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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不错-2019年广播电视大学(电大)期末考试《律师实务》试题及参考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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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播电视大学期末考试必备复习资料2019年广播电视大学考试就要开始了,祝各位考生顺利通关,取得满意的好成绩,加油,你最棒!2019电大律师实务科目试题及参考答案第1次作业得 分批改人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1、律师具有的特征有专业性、服务性、受托性、公正性。2、律师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那时在诉讼中曾出现过辩护士、保证人 ,由此逐步发展为律师。3、专职律师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后,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并在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4、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有3 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3年以上职业经历的律师。5、律师素质的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

2、、心理素质、作风素质。6、1912年9月,北洋政府先后制定律师暂行章程、律师登陆暂行章程、律师惩戒会暂行章程、律师甄别章程,并颁布实施,成为了我国正式进行律师立法的起点和我国近代法律制度建立的标志。得 分批改人二、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2、 律师法:是国家制定的,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以及律师进行业务活动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称。3、 律师素质:是指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并在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4、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是

3、律师从事业务活动的机构,是律师组织形式之一。得 分批改人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我国律师的职能答:我国律师的职能是:(1)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维护法律正确实施;(3)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2、律师法的调整对象答:律师法的调整对象是:(1)确定律师、律师执业机构、律师行业组织和律师管理机关的法律地位、性质和权利义务等。(2)调整律师、律师执业机构、律师行业组织和律师管理机关之间的关系。(3)调整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4)调整律师在业务活动中与有关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的关系。3、申请律师执业的条件答:申请律师执业的条件是:(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4、(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4)品行良好。4、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答: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是:(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 (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4)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得 分批改人四、论述题(每题20分,共20分)论述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律师执业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是由我国律师制度的

5、本质和律师工作的特点决定的。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遵守宪法和法律;律师法第3条第1款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指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用宪法和法律的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指导自己的全部执业活动。在我国,宪法和法律是我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是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罚犯罪,保障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力工具。因此,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更是律师的义务。律师在执业中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原则;与其他行业一样,律师行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也

6、形成了本行业独有的职业道德,并制定了自己的执业纪律,这也是律师在执业中必须严格遵守的。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所有法律工作者处理各种法律问题都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我国律师法第3条第2款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是指律师在办理所有法律事务时,都要实事求是,忠实于事实真相。这就要求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查阅案卷,掌握确实、充分的证据,查明事物的本来面目,弄清事实和情节,并以此为根据来办理各种法律事务或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另一方面,还要求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不能迎合委托人、屈服于外部干涉而歪曲事

7、实真相为当事人谋取非法利益。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律师在各项业务活动中,都要严格依法办事,忠于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正确地理解和运用法律莱办理法律事务或者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对于律师来讲,既要遵守实体法,又要遵守程序法,既要严格适用法律条文,又要尊重立法原意,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和崇高目标,绝不允许随心所欲,规避法律,曲解法律,甚至公然违反法律,破坏法律的尊严。如果在执业活动中遇有法律不完备的情况,律师应当根据宪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有利于人民利益出发,妥善地处理有关问题,而不应钻法律不完备的空子,做有损于国家和人民的事情。此外,律师还要密切注意新的法律、法规、

8、条例以及司法解释,要及时学习并认真贯彻实施;注意有关部门宣布废除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及时停止运用。 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监督的原则;我国律师法第3条第3款规定:“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律师执业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是提高律师队伍素质,促进律师依法执业的重要保障。首先,律师执业应当接受有关国家机关的监督。例如,司法行政部门有权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有违反律师法规定的行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律师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税务机关有权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否依法纳税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于律师和律师

9、事务所偷税、抗税、欠税、漏税的,由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次,律师执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包括民主党派的监督、社会团体的监督、群众组织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都可以提出批评,予以谴责,也可以向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反映,或者在媒体上予以揭露和曝光。社会舆论,特别是新闻媒体的监督是对律师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方面。最后,律师执业还应当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因此律师在执业中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当事人最为清楚。对于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当事人有权向司法行政

