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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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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天山大峡谷”五A” 风景区照壁山水库至南旅基地河道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乌鲁木齐县板房沟河道
3、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县水管总站
4、设计单位:乌鲁木齐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5、监理单位: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施工一、四标段)
江西威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二标段)
重庆市黄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三标段)
7、质量目标:合格
8、计划工期: 11月4日—— 6月10日
各标段施工内容及范围:各施工标段的工作内容基本相同 ,包括防洪渠、景观湖、排污管线及其附属构筑物组成。
1)施工一标段河道改造工程起止桩号:0+400—1+350 ;其中2号湖起止桩号: 0+400—0+600 ,3号湖起止桩号: 0+700—0+900 ;防洪渠0+600—0+700,0+900—1+350,防洪渠长度为535米;排污管线起止桩号:0+606—1+548;
2)施工二标段河道改造工程起止桩号:1+350—2+275;其中4号湖起止桩号;1+650—2+100;防洪渠1+350—1+650,2+100—2+275,防洪渠总长450米;排污管线起止桩号:1+548—2+463;
3) 施工三标段河道改造工程起止桩号:2+275—3+050;其中5号湖起止桩号;2+275—2+850 ;防洪渠2+850—3+050,防洪渠总长200米;排污管线起止桩号: 2+463—3+211;
4) 施工四标段河道改造工程起止桩号:3+050—4+225;其中6号湖起止桩号;3+050—3+525 ;防洪渠3+525—4+225,防洪渠全长700米;排污管线起止桩号:3+211—4+357。
一)河道改造工程
(一)、项目建设地点
乌鲁木齐县板房沟河道,项目起点位于照壁山水库下游过水路面五孔桥处,终点位于南旅基地南端环城路,全长10.345km。
(二)、项目建设内容
河道景观改造是由景观湖和防洪渠组成,全长10.345km。本次改造起点桩号为0+400,终点桩号为10+345,根据现状地形可修建十二处景观人工湖,其中11号湖及上下游渠道段已施工完成,不在本次施工范围内。
(三)、水文
板房沟河道洪水由照壁山水库下泄洪水、沙沟洪水、1#冲沟、2#冲沟及3#冲沟五部分组成。根据<照壁山水库初步设计报告>,水库20年一遇下泄流量为39.7m3/s,沙沟20年一遇洪水流量为22.9m3/s,1#冲沟20年一遇洪水流量为2.30m3/s,2#冲沟20年一遇洪水流量为0.57m3/s,3#冲沟20年一遇洪水流量为0.49m3/s。考虑到洪水特征为暴雨洪水,产汇流历时短,本次板房沟防洪河段按叠加考虑,板房沟20年一遇洪水流量为65.96 m3/s。
(四)、地质
(1)根据1:400万<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60- )项目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1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0s,地震烈度Ⅶ度。(2)本次拟建防洪渠位于板房沟河床漫滩上,地层岩性单一,主要为砾石土,厚度大于3.5m(探坑深度),未揭穿。(3)最大冻土深度为1.50m。(4)堤基土渗透变形类型为过渡型,允许水力比降0.093。(5)堤身填筑土料为河床内砂砾,各项指标符合质量技术要求,储量丰富。砼粗细骨料可从附近专业料场购买,距离近,且储量、质量均满足施工要求。卵石可从乌鲁木齐河床捡集,运距40km。
(五)、工程规模
本工程保护农村总人口6280人,保护农田0.63万亩,保护规划南旅基地人口5.0万人。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94),本工程防护区人口小于20万人、防护区耕地面积小于30万亩,防洪标准为20~ ,结合<乌鲁木齐市中小河流近期治理规划报告>确定的本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20年一遇洪峰流量65.96m3/s。
(六)、工程等级
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94)表3.0,本防洪工程等级为Ⅳ级。依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表2.1.1,确定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
(七)、设计依据
1、设计依据
(1)<乌鲁木齐县防洪规划>( .05);(2)<乌鲁木齐县板房沟河流流域规划>( .06);(3)<乌鲁木齐市中小河流近期治理规划报告>( .01)
2、规范与规程
(1)<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 );(2)<防洪标准>(GB50201-94);(3)<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4)<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5073- );(5)<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SL211- );(6)<水工砼结构设计规范>(SL191- )。
3、主要材料技术指标
(1)砼:强度:C25,抗渗:W6,抗冻:F200
(八)、工程设计
1、防洪渠设计流量:0+400~1+325为39.7 m3/s ,1+325~10+345位65.96 m3/s。
2、断面形式:湖面周边采用复式断面,由于基础为砂砾石,渗透性强,而项目区水资源紧缺,为了减少渗漏损失,本次采用双层防渗处理方案,由下至上衬砌结构依次为:3cm厚砂浆、二布一膜(150g/0.5mm/100g)、3cm厚砂浆、15cm厚现浇C25F200W6混凝土。湖面跌水悬臂式挡墙下游三角区域采用混凝土填筑。渠道采用梯形断面,衬砌结构为15cm厚现浇C25F200W6混凝土。具体剖面见设计图纸。
3、标号:混凝土标号C25F200W6。
4、分缝要求:渠道及湖底板每3m设置一道伸缩缝,错缝布置。
5、嵌缝材料:嵌缝材料为高压聚乙烯闭孔塑料板,表面为聚氨酯砂浆勾缝(缝宽2cm)。
