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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公司锅炉招标文件范本
63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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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
项 目 名 称: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
标 的 名 称:循环流化床燃煤蒸汽锅炉及配套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服务
招 标 人: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须知前附表 ………………………………………………….…2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 ………………… …………………...…..6
第三部分 需求说明 ……………….………………………………….… .17
第四部分 技术规范书……… …… ….. ………………………….….….18
第五部分 合同普遍条款……… …… ….. ………………………….…. 32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38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文件编号
0101
2
项目名称
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
3
标的名称
循环流化床燃煤蒸汽锅炉及配件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服务
4
招标范围
循环流化床燃煤蒸汽锅炉及配件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服务
5
建设地点
河口高效生态经济产业园
6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1.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
3.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投标设备B级以上锅炉制造生产许可证、机电设备安装施工二级以上(含锅炉专业安装资质)资质;
4.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5.具有近三年同类规模锅炉设备供货业绩;
6.具有本项目要求的锅炉生产能力,且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可联合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需求表>所列其它设备生产能力,有生产、安装许可资格的生产商进行投标,也可外携配套产品投标。如为联合投标需出具<联合投标协议>注明双方责权利。
7
投标文件编写
正本1份 副本2份
8
投标截止日期
01月12日9时00分
9
投标文件递交
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二小时内递交到开发区创业园办公楼411室
10
开标日期
01月12日9时整
11
开标地点
待定
12
交货(工)日期
自报最快工期
13
投标有效期
个工作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如未提出书面质疑,招标人即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准备做出实质性响应。
1、项目概况
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橡胶助剂建设项目位于河口高效生态经济产业园,主要生产橡胶助剂系列产品。
2、招标范围
循环流化床燃煤蒸汽锅炉及辅机、配件的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及试运行,一共为两台锅炉。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规范书>
3、凡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并具备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是:
3.1 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
3.3 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投标设备B级以上锅炉制造生产许可证、机电设备安装施工二级以上(含锅炉专业安装资质)资质;
3.4 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5 具有近三年同类规模锅炉设备供货业绩;
3.6 具有本项目要求的锅炉生产能力,且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可联合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需求表>所列其它设备生产能力,有生产、安装许可资格的生产商进行投标,也可外携配套产品投标。如为联合投标需出具<联合投标协议>注明双方责权利。
4、本次招标标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要求。
5、投标费用
无论招标活动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及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该费用。
6.招标文件说明
6.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全面的响应,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有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6.2 招标文件组成
6.2.1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
6.2.2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6.2.3 第三部分<需求说明>;
6.2.4 第四部分<技术规范书>;
6.2.5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
6.2.6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6.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3.1 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信件、传真)或E-mail形式通知到招标小组。
6.3.2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情况以书面(信件、传真)或E-mail形式予以答复。
6.3.3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3.4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传真、信函)或E-mail形式通知所有被确认的投标人,对方应立即以书面(传真、信函)或E-mail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6.3.5 如出现较大的修改和补充,为给投标人足够的时间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通知每一投标人。但不承担其中发生的任何费用。
7、投标文件说明
7.1 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一经递交即表明投标人已经充分理解并完全确认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7.2投标人收到本招标文件时,应仔细检查有无缺项或短页等情况,若有上述现象,请向招标人提出。若未提出,则视为此招标文件完整无误。
7.3投标货物应按<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提供服务。若在设计、制造、提供服务中应用的标准或规范在技术规格书中没有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它的标准或规范,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的中文原件给需方。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此标准或规范才可能为需方所接受。
7.4 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所涉及的计量单位,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技术文件和资料必须是原件。技术文件资料和图纸必须清晰、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需方有权拒收。