10、机关或律师协会提出控告,要求依法处理;对于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自己造成损失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的原则;我国律师法第3条第4款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依法执业的法律保障。具体来说,这一原则包括了三层含义:第一,律师依法执业不受非法干涉;第二,律师依法进行的业务活动不受法律追究;第三,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的原则在我国律师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律师法第36条规定,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律师法第3

11、7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律师法第46条规定,律师协会的首要职责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律师法学第2次平时作业得 分批改人一、选择题(每题3分,共12分)1、下列有关律师协会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C)。 A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 B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C律师协会有权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 D律师协会有权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2、公民在什么情况下,即使无力支付费用仍可以依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律师不得拒绝提供法律援助? ( ABCD

12、) A请求赡养费的案件B进行刑事诉讼 C请求国家赔偿D请求劳动报酬的案件3、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这种自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哪些方面? ( ACD ) A. 律师协会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 B. 律师协会的主要负责人由主管机关任命 C律师协会的章程对每个律师都有约束力 D律师协会的领导机构向全体律师负责4、下列哪些人员可以成为兼职执业律师(AD )。 A公司的法律顾问B法院的书记员 C市政府的公务员D大学教授得 分批改人二、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1、 法律援助:通常是指国家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予以减免费用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2、 律师协

13、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组织。3、 律师法律责任:是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因违反法定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4、 律师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执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准则,以及执行律师职务过程中所应遵守的道德规范。5、 律师执业纪律: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在执行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得 分批改人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律师协会的职责有哪些?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律师协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三)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 (四)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

14、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六)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 (七)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不得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2、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具有哪些权利?答:律师的权利是指律师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律师执业过程中享有的的权利有:阅卷权、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权、得到人民法院适当的开庭通知的权利、在法庭审理阶段的权利(对法庭的不当

15、询问拒绝回答权、发问权、提出新证据的权利、质证权、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代行上诉的权利、代理申诉或控告权、获取本案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或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的权利。3、具备法律援助的资格条件有什么?答:具备法律援助的资格条件有:(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利益需要帮助,或者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我国公民(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可以通过申请获得法律援助。(2)盲、聋、哑人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

16、当获得法律援助;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其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4、我国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答:我国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是(1)律师必须忠于宪法和法律;(2)律师必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照事实和法律,维护委托人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律师应当注重职业修养,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以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业内外言行,以影响、加强公众对于法律权

17、威的信服与遵守; (4)律师必须保守国家机密、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5)律师应当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6)律师必须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同业互助; (7)律师应当关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8)律师应当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得 分批改人四、案例分析题(每题18分,共18分)甲携带一台彩电乘坐小公共汽车,将彩电放在座位旁。行使过程中,由于一名儿童丙突然横穿马路,司机丁紧急刹车,同车另一名剩客乙的皮箱倒下砸坏了甲的彩电。1、分别作为乙、丙、丁的代理律师,你应如何发表自己的代理意见? (不少于200字)2、作为甲的代理律师,你如何看待此案?(不少于100字)答

18、:(1)皮箱倒下砸坏彩电是由于丁紧急刹车所致,乙没有过错。丙乃儿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预见行为后果,不承担民事责任。丁紧急刹车是因丙突然横穿马路不得已而为之,属于紧急避险,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2)丁因紧急避险给甲造成的损害,应由险情引起人丙承担民事责任,丙为儿童,依法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律师法学第3次平时作业得 分批改人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5分)1、律师法律责任:是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因违反法定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仲裁:又称“公断”,是指发生争议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一致协议,自愿将争议的事项交由专门的仲裁机构裁决,从而解决双方争议

19、事项的活动。3、辩护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关于辩护权的行使、辩护的种类、辩护的方式、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的权利义务等一系列的规范的总称。4、律师资格:是公民从事律师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公民开展法律服务应有的身份特征,它由国家通过相应程序予以确认,它表明律师与其他工作人员的身份区别。5、法庭辩论:是指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控辩双方就本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提出观点,发表意见,进行争论和辩驳的活动,其目的是使审判人员兼听则明,公正裁决。得 分批改人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律师法的渊源有哪些?答:律师法的渊源有:(1)律师法典。

