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岱家山大桥及两岸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武汉市岱家山大桥及两岸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受武汉市城建委委托,武汉市工程咨询部于2011年9月27-28日主持召开了武汉市岱家山大桥及两岸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家评审会。专家组由包括桥梁、道路、城市规划、交通工程、道路照明、给排水、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九名专家组成(名单附后)。与会的还有市交委、市国土规划局、水务局、交管局,武汉供电公司,省港航局、市港航局,江岸区政府、黄陂区政府,市城投集团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专家组踏勘了现场、审阅了报告,听取了项目业主市城投集团公司及编制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武汉
2、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情况介绍,经讨论,形成评审意见如下:一、总体评价报告符合相关规划,内容较齐全,推荐的工程规模、技术方案基本合理,经济指标基本合适,编制深度基本符合要求。专家组原则同意报告内容,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阶段工作依据。二、项目建设必要性本项目建设是推动武汉市“北部新城组群”快速发展、激活南岸经济的需要,是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发展的需要,是畅通主城北向出口、缓解岱黄高速公路交通压力的需要,是保障汉黄路通行交通安全的需要。项目建设是必要和紧迫的。三、意见与建议1、交通量预测年限至2020年,期限太短应适当延长,结合周边路网及服务需求,完善交通流量预测内容。回复:已按意见延长预测年限至203
3、0年,并进一步完善交通量预测报告。2、设计速度宜采用60km/h,主要节点桥下净空不宜小于5米。回复:本工程路线全长约3Km,因管理需要,在江岸区南侧引桥段设置了收费站,同时本工程与三环线采用环岛连接,且受本工程两端平交道口的影响,车速不宜太高,因此工可仍按规划采用50km/h的设计标准。主要节点桥下净空按不小于5m的标准进行控制。3、深化三环线及三环南路交叉节点方案比选。回复:下阶段对该节点立交方案进一步优化。4、主桥桥型应作连续梁与连续刚构的方案比选。回复:本报告已增加连续刚构方案。5、补充引桥30米和40米跨径、现浇与预制结构型式的方案比选。回复:本报告已补充引桥30米和40米跨径、现浇
4、与预制结构型式的方案比选。6、补充通航论证及防洪影响评价分析内容。回复:本报告已补充通航论证及防洪影响评价分析的相关内容。7、进一步明确项目收费方式,深化收费设施选址及方案比选。明确大桥管理用房选址及规模。回复:本报告已补充了项目收费方面的内容。8、深化供电设施迁改方案,最终应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回复:业主已委托电力部门在进行供电设施迁改方案设计的工作。9、优化引桥引道段的填土高度。补充跨张公堤方案比选。回复:本报告增加一孔引桥以降低引道段填土高度,补充了跨张公堤桥梁方案进行比选。10、完善地区雨、污水系统图。回复:本报告已完善地区雨、污水系统图。11、补充防洪评价、水务堤防、节能评估等批复附
5、件。回复:本报告已补充节能评估批复,防洪评价水务堤防等正在审批过程当中。12、依据现势地形图,核实征地拆迁数量。根据优化的工程方案,调整投资估算。回复:本报告已按意见核实征地拆迁数量,并根据优化的工程方案,调整投资估算。 专家及各部门具体意见:一、 专家意见(按专业分列):(一) 总体及道路1、路线方案比较表中征地面积、拆迁面积和P59不一致。纵断面比较应补充占地面积。回复:已修改并补充占地面积。2、凹曲线低点在桥上,加强排水,优化纵坡设计。回复:下一阶段进行优化设计。3、跨新河右堤应取得书面许可文件。回复:报批手续办理中。4、未见地勘相关资料,应做附件。回复:已补充草勘报告相关内容。5、核实
6、高压线和塔架与桥梁之间最小安全间距和高压线距离桥面最小垂直距离,进一步明确对策与措施。回复:电力部门进一步深化方案。6、建议结合交通预测中车辆组成比例,论证大小车道分配,2大1小还是2小1大。回复:已修改大小车道的分配,2小1大。7、建议将项目所在区域经济现状及发展改为现状分析及发展,同时补充江岸、黄陂新城等区域的现状情况及城市发展规划。回复:已补充相关内容。8、建议结合堤防、通航及周边用地等方案强化道路最低标高的论证,并考虑好平纵组合。回复:已优化纵断面设计。9、三环线和三环南路立交应统一考虑,优化方案,如何保证圆盘通行能力满足5621辆的需求。回复:下阶段进一步优化立交方案。10、分段处理
