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合同之安装工程施工24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招标编号: 合同编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发包方)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承包方) 依照、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招标编号: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涂装车间主结构钢柱、钢梁、空调机房、暖通平台及其走道板及次结构支撑系统;墙面(包括烟囱、楼梯外挂彩板)、屋面等围护系统的运输、安装;安装钢平台的拆除;除土建、装饰装修、水暖电等全部图纸工作内容。包含钢结构安装,不包
2、含土建及装饰、装修、门窗、地脚螺栓及配套螺母、防撞柱、生活间楼梯栏杆及扶手、门口预埋件、土建所有相应部分的预埋件、给排水工程(屋面排水系统除外)、电气工程、暖通工程部分、钢结构面漆和防火涂料。二、合同工期 暂定开工日期为:达到钢结构安装条件(具体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安装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三、合同价款1、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以下简称”工程款”)(包含税金、施工过程中承包方按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建议:后面没有安装费的条款?请明确安装费是否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之中)2、本工程合同额为一次包死价。3、以上总造价为含税价。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当地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包方因承包本合同项下工程应交
3、纳的税费,由承包方自己承担并自行缴纳。4、施工合同的备案费,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四、质量标准满足设计文件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天津市工程建设相关标准、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变更、支付时间和方式1、工程变更: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合同额为一次包死价。如出现发包方或设计变更,单项变更增、减在两万元(不累计)以内(含两万元)不予调整,超过两万元的做相应调整,计价按最终的中标单价计算。其它变更不予调整。2、本合同的总造价经双方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图纸变更和发包方工程量增加时(两万元以上),以工程通知单形式通知承包方,价款按上款的规定作相应调整。3、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
4、进行变更,在承包方没有加工制作的前提下,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承包方按照发包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4、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5、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它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6、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之日起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方确认后按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作相应调整。如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天内不向发包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7、发包方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由
5、发包方驻工地项目代表予以确认。(请核实:任何变更都3天能保障吗?建议请考虑预算时间)8、发包方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为追加合同价款,最终结算时一起支付。 (建议:增加如不同意工程款变更的处理办法)六、工程款支付: 1、 本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 元,占本合同总额的 30 %。2、 主钢结构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款 元,占本合同总额的 20 %。3、 主次钢结构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 元,占本合同总额的15%。4、 屋面板结构安装完成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墙面板开始安装,支付合同价款 元,占本合同总额的 20 %。 5、 工程完工后, 经天津市质检部门、发包方使用部门、监理单位和承包方验收合格
6、后,支付合同价款 元,占本合同总额的 10 %。6、 工程质量保证金 元,占本合同总额的 5 %,在保修期届满且无质量问题后 30 天内一次性付清。保修期计算方法:从钢结构工程完工后经天津市质检部门、发包方使用部门、监理单位和承包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建议保修期限为所有安装工程完工交付之日起的一年,与第十条第3款2相一致)7、 以上各期工程款承包方均须提交相关证明,将付款申请书及付款金额等额发票(天津市建筑安装发票)提交发包方,经确认无误后,发包方将于20个工作日内付款,并以电汇方式支付,不得以物抵顶工程款。8、 从工程预付款(请明确预付款与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金额之间的关系,两者是否一
7、致,预付款一般是从进度款中扣回,请明确扣回的方式、时间以及金额)中支付合同总价3%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到承包方提供的预存款账户中,其余款项为工程预付款,以上两项需开具建筑安装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每月的进度款项的12%为农民工工资存储到承包方提供的预存款账户中。(前面约定的付款方式不是分几次付款吗?请明确进度款与前面几次付款之间的关系,是否含义一致,并明确付款的金额与时间)七、图纸转化、制作和进度约定1、图纸转化、制作和发运进度约定。1)合同签订后,承包方必须在 15 个日历日内完成钢结构施工图转化交发包方确认;发包方及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在递交后7个工作日内确认。2)在钢结构施工图得到发
8、包方确认后 30 个日历日内,承包方应完成主钢结构制作;3)在主钢结构制作完成之后 3 个日历日内,承包方发运主次钢结构到达施工现场;4)材料(请明确表示)发运前,承包方应书面通知发包方对主要钢构件予以验收;5)材料(请明确表示)运抵工地现场时,发包方有权随时抽检质量,若材料质量不合格,由承包方负责。工地现场的卸货由承包方负责。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2、安装进度及期限约定。1)安装工期为 90 个日历日。屋面钢梁及屋面内板安装自进场之日起30日完成。2)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开工令并经双方确认为准。第二款约定的开工日期不是以具体开工报告日期为准,究竟是以哪个日期为准?承包方应在安装开工前
9、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发包方,以便发 包方能够提供便利条件。3)如承包方超过合同工期,则承包方须向发包方每日支付合同总价款0.1%的违约金(不可抗力除外),累计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 第十条第1款2)有延期竣工的约定3、开工及延期开工1)承包方应当按照开工报告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开工报告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发包人不同意延期开工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
10、方,推迟开工日期。4、暂停施工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发包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发包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能够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5、工期延误本合同签署后,除以下因素影响工期需调整外,其它因素均不予工期调整:1)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洪水、超过6级以上大风、连续24小时大雨等)影响。2)非
11、承包方因素影响:承包方应以发生后一周内进行书面申请,经发包方核定进行确认。3)发包方确定影响工期的工程变更或设计变更。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 发包方委派 刘文龙 同志为驻工地项目代表,具体行使下列权利和义务a) 下达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b) 有权对承包方工程量的增减核实确认;c) 有权代表发包方确认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d) 有权代表发包方对承包方施工的工程进行验收;e) 驻工地项目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它义务。发包方承担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承包方造
