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风险工点定期检查制度
1. 极高度风险工点,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到现场检查指导不少于 次。
2. 高度风险工点,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到现场检查指导不得少于 次。
3. 中度风险工点,包保副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到现场检查指导不得少于
次。
4. 低度风险工点,包保分站长每月到现场指导不得少于 次。
5. 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各自负责的风险工点按风险程度高低,视工程进展情
况,采用逐日或隔日检查,盯控工序关键环节,巡查风险源状态。检查的频次及
时间计划报分站长备案。
包保领导干部到现场检查后的指导意见记入单位工程监理日记,现场监
理工程师将每次检查情况及处理情况记入单位工程监理日记。
7.现场监理员在现场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开展风险工点检查,检查情况及时报
监理工程师,遇发生较严重问题,在采取必要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现场监理工
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迅速到现场处理,并报告相关领导。
安全风险工点定期检查制度(二)
1、 营业线及临近营业线施工。
① I级施工由站总监理工程师包保检查高度和中度风险点,分工负责的副总
监包保检查中度和低度风险点。
② II级施工由监理站副总监包保检查高度风险和中度风险点,分站长包保检
查中度和低度风险点。
③ III级施工和列入监督计划施工,由监理分站站长包保检查高度风险点,由
分管监理工程师包保检查中度和低度风险点。
2、 非营业线施工
① 极高度、高度风险工点由站总监理工程师包保。
② 中度风险工点由分管副总监负责包保。
③ 低度风险工点由有关分站长负责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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