7、路基是合理的,但单一碎石桩过于简单应有方案比较,同时考虑桥-路-桥组合中的路段的沉降控制措施,张公堤沉降,拓宽部分沉降。回复:下一阶段增加方案比选。11、路面设计建议将6cmAC-16C改为6cmAC-20C。对减少车辙有好处。回复:已按意见调整。12、道贯泉一路交叉口规划为十字交叉,而该交叉口的预测仅有右转预测交通量,请核查。回复:原规划为T型交叉口,后修规调整为十字路口,交通量预测有左转交通需求。13、本项目设计车速为50km/h,路段通行能力分析时采用60km/h对应的理论通行能力,请核查。回复:已修改。14、应对各个涵孔的节点流量和净高予以说明,P46、P74圆盘半径、通行能力,各转向
8、能力的容量限制。回复:已补充说明相关内容。15、与三环线匝道衔接问题应明晰。回复:已说明。16、各桥功能的划分,设计标准的类比分析,P41有空间分布的表述,应予以适当扩写,现状描述。回复:已补充说明相关内容。17、本项目道路照明采用高压钠灯,建议照明配电线路末端电压损失取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回复:已按意见调整。(二) 交通1、主报告只引用了交通量预测的结果,未说明预测过程、基础数据和年限,建议预测报告做附件。回复:已补充相关内容。2、建议列出本项目各路段的平均交通量,预测年限太短。回复:已补充各路段的平均交通量,并延长预测年限至2030年。3、对现状交通分析工作缺乏深度,虽然由于桥梁限行,府
9、河南部道路尚未形成,增加了分析难度,但是有些分析缺项,如现状交通车型构成无调查资料,在预测中中大型车的修正系数直接选择0.055和0.15就缺乏信度。又如对现状通道特别是岱黄高速大桥的分流只有结果难以支撑。再者强调总体规划至2020年,预测年限不够,一般要按建成后10年和服务期20年提供分析。对未来交通发展需求从总体上把握分析还不够,如对该区域12.4km的4条跨府河通道和规划的解放大道延长线共五条通道的功能定位,相互联系及可能的承担交通量分析缺乏,对主城区与北组团轨道联系的影响未提及。回复:已完善相关内容。(三) 桥梁1、地震设计参数建议同武汉市抗震办地震小区划的结论进行核对。回复:已核实无
10、误。2、岱山大桥长1695.9米,属特大桥,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洪水频率为1/300。回复:本桥为城市桥梁,设计洪水频率满足城市桥梁设计准则(CJJ 11-93)百年一遇的洪水频率要求,且桥梁设计洪水频率与两岸堤防最高防洪标准一致。3、设计洪水位28.24m,建议做防洪评价报告后由水务单位正式批复为准。回复: 防洪评价报告正在批复中。4、三环线转盘处墩身采用1.2米单柱,桥宽17米,注意安全设计。回复:桥宽17米处采用单柱固结,变宽处采用双柱设计,在与主线桥和匝道桥衔接处设置了支座,能满足结构安全要求。5、下阶段宜对主桥箱梁横断面进一步优化,变直腹板为斜腹板。回复:按专家评审意见执行。6、
11、规划河槽底标高9.9m,而目前河槽高程在21m左右,即需要将目前河槽下挖11m,若桥梁先施工,建造时承台要按低桩承台钢板桩施工,建成后再开挖河槽,承台则变成高桩承台,要单侧开挖,产生单侧卸载引起的水平力对承台水平变位有不利影响,对后续的河道整治工作要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回复:按专家评审意见执行。7、本桥位处河道不顺直,桥轴线与河流斜交,除适当加大通航孔跨径外,桥梁水平墩应按照级航道标准设计代表船型和代表船队充分考虑桥墩防撞设计,保证桥梁自身和航行安全。回复:已考虑防撞设施。8、跨新河堤和民生堤应采取专门的防渗措施保护堤身稳定和安全。回复:已委托相关设计院进行专项设计。9、水中引桥宜做30米预制
12、小箱梁和40米现浇箱梁的比较。回复:按专家评审意见执行。10、推荐方案主墩顶需留有安放千斤顶的槽口,以便运行期间施顶抽换3000T4000T大吨位支座。回复:主桥桥型推荐方案已调成连续刚构,无需进行支座更换。11、正桥桥型方案宜做连续梁与连续刚构的方案比较。好处:减小梁高,节省支座。回复:按专家评审意见执行。12、未见通航论证结论性意见,标准中采用级航道,通航净宽80米是什么依据。从采用的通航净孔122米和斜交角度看,采用的通航净宽似是100米,另桥型图中标注的通航界限80米有误,应折算为斜交宽度或标注为122米,另P55页中讲到武汉市港航局文件中通航宽度不小于61米有误,而是明确要求单孔双向
