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买卖合同 卖方: (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方: (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坐落在 市 区 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 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购房定金。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
2、,并约定在房地产变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 拾 万 仟_佰_拾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 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 等费用结清。第五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
3、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 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 方承担。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甲乙方中途违约中介费由违约方双倍支付中介方,若乙方中途违约应 日内赔偿甲方总房款的百分之二十五,若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 日内赔偿乙方总房款的百分之二十五的房款赔偿乙方。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1.甲方是 共 人,委托代理人 即甲方代表人。2.乙方是 ,代表人是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正,经国家公证机关 公证处公证。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邢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公证处各一份。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法律效力。附属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出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代理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见 证 方:地 址:电 话: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