6、嵌缝材料技术指标:L-600型高压聚乙烯闭孔塑料板技术要求:①密度125kg/m3;②吸水率<4g/cm3;③弯曲长度3.2mpa;④弹性模量1.5mpa;⑤压缩永久变形率<1%;⑥压缩强度1.8mpa;⑦抗拉强度>1.2mpa;⑧抗冻型 无变化;⑨抗渗型>0.2mpa;⑩断裂伸长率96%;现场检测:5cm宽长条折弯180°能完全复原为合格品,折断的为不合格品。
(九)、施工技术要求
1、施工导流
(1)导流的必要性
本工程主体工程施工期为4~6月,为夏洪期,虽然上游修建照壁山水库进行调蓄,但仍应考虑洪水对未建好的防洪渠产生危害,造成损失。因此,必须考虑施工期的导流。工程区地下水位埋深较大,埋深大于基础开挖深度深度,因此基础施工时能够不考虑基坑排水。
(2)导流时段
本工程主体施工期自4月~6月,期间板房沟河道及各冲沟在任何时间都可能有洪水汇入。因此,整个施工期均需要进行导流设计。
(3)导流标准
该导流建筑物保护对象为4级永久建筑物,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 ,导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导流对象为各冲沟洪水,导流标准为 一遇防洪标准,导流流量为20.12m3/s。
(4)导流工程设计
因防洪渠布设在河床的左岸,防洪渠右侧有近百米的河床宽度可供导流使用,施工时能够将防洪渠开挖的砂砾石料堆放在渠道右岸,用作临时导流堤,也能够现场采用其它合理方法进行导流。
2、土方工程施工
(1)项目区土方为基础开挖的砂砾石料,将河床基础开挖的连续级配的砂砾料用于防洪渠基础的回填,多余土方运至河道坑洼处。
(2)基础土方采用1m3挖掘机开挖,预留10~15cm保护层,人工清至设计高程,并夯实(相对密度≥0.75),渠基及边坡不得含有建筑、生活垃圾及其余有机物。
(3)防洪渠基础填方采用连续级配的戈壁料回填,控制最大粒径≤5cm,分层洒水碾压,控制每层厚度不大于50cm,碾压遍数6~8遍,控制相对密度≥0.75。
3、钢筋砼施工技术要求
①混凝土应根据其所处工作部位的工作条件,分别满足抗压、抗渗、抗冻、抗裂、抗冲耐磨和抗侵蚀等设计要求;②低温季节施工时,必须采取保温措施,以防砼冻融破坏或假凝现象;③钢筋应有出厂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使用前,应做拉力、冷弯试验。需要焊接的钢筋应做好焊接工艺试验。钢号不明的钢筋,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④为确保混凝土的质量,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经过试验确定;⑤浇筑混凝土前,应详细检查有关准备工作:地基处理情况,混凝土浇注前的准备工作,模板、钢筋、预埋件及止水设施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做好记录;⑥混凝土的浇筑,应按一定的厚度、次序、方向,分层、跳仓进行浇筑;确保嵌缝止水材料挤压紧密;⑦浇入仓内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得堆积。仓内若有粗骨料堆叠时,应均匀的分布于砂浆较多处,但不得用水泥砂浆覆盖,以免造成内部蜂窝。在倾斜面上浇筑混凝土时,应从低处开始浇筑,浇筑面应保持水平;⑧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如因故中止或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则应按施工缝处理;⑨止水设施的形式、位置、尺寸及材料的品种规格等,均应符合设计规定;⑩其余未尽事宜见<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及<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 )。
4、土工膜施工
在复合土工膜选购时,幅宽应近量与渠道断面相近,这样能够减少焊接次数,土工膜采用150g/0.5mm/100gPE复合土工膜,铺膜时工人应一律穿软底平底鞋,并将基础砂砾石垫层整平后,方可进行土工膜铺设,施焊前应结合不同情况(风速、湿度、温度等)确定焊机爬行速度,铺膜松驰度控制在10%左右,布基采用手持缝纽机缝合。
5、注意事项:
①严格控制各建筑物标高;③所有用于安装的材料质量必须合格;④安装场地基底的变形影响深度不超过25mm,基层表面必须保证没有积水、没有裂缝植物根系及岩石露头等,基底不存在松软土质的地层。
二)乌县照壁山水库下游十二连湖用地排水工程
本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县板房沟河道内,起点为天山大峡谷第二个卡子处,终点投入乌鲁木齐县污水处理厂,全长16.923 Km。
工程建设主要满足板房沟河道两侧2657亩规划建设用地、天山大峡谷旅游景区高峰期1.8万人及灯草沟村0.225万人的排水问题。
管道规模分两段,上段0+000——7+309设计流量0.119m3/S,管道充满度0.65;下段7+309——16+923设计流量0.209m3/S,管道充满度0.7。管道上段位于板房沟河床内,沿照壁山水库至南旅基地改造河道的右岸布设,在南旅基地3#过水路面上游离开河床沿已建道路布置,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
设计管径为De400、De500,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管长分别为7309 、9614米。每隔40-50米设置一座检查井,检查井共计313座。由于地形的限制,沿线需设置跌水井消除高差,跌水井共计64座。单井跌差在0.6—3.6m之间。
管线纵断面设计:污水管线设计坡度最小坡度1%,最大坡度3.12%;
管材:De400mm承插口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最小壁厚2.5mm,De500mm承插口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最小壁厚3.0mm,环钢度(KN/m2)采用SN8,管材密度≥930 KN/m2,管材的性能要求详见06MS201-2-29,管材的物理力学指标详见06MS201-2-37,管材应符合(GB/T19472.1- )规定。
管道基础处理及横断面设计:管道基础开挖横断面设计具体做法见06MS201-2-54,管道设计支撑角2a为150°,要求基底夯实,夯填相对密度不小于0.75。
管道接口:管道采用排水橡胶圈接口,做法见06MS201-2-30,要求接口严密。
检查井及井盖:检查井采用C25砼砌块砌筑,砌块做法见图;检查井做法:检查井均采用直径1000mm圆形砌块污水检查井(盖板式),做法详见06MS201-3-20、22页。跌水井采用竖槽式跌水井(直线外跌),做法见06MS201-3-103、105页;井盖及要求:检查井井盖及支座采用直径700mm重型球墨铸铁材料井盖,做法参见06MS201-6-4。踏步采用球墨铸铁踏步,参见06MS201-6-14,做法见06MS201-6-17。
开槽及回填土:沟槽底宽及开挖边坡(坡项2m范围内无荷载)按GB50268- -4.3进行。
