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二手房买卖合同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出卖方共有人: 身份证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中介人1: 身份证编号:
地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中介人2: 身份证编号:
地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主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的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位于: ,楼盘名: , 幢 单元 室,产权:个人所有房产,房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总层数: 层,所属楼层: 层,用途: ,靖边县经济适用房购买合同合同编号: 号,靖边县经济适用房购房核准通知书编号: 号,装修状况: 。
二、甲方出售此房屋,首先,具有靖边县经济适用房购买合同合同编号: 号,靖边县经济适用房购房核准通知书编号: 号房屋的交易权和相关的合法手续,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且承诺保证此房屋已经征得该项房屋所有人的同意,且该房屋权属清楚合法。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房价款: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该房屋的成交总价为¥:人民币_296000_元整(大写:__零__佰_ 贰__拾__九__万__陆__仟__零__佰_零___拾__零__元整)
四、付款方式及交易方式:
1、 乙方向甲方先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并另欠人民币¥: 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并约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个月内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再于 年 月 日前支付清剩余款项¥: 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 本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自愿商定甲方已交付银行按揭贷款人民币¥: 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剩余人民币¥: 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由乙方按甲方原按揭银行的合同之方式按时还款(每月还款金额为 ,还款期限为 )。
甲方原按揭银行账户情况:
开户行:
账号:
开户名:
五、交易流程和付款步骤:
1、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房屋买卖合同,交人民币¥:20000 元(大写: __贰__万__零__仟_ 零 _佰元整),作为定金,以后自动转为房屋首付款,并到靖边县房管所去查实该房屋产权。
2.房屋权属清楚后,在签订合同10日内支付人民币¥: 176000 元(大写:__零__佰__壹__拾__柒__万__陆__仟__零_佰元整)。
3.甲方在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需去靖边县房管所办理房屋产权证。在拿到该房屋房屋产权证时办理过户手续,在房管所把税和费的票据打印后,到过户中心把甲方产权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资料通过后,以开收据证明为准。领新产权证的收件单由甲方拿到后,甲乙双方一起去领新房屋产权证并把房屋产权证交给乙方。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和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需无条件积极配合办理,如不能积极配合办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该买卖合同,甲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4.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需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阳光家园入伙手续书、个人住房借款合同、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两份以及首付款票据等一切手续交于乙方管理,同时乙方不得用甲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从事其他活动。
5.甲方应无条件提供办理此《房屋所有证》交易手续规定的所有证件和文件资料并积极予以配合。因甲方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此《房屋所有权证》权属登记交易,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该买卖合同,甲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6.房屋交割方式: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费、水电、燃气、有线电视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毁约;如有毁约现象发生,毁约方需向被毁约方赔付毁约金:人民币¥:500万(大写五百万元整)。
六、户口,如甲方户口在该房屋地址的,甲方应当在该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甲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七. 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甲乙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
2、甲乙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甲乙双方提供真实的证件号码和联系号码,如号码有变动,必须及时通知对方;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中介人1: 身份证号:
中介人2: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件:
房屋内附属设施设备:
1、 天然气锅炉一套;
2、 油烟机一套;
3、 天然气锅灶一套;
4、 晾衣架一套;
5、 客厅灯及各卧室走廊卫生间和厨房灯具一套;
6、 原交房时水、电、气表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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