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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生产系统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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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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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生产系统绩效考核方案
一、 目的
根据当前我公司具备的产业规模以及实际管理水平, 切须设计适用的考核体系以达到如下目的:
1.客观、 理性地反映各单位工作绩效及管理人员的态度、 能力;
2.暴露生产单位及公司整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有的放矢予以改进;
3.发挥导向作用, 促进公司目标的达成;
4.与薪酬体系挂钩, 对广大管理人员产生激励作用;
5.积累经验、 锻炼队伍, 为不断提升我公司管理水平创造基础平台, 进行有益的尝试。
二、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公司各地面生产单位, 包括: 焦化一厂、 焦化二厂、 焦化三厂、 选煤一厂、 选煤二厂、 化工厂、 镁合金厂、 一电厂、 二电厂、 新型墙体材料厂、 机修厂、 运业公司。
新建工厂投运后适时纳入考核范围。
三、 方案设计方针
1.设计说明
1) 以定量的绩效考核为主, 定性的能力、 态度考核为辅;
2) 考虑到数据统计及不同项目的适用周期, 将短期与中期评价考核相结合。本方案以每月和年终作为短期与中期的时间界定;
3) 根据公司现有的产业组成, 在考核项目的设定及具体操作方面针对性地采取适用办法。量体裁衣,不拘泥于一种模式;
4) 本方案基于正常生产情况, 同时考虑了减产状态。需保证考核的连续性, 不因限产等因素而停止考核。
2.实施原则
1) 动态导向, 适时修订
根据公司在不同时期的目标要求以及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绩效达成情况, 本方案设定的考核项目、 目标值、 权重、 赋分、 计算公式、 评分规则、 结果应用等将适时进行调整。以使方案动态地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 保持正确、 持续的导向作用。
2) 坚持执行, 导出结果
考核的目的是发现存在的问题, 改进业绩。可是这一目的依赖于考核数据的及时获得和对考核数据的检讨。不论是定量还是定性考核, 导出结果与薪酬挂钩与否, 都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导出数据, 针对结果进行分析, 找出问题出现的原因并制定相应对策。
3.考核内容整体架构
考核内容架构
月度考核( 定量考核)
年终考核( 定量+定性考核)
序号
项目
数据提供
序号
项目
数据提供
1
产量
生产部
定量
1
材料消耗
财务部
2
质量
总工办
2
包干费用
综合办
3
能耗
动力办
3
事故
安全生产部、 设备部
4
工资
人力资源部
4
滚动内审结果
企管办
5
现场检查
各参与部门
5
培训结果
人力资源部
6
*材料消耗
财务部
定性
6
职能部门测评
企管办
7
*包干费用
综合办
7
内部员工测评
人力资源部
考核结果应用于每月70%年薪
考核结果应用于年终30%年薪兑现
年度总分=月度平均分×70%+年终考核分×30%( 结果输入长期激励操作流程)
对考核内容的说明:
1) 产量: 以每月生产部给各厂下达的产量计划为考核基准。当由于市场销售及原料供应等外部原因限制产量时, 此项考核内容不得超过满分。
2) 质量: 以公司总工办下达的质量标准为考核依据。针对选煤、 焦化系统, 每月总工办按照各质量指标规定的平均值及合格率将中心化验室提供的数据换算为分数后提交企管办纳入考核。
其它各生产单位由于公司暂时缺乏监控手段, 暂不能提供相关产品的质量监控数据, 主要以典型事件及总工办现场检查所得分数作为质量考核内容的分数。待确定具体的抽查、 量化等办法之后, 再相应地纳入考核。
3) 能耗: 根据动力办下达的水、 电消耗指标与当月相关产品产量计算所得的水电费计划总额与实际总额的比值为考核项目。每月动力办将换算为货币单位的最终数据提交企管办纳入考核。
煤气、 蒸汽等其它能源待计量设施完善后适时纳入考核。