12、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发包方如需要更换驻工地项目代表,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2) 配合总包单位协调承包方与施工现场其它施工方的关系。3) 负责办理按规定发包方应办理的相关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并进行现场交验。4)承包方项目经理对组织、管理工程不力,由承包方承担造成质量及工期的影响等所有损失。发包方能够与承包方协商,有权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2、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 承包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项目代表(是否为项目经理?),具体行使下列权力和义务a)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
13、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b)承包方驻工地项目代表根据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合同的约定组织施工。2) 承包方必须根据图纸及合同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及其它规定的验收资料,承担因材质、施工不当或材料保管不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3) 遵守天津市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施工噪音以及环保等管理规定。4) 承包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封闭,建筑物临时围挡及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承包方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责任和费用。5) 办理施工人员
14、意外伤害保险,临建消防等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6) 负责及时与设计部门的联系,解决安装中的问题,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质量、进度进行把关。7) 监督并配合土建施工单位按图纸施工基础及地脚螺栓,布置及精度要求准确,以确保钢构安装顺利进行。8) 承包方不负责施工现场临时道路修筑(由总包方负责),但少量的场地平整及道路还需自行解决;负责涂装车间工程区域内的临水、临电等设施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等工作。(费用包含在本合同固定总价内)9) 承包方必须保持现场及临时建筑设施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并建立完善的卫生检查制度。工程施工严格依照天津市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及进行施工作业;除另外,承包方必须遵守工
15、业园内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对承包方要求工装统一,工作人员挂牌持证上岗,施工中承包方要定期组织质量,安全卫生检查;以保证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和交付。如承包方出现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环保、违规违约、不服从发包方、总包方及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等,依据实际情况一次扣除承包方违约金100050000元(请明确具体数额)。如承包方3日内无异议视为认同。因承包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发包方概不负责任。10) 承包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及时向委托的监理提出相应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竣工等验收的相应质量证明文件,经监理工程师和现场工程师确认后方能够进行转序。另外承包方要及时向发包方提供施工的材料,
16、进度等各种计划。11) 承包方应在施工前完善施工中出现停水、停电的应急措施,并承担费用,承包方不得以停水、停电为由要求增加工程工期。12) 承包方在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在一个月内提出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并办理竣工验收及相关移交手续。13) 承包方对所承揽工程的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14) 承包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收到发包方正式图纸7天内提交本工程施工方案及详实的施工进度计划。15) 承包方必须服从土建总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管理;如承包方不服从总包单位管理,经发包方认可后,由发包方扣除相应违约金。16) 配合其它专业免费开洞、封洞。17) 工地安全、管理及保护:a) 承包方应
17、按有关安全法规做到安全生产,完全承担由于安全管理措施不完善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承包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即应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其员工进行相应投保,避免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员意外或责任伤亡事故而引发的经济纠纷导致影响本工程顺利进行,并承担所有责任。b) 为保障工地施工安全及发包方机密等,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引导团体或个人进入施工现场参观。对本工程中因多家交叉施工而出现的施工干涉等问题,承包方均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应协助,积极配合总包及各分包单位,并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如出现相互之间进行恐吓、殴打,情节严重恶劣者,肇事方应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5000至30000元(建议:请明确具体的违
18、约金数额)c) 及触犯刑事法律的并报送司法机关予以处理。九 、质量、验收与结算1、工程质量:1) 该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天津市地方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要求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2)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发包方驻工地代表的监督检查。3) 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4)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法定或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作为
19、第三方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5) 承包方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但不包括因发包方处理不当引致的产品损害问题,原材料间接损失或随之发生的损害。对于此类情况,承包方也提供以收取材料成本费形式的维修服务。6) 检查和返工a) 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和委托的专业监理公司的检查检验,并对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b)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或工程监理人员一经发现,承包方应按相应通知要求进行整改,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其费用和工期不予补
20、偿。7)承包方供料、安装应按合同严格执行,随时接受发包方及监理的检查。发包方代表及监理单位在验收中发现任何质量问题,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整改,直至复验经过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认同的局部整改应兼顾整体后续工程展开,如对质量问题有争议,任何一方可申请有关质量检验部门就产品质量、规格及性能进行检验,所发生费用由责任方承担。8)主钢结构及次结构安装完成,必须进行中间验收,承包方在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组织验收。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和要求中间验收的内容、时间和地点。验收后48小时内发包方代表及监理必须在验收记录中签注明确验收意见。9) 工程中所用材料及做法需经发包方及设计方认可后
21、,方可用于工程。 10)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其施工材料及成品须进行妥善保护,除承包方移交发包方先行使用的部分或全部成品外,非因发包方原因受到损害而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2、承包方承建的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1) 承包方承建的钢结构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验收资料及验收报告,承包方承建的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为依据。2) 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28日内应组织使用方及有关单位验收,逾期则视为工程合格。发包方对验收结果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
