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22012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早准备之十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早准备之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优惠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优惠解析之二解析之二今天,笔者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税收优惠问题展开分析,给从事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做指引,和大家一为在 2012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早做准备。2012 年 4 月 20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作为财税20081号文的延续,在 1 号文的基础上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明确了该产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笔者归纳 27 号文主要从定期减免税、减低税率、减计收入、加速折旧和增加费用扣除等方面阐述了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税收优惠。(二)减低税率规定1、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集成电路线宽小于 0.25 微米或投资额超过 80 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君合信财税视点:此条后面部分为定期减免税条文,即经营期 15 年以上的“五免五减半”,五免五减半”,定期减免过后还能减按 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三)减计收入规定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笔者视点:再一次明确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增值税款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笔者再一次提醒,文件措辞“可以”如果企业选择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且用于研发,那么根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研发形成的支出,不得加计扣除,且由于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因此,如果企业按照文件的规定,确认为不征税收入,那么就会跌入税收陷阱,请纳税人三思。根据我们的经验,税局机关在审查纳税申报表时,如果发现有不征税收入,必查的第一条就是有没有相对应的纳税调整且检查是否用于加计扣除项目。笔者再一次强调,不征税收入不是一个税收优惠的概念,充其量只能起到递延纳税的作用,即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不用于任何的支出(独立银行账户存放不动用),直到第五年方一次性转入应纳税所得额或使用后做纳税调整。(四)加速折旧规定1、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 2 年(含)。2、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 3 年(含)。君合信财税视点:如果企业使用定期减免税,以上两条的优惠应当放弃。比如,君合信公司 2012 到 2015 年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如果对软件按 2 年加速折旧,由于 2012、2013 年免税,企业再多的利润也免税。资产的摊销或折旧的年限应当合理估计,这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之一,笔者反对企业因应税收优惠政策而认为的对资产的使用年限做认为的调整,笔者在做审计和税务鉴证时就遇过企业将电子设备的使用年限定在 10 年,百思不得其解之际发现了一张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备案通知单,哈哈,在往前查,发现在享受税收优惠期许多资产都变长命了.(五)职工培训费用扣除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君合信财税视点:鉴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发展需要,职工培训投入必然比一般企业多,因此职工培训费用和职工教育经费区分开来,不受工资总额限额扣除,财税政策对此作出了大力的支出,希望中国的苹果、亚马逊等在财税政策的加持下尽快出现。(六)衔接政策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依照财税20081 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经认定并可享受原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可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七)更优惠的政策对应更严格的管理1、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应在年度终了之日起 4 个月内,按照财税201227号文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 号)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在办理减免税手续时,企业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2、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企业有偷、骗税等四项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格,并补缴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3、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其税收优惠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可暂停企业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笔者在此再三强调企业应当改正一个错误的认识:企业往往认为只要在申请税收优惠的年度各项指标达、条件达到税法要求,拿到税收优惠备案证明就万事大吉,不再重视税收优惠期内的各种指标。税法规定税收优惠期内,纳税人必须每个优惠年度均达到税收优惠的条件,否则不得享受(最少在不符合要求的年度)税收优惠。最近几年许多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被税务机关追缴企业所得税以及滞纳金,部分企业的原因就是存续期内企业不再符合税收优惠的要求,我们必须引以为戒,行动起来,早自查早解决。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