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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公司银行风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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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资产管理公司银行风险1997年5月开始的亚洲金融危机对整个东南亚乃至整个世界经济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直接原因就是商业银行存在大量的不良贷款。危机过后各国纷纷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及类似机构处理这些不良贷款,以期化解金融风险。我国在此次危机中也受到严重冲击,同时危机的产生也使决策层意识到我国金融系统潜在的风险和危机,处理商业银行中的不良资产,及早化解和控制金融风险刻不容缓。正是在这一背景下,1999年国务院相继组建了信达、华融、东方、长城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专门处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至今已有四年多的时间,四年来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贷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

2、绩,但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效果究竟如何,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是否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中的风险问题,笔者对此不敢苟同。2本文拟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特性、资产管理公司应有的职能定位两方面对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现状进行反思,并提出相应建议。一、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成因分析商业银行风险一般来说指的是商业银行在经营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而招致经济损失的可能性。通常商业银行风险按照风险形成的原因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购买力风险及政治风险。由于市场风险、购买力风险、政治风险等通常影响到经济运行中的各个主体,而这些主体往往与商业银行有着信贷或存储,通过存贷链条各主体的各类风险又转移至商

3、业银行,并最终集中体现在银行信用风险上。在金融危机未爆发之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具体体现形式是其持有的不良贷款,因此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可以看作是累积的、沉淀的和存量的商业银行风险。我国商业银行风险同样集中体现为银行持有的大量的不良贷款。但就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而言,我们与东南亚等国相比又有很大的区别。如果说东南亚国家不良贷款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泡沫经济、信贷资产结构单一及不适宜的外汇汇率联系制度,我国的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则远为复杂,且带有明显的转轨经济的痕迹。信贷资金财政化。我国的商业银行从80年代中期以后一直承担着部分财政职能。84年后实行的“拨改贷”初衷是为了加强企业资金约束,提高资金使用率3

4、,但由于其他配套改革的不到位“拨改贷”最终演变成国有银行代行了国家财政的职能,使得许多贷款根本无法收回。在94年成立政策性银行之前,国有银行发放的大量的政策性贷款事实上也是在承担国家财政职能。以中国银行为例,在94年以前中行一直是外贸、外汇专业银行,支持外贸企业出口创汇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扩大出口、增加外汇储备的背景下,中国银行对于外贸企业的外汇贷款是有求必应,很少分析贷款回收风险,而且在当时情况下也不容分析,因为支持出口创汇可以算是一件政治任务。随着近几年经济形势的变化,外贸企业目前大多陷入困境,而当年的贷款也变成中国银行最大的一块不良资产,从中国银行剥离至东方资产

5、管理公司的2674亿不良资产中有三分之一是外贸资产。事实上,时至今日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在承担部分财政职能,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从1994年开始实施的计划内兼并破产。政企不分,权责不明。地方政府往往缺乏市场意识和现代经营理念却又过多地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在制定“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时,全国有22个地区将汽车工业列为本地区的支柱产业,有24个地区将电子工业列为支柱产业,有16个地区将机械、化工工业列为支柱产业。由于条块分割,我国汽车工业、电子电器工业和石油化工投资虽然总量规模偏大,单个企业和单个装置的规模却过小,多数未能达到最小经济规模的要求。4这种情况下,投资项目被淘汰是必然的。由于项目

6、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各商业银行,最终的风险又转移到商业银行。国家政策上前后不衔接、相关法律出台滞后,使得经济运行中出现很多漏洞。例如,商业银行法出台之前,并未明确分业经营,加上其他配套监管措施并不完善,商业银行纷纷办起信托公司。在九十年代初房地产、股市火爆之际,信托公司曾大举投资介入,泡沫破灭以后这些投资相继变成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至今尚有大量难以处理。社会信用观念淡薄。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很多国有企业的国有观念和根深蒂固,加上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袒护,现行法律体系在维护债权方面的不得力以及国家出台的非市场行为的各种优惠政策,导致一些企业缺乏最基本的信用观念,它们往往自贷款开

7、始就从未想过还贷的问题。这也成为不良资产形成的一个直接原因。商业银行自身原因。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一直承担政府的部分职能,作为补偿国家财政也对国有银行的正常运转起着最终的担保作用,因此国有银行事实上也就不必为自身的经营结果承担风险,这种体制在客观上造成了商业银行风险意识的淡薄。风险意识的淡薄导致无法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控制制度。而制度上的缺陷使得大量原本可以有效控制的贷款也变成不良。二、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职能定位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原因的特殊性,我国资产管理公司的地位和作用也应不同于东南亚及其他国家。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之初订立的三大目标是:保全国有资产,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国企改革。对于这三

8、大目标,笔者认为应从以下角度进行理解。化解金融风险因从其成因着手。金融风险的化解并不是简单地处置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更重要的是从根本上消除或减少不良贷款产生的深层原因,否则只能是治标不治本,旧的不良资产还未处理完毕,新的不良资产又将大量产生。根据前面对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成因进行的分析,我们认为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重点应更多地围绕改进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控制机制,促进社会经济生活中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的配套完善,推动地方政府观念和职能的转变等方面开展。此外,诚信和信用是市场经济赖以维持的基础,更是金融体系运转的最为重要的外部环境。信用观念淡薄是不良资产形成的直接原因,因此,化解金融风险还应将推进

9、社会信用观念建立作为一项工作重点。支持国企改革重在推动国企改革。支持国企改革不应停留在减免债务、实施债转股上,更多的应该是通过债务减免和债转股等手段帮助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树立依法经营、按照市场规则行事的观念,成为有竞争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国有企业经营效益的普遍提高不但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事实上也为化解金融风险创造了良好的微观基础。保全国有资产只是化解金融风险的一种事后手段。从商业银行剥离的万亿不良资产是经济转型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大部分的损失早已形成,只是未在账面上完全体现。不论资产管理公司如何努力,能盘活的不良资产只能是小部分,大部分损失还要由国家来承担。尽可能的