22、发包方修改意见中的要求执行,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3) 工程最终竣工验收经过,此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第十条第3款2)有质保期开始时间的约定4) 工程验收时屋面漏雨点不超过15个,每超过一个承包方须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3、工程结算:1) 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建议:专用条款?合同中没有约定专用条款,请明确)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 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6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
23、知经办银行向承包方支付除质保金以外的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3)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责任由承包方负责。十、违约与争议1、延期违约金: 1) 本工程项目在招标文件中已充分向承包方声明过工程的工期。承包方也在投标文件中也表明不会因付款因素影响(约30天)工程工期, 承包方须按建设施工总进度表的顺序进行施工,并确保在各子项目完工时间内完成相应之子项目进度要求。 2) 非特殊原因且未取得发包方书面同意时,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
24、工期竣工验收,每延误1天承包方须支付发包方总造价的0.1%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总造价的3%。此约定与第七条第2款3)的约定重复2、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的承担:(1)以下情形发生时,发包方能够单方解除本合同:1)因承包方违背与发包方所签订合同的各项规定,经发包方2次书面通知后仍未有明显改进的。2)发包方判定承包方已不具备履行合约责任的能力时。3)发包方资金严重异常或因发包方其它问题造成本工程无法进行的。4)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2)违约责任的承担1) 因上述(1)款1)、2)项而导致解除合同的承包方须向发包方返还已支付款项,并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
25、方损失的由承包方补足。2) 因其它情形导致本合同解除和终止而造成的所有损失或赔偿,依据责任比例分担,具体由双方协商。3、合同时效、质保期: 1) 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经发包方正式验收合格后,除有关保修及结算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条款依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在保修责任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并完全移交发包方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属于承包方施工原因导致工程发生的质量问题,承包方应于24小时内负责无偿修复。属发包方使用不当原因导致工程品质问题,则承包方依发包方要求修复,但费用须另支付。4、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中的争议解
26、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凡因执行本合同自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经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不可抗力、保险1、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灾害性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2)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方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通报。如受害情况继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2天向发包方报告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3)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4)承包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27、。5)所需清理修复的工作,双方另签协议。2、保险由承包方负责本项目施工安装过程中的承包方所派的安装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承包方不负责安装现场第三方人员的人身保险;十二、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发包方、承包方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 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和承包方已完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部分工程的工程款。十三、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其组成和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条款;2)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
28、纪要、协议;3)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4)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建议明确具体的顺序,有可能工程量清单、预算书与图纸的范围不一致)5)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不能一致,按第十条争议规定解决。十四、相关规定1、本合同除特殊要求外,所有天数均为日历日。 2、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1: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中发包方下发的招标答疑文件、中标通知书。附件2:工程投标书及最终工程投标报价。 3、合同份数:本合同一
29、式十份,发包方六份,承包方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未尽事项: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方: 承包方: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名): 授权人(签名):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方(全称):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承包方(全称): 发包方、承包方根据、和,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
30、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为承包方施工范围内:涂装车间主结构钢柱、钢梁、天窗、暖通平台及其走道板及次结构支撑系统;墙面(包括烟囱)、屋面等围护系统的制作、安装;安装钢平台的拆除;除钢结构防火涂料、土建、装饰装修、水暖电等全部图纸工作内容。 建筑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发生质量缺陷,其保修的经济责任由责任方承担,非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发包方向责任方进行追偿。 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钢结构主体工程为合理使用年限伍拾年;2、屋面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议此条约定的保修期与合同的约定不一致,请明确保修期限)三、质
31、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到场了解情况,7天内派人进行保修。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方能够委托她人修理。,所产生的费用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方补足。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方实施保修。(建议:请明确维修费用的承担)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方组织验收。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1、本工程双方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结
32、算总价款 5 % 的工程质量保修金。2、自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一年时14日内,发包方将保修金一次性支付给承包方。3、承包方应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发包方将保修金返还。4、发包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承包方承担但已由发包方垫付的款项(建议:请明确具体指的是哪部分款项,前面合同中没有约定)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承包方须在接到发包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偿付发包方。5、自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承包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发包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承包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在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安装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 包 方(合同章): 承 包 方(合同章):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