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计风险探源:信息不对称一、问题的提出公司治理问题来源于委托一代理问题,但其根源则在于信息不对称。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交易双方掌握着不同数量和质量的信息的一种经济现象,即交易一方知道而另一方不知道,甚至第三方也无法验证,即使能够验证,也需要花费很大物力、财力和精力,在经济上是不划算的。在信息不对称市场上买卖双方各自掌握的信息是有差异的,通常卖方拥有较完全的信息而买方拥有不完全的信息。信息不对称常常引起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现象。逆向选择,是指掌握信息较多的一方利用对方对信息的无知而隐瞒相关信息,获取额外利益,客观上导致不合理的市场分配的行为。道德风险,是指占有信息优势的一方为自身利益而故意
2、隐瞒相关信息,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行为。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存在,使得信息不对称市场缺乏效率。为了保证信息不对称市场的效率,市场参与者或买卖双方需要支付一定成本使交易活动能够实现,这样支付的一定成本往往是以市场信号的成本形式来体现。市场信号是那些可以被其他市场参与者观察,且在市场上传递信息的个体的行为和特征。在信息不对称市场上,通过大量释放信号,市场依然可以获得部分被逆向选择破坏的市场效率。信号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观察信号的特征和研究某个具体市场信息结构的工具,它同样也可以帮助我们建立审计的甄别模型。审计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审计人员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3、。审计的主要功能,就是要有效地降低信息的不对称性。从审计提供的审计报告信息来看,虽然审计试图通过强化不确定性会计信息的披露来降低会计计量的不确定性,但在当前会计报表披露内容和数量的前提下,会计计量的不确定性难以通过审计来消除。这说明,当前作为信息主要披露手段的会计信息,主要特征就是其滞后性,其依赖的是会计期末时点和从时点往后回溯的过程性数据,不能从结果角度消除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因此,从现代公司的本质特征和财务会计的特点来看,作为主要审查信息披露的审计,难以有效地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更不用说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从而限制了审计风险问题的最终解决。二、信息披露与审计风险的透视企业的会计报表是市场上
4、投资者获取有关企业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为了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的客观公正,世界各国都对其进行管制。这种管制可以增强资本市场上投资者的信心,进而改善资本市场的运行。然而在世界各国的市场上,仍然存在着较多的虚假会计信息。虚假会计信息错误地向投资者传递有关公司的信息,会导致投资者的决策错误,最终给投资者带来损失。为确保会计报表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世界各国无一例外都通过公司法或其他法规规定,公司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信息须经审计人员审计,以避免或减少虚假会计信息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基于审计技术的局限性,审计人员在揭露虚假会计信息方面存在缺陷或不足,其审计能力一直处于被动状态,始终也无法满足社会公众期望审
5、计发现和揭露虚假会计信息的需求,使审计处于高风险时代。透明的信息揭露与低审计风险信息披露是指企业以会计报表为主要形式的对外报告制度,是将企业财务及其相关信息提供给会计报表使用者的行为。透明的信息揭露是消除信息不对称及降低代理成本的最有效途径,是公司治理的一种有效机制。而只有透明的信息揭露,才能降低审计人员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透明的信息揭露有助于减少企业经营者与所有者的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审计风险。公司治理问题产生的根源之一就是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由于经营者拥有超级信息地位优势,使得经营者的偷懒或机会主义行为不易被发现,也使得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控缺乏依据或行动滞缓。透明的信息
6、揭露将使这一问题得以根本缓解,也将使审计风险处于低水平。透明的信息揭露有助于相关使用者提高信息获取能力,也有助于减少审计的不确定性。企业健康发展、有效运行的前提是会计信息的相关使用者拥有充分、可靠的信息。透明的信息揭露是会计报表的相关使用者行使决策权的前提,也是监事会计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行使监督权的保证。为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称中的逆向选择,必须提高会计报表的相关使用者的信息获取能力,显然这同样有助于提高外部审计人员的信息获取能力,从而降低审计风险。透明的信息揭露能够强化外部市场对经营者行为的约束,也能够强化审计对经营者的制约,从而优化审计的环境。透明的信息揭露将企业及企业经营者的行为充分“暴露”
7、在会计报表相关使用者面前,能够对经营者形成一种有效的自我约束。透明的信息揭露不仅使得投资、债权等市场运行基础得以稳固,运行有效性得以提高,而且使得经营者和企业的行为得以规范,审计风险得以降低。2.不透明的信息披露与高审计风险持续、透明的信息揭露是企业的责任,但现实生活中企业的信息披露现状却无法令人满意,信息虚假和不透明是企业信息披露的一个重要特征。企业信息披露的虚假和不透明,使企业的相关方无法真实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一方面,企业的相关方预期到自己处于信息不利的地位,并有可能承担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风险时,他们可能会减少或放弃对企业的投资和贷款,导致企业无法筹集到足
8、够的资金,从而使企业难以稳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外部审计因得不到真实的信息而可能会自己去搜集企业的有关信息,这样,即使不考虑其搜集信息的高昂成本,审计风险也会增加。虚假信息披露与高审计风险。虚假信息披露是指企业在公开的文件中将一些本身并不存在的、虚构的内容,以信息公开的格式和方式公布于众。就其表现形式来看,虚假信息披露主要有两种:一是编造本身并不存在的信息,欺骗投资者做出错误的判断;二是故意掩盖某些已经发生事实的真相,或者扭曲已发生的事实,以骗取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市场上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虽然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但绝大多数投资者还是主要依赖企业的各种会计信息进行决策,企业虚假信息披露必然