4) 工资: 各单位以人力资源部定岗定资方案确定的满员状态下工资总额为上限, 将每月实际人均工资与计划人均工资的比值作为考核项目。( 实际人均工资根据每月实发工资总额与实际人数计算所得; 计划人均工资根据定编方案中的额定工资总额与定编人数计算所得)
为了鼓励各厂减员增效, 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经过压缩编制来提高人均收入, 形成合理导向。在工资项目的考核中, 设置了奖励规则。
年薪干部实发的薪酬金额经过评分规则计算得出。具体参见第四部分。
5) 现场检查: 指安全处、 生产处、 环保处、 设备部、 总工办、 动力办六个部室每月的现场检查分数。
6) *材料消耗: 以截止当月累计的计划材料成本总额与实际材料成本总额的比值作为考核项目。( 计划材料成本总额根据生产部最终确认的各厂单位产品〈或原料〉材料消耗定额及当月产量〈或原料加工量〉按月叠加计算; 实际材料成本总额为各厂逐月实际发生材料成本额的叠加值)
此项指标采用累计叠加计算办法, 以年为考核周期, 以避免因计划不准确或每月材料消耗的不均衡性而导致的误差。每月只公布实际发生数据, 但不参与当月考核, 年底根据最终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叠加计算办法如下: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
计划
J1
J2
J3
J4
J5
J6
J7
…
实际
S1
S2
S3
S4
S5
S6
S7
…
一月绩效=J1÷S1
二月绩效=( J1+J2) ÷( S1+S2)
三月绩效=( J1+J2+J3) ÷( S1+S2+S3)
…………
7) *包干费用: 以年度综合计划中限定的车辆、 办公、 招待、 电话、 后勤维修、 信息化设备耗材六项包干费用总额为考核基准。此项指标每月只公布实际发生额, 年终根据实际发生总额由相关部门进行单项考核。
8) 事故: 经济及行政处罚执行安全处颁布的《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生产、 环保的管理制度, 以及设备部颁布的《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为了便于实施中长期激励办法, 除按制度规定独立进行相应的处罚外, 另将各类事故进行一定的扣分以导出最终分数输入中长期激励应用流程。( 相关的扣分办法由安全生产部与设备部另行规定)
9) 滚动内审结果: 针对三标体系的运行, 除每年例行的内审和监审外, 每半年企管办组织公司内审员对各生产单位进行一次滚动内审, 并将内审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要素之一。
例行的内审和监审是经过外脑发现问题, 滚动内审同时担负着落实这些问题整改情况的职责, 同时从工作计划、 职能履行、 公司目标要求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
10) 培训结果: 将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中层干部参加培训所得分数作为年终考核的要素之一。
11) 职能部门测评: 本项测评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各生产单位年薪制干部进行民主评价。主要从敬业奉献、 协作配合、 创新进取精神、 工作能力、 发展潜质等态度、 能力、 价值层面进行定性评价。各人所得分数作为年终考核的要素之一。
测评参与部门有安全生产部、 设备部、 工会、 企管办、 综合办、 物资供销公司、 动力办、 法务部、 人力资源部、 总工办、 财务部、 信息中心共12个部门。
12) 员工测评: 根据各厂员工人数随机抽取适当比例的代表对本厂年薪制干部进行民主评价。主要从工作态度、 个人能力、 廉洁奉公等方面进行定性评价。各人所得分数作为年终考核的要素之一。
以上两项测评具体操作办法参见第五部分内容及附表。
各项考核内容在操作时具体内涵及名称根据实际需要有相应变化, 以各生产系统考核操作办法中所列为准。
四、 考核工作组织机构
设立考核委员会, 成员及职能如下:
1.组长: 由总经理担任
职责: 协调各分管副总为考核工作提供相关支持; 提出公司在某一时期的重点导向, 为考核方案的设计、 调整指出方向; 批准各周期的考核结果报表。
2.副组长: 由各副总经理担任
职责: 按照各自的职务分工, 督促分管的职能部门为考核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考核素材; 根据考核方案的运行情况, 提出所属范围内的指标调整意见; 审批各周期需上报的考核信息。
3.考核执行机构为: 企管办