7.5 投标人应对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货物及制造工艺承担专利费和执照费,并负责保护需方权益不受损害,一切由文字和专利侵权引起的申诉或者由使用货物工艺结构特征以及元件的排列所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与招标人(需方)无关。
7.6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7.7 投标文件组成
7.7.1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以商务和技术部分文件为准,不另行提供):
(1) 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2) 商务部分包括:(见投标文件格式)
(3) 技术部分包括:(见投标文件格式)
7.7.2 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2)报价方式
① 投标人投标报价除货物以外,涉及安装工程等施工项目应以山东地区的相关规定为依据。
② 投标人按统一格式的<投标报价表>、<投标内容清单及分项价格表>及附件所列全部报价表格的内容填写。
③ 投标价格包括:货物(材料)费、现场安装调试费、现场配合费、运杂费、货物检验费。货物(材料)费包括货物(材料)主体和附属部分生产制造、检验、税费等全部费用。现场安装调试费指进行现场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时所需的全部税费。运杂费包括货物(材料)运抵安装现场过程发生的全部税费。现场配合费包括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需要土建施工方配合而发生的税费;货物检验费包括货物使用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由国家指定部门实施检验、验收发生的税费。
④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严格按<投标内容清单及分项价格表>的要求报价。如投标人提出可调整的价目表,则会被认为不负责任而被拒绝。在总价与分项报价不符时,以分项报价为准。
7.7.4 投标文件的编写
(1)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人应提交和填写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投标函(格式)、全部附件、表格。投标文件要编写目录,页码应连续,牢固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
投标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光(软)盘一张(Office系列语言)。
②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③投标报价表为开标大会上唱标的内容,按要求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7.7.5 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文件的内容格式均应遵守本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人名称应填写全称,并加盖印章。
(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在修改处必须盖章并由同一签署人签字。
(4)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永久性字迹填写和打印,副本可用复印件,如出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5)投标文件的各项内容须按要求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7.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2份分别装入密封袋中,并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封面上注明招标文件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标的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截止时间
① 投标截止时间: 01月12日9时00分
② 投标文件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或委派专人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见须知前附表)。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③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以书面(信函、传真)或E-mail的形式通知投标人。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替代和撤回
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补充、修改、替代和撤回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所修改内容的书面材料送交时,须符合密封、签署和标记要求。
③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和撤回投标文件时的书面通知,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签署。
④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和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8、开标
8.1 开标时间和地点
8.1.1时间: 01月12日9时00分
8.1.2地点:待定
8.2 招标小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程序主持公开开标。招标人代表、投标人及监督机构代表和工作人员参加。
8.3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应签名报到,以确认其出席。
8.4开标时,招标人将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签署等情况,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确认无误后拆封,进行唱标。开标过程现场记录,并存档备案。
8.5无效的投标
8.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8.5.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文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6)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9)招标文件明确规定能够废标的其它情形;
9、评标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和制订评标办法。
9.2评标过程和内容保密。公开开标后,直至发出中标通知为止,凡属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及授标意向的资料和信息都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与该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9.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或批准中标人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9.4投标文件的合格性
9.4.1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
9.4.2评标委员会将审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9.4.3、实质性的响应系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及规定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权。
9.4.4重大偏离或保留权系指实质上影响到合同项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深度,或指与招标文件有实质性不一致,限制了合同项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而该重大偏离或保留权将影响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9.4.5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内容本身而不靠外部的证据。
9.4.6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经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9.4.7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如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同一数据如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修正。