20、(2)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律师工作的行政法规。(3)国家律师管理机关制定的有关律师工作的管理办法。(4)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本地律师工作的地方性法规。2、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主要内容是:(1)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原则的法律依据。(2)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原则的意义。(3)对律师依法执业予以保护的具体规定。3、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有哪些?答:工作范围有:(1)为聘方就有关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意见。(2)协助聘方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3)代理参加诉讼、调解、仲裁活动,帮助聘方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民事、经济纠纷和行政争议。(4)参与聘方解决

21、在洽商、谈判中的法律问题。(5)接受聘方的委托,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6)协助聘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其工作纳入规范运行的轨道。(7)协助聘方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8)为聘方培训法律人才。得 分批改人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20分)论述律师在同行之间的关系方面应遵守哪些执业纪律?答:律师在同行之间的关系方面应遵守以下执业纪律:(1)律师应当遵守行业竞争规范,公平竞争,自觉维护执业秩序,维护律师行业的荣誉和社会形象。(2)律师应当尊重同行,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提高执业水平,不应诋毁、损害其他律师的威信和声誉。(3)律师不得以贬损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等方式,招揽业务。(4)律师不得以提

22、供或承诺提供回扣等方式承揽业务。(5)律师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向其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6)律师不得在名片上应有各种学术、学历、非律师职称、社会职务以及所获荣誉等。(7)律师不得以明显低于同业的收费水平竞争某项法律事务。得 分批改人四、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25分)2003年5月1日,刘某在公园游玩时不慎把佩戴的项链丢失。该项链被公园的管理人员拾得后交给了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因刘某未能在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内前去认领,该行政管理部门即依照有关规定将项链交给代售店拍卖。该项链后来被郭某以拍卖价买下。2004年秋,郭某因参加运动会,把项链放在更衣室,因人多混杂,管理不

23、善,项链被小偷偷走。2005年1月,该小偷被抓获。在审讯中,小偷供认自己曾偷得一条项链,并已将该项链以900元现款卖给了同事何某,何某并不知内情。经查,项链的失主为郭某。郭某即根据公安局的通知前去认领,而刘某也偶然认得此项链是自己在公园里丢失的那条,要求郭某返还,郭某不允。何某也认为项链是自己买的,要求拥有该项链,三方争执不下,于是刘某和何某都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项链的所有权。问:1、本案中谁最终享有项链的所有权?2、何某从小偷处购得项链的行为的性质如何确定?3、何某的合法利益如何保护?答:(1)郭某对项链享有所有权。刘某未能在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内认领,丧失了所有权。行政管理

24、部门有权依法将无人认领的项链交给代售店拍卖。郭某以竞价合法取得项链的所有权。因盗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故何某不能取得项链的所有权。(2)行为无效。因为小偷对项链没有处分权利,何某从小偷处某购买项链的行为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3)何某可以向小偷要求返还900元购买项链的价款。律师法学第4次平时作业得 分批改人一、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1、律师承办业务,由(D)统一接受委托,并且统一收费。 A律师协会B司法行政机关 C律师本人D律师事务所2、律师法律援助的对象包括(ABCD)A工伤案件 B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C赡养案件 D请求国家赔偿案件3、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方法有(CD)A专

25、职式 B兼职式C定时式 D临时约请式4、律师的行政责任包括(BCD)A责令改正B停止执业C吊销律师执业证书D没收违法所得5、法院一般应在开庭前( D )日内通知律师开庭的时间。A2日 B3日C5日 D10日得 分批改人二、名词解释(每小题6分,共30分)1、辩护权: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辩解和反驳,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权利,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中的核心。2、无罪辩护:是指根据事实和法律,确定被告人无罪,从而反驳对被告人的有罪指控,提出被告人无罪的辩护意见。3、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由人民法院