沟槽开挖:槽壁,槽底平整,开挖不得扰动原状土,机械开挖不得采用超挖回填的方式来控制槽底标高,保持20cm土人工清槽。
回填土要求:回填土如为粘性土,管道两侧最佳密实度≥95%,管顶上50cm内密实度85%;回填土如为砂砾石,回填相对密度不小于0.75;具体回填土要求见GB50268- -4.5。
施工安装注意事项:施工前注意详细了解地面下设施情况,确保施工安全;施工开槽后须会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验槽,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沟槽距建筑物较近时,应随时观察,保证建筑物基础的安全,如有问题及时通知设计单位进行处理。当排水管线净距距离建筑物不足3m或管线开挖边坡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均应加支撑保护,以防坍塌。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执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闭水试验要求:闭水试验要求按GB50268- 有关规定进行,带井试验,允许渗漏q=0.0046Di(管内径)=0.0046×400=1.84m3/24h.Km。
第 一 章
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1.1 总则
(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
(2)本细则参照SL223-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及建设单位有关规定编制。
(3)工程验收按阶段和范围不同划分为: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4)工程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
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2)经业主签发的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修改通知等。
3)国家和部颁的现行法规、规程规范、标准。
4)业主单位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和验收的规定。
(5)工程验收是合同项目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程序,承建单位应重视并做好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包括施工质量检查和检测试验资料、材料和设备等检查试验资料、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和总结工作,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制度,以确保工程验收的顺利进行。
(6)各类验收工作均应及时进行,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阶段的施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能列入完工项目和进行工程结算。合同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建单位必须在合同或验收规程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该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凡应承建单位未按规定时限申请工程验收而造成工程验收延误,由此引起的一切合同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
1.2 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组织
(1)各工序的检查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的验收和签证,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
(2)重要单元工程(涉及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的检查验收签证,有监理机构组织设计、施工和业主参加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联合验收;分部工程的验收,由业主或监理机构组织参建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由业主主持并组织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由业主、设计、监理、承建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部门的代表组成。监理机构协助业主进行工程验收的组织工作。
1.3 工程验收的程序
(1)工序验收和单元工程验收,是所有后续各项验收的基础,承建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工序和单元工程的验收签证工作。
(2)各类验收的一般程序为:施工承建单位经过自检,认为已达到相应的验收条件要求,并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即可按合同文件和各方协商确定的时限,向监理机构或业主提交验收申请。业主或监理机构在接到验收申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程的完成情况、验收所需资料和其它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必要时应组织初验,经审查认为具备验收条件后,除工序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由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外,其余均应组织相应的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承建单位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的工程验收资料,包括施工报告以及质量记录、原材料试验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检查验收签证资料等。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前,监理机构应提交相应的施工监理报告。
(4)各项验收均以前一阶段的验收签证为基础,相互衔接,依次进行。对前阶段验收已签证部分,除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复检。