9.5、投标文件的澄清
9.5.1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的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须派技术或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9.5.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除非在核价中发现明显的数字(如小数点)错误。
9.5.3、投标人对澄清的问题,均须提供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答复,并作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9.6、评标标准和办法
本次招标以招标文件规范内容为标准,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百分制进行评审。评价分为商务和技术两部分进行,资格不符合招标要求的不进入评标,主要评价内容为:
注:各条款内容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在评标时必须提供原始文件主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9.6.1 商务部分评价主要内容(50分)
(1)投标报价;
(2)交货和完成安装调试时间;
(3)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与社会信誉
ISO体系认证情况
财务状况
投标人服务情况(含评选、获奖等材料)
(4)投标人在近三年与招标标的相同和类似的货物制造、销售经历。
9.6.2 技术部分评价主要方面有(50分)
(1)货物制造商(和代理商,如有)技术力量说明资料;
(2)货物制造商工装设备情况;
(3)货物制造商(和代理商,如有)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
(4)投标货物的制造说明;
(5)投标货物的性能、功能、质量情况;
(6)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的内容和方案;
(7)售后保障措施。
9.7中标条件
9.7.1、投标文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7.2、综合评价优秀;
9.7.3、有执行合同的能力。
9.8评标委员会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方案,同时有权选择投标范围内的任何服务。
9.9评标报告
根据汇总的开标记录及阅评标书与答疑情况,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认真评议,提出评标报告,并向招标人按顺序推选2-3家候选中标人。
10、定标
10.1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在评标委员会推选的候选中标人范围内,最终确定中标人。
报价最低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合同将授予对招标人最有利的投标人。
10.2 最终审查
10.2.1 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标的的候选中标人;
10.2.2 最终审查将对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问题作进一步的考察;
10.2.3 最终审查的方式。
(1)对候选中标人进行询问;
(2)对候选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3)接受最终审查的候选中标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人的询问和考察,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11、中标及落标通知
11.1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放中标或未中标通知;
11.2当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其它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对未中标原因不作解释;
1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部分 需求说明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循环流化床燃煤蒸汽锅炉
额定蒸发功率:20t,额定蒸汽压力:1.25MPa
2台
含辅机, 能够烧部分油渣和污泥,油渣每小时200KG,
注: 1、详细要求见第四部分<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负责以上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及安装调试、手续办理、人员培训、试运行等相关服务。
3、控制系统分别按照方案一常规控制和方案二DCS控制进行设计和报价,上煤系统分别按照方案一吊罐式和方案二皮带连续输送式分别报价,并注明推荐方案。
4、备品备件:(投标企业也可自行注明备品备件的最长期限)
投标方必须提供设备验收后,系统运行 12个月以上所需的备件、易损件消耗品、电器元件和单机设备专用维修工具及备件清单(清单包括备件的名称、规格、材质、数量及单价)和相关的技术资料。
5、所有辅机和电控系统要注明详细配置和品牌产地。
第四部分 技术规范书
1、规范及标准
所供设备和材料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包装和运输应满足下列规范和标准中的有关说明:
——JB/T10094- 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
——GB50041-92<锅炉房设计规范>
——GB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JB3375<锅炉原材料入厂检验>
——JB/T1615<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
——GB502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
——GB150<钢制压力容器>
——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4053.2<固定式钢斜梯>
——GB4053.4<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J78<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985<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3274<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钢冷轧厚钢板及钢带>
——GB699<优质碳素结构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
——JB/T1609<锅炉锅筒技术条件>
——JB/T1610<锅炉集箱技术条件>
——JB/T1611<锅炉管子技术条件>
——JB/T1613<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技术条件>
——GB13311<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JB/T1616<管式空气预热器技术条件>
——JB/T1620<锅炉钢结构技术条件>
——JB/T1623<锅炉管孔中心距尺寸偏差>
——JB/T1624<中低压锅炉管子弯曲半径>
——JB/T1625- <工业锅炉焊接管孔>
——JB/T2190<锅炉人孔和手孔装置>
——TB/T2191<锅炉手孔装置>
国际标准组织(ISO)
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
国际标准协会(ANSI)
美国材料、检测协会(ASTM)
美国焊接协会(AWS)
美国锅炉制造协会(ABMA)
国际电气技术委员会(IEC)
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协会(IEEE)
美国仪器、仪表协会(I.S.A)
美国电气供货商协会(NENA)
2、供货范围
2.1 锅炉及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测试、包装、运输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相关的服务。
2.2提供有关电气、结构、仪表控制方面的要求,以确保锅炉、附件及配套设备按上述的技术性能安全有效连续地运行。
锅炉及配套设备的供货应为完整的可直接使用的全新的成品,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材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资料,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而且是满足合同技术要求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补上,且需方不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 保温与防护