10、减少损失固然是应该的,但工作的重点还应放在风险成因的化解上。三、我国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现状按照我们前两部分的分析,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重点应该是标本兼治,治本为主,但资产管理公司的实际现状却并非如此。主要目标局限于现金回收。现金回收额目前是资产管理公司考核业绩的最主要指标,直接与员工的收入挂钩,这使得所有工作几乎都是围绕现金回收开展的。资产管理公司缺乏改进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控制机制,促进社会经济生活中各项法律、法规、政策配套完善的动力。“行司合作”还只停留在纸面上。各资产管理公司与对口商业银行原本在业务、人员等方方面面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资产剥离以后,行司之间的关系并没有预期的那样团结

11、紧密,商业银行对于剥离后的资产缺乏提供处置便利的积极性,有的地方甚至由于收贷上的竞争而导致关系极度紧张,更谈不上密切配合、优势互补。这种局面的出现不但不利于提高商业银行风险控制能力,而且也给债务人带来可乘之机,进一步降低了不良资产的回收率。资产管理公司目前处于一个多头监管的格局,多头直接结果是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并存。在上述组织框架下,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即使有动力去发现和总结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漏洞也无法通过一个有效的渠道进行反馈。推动社会信用观念重构方面收效甚微。在资产处置过程中两类事件非常常见。一是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二是地方政府干预。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一方面使得整体资

12、产回收率降低”),另一方面在客观上给了企业可乘之机,助长了企业逃废债的侥幸心理。政府干预的危害在于,这种“慈父行为”实则在纵容企业不按市场规则办事,不依法办事,是有违市场经济潮流的,它不利于企业真正转变经营观念,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这两类事件都对债务人企业树立信用观念起了很大的负面作用。而且还对其他企业产生一种示范效应,有损于信用观念在全社会范围内的重构。债转股只是账面游戏。债转股如果操作得当原本是一个明晰产权,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有利契机。但实际情况是,资产管理公司根本无法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企业的经营管理还是原班人马,资产管理公司只是在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时象征性地派员参加。转股的作

13、用只是减轻了企业的财务负担,企业的经营机制,竞争力都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企业所谓的转股以后经营状况好转无非就是将原本应支付的利息体现为利润。四、现状成因分析从前述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现状来看,资产管理公司目前所起的化解金融风险的作用仅仅停留在浅层次回收现金、实施债转股。造成上述局面的原因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职能定位不准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三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一定位的着眼点是通过回收资产、减少损失来降低已经形成的商业银行风险,但却恰恰忽略了金融风险的化解应从源头抓起,这也是形成目前局面的最根本原因。激励机制导向的“

14、加速效应”。由于最初的定位就是资产回收最大化,监管部门出台的激励机制自然也以此为目标。单从激励机制配合目标实现来讲,现金回收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做法确实能有效促进资产的回收,但同时也加剧了被考核对象对其他工作的偏废,使得资产回收以外的目标更加难以实现。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在多头监管的局面使得,没有一个明确的机构能在需要时主动出面承担协调职能,加上现金回收考核激励机制,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过度竞争局面必然形成。事实上,如果协调得当不仅可以更好地实现回收现金的目标,而且更有利于债务人信用观念、市场观念的树立,并进一步促进收现环境的改善。由国家经贸委牵头实施的债转股,其目标定位主要是服务国企三年脱困。转

15、股企业及所在地政府并不愿意放弃对企业的控制权,有关部门也不希望资产管理公司过多介入,而资产管理公司自身也面临着人手少、专业人才更少的局面,在客观上也无法过多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因此,债转股停留在账面游戏这一层次也在情理之中。地方政府干预问题,主要可以归因于现行的财政分配体制和人事任免体制。地方经济建设的成绩是目前官员升迁的主要考核指标,国有银行代表中央财政,免去一笔贷款相当于从中央财政要来一笔拨款,毫无疑问是有利于当地经济建设的。因此,地方政府就有干预资产处置的原动力。六、相关的政策建议资产管理公司自身的确不可能解决商业银行风险的所有问题,但既然国家下如此大的决心成立专门机构来解决商业银行风险

16、问题,那么就应该创造条件使资产管理公司在化解商业银行风险中发挥尽可能大的作用。为使资产管理公司能够解决商业银行风险形成的一些本质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有关决策部门应及时转变观念,清醒地认识到商业银行风险化解重在消除其成因,并对资产管理公司的职能重新定位,确立其在回收资产以外应发挥的重要作用。监管部门的考核体系应该加入现金回收以外的其他内容,如为商业银行提供合理建议、推进债务人企业的制度建设等。虽然这类工作存在难以量化的问题,但应尝试着将其逐步纳入考核体系,否则很难引导各行为主体去主动实现这类意义深远的目标。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包括商业银行与对口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双向协调反馈机制。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协调机制及所有利益主体之间的协调机制。这些协调机制应有权威监管部门参与主持。只有这样才能在确保整体回收最大化的同时提高整体风险控制能力。资产管理公司应充分利用日益发达的中介市场,积极主动参与债转股企业的经营决策,推进债转股企业建立健全有效的微观运行机制。修改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将地方企业享受的资产管理公司减免债、债转股等优惠按适当比例抵扣当年对该地的财政转移支付总额。这样将大大降低地方官员干预资产处置的积极性。此外还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地方官员的大局意识,增强市场观念和法制观念。资产管理公司银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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