(5)工程验收中所发现的问题,有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验收主持单位对有争议的问题有最终裁决权,同时应对裁决意见负有相应的责任。验收中遗留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应按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的意见按期处理完成。
(6)建筑物已按合同完成,但未经过竣工验收正式移交业主单位以前,应由承建单位管理、维护和保养,直至竣工验收和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期满。
1.4 工序和单元工程检查验收
(1)工序验收是指按规定的施工程序、在下道工序开工(如混凝土浇筑、灌浆等)前,对所有前道工序所完成的施工结果进行的验收。其目的是确保各工种每道工序都能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判断下一道工序能否进行施工,并对工序质量等级进行评定。有关工序验收的程序、检查内容、质量标准、验收表格等,按各专业监理细则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相应”验收办法”执行。对于施工过程相对简单的项目,工序验收也可和单元工程验收合并进行。
(2)工序验收均在施工现场进行,首先必须经承建单位”三级质检”合格后,填写好三级质检表,交监理工程师申请工序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后8小时以内赴现场对工序进行检查验收,特殊情况(如控制爆破的装药和连网)则在现场立即进行检查验收。在确认施工质量和原材料等符合设计要求后签发开仓(开钻、开灌)证,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打援工程验收以工序检查验收为依据。只有在组成该单元工程的所有工序均已完成,且工序验收资料、原材料材质证明和抽检试验成果、测量资料等所有验收资料都齐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单元工程验收。各种单元工程验收所需的”三检”表,质量检查和评定表、施工质量合格证(开仓证、准灌证等)的试样,按有关专业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工程师编制的”验收办法”。
(4)一般单元工程有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建单位”三级”质检人员进行验收和质量评定。一般单元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可配合月进度款结算每月进行一次。未经验收或质量评为不合格的单元工程,不给予质量签证。对于当月评为不合格的单元工程,承建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必要时还应征求设计的意见)进行处理。处理完毕,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填写缺陷处理验收签证,则该单元工程可列入下个月验收的范围内。
(5)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须特别给予重视,其验收程序如下。
1)基础验收参见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2)其余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有监理机构组织设计、业主、承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和质量评定,承建单位”三级质检”合格后,填写好三级质检表,填报验收申请报监理机构申请验收。监理机构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审查工序验收资料、原材料材质证明和抽检试验成果、测量资料等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要求,则组织联合验收小组进行现场检查及验收签证。
(6)对于有质量缺陷或发生施工事故的单元工程,应记录出现缺陷和事故的情况、原因、处理意见、处理情况和对处理结果的签定意见,作为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出现质量缺陷,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
(7)对于出现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则应按照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最终完成质量事故处理后,由业主主持召开质量事故处理专题验收会,验收合格,由专题验收组会签”质量事故处理专题验收签证书”。
(8)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份数及其移交时间等,按业主资料室的归档要求执行。
1.5 分部工程验收
(1)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是工程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及合同项目工程竣工(交工)验收的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所有单元工程全部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当合同项目施工达到某一关键阶段(如截流、蓄水等),在进行阶段(中间)验收前,业主或监理机构及时组织联合验收小组,主持分部工程的验收签证工作。
(2)分部工程检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在单元工程验收基础上,按有关规程和标准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3)分部工程验收前,承建单位应至少提交以下资料。
1)分部工程的竣工图纸、设计要求和变更要求。
2)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签定资料和出厂合格证。
3)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等记录。
4)单元工程验收签证及质量评定资料。
5)承建单位对分部工程自检合格的资料。
6)特殊问题处理说明书和有关技术会议纪要。