锅炉保温及防护包括制造厂预安装部件及现场安装所需的全部保温和防护材料及紧固件的设计供货。防磨、防护、内衬砌砖等部件的供货(本部分要单独报价并开列材料清单)。投标人须提出详细的材料明细表、材质理化指标、性能指标、图纸资料及有关技术文件并注明生产厂。如本部分用户自行选择,投标人要积极与设计院及需方配合搞好设计安装。
3.1 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应提交如下资料:(不限于此)
——锅炉产品说明书
——锅炉及附件设备清单(包括名称、技术说明和数量)
——锅炉设计图纸(要求全部用CAD绘制)
a:锅炉总图和基础图(平、剖面)
b:锅炉各部件图
c:燃烧、烟风系统图
d:锅炉热工测点布置图
e:锅炉接口图
f:锅炉钢架及基础荷重图
g:管道、仪表图
h:锅炉烟、风阻力计算结果
i:热力计算书
j:锅炉烟气成份及排放量
k:各种工况下的热效率
l:工厂测试及检查方法和结果
m: 产品的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
n: 相应的备品备件和消耗件的清单及价格
o: 设计、制造、安装、检查过程中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
p: 安装、施工过程中遵循的规范、规程及标准
q: 三年内与本招标标的相同的两台以上的运行证明
r: 省部级以上具有法定资格的部门提供的产品鉴定合格材料和热工测试报告
s: 三年内施工安装单位安装并正常运行两台以上同类产品的证明材料
t: 本标书所需的其它文件
u: 投标人应考虑的其它文件
3.1.2 所供设备的总要求
燃煤蒸汽锅炉、换热机组及附件必须采用先进、成熟的设计、制造技术而且应是节能型产品。投标人应确保所供产品连续、可靠、安全地运行。
3.1.3 防腐
投标人提供的部件出厂前,均应进行除锈并喷涂防锈底漆,锅炉护板应按有关标准涂漆。
3.2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3.2.1 备品备件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运行应急的备品、备件(应附清单)。
3.2.2 专用工具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运行、检修用的全部专用工具,并向用户提供专用工具清单及说明书。
3.2.3 性能测试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满足此标书中相应章节的要求,并提供其满足要求的试验、测试报告。
3.2.4 工厂测试
锅炉及附件的测试和检查应严格按照本标书中所述的有关规范标准执行,投标人在其投标书中应明确指出测试所用的标准。由投标人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外配件),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
须进行部套或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提交招标人存档。投标人应提供测试及检查程序,工厂测试内容如下:
——锅炉受压元件的材料质量检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压力按相应的国标、部标或企业标准。
——无缝钢管管材质量检查,弯管椭圆及壁厚的检查。
——管束焊缝的无损检查。
3.2.5 现场测试服务
现场测试包括安装测试及试运行测试,其测试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投标人在其标书中应明确指出现场测试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程序并经用户认可,还应用户的要求在现场测试期间提供指导。
如果测试结果满足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性能要求,并符合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有关标准规范,测试结果将被用户接受。
3.2.6 包装、运输
投标人对所供产品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以确保各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变形、不损坏,具体要求如下:
——设备应适合于运输,除大型结构外所有散件均用板条箱或其它包装箱包装并标上相应的符号后再发运。
——在装运前加热管应彻底排水和干燥处理,且在排水后将塞头,排水阀等重新装好。
——所有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纹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应有保护装置,以防止在运输和保存期间腐蚀损坏或进入其它杂物。
——设备包装前,应涂有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
——凡电器电子设备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和保管期间不致损坏,并防止受潮和浸水。
3.3 技术数据表
3.3.1 说明
A、技术数据表是投标人提供主要设备、材料主要技术参数的标准格式,以方便用户以同一标准进行评估。
B、所填数据应为所供产品的技术保证数据,是评价所供产品的性能、质量的标准。
3.3.2 技术数据表(由投标人填写)
4、锅炉供货:成套供货
第五部分 合同普遍条款
说明:
以下条款为基本条款,与国家规定的范本不符之处执行国家规定。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货物、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
(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 ”买方”系指合同中所述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招标人)。
(6) ”卖方”系指合同中所述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投标人)。
(7) ”项目现场”系指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地点。
(8) ”天”如无特别说明,指日历天数。
1、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服务内容
见招标书第四部分<技术规范书>和投标文件。
2、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总价中包括所需货物(材料)、技术方案、安装调试、服务及验收、技术培训、运输等费用及税费。
3、货物技术条件及有关问题说明
(见招标书第四部分<技术规范书>及投标文件)
4、付款条件及方式
4.1卖方自报
4.2买方在评标、定标中鼓励比上述结算方式更有利于买方的结算方式。
5、交货时间、地点
交工(货)时间:分设备到货、设备安装完毕、调试合格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分别自报工期。
交货地点:项目实施现场;
公路运输:同交货地点。
6、货物制造、交货及安装调试
6.1货物制造
(1)货物须按国家相应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提供服务。
(2)货物的设计方案(如有),需经双方按照约定进行确认,并依据双方会审经过的方案实施。
(3)若在设计、制造、提供服务中应用的标准或规范在<技术规范书>中没有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它的标准或规范,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的中文原件给需方。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此标准或规范才可能为需方所接受。
6.2货物交货
(1)卖方应将货物一次运至交货地点。并应于到货前96小时将到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以便买方配合卖方安排接货。
(2)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标准,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卖方负责。
(3)包装箱应有明显的包装编号和起吊部位标志,组装件应有明显的组对标志。每件包装箱内应有详细的装箱单和合格证。
(4)买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发货前的检验,卖方应为买方进行上述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5)制造厂的检验部门在货物制造过程和完工后,应按本标书中所提出的标准和规范,对货物进行各项具体的检验和试验,提出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以便买方工程师进行监理。
(6)法定(或授权)的检验机构将按国家有关法规或条例及本标书所采用的标准中列入监察条款的有关规定,对货物进行监督检验。货物的制造和使用必须置于检验机构的监督下。
(7)制造厂在取得授权的检验机构确认货物质量符合本标书规定标准和图样要求后,须填写货物质量证明书,并提交买方。
(8)货物全部到达现场后,买卖双方须在场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卖方应按安排的时间派人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保管,并签字确认。若货物与交货清单不符,由卖方负责补齐或收回。