26、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4、仲裁:又称“公断”,是指发生争议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一致协议,自愿将争议的事项交由专门的仲裁机构裁决,从而解决双方争议事项的活动。5、法律咨询:即解答有关法律问题的询问。是指律师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公民个人就有关法律问题的询问进行解释、说明,以及提供解决该问题的意见、方案、建议的一项业务活动。得 分批改人三、简答题(每题15分,共30分)1、简述辩护律师的权利。答:辩护律师的权利有:(1)辩护律师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或团体

27、、个人,都无权干涉。(2)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的权利。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权是辩护律师特有的一项权利,其他辩护人不能拥有。(3)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的权利。(4)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或通信的权利。(5)出庭参加诉讼的权利。(6)拒绝辩护权。(7)其他诉讼权利。2、简述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重新审判的条件。答: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重新审判的条件是:(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得

28、分批改人四、案例分析题(共20分)刘某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一天,某单位领导李某找到他,说明本公司因为经济纠纷想起诉另一家公司,但对于能否胜诉没有把握,因此对是否向法院起诉很犹豫。刘律师让其简单介绍了一下该经济纠纷的情况,听完介绍后,对李某说,胜诉的把握很大。李某还是犹豫,刘律师就说,如果起诉,审理该案的法院院长是他的一个老同学,关系很好。同时许诺愿将该案所得的律师代理费10作为案件介绍费付给李某。于是李某决定委托刘律师作其所在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起诉另一家公司。刘律师接受委托后,去找承办此案得法官,请其吃饭,并一块娱乐,遭到拒绝。这时李某找到刘律师说他们公司又有一起知识产权纠纷,听说某律师承

29、办此类案件很有经验。刘律师告诉李某,某律师知识徒有虚名,事实上是个不学无术的骗子,不如让他自己来代理诉讼。 问题:请指出刘律师的哪些说法及做法是错误的,并简要说明理由。答:(1)刘律师告诉李某,法院院长是他同学关系不错。利用与法院的关系来承揽业务,违背了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第19条的规定。(2)许诺愿将代理费的10作为案件介绍费付给李某,属于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禁止的采用给予客户或介绍人提取案件介绍费的方式承揽业务的不正当竞争手段。(3)刘律师提出请法官吃饭和娱乐,是属于向法官请客和送礼的违纪行为。(4)刘律师告诉李某,某律师徒有虚名,事实上是个不学无术的骗子,不如让他自己来代理诉

30、讼。属于以诋毁其他律师的方式来争揽业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问题请问王律师的行为合法吗?答案与分析律师法第35条第项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也规定,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承办法律事务。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律师事务所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案件和民事、经济非诉讼案件的收案,应由专人负责接待当事人,问清案件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证据,将符合收案条件的,向律师事务所主任汇报,经主任审查批准,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律师不得自行收案,自行收费。本案中王律师未向律师事务所汇报、征求同意而擅自收案, 其行为显然是不合法的。3.赵某被指

31、控犯有故意杀人罪,某律师在接受了赵某的辩护委托后,经过查阅案卷了解到赵某杀人手段残忍,证据确凿,没有从轻情节,该律师便要求解除委托,赵某不同意,该律 师便拒绝为其辩护。问题该律师的做法是否合法?答案与分析律师法第29条规定:委托人可以拒绝律师为其辩护或代理,也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 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 拒绝辩护或代理。在律师与委托人的权利义务方面,委托人可以拒绝律师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而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可以拒绝辩护或代理的法定事由只有:

32、(1)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2)委托人隐瞒事实。本题中律师拒绝辩护不是正当的法定理由,因而该律师的做法是不合法的。4.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律师杨军受个体户李某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诉讼。一审判决公布后,杨军认为裁判结果不公平,明显偏袒对方,不利于其委托人李某。在上诉期间, 他没有征求李某的意见,向二审法院提起了上诉。问题律师杨军的上诉有效吗?答案与分析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委托