13、通航。回复: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13、0号台处填土高度5米,建议控制在3米内。回复: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14、建议水中引桥采用40米T梁。回复:已对水中引桥进行梁型方案比较,从景观、整体性及适应变宽等角度出发,工可阶段推荐采用现浇箱梁。15、水流主泓线与桥梁轴线的关系的表述。回复:按专家评审意见补充。16、对市航道局复函中提到的旧桥即拆,可否针对桥墩位置的选择解决航道问题而不拆桥或缓拆,旧桥仍可做为慢行交通利用。回复:旧桥跨径均不满足通航要求,无法通过新桥桥墩位置的布设来解决。(四) 估算1、对电力部门提出的高压线改造费用应进行核算,拆桥费用未列入。回复:高压线改造费用由电力部门根据改造方案确
14、定。拆桥费用根据建设单位要求不列入本工程。2、2011项目建议书批复总投资与工可相比,有17.94%差别,报告应对此做对比分析。回复:主要差别在于工可考虑专项设计费用:1100万。水中引桥从30m改成40m增加385万。工可中工程建设其他费费率为建安费的15.6%,项目建议书取10%;建设期利息,工可为6.46%,项目建议书为6.1%。3、护岸工程1100万是否纳入该项目范围?回复:本工程估列护岸专项设计费。4、部分指标偏高,如人行道,路缘石、污水管道等。回复:经核实,指标基本合理。5、建设单位管理费计算实际是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并非财政部财建【2002】39
15、4号,计算与说明不一致。回复: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是关于监理费的规定,而财政部财建【2002】39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则是关于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规定。7、高压进线费按工程长度计算不合理,应按进线实际长度计算。回复:按意见修改。8、根据专家意见对相关结构变化进行修改。回复:已修改。9、桥梁技术经济指标建议按南岸引桥、水上引桥、主桥、北岸引桥分布计列(跨度,桩基、截面、施工方法各有差异)。回复:已综合考虑各段经济指标。10、无障碍及配套设施估算中未计列,另外应增加河道航标及桥梁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回复:按专家意见修改。11、核实DN1200污水
16、管道工程综合造价指标。回复:经核实,指标合理。12、建设单位管理费计费基数是工程总投资而不是工程费用。回复:按专家意见修改。13、补充方案二、三的估算投资。回复:估算中已列出三种桥型方案的投资估算数额。二、 部门意见:(一)武汉市地方海事局:1、施工前报海事机构批准。回复:施工前由建设单位报批。2、根据规定办理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回复:施工前由建设单位办理。3、立项前办理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施工期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评估。回复:由建设单位办理。4、将航道维护、安全维护费纳入总概算。回复:已考虑该部分费用。(二)黄陂区建设局:1、北岸右转匝道一并实施。回复: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北岸右转匝道
17、近期暂不实施。2、加快建设速度。回复:建设单位统一协调。3、尽快确定红线,拆迁、征地范围及补偿标准。回复:建设单位统一协调。(三)市交委:1、应充分论证本桥建设对上游老桥的影响及处置方案。回复:本桥施工对老桥安全性无影响,建成后根据通航论证结论拆除老桥。2、本桥的建设是建立在对现状河道整治的基础上的,建议水务部门对本航道堤防与桥同时实施。回复:需相关部门进一步协调。(五)武汉市港航局:1、需设置桥梁助航设施并负责维护管理,同时做好桥梁施工期间的航道、安全维护工作,相关费用纳入工程总概算。回复:已考虑航道维护等费用。2、由于拟建桥梁上游的岱山二桥通航净空尺度不满足级航道通航标准,且新建桥梁46号墩布置在其上通航孔中,对通航安全构成严重隐患。建议新桥建成后立即拆除岱山二桥,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回复:拆桥费用根据建设单位要求不纳入本工程投资。(六)市国土规划局:1、请尽快明确管理用房的选址方案,到我局领取一书一证。回复: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