职责: 编制、 修订、 执行考核方案; 收集、 汇总、 输入考核信息; 组织、 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及生产单位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 评价。
4.成员单位为: 各职能部室、 各地面生产单位
职责: 根据考核方案的要求, 提供相关专业支持、 考核所需的信息; 履行、 接受考核方案中规定的义务和导出的结果; 对各自相关的信息进行分析, 指导本职工作; 根据考核方案的运行情况, 提出调整意见; 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完成其它工作。
五、 月度考核操作办法
1.焦化系统
项目名称
计算方式
评分规则( 设得分为D)
权重Q%
1
产量完成率
C
焦炭
C焦
C焦=
实际产量÷计划产量×100%
1)90%≤C焦≤105%时:
D焦= C焦Q焦
11
2) C焦<90%( 包括限产时)
D焦= 0.9Q焦
3) C焦>105%时:
D焦=1.05 Q焦
当焦炉实际周转时间>1.15×设计周转时间时, 按减产情况对待。
4) 限产时, 当 C焦>100%
D焦= Q焦
硫铵
C硫铵
C硫铵=
实际产量÷计划产量×100%
1) C硫铵≤90%时
D=0.9 Q硫铵
8
2) 90%<C硫铵≤100%时:
D= Q硫铵
3) 100%<C硫铵≤105%
D= C硫铵·Q硫铵
4) C硫铵>105%时:
D=1.05 Q硫铵
粗苯
C苯
C苯=
实际产量÷计划产量×100%
D= C苯·Q苯
10
2
焦炭质量
总工办直接提供分数Z
D=Z·Q
18
化产品质量
待总工办抽查办法出台后再纳入考核
3
能耗比率N
N=实际水电费÷计划水电费×100%
1)80%≤1/N≤120%时:
D=Q/N
13
2) N<80%时:
D= Q /0.8
3) N>120%时:
D= Q /1.2
减产时, 由动力办对吨产品水、 电消耗指标进行调整。
按调整后指标遵照上述规则进行评分
4
人均工资比G
G=实际人均工资÷定编人均工资×100%
D=G·Q
10
5
现场检查
分数J
J=各部门检查总分÷部门数
D=J·Q
30
6
*材料成本比L
L=计划材料总额÷实际材料总额×100%
L≥130%时
D=1.2Q
L≤80%时
D=0.6Q
100≤L<130%时
D=0.2Q( L-100) /30+Q
80<L<100%时
D=( L-80) ·0.4Q /20+0.6Q
当进入减产状态时, 吨产品材料消耗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由生产部提供。
按调整后指标遵照上述规则进行评分
7
*包干费用比B
B=包干费用总额÷实际发生费用总额×100%
B≥130%时
D=1.2Q
B≤80%时
D=0.6Q
100≤B<130%时
D=0.2Q( B-100) /30+Q
80<B<100%时
D=( B-80) ·0.4Q /20+0.6Q
第6、 7项每月只公布相关数据, 不参与当月考核, 年终数据纳入30%年薪兑现考核。
100
焦化系统月度工资总额下发办法:
1) 当本月焦炭按综合计划分解到月度的产量值生产时( 或按照设计周转时间生产) , 当月理论工资总量( G理) 为各产品吨工资定额与其产量的乘积之和。
实际工资总量: G实= G理×( D1+D2+D3+D5) ÷( Q1+Q2+Q3+Q5)
当G实≤0.95×定岗定资总额时, G实=0.95×定岗定资总额, 即: 按照定岗定资总额的95%下发。
2) 当月因计划外大修或其它不可抗力导致某种产品产量大幅下降或小于当月计划产量的80%时, 经主管副总批准, 此产品涉及人员的薪资按人力资源部定岗定资额度的95%下发。
3) 各产品吨工资定额需根据人力资源部定岗定资方案及综合计划中各项产品的计划产量重新核算, 总量不得超过定资总额。
2.选煤系统
项目名称
计算方式
评分规则( 设得分为D)
权重Q%
1
产量
完成率
C
主要配套焦化厂生产时
引用焦炭产量相关数据
D选= D焦Q选/Q焦
27
当配套焦化厂减产, 但选煤厂精煤因需外售, 超过焦化厂需用量但小于设计产能时, 按生产部逐月下达的计划入洗量作为考核基准。
C选=实际产量÷计划产量×100%
1)90%≤C选≤100%时:
D选= C选Q选
2) C选<90%时:
D选= 0.9Q选
3) C选>100%时:
D选= Q选
2
质量分数
总工办直接提供分数Z
D=Z·Q
18
3
能耗比率N
N=实际水电费÷计划水电费×
100%
1)80%≤1/N≤120%时:
D=Q/N
15
2) N<80%时:
D= Q /0.8
3) N>120%时:
D= Q /1.2
当实际入洗量小于设计产能的85%时, 按减产情况对待。由动力办对水、 电消耗指标进行调整。