9、会导致投资者做出错误的判断,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企业的虚假信息披露导致审计失败的案例随处可见,如琼民源的虚假信息披露导致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失败,红光实业的虚假信息披露导致蜀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失败,银广夏的虚假信息披露导致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失败等。重大遗漏与高审计风险。重大遗漏是指在企业的信息披露报告中,未将应当记载的事项完全或全部予以记载。重大遗漏包括过失遗漏和故意遗漏,前者是一种非故意的行为,需要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和警觉性;后者是一种舞弊行为,背后隐藏的是不正当的交易或事项,如偷税漏税、违规担保等。从会计上看,重大遗漏主要违反了充分性或及时性。企业的重大遗漏同样会造成投资者
10、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也会使审计人员难以保证发现和纠正企业的重大遗漏,从而使审计处于高风险状态。误导性信息披露与高审计风险。误导性信息披露是介于虚假信息披露与重大遗漏之间的不透明信息披露,它是指公开的事项虽然是事实,但由于陈述存在缺陷,对客观事实做出不准确描述而使会计报表使用者有多种理解或有与事实完全不同的理解的行为。如无根据的盈利预测和对企业发展前景的夸大描述等。误导性信息披露本身并不一定是错误的信息,但由于它披着正确的外装,使得信息获悉人容易产生错误判断。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角度而言,误导性信息披露违反的主要是可理解性。误导兴信息披露夸大了会计的不确定性,较低了会计报表的质量,夸大了会计报表
11、与社会公众期望的差距,不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同样,误导性信息披露市审计人员难以做出恰当的职业判断,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难以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因此,企业不透明的信息批露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损失,也使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遭受巨大的审计风险。更为严重的事,企业不透明的信息批露还有可能危及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甚至国家的经济安全。三、降低信息不对称与审计风险的措施从上述分析可知,审计机构的审计风险是由于企业管理当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出现的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因此,对降低信息不对称与审计风险的治理,应标本兼治。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彻底解决信息不对称在某种程度上企业管理当局、大股东与中小股东是利
12、益对立的博弈双方。企业管理当局与大股东拥有绝对的信息优势与公司控制权。在无相应制衡机制的情况下,其难免会发生道德风险,则中小股东面临的风险较大。我国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一是表现在企业管理当局与全体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二是表现在控股大股东与中小股东间的信息不对称。因为我国企业管理当局与控股股东间的特殊关系,所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关键是解决企业管理当局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国家以及相关组织机构已经通过法律规定对企业管理当局监督机制的建立做出一定的规定,比如公司法中规定企业必须成立监事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公开披露信息等等,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企业管理当局形成一定的监督。但是,真正
13、有效的监督或许还是来自于股东内部的监督,而股权结构的安排就对监督的有效性具有重要的影响。当企业内部拥有绝对控股股东的时候,如果公司的企业管理当局不是控股股东本人,而是委托代理人的时候,股东会有动力来监督该代理人,而且一般情况下这种监督是有效的。但是如果企业管理当局是控股股东本人,那小股东对企业管理当局的监督便有难度,因为小股东很难对绝对控股东产生影响和挑战。在企业股份分散的情况下,对企业管理当局的监督更加具有难度。因为对企业管理当局的监督是需要付出成本的,从而小股东便各自存有“搭便车”的动机,产生“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从而使得监督变得更加困难。考虑到我国具体国情,股东拥有与企业管理当局和大股东
14、相对对称的信息,在具体制度安排上,应在中小股东、企业管理当局、大股东之间建立制衡机制。即建立经营权以控股股东为主,监督权以中小股东为主的公司治理机制。即企业管理当局由实际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通过售而监督权则由中小股东行使,彻底独立于大股东与企业管理当局,并据此重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人。只要尊重中小股东的应有地位与权利,有先进国家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吸收,有现代网络等新技术提供技术支持,我国一定也能建立起符合现代公司委托代理关系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使我国的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支持。2.建立、健全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一般而言,会计信息披露受内部和外部两种制度制约。外部制度
15、就是国家和有关机构对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各种规定;内部制度是公司治理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各种制度要求,这些要求在信息披露的内容、时间、详细程度等各方面可能与信息披露的外部制度一致,也可能不完全一致。但无论如何,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边界,通常外部边界由会计信息披露的外部制度,即法律法规来决定;内部边界则由公司治理结构来决定。可以看到,在许多国家,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不仅限于法律法规的要求,有不少企业的大量会计信息是基于公司治理的目的而自愿披露的。因此,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具有内外两种制度约束及动力。实践也证明,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直接关系到公司治理的成败。一个强有力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是对公司进行监督的典型特征,是股东具有行使表决权能力的关键。强有力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吸引资金,维持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会计信息短缺且条理不清会影响市场的运作能力,增加资本成本,并导致资源配置不当。鉴于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作用,世界各国在其公司治理原则或研究报告中对会计信息披露均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以保证企业的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