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HC 管桩购销合同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签订地点:工程名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需方因工程需要向供方购买PHC管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PHC-A600(130)-19管桩m11280196.002210880.002PHC-A500(100)-29管桩端板厚24mm,加锚固筋m78225.0013050.00合同总价:贰佰贰拾贰万叁仟玖佰叁拾元整注:1)上表数量为暂定,结算时以实际供货量为准;2)上述单价包括成品构件费、桩车费
2、、运输费(含损耗)、卸车费、税金等一切费用。3)单价已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综合单价将在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货结算期间内包定。2、交货的时间:2010年6月22日开始供桩,实际供桩周期和日供量由甲方现场工程项目部与乙方直接联系,以服从和配合甲方工期要求为准。3、交(提)货地点、方式: 3.1交货方式:乙方送至工地现场。3.1交货地点:青浦镇公园东路/华浦路工地现场指定地点。3.2卸(装)车责任方:卸(装)车由乙方负责。4、制作技术标准:按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产品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1999)和设计图。图集号:03SG4095、验收标准: 5.1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3、国家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CBl3476-1999)。5.2质量等级:合格。5.3验收方法:施工现场验收,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一份,甲方按规范进行验收。5.4质量保证书:供货的同时按批量提供质量保证书。5.5保修责任:合同乙方对供应的所有桩体质量负责;乙方提供的PHC桩属于结构件,虽然工程未预留保修金,但不免除合同乙方对合同甲方所供PHC桩在建设单位合理使用年限期间(50年)的质量保修责任,合同乙方承担由于PHC桩的质量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的损失,并负责工程的维修。6、付款方式6.1 款到发货;7、结算: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8、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违约方应
4、按经济合同法规承担责任,并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A.管桩必须由供方自行生产,如发现有非合同供方生产的PHC桩等冒用现象,一旦发现,以一罚十;B.供方必须按照本供需合同对供桩进度、质量保证,如每天供桩数量不足,按2元/m*天 予以处罚;C.发现质量问题的,按损失及补救措施的实际发生工程量金额的2倍处以罚款,发生质量问题的桩体数量,计入每天供量不足的数量中一并处款。D.由于合同供方原因影响工程总体质量的,合同供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分别执四份、二份。发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收货人: 联系电话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