(9)当卖方所供货物运抵现场后一周内,须由买方、卖方、监理单位(如需)等方组成的验收小组,对卖方所供货物的外观进行检验。同时卖方还应提交一份完整的(包括单台货物和整套系统)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作为买方的验收依据。
(10)卖方货物运抵项目实施地点后如需使用吊装等大型货物,需在合同中明确,以便买方提供。
6.3 安装调试
(1)由卖方负责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和技术服务,直至各项指标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正常运行。
(2)卖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如经了解买方有可提供的便利条件,需提前15日向买方提出。
(3)卖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实施方案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
(4)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应在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和买方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试运行前的测试,以证明其能够进行试运行。
①试运行内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②当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视为验收合格。
a卖方已提供了合同中签署的全部货物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b货物符合国家相关规范中的规定,性能满足要求;
c货物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经试运行达到约定的目标值;
d性能试验和试运行中出现的所有缺陷已改正至买方满意;
e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7、货物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7.1卖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制造和检验,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所有货物和各部件均须为全新未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的规定,以确保货物质量。
7.2货物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自所供整体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或安装调试不当发生问题,卖方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属质量问题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7.3卖方应本着先处理问题,后区分责任的原则,处理影响货物正常运行的一切问题。如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卖方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7.4质保期满后,卖方仍应保证提供及时的维修服务,并以优惠价格提供终身所需配件。
7.5卖方负责为用户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如需)。
按照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依据双方确认的培训计划为用户提供必须的人员培训的详细计划等。
7.6卖方应按其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和投标书中的承诺,进行其它售后服务工作。
8、责任与义务
买方在货物到达后,应协助卖方妥善保管货物。
卖方应提供货物合格证明并随货物免费提供以下资料:
随机资料五份,包括:
⑴ 电气原理图、接线图
⑵ 安装图纸及安装技术说明
⑶ 操作使用说明书及维修手册
⑷ 附件、备件明细表
⑸ 检修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一套
⑹ 货物出厂前的各种检验和试验记录
⑺ 其它供用户使用的必备资料
⑻ 全套系统货物配置、电气图
验收资料四份,卖方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 等有关国家标准的各项细则进行资料的收集、整理,同时还要遵照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进行文件资料的整理组卷工作。
除非特别指明,本标书所涉及的一切图纸,技术资料的量度标称值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为培训目的,买方有权复制这些资料而不另付费用。
9、违约责任
卖方不能按期交货(完工)和交付验收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货物总价的0.05%计。
买方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除外),应向卖方支付该次延付款数额的延期违约金,每日按该次延期付款金额的0.05%计。
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
10、免责条款
本合同因遇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当以上提及的不可抗力发生时,卖方应及时告知买方,并在十五日内将负责该方面事情的当地有关机构的特发事件的证明交给买方。处在该类形势下,卖方仍要尽力给予发货。
11、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依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十五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提出变更或解除要求的一方负责。
本合同总金额为货物供货、服务的最终结算价,不作任何变更与调整,另作说明和签订协议的除外。
12、合同纠纷的解决
买卖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约地为东营市河口区,若双方不能经过协商解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合同履约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备注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贰份、卖方贰份。招标文件及卖方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之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注:本合同作为一个样本供参考,不作为最终合同。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0101
项目名称: 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
标的名称: 燃煤蒸汽锅炉及配套设备的供货、
安装调试及服务
投标人(全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投标函
第二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第三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第一章 投标函(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根据你方的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标的名称:燃煤蒸汽锅炉及配套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服务、文件编号: 0101),经详细研究,我方愿以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承担上述标的要求的服务。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如果我方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项目法人签定合同,而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完成服务内容。在执行合同中,如因我方原因给贵方造成经济损失,我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要求的所有资料。
6、我们完全理解你们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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