33、人追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律师法第27条规定: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杨军律师没有委托人李某委托代为上诉的授权委托,就代为上诉,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如果当事人李某也要求上诉并重新签订要求代为上诉的授权委托书,等于追认了杨军律师的行为,则上诉有效,否则上诉行为无效。5.犯罪嫌疑人刘某因参加聚众斗殴,致人重伤被区公安分局逮捕。第二天刘某的妻子丁某找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卢某。双方商定,由卢某担任刘某的律师进行辩护,最好能把刘某放出来,至少也要少判几年。丁某当场给了卢某1万元现金作为酬劳。后来卢某在本案调查中,收集到不利

34、于刘某的有关证据,随之销毁。在本案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卢某告诉丁某最好向本案承办人员“表示表示”,丁于是向有关人员行贿,被拒绝。卢通过熟人获 准会见被告人,并带丁某同去。问题卢某的行为中哪些是非法的?答案与分析(1)卢某私自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委托,并收受财物,是违法的。律师法第23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向当事人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人帐。本案中卢某未通过律师事务所,也没签订 合同,私自受理案件并收了酬金1万元,是非法的。(2)卢某销毁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是非法的。律师法第35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

35、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作为律师应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能收了钱后就迁就当事人的不法利益,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权益。本案中卢某为了达到使犯罪嫌疑人减轻处罚的目的, 销毁不利于当事人的证据,掩盖事实真相是非法的。(3)卢某指使、诱导犯罪嫌疑人家属丁某向有关人员行赌是非法的。律师法第35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向检察官、法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卢某要丁某“表示表示,是在诱导、指使其行贿,是非法的。作为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遵守宪法、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4)卢某在会见犯罪嫌疑人

36、时,带丁某同去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13条的规定:律师在参加诉讼活动中不得携带刑事被告人的亲属或其他人会见在押被告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是为犯罪嫌疑人辩护作准备。如果携带其他人会见犯罪嫌疑人,则可能引起串供、翻供,从而妨碍侦查、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因而卢某带丁同去会见犯罪嫌疑人的 做法是非法的。 6.甲于1993年政法大学毕业后在某中级法院工作了3年,并在此期间考取了律师资格,1996年9月他辞职到某律师事务所做律师。1997年10月他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并 获得律师执业证书。问题从何时起甲有资格代理诉讼?答案与分析律师法第36条规定: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

37、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甲1996年辞去法院的工作,到1997年10月虽已取得了律师执业证书,但距离任法院工作不够两年,因而他最早要等到1998年9月份才能有资格代理诉讼。7.正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正与朋友王晓闲聊中得知王晓所在的公司正陷入一起合同纠纷,标的额为300万元,公司经理欲聘正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诉讼。张正为将业务揽到自己名下,就煞有介事地向王晓编了几个正阳律师事务所的“败笔”并向王晓许诺,若能帮助自己将官司揽到手,官司了结后,支付给王晓5000元介绍费。问题张正的行为合法吗?答案与分析律师法第2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

38、正当手段争揽业务。本题中,张正见此合同纠纷标的额巨大,在收费上将有利可图,于是不择手段,故意造谣中伤正阳所的名誉,并许诺支付中介人介绍费,企图让王晓所在公司到正兴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将官司揽到自己名下。这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依法受到 惩处。 8.刘律师、张律师和赵律师合伙开办了环中律师事务所,由于业务少,房子租金高, 累积债务十万元,将办公设施抵债后仍有四万元的债务。问题1.假如债权人因找不到刘律师和张律师,向法院起诉请求赵律师偿还四万元,法院 应否支持?2三位合伙律师的家庭财产是否可以用来还债?答案与分析律师法第18条规定:律师可以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

39、连带责任。赵律师应该偿还四万元,对于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可以再向其他两位追偿。对于债权人的请求法院应当支持。依据律师法第18条,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谓无限责任,就是不以投入合伙的资金为限,不以合伙所有的全部共有资产为限。三位合伙人的家庭财产中属于他们自己的那部分可以用来还债。9.白律师接受了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免费为70多岁的张大伯代理请求不孝的儿女支付赌养费。在开庭当天,白律师因要会见另一客户便没有为张大伯出庭。后张大伯找到白律师,白律师说:“本来就是免费的,已经给你写了诉状,我的援助义务已完成,出不出庭 都由我。”问题白律师说得对吗?答案与分析律师法第42条规定:律