7)其它与验收签证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4)上述验收资料需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建单位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按照审查意见完成资料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并编写施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概况,其中包括施工条件等。
2)施工依据。
3)施工概况,包括施工总布置、施工方法、施工进度等。
4)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测量放样、开挖爆破、锚杆锚索、混凝土浇筑等质量保证措施。
5)施工质量评价,包括对单元工程的检测试验成果分析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以及分部工程质量自评结果。
6)完工工程量清单。
7)尾工项目清单。
(5)承建单位在完成验收资料整理和施工报告编写之后,即向业主或监理机构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并提交施工报告和全部验收资料。
(6)业主或监理机构在接到承建单位的验收申请之后,应及时做好对资料的再审查,组织联合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并主持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7)联合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建筑物部位、高程、轮廓尺寸、外观是否与设计相符。
2)建筑物运行环境是否与设计情况相符。
3)各项施工记录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4)建筑物是否存在缺陷,施工工程中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8)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签定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单位各1份外,其余6份暂存承建单位,作为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和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9)对分部工程验收的有关资料和签证书,承建单位及监理机构应按业主要求进行归档。
1.6 阶段(中间)验收
(1)当合同施工项目达到某一关键阶段,如截流、蓄水,均应进行阶段(中间)验收。
(2)阶段(中间)验收由业主主持并组织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由业主、设计、监理、承建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部门的代表组成。
(3)阶段(中间)验收前28天,承建单位应向业主提出验收申请,并向业主及监理机构提交下述资料。
1)阶段验收申请报告。
2)分部工程的验收签证。
3)待验收工程的施工报告(包括施工大事记)。
4)已完、未完的工程量清单。
5)质量事故或重大缺陷处理及处理后的检查记录。
6)建筑物应用及度汛方案。
7)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4)经业主及监理机构审核验收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已满足验收要求后,由业主组织验收。
(5)阶段(中间)验收委员会(小组)由业主单位主持并支持,其工作重要包括:
1)听取承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生产(使用)单位的工作汇报。
2)审查验收文件、资料。
3)检查已完工程的质量和形象面貌。
4)检查待建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5)检查拟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具备运用条件。
6)对验收遗留问题及缺陷提出处理要求并责成承建单位限期进行处理。
7)根据检查和验收结果,签署阶段(中间)验收签定书。
(6)阶段(中间)验收签定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单位各1份外,其余6份暂存承建单位,作为单位工程和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副本若干份,由业主单位分送参加验收的有关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
1.7 单位工程验收
(1)当某单位工程在合同竣工前已经完建,能独立发挥效益,或业主要求提前投入运行时,应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根据验收要求继续由承建单位照管与维护,或办理提前使用和资产移交手续。
(2)申请单位工程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该单位工程已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的要求基本完成,并已完成了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质量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已清理。
2)设备的制作安装经调试和试运行,安全可靠,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观测仪器、设备均已按设计要求埋设,并能正常观测。
4)工程质量缺陷已经妥善处理,能保证工程安全运行。
5)少量尾工已妥善安排。
6)生产(使用)单位已作好接收、运行准备。
7)有关验收的文件、资料齐全。
(3)单位工程验收前28天,承建单位应向业主或监理机构提交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同时提交下列验收文件资料。
1)施工报告。
2)竣工图纸和设计文件。
3)试验、质量检验、测量成果、调试与运行成果和主要原材料、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资料。
4)隐蔽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
5)质量与安全事故记录、分析及处理结果。
6)施工大事记和施工原始记录。
7)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4)经业主及监理机构审核验收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已满足验收要求后,由业主组织验收委员会(领导小组)进行。
