区水源地、 敏感目标( 机关、 学校、 幼儿园、 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的分布情况及周边辐射源情况。
( 2) 危险目标及重点辐射源
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生产、 销售、 贮存、 运输、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进行普查, 摸清本辖区辐射源分布、 类别及发生辐射事故后可能引发事故的等级, 对环境、 公众心理、 社会稳定的影响情况, 提出辐射安全重点防范单位名单, 并按危险性大小进行排序( 见附表3) , 建立重点防范单位应急预案汇总表( 见附表4) 。附表3和附表4应及时更新。
( 3) 针对本辖区重点防范单位, 开展辐射事故的假设、 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 针对分析、 评估结果, 编写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包括应急处理方案( 附表5) 及物资储备信息( 附表6) 、 现场处理人员应配备的专业防护装备及安全防护措施( 附表7) 。
3.1.2建立辐射事故应急信息库
信息库包括:
( 1) 本辖区辐射环境安全重点防范单位排序表, 附表3;
( 2) 本辖区辐射环境安全重点防范单位应急预案汇总表, 附表4;
( 3) 本辖区内辐射环境安全重点防范单位及重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标明事故等级) , 附图1。
( 4) 本辖区各类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附表5、 附表6、 附表7。
3.2预警及措施
3.2.1 预警分级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 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 将突发辐射事故的预警分为四级, 预警级别由低到高, 颜色依次为蓝色、 黄色、 橙色、 红色, 分别与一般( Ⅳ级) 、 较大(Ⅲ级)、 重大( Ⅱ级) 和特别重大( Ⅰ级) 相对应。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 预警颜色能够升级、 降级或解除。
应急办在接到事故报告后, 对辐射事故的危害性进行预测, 对其它可能引起辐射的事故进行预测。在向相关部门报告的同时, 应向本级政府提出发布相应级别预警的建议。
3.2.2 措施
制定进入预警状态后应采取的措施。内容主要包括: 相关应急预案的启动; 信息报送的内容; 布置、 安排辐射污染源安全防范, 开展应急调查( 监测) , 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环境应急所需参加部门、 物资和设备的准备等。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机制
根据对本辖区辐射事故的分级, 建立辐射事故应急分级响应机制, 不同级别的辐射事故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
4.2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准备
现场应急
善后处理
事故总结
启动应急指挥部
赶赴现场
调查
报告
应急监测
报告
污染处理
后期处理
跟踪监测
评估
编制事故总结报告
应急预案评估、 修订
信息传递
应急信息上报与传递
应急终止止
说明:
信息接受
应急办值班工作人员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 记录事故发生地点、 报警人姓名、 联系电话及事故发生单位、 发生事故类型、 放射性物质种类、 现场危害程度及人员伤亡情况。
预案中应明确值班人员立即向上一级报告的部门与领导。
应急准备
预案中应规定应急办领导通知相关部门与应急人员赶赴现场、 根据事件信息及现场核实情况判定辐射事故等级、 启动不同等级预案的程序。
分级响应预案
根据应急响应程序, 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 分别制定不同级别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 紧急出动、 现场应急、 善后处理、 事故总结、 信息发布等过程, 落实每一步骤的具体参加人员、 负责人, 明确各自职责以及时限要求等。
5应急保障
5.1资金保障
为保证辐射事故应急系统的正常运行, 应根据工作需要, 提出每年用于辐射应急工作的( 包括应急基础数据系统建设及运行、 应急装备、 应急技术支持、 培训及演习等) 支出需求, 纳入部门预算。具体情况按照规定执行。
5.2装备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部门职责, 应加强放射性物质的检验、 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理、 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 物资的储备, 不断提高辐射应急监测和动态监控的能力, 保证在发生辐射事故时能有效防范对辐射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 1) 现场应急必备的交通车辆和应急通讯设备;
( 2) 现场应急必备的各种人员防护用品;
( 3) 应急监测仪器的维护管理;
( 4) 应急办公设备、 污染源数据库和应急电子地图等的网络维护, 应满足应急救援需要;
附应急必备装备一览表, 见附表8。
5.3制度保障
5.3.1 日常值班制度
5.3.2 事故总结报告制度
5.3.3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5.5.4 辐射事故应急设备定期试用和保养制度
6宣传、 培训与演练
6.1宣传和培训
制定辐射事故应急培训计划方案, 每年对与辐射事故应急有关的人员实施培训, 重点培训内容包括:
(1) 应急响应程序;
(2) 仪器设备的原理和使用方法;
(3) 辐射事故的现场控制方法, 辐射污染物应急处理技术;
(4) 公众和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 环境保护的应急措施;
(5) 指导辖区内涉源单位建立应急预案。
6.2 预案演练
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 有计划、 有重点地组织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演习完毕, 总结评估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必要时, 对应急预案做出修改和完善。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 修改和完善, 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 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新情况, 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 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 1) 出众完成辐射事故应急处理任务, 成绩显著的;
( 2) 对及时发现辐射事故, 使国家、 集体、 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 3) 对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 实施效果显著的;
( 4) 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7.2.2责任追究
在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中,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 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其中, 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它人员, 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 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 法规, 而引发辐射事故的;
( 2) 不按照规定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拒绝承担辐射事故应急准备义务的;
( 3) 不按规定报告、 通报辐射事故真实情况的;
( 4) 拒不执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不服从命令和指挥, 或者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 5) 盗窃、 贪污、 挪用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资金、 装备和物资的;
( 6) 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 7) 散布谣言, 扰乱社会秩序的;
( 8) 有其它对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附件
附表1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名单与联系电话( 略)
附表2 值班室及有关单位联系电话( 略)
附表3辐射环境安全重点防范单位名单
附表4辐射环境安全重点防范单位应急预案汇总表
附表5各类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附表6各类辐射事故应急物资储备信息表
附表7各类辐射事故专业防护装备及安全防护措施
附表8辐射事故应急必备装备一览表
附图1辖区内重点辐射污染隐患单位及重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表3
辐射安全重点防范单位排序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要污染物
周边环境敏感目标
可能发生环境事件等级
1
2
3
4
…
附表4
辐射安全重点防范单位应急预案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辐射源种类、 范围、 数量
易发辐射事故及级别
辐射污染物的状态
重点防范措施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应急必备物资
1
2
3
4
5
…
附表5
各类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辐射污染源
污染对象
( 水、 气、 土壤)
应急处理措施
固体密封源
丢失
故障
破损
超剂量照射
·
·
·
非密封放射源
射线装置
附表6
各类辐射事故应急物资储备信息表
序号
应急物资名称
性能
储备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2
3
4
5
…
附表7
各类辐射事故专业防护装备及安全防护措施
防护环境
专业防护装备
安全防护措施
附表8
辐射事故应急必备装备一览表
序号
装备名称
数量
存放地点
负责人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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