40、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法第44条还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本题中,白律师为会见另一客户而不为张大伯出庭,没有做到尽职尽责。法律援助是律师的义务,不是出不出庭可以由律师说了算的。因此,白律师的说法不对。10.张甲的儿子张乙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罪,张甲找到洪川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王某,委托其做张乙的辩护人。王某在对案情调查了解后,面对张乙杀人的事实,王某决定挺而走险,经与张甲、张乙密谋,让张乙的女友提供案发时张乙不在现场的伪证,并让张甲恐吓本案知情人:“敢说话,小心狗命!”问题律师的行为触犯

41、了律师法的什么规定?应受到何种惩处?答案与分析律师法第45条规定:律师提供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律师法第35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王某让张乙女友提供张乙案发时不在现场的伪证,让张甲恐吓知情人的事实说明王某已触犯律师法第35条,应按律师法第45条处罚。11.原告马某与被告孙某在一次农产品展销会上,经协商一致,签订了买卖小麦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原告于1998年3月底前供

42、给被告当年冬小麦5000千克,每50千克单价为105元,共计货款10500元;被告于收货后10日内将全部货款及运费付给原告。1998年3月20日,原告按合同约定将5000千克小麦运至被告所在地车站。被告提货后,由于当年冬小麦丰收,销售困难未能按约付款,几次催款没有信息,于是委托张律师提起诉讼。诉讼进行中,原告因家有事先回家,诉讼由其律师代理进行。原告回家期间,被告找到张律师,向其诉说了所处困境,要求和解。张律师认为,原告在委托书中已写明由自己全权代理,遂同意和被告和解。协议如下:被告分期偿还原告运费和货款,1998年6月还5000元,1998年底前还5500元及利息。既已达成协议,张律师向法院

43、申请撒诉,法院准许。原告返回后知道这种情况,认为,被告所言不实,自己不愿和解,因为对方明显违约。但由于委托书上有全权代理,故而不知该怎么做。问题假如你是一个律师,你如何向原告解释这一问题?答案与分析这涉及律师的代理的法律效力问题,以及代理权的相关内容。律师法第27条规定: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既然本案中的律师有“全权代理”的委托,而代理原告与被告和解是否在“授权范围”之内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上仅

44、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因此,本案中张律师仍无权进行和解,故其和解是超越代理权的行为。本案原告可根据民法通则关于无权代理行为的规定进行追认或否认。因律师的无权代理行为造成的损害,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12.在一起离婚案中,甲律师受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男方的代理人。在与委托人的交谈中,甲从委托人的话中了解到其生理上的一些疾患,正是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委托人为了不拖累女方才决定离婚的。时隔数日,在与几个朋友闲聊时,甲为炫耀自己见多识广,将从委托人处了解到的隐私添油加醋地描绘给几个朋友听,朋友听了大乐,甲也很满足。没想到这几个

45、朋友将从甲那里听来的“故事”到处传播,弄得满城风雨,令委托人精神恍惚,几欲轻生。问题甲的行为有何不当?应如何处理?答案与分析律师法第33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甲作为律师在代理活动中了解到当事人的隐私并泄露给朋友们,既给当事人带来了压力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同时也违反了律师法,损害了律师的形象。依律师法第44条规定,律师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本题中,甲不遵守律师的职业道德,肆意传播当事人的隐私,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并有轻生念头,应该说后果是严重的,所以甲不但应受到警告,还应受到停业的处罚。13.孙律师的弟弟是法院审判员,每当其承办案件时,总是向当事人推荐其哥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孙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方当事人从未提过异议,也没有发现孙律师有其他违法行为。但律师事务所主任认为孙律师的做法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应当予以处分。问题你认为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看法对吗?答案与分析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第19条规定:律师在代理案件之前及其代理过程中,不得向当事人宣传自己与有管辖权的执法机关及有关执法人员有亲朋关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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