(5)单位工程验收由业主单位组织并主持验收委员会(领导小组)进行,其主要工作同阶段验收。
(6)单位工程验收成果为单位工程验收签定书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单位各1份外,其余6份暂存承建单位,作为单位工程和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副本若干份,由业主单位分送参加验收的有关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
1.8 合同工程竣工验收
(1)当合同项目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要求完建,能够发挥工程效益,并经过一个洪水期的运行考验后,应及时进行竣工验收、经过验收后应限期夏管业主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完建。
2)工程经分部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在质保期内已及时完成剩余尾工和质量缺陷处理,施工现场清理完成。
3)各项独立运用的工程已具备正常运行的条件。
4)工程运行已经过至少一个洪水期考验,最高库水位已经达到或基本达到正常水位,各单位工程运行正常。
5)工程安全鉴定单位已提出工程安全鉴定报告,并有能够安全运行的结论意见。
6)验收要求的各种报告,资料已经整理就绪,并经监理机构及业主审查经过。
(3)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前90天,工程承建单位应向监理机构及业主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随同报告提交或准备下列主要验收文件。
1)工程施工报告。
2)验收应提供及备查的资料(见附件1)。
3)业主或监理单位根据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4)监理机构接受工程承建单位报送的申请验收报告后,认为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或对报送文件持异议的,在28天以内通知承建单位,否则在56天内完成预审预验并在经过预审预验后及时报送业主单位限期组织和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5)竣工验收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包括:
1)听取工程承建单位、设计、监理及其它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
2)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审查竣工资料。
3)对工程施工是否符合合同文件及设计要求作出全面审查和评价。
4)对合同工程项目质量等级作出评定。
5)确定工程能否正式移交、投产、运用和运行。
6)确定尾工项目清单,合同完工期限和缺陷责任期。
7)讨论并经过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签定书。
(6)工程竣工验收的成果是竣工验收签定书和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证书。经过竣工验收后,有验收委员会签署竣工验收签定书和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证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单位和监理机构各1份外,其余6份连同历次阶段、单位工程验收签定书和工程质量评定签证一并移交业主单位。
1.9 其它
(1)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编制按建设单位有关竣工资料整编规定及SL223-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执行。
(2)各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签定书格式,参照SL223-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由承建单位制定并报送监理机构及业主单位审查确定。
(3)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SL223-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及施工合同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
验收备查资料、文件
一、 原始资料
1)主要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查、试验资料;
2)主要设备出厂合格证和技术说明书;
3)重要地质勘察资料(包括岩基和钻孔录象等);
4)土建工程质量检验原始记录;
5)基础灌浆处理资料;
1)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测定、试验原始记录;
2)重要质量事故和工程缺陷处理资料;
3)工程观测原始记录。
二、 重要文件
(1) 上级批文和有关指示;
(2) 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3) 竣工图纸和设计修改通知;
(4)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签证资料;
(5)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资料;
(6) 各种观测控制标点的位置图和明细表;
(7) 设备、备品、专用工具、专用器材清单;
(8) 工程建设大事记和主要会议记录;
(9) 重要财务和竣工决算资料;
(10) 重要咨询报告(业主提供);
(11) 水库航运、过坝、迁建赔偿、征用土地等协议或批准文件(业主提供);
(12) 工程管理范围地界图表(业主提供);
(13) 经上级批准的工程运用规划(业主提供)。
上述原始资料和重要文件,在验收时供验收委员会(组)查阅;竣工验收后,应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
第 二 章
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2.1 总则
(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的信息管理工作。
(2)本细则编写的依据:
1)国家和部委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3)工程施工合同。
(3)工程建设监理信息管理工作,是指监理机构对工程建设中各信息源发出的工程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传递、使用及储存等的全部管理工作。
(4)信息管理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监理工作的全过程。信息管理的目的,是经过有组织的信息交流,使有关人员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应的信息,作为分析、判断、控制、决策的依据,也为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缺陷修复积累资料。
(5)监理信息的工程编目划分,按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编目大纲正式发布后执行,详细编目报业主审定。
2.2 施工期监理信息来源及分类
2.2.1 业主信息
(1)由业主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报告、各类专题报告、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等。
(2)由业主单位下发的有关建设管理的各类”规定”、”办法”、”要求”,有关工程建设的各类计划、指示、通知、简报及其它文函,有关呈报事项的批复、批转、复函等。
2.2.2 设计信息
包括施工详图、施工技术要求、技术标准、设计变更、设计(代)通知等文件。
2.2.3 施工信息
主要由承建单位发出的工程项目施工信息。
(1) 施工合同管理信息。包括工程项目开工申请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对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的反馈意见、合同变更及设计变更问题的函(报告)等。
(2) 施工质量信息。包括承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报告;承建单位测量、试验机构资质资料;原材料合格证明、试验资料、中间产品检测试验资料;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三检”资料及验收申请、工程验收质量评定资料及验收施工报告;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及施工记录;施工质量安全月报等。
2.2.4 由监理单位收集、整理、加工、传递的信息
(1)综合管理类信息。包括监理合同、协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
(2)组织协调类。包括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意见、开工申请报告的批复意见、设计变更签审单、设计交底会审纪要,专题及协调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指令、监理工作联系单等,有关通知及批复文件。
(3)质量控制类。包括合同项目划分,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监理检测实验资料,测量成果复核资料,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因施工质量而发生的停工令、返工令、复工令,工程质量简报。
(4)综合记录报告类。包括监理月报、年报、监理日志、监理大事记、监理工作总结等。
(5)验收总结类。包括工序、单元工程及分部工程检查及开工、开仓签证及质量评定资料,阶段验收、单元工程验收、竣工验收鉴定书及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监理报告。
(6)其它有关合同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资料。
2.3 信息流通程序
监理工作的信息构成是多样的,包括有文字信息、声像、语言信息、新技术信息等。但主要和大量的多为文字信息。信息流通程序见图2-1。
设计单位
业主单位
承建单位
监理办公室
总监、副总监
审查决策反馈
项目施工监理组
技术部
图2-1 文字信息流通程序框图
2.4 信息收集和传递规则
(1)一切工程信息,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2)凡送监理单位的文件,都必须经监理机构办公室签收,统一填写文件处理流程卡。填写项目包括:发文单位、文件名称、文号和签收日期。该处理单连同文件交总(副总)监理工程师审阅后,批转至监理机构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文件的收、发应录入计算机存档。
(3)监理机构向有关参建单位发送的文件(除月报、周报等外),按文件去向分成:
1)送往业主有关部门的文件。
2)送往施工承建单位的文件。
3)监理工作联系单为送往业主、设计单位或施工承建单位的非正式文件,用于对某些局部、具体事项进行协调,提请注意或要求了解、要求配合等用途。
所有正式文件在总(副总)监审查批准后,由监理机构办公室印制、登记和发送。
(4)各单位不负有信息管理职能的个人或业务部门之间传递的信息,不能视为代表单位的正式传输信息。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必须立即由个人或各单位业务部门间直接传输信息时,事后应尽快按正常程序正式补传该信息。
(5)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或业主另有指示外,业主各部门对承建单位有关质量的指示、规定和要求等,都应经由监理机构转发至承建单位
(6)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或业主另有指示外,承建单位向业主报送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表报和要求,都须经监理单位审核,并转发,一般情况不得跨越。
(7)监理机构在收到业主转发的设计文件后,应尽快指派监理工程师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后,并将审核意见上报业主单位。
(8)对于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承建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和监理机构的四方中,不论谁先发现,都不得隐瞒,应尽快通知其它各方。不论何种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承建单位应尽快报这事故情况报告或缺陷报表,为事故类型、原因的分析判断,处理措施研究提供信息。
(9)为确保信息质量,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各种报告、文函及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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