按调整后指标遵照上述规则进行评分
4
人均工资比G
G=实际人均工资÷定编人均工资×100%
D=G·Q
10
5
现场检查
分数J
J=各部门检查总分÷部门数
D=J·Q
30
6
*材料成本比L
L=计划材料总额÷实际材料总额×100%
L≥130%时
D=1.2Q
L≤80%时
D=0.6Q
100≤L<130%
D=0.2Q( L-100) /30+Q
80<L<100%
D=( L-80) ·0.4Q /20+0.6Q
当进入减产状态时, 吨产品材料消耗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由生产部提供。
按调整后指标遵照上述规则进行评分
7
*包干费用比B
B=包干费用总额÷实际发生费用总额×100%
B≥130%时
D=1.2Q
B≤80%时
D=0.6Q
100≤B<130%
D=0.2Q( B-100) /30+Q
80<B<100%
D=( B-80) ·0.4Q /20+0.6Q
第6、 7项每月只公布相关数据, 不参与当月考核, 年终数据纳入30%年薪兑现考核。
100
选煤系统月度工资总额下发办法:
1) 当本月按综合计划分解到月度的入选量生产时( 或配套焦化厂焦炉按照设计周转时间生产时) , 当月理论工资总量( G理) 为吨定额工资与入选量的乘积。
实际下发工资总量: G实= G理×( D1+D2+D3+D5) ÷( Q1+Q2+Q3+Q5)
当G实≤0.95×定岗定资总额时, G实=0.95×定岗定资总额, 即: 按照定岗定资总额的95%下发。
2) 当月因计划外大修或其它不可抗力导致入选量大幅下降或小于当月计划入选量的80%时, 经主管副总批准, 当月薪资按人力资源部定岗定资额度的95%下发。
3) 吨入选量定额工资需根据人力资源部定岗定资方案及综合计划中的计划入选量重新核算, 总量不得超过定资总额。
3.化工厂
项目名称
计算方式
评分规则( 设得分为D)
权重Q%
1
加工量
完成率
C
C化=实际加工量÷计划加工量×
100%
1)90%≤C化≤105%时:
D化= C·Q
30
2) C化<90%时:
D化= 0.9Q
3) C化>105%时:
D化= 1.05Q
当月焦油加工量小于1万吨时, 按限产情况对待。
4) 限产时, 当C化>100%
D化= Q
2
总回收率H
H=产品总量÷焦油加工总量×100%
H考核基准为96.97
( 综合计划中数据)
D=H·Q/96.97
15
3
质量分数
待总工办抽查办法出台后再纳入考核
4
能耗比率N
N=实际水电费÷计划水电费×
100%
1)80%≤1/N≤120%时:
D=Q/N
15
2) N<80%时:
D= Q /0.8
3) N>120%时:
D= Q /1.2
当限产时, 由动力办对水、 电消耗指标进行调整。
按调整后指标遵照上述规则进行评分
5
人均工资比G
G=实际人均工资÷定编人均工资×100%
D=G·Q
10
6
现场检查
分数J
J=各部门检查总分÷部门数
D=J·Q
30
7
*材料成本比L
L=计划材料总额÷实际材料总额×100%
L≥130%时
D=1.2Q
L≤80%时
D=0.6Q
100≤L<130%
D=0.2Q( L-100) /30+Q
80<L<100%
D=( L-80) ·0.4Q /20+0.6Q
当进入减产状态时, 吨产品材料消耗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由生产部提供。
按调整后指标遵照上述规则进行评分
8
*包干费用比B
B=包干费用总额÷实际发生费用总额×100%
B≥130%时
D=1.2Q
B≤80%时
D=0.6Q
100≤B<130%
D=0.2Q( B-100) /30+Q
80<B<100%
D=( B-80) ·0.4Q /20+0.6Q
第7、 8项每月只公布相关数据, 不参与当月考核, 年终数据纳入30%年薪兑现考核。
100
化工厂月度工资总额下发办法:
1) 当本月按综合计划分解到月度的加工量生产时, 当月理论工资总量( G理) 为吨定额工资与加工量的乘积。
实际下发工资总量: G实=G理×( D1+D2+D3+D4+D6) ÷( Q1+Q2+Q3+Q4+D6)
当G实≤0.95×定岗定资总额时, G实=0.95×定岗定资总额, 即: 按照定岗定资总额的95%下发。
2) 当月因计划外大修或其它不可抗力导致加工量大幅下降或小于当月计划加工量的90%时, 经主管副总批准, 当月薪资按人力资源部定岗定资额度的95%下发。
3) 吨加工量定额工资需根据人力资源部定岗定资方案及综合计划中的计划加工量重新核算, 总量不得超过定资总额。
4.热电系统
项目名称
计算方式
评分规则( 设得分为D)
权重Q%
1
发电量
完成率
C
C电=实际发电量÷计划发电量×
100%
1)90%≤C电≤105%时:
D电= C电·Q
20
2) C电<90%时:
D电= 0.9Q
3) C电>105%时:
D电= 1.05Q
当月发电量小于设计发电量的90%时, 按限产情况对待。
4) 限产时, 当C电>100%
D电= Q
2
质量分数
供电可靠性
供电公司直接提供分数Z
D=Z·Q
25
电压
无功功率
3
能耗比率N
N=实际水电费÷计划水电费×
100%
1)80%≤1/N≤120%时:
D=Q/N
15
2) N<80%时:
D= Q /0.8
3) N>120%时:
D= Q /1.2
当限产时, 由动力办对水、 电消耗指标进行调整。
按调整后指标遵照上述规则进行评分
4
人均工资比G
G=实际人均工资÷定编人均工资×100%
D=G·Q
10
5
现场检查
分数J
J=各部门检查总分÷部门数
D=J·Q
30
6
*材料成本比( 包括燃料) L
L=计划材料总额÷实际材料总额×100%
L≥130%时
D=1.2Q
L≤80%时
D=0.6Q
100≤L<130%
D=0.2Q( L-100) /30+Q
80<L<100%
D=( L-80) ·0.4Q /20+0.6Q
当进入减产状态时, 吨产品材料消耗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由生产部提供。
按调整后指标遵照上述规则进行评分
7
*包干费用比B
B=包干费用总额÷实际发生费用总额×100%
B≥130%时
D=1.2Q
B≤80%时
D=0.6Q
100≤B<130%
D=0.2Q( B-100) /30+Q
80<B<100%
D=( B-80) ·0.4Q /20+0.6Q
第6、 7项每月只公布相关数据, 不参与当月考核, 年终数据纳入30%年薪兑现考核。
100
热电二厂材料及能耗指标为试运行期间的暂行指标, 正式考核指标由生产部及动力办适时下达。
热电系统月度工资总额下发办法:
1) 当本月按综合计划分解到月度的发电量生产时(达设计产能), 当月理论工资总量( G理) 为每万度定额工资与发电量的乘积。
实际下发工资总量: G实= G理×( D1+D3+D5) ÷( Q1+Q3+Q5)
当G实≤0.95×定岗定资总额时, G实=0.95×定岗定资总额, 即: 按照定岗定资总额的95%下发。
2) 当月因计划外大修或其它不可抗力导致发电量大幅下降或小于当月计划发电量的90%时, 经主管副总批准, 当月薪资按人力资源部定岗定资额度的95%下发。
3) 每万度发电量定额工资需根据人力资源部定岗定资方案及综合计划中的计划发电量重新核算, 总量不得超过定资总额。
5.镁合金厂
项目名称
计算方式
评分规则( 设得分为D)
权重Q%
1
产量完成率
C
硅铁
C铁
C铁=
实际产量÷计划产量×100%
1)90%≤C铁≤110%时:
D铁= C铁Q铁
20
2) C铁<90%( 包括限产时)
D铁= 0.9Q铁
3) C铁>110%时:
D铁=1.1Q铁
当月产量小于设计产能的90%时, 按限产情况对待。
4) 限产时, 当C铁>100%
D铁= Q铁
镁锭
C镁
C镁=
实际产量÷计划产量×100%
1) C镁≤90%时
D=0.9 Q镁
25
2) 90%<C镁≤100%时:
D= Q镁
3) 100%<C镁≤110%
D= C镁·Q镁
4) C镁>110%时:
D=1.1 Q镁
当月产量小于设计产能的90%时, 按限产情况对待。
5) 限产时, 当C镁>100%
D镁= Q镁
2
质量分数
待总工办抽查办法出台后再纳入考核
3
能耗比率N
N=实际水电费÷计划水电费×100%
1)80%≤1/N≤120%时:
D=Q/N
15
2) N<80%时:
D= Q /0.8
3) N>120%时:
D= Q /1.2
减产时, 由动力对吨产品水、 电消耗指标进行调整。
按调整后指标遵照上述规则进行评分
4
人均工资比G
G=实际人均工资÷定编人均工资×100%
D=G·Q
10
5
现场检查
分数J
J=各部门检查总分÷部门数
D=J·Q
30
6
*材料成本比
( 包括原料) L
L=计划材料总额÷实际材料总额×100%
L≥130%时
D=1.2Q
L≤80%时
D=0.6Q
100≤L<130%时
D=0.2Q( L-100) /30+Q
80<L<100%时
D=( L-80) ·0.4Q /20+0.6Q
当进入减产状态时, 吨产品材料消耗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由生产部提供。
按调整后指标遵照上述规则进行评分
7
*包干费用比B
B=包干费用总额÷实际发生费用总额×100%
B≥130%时
D=1.2Q
B≤80%时
D=0.6Q
100≤B<130%时
D=0.2Q( B-100) /30+Q
80<B<100%时
D=( B-80) ·0.4Q /20+0.6Q
第6、 7项每月只公布相关数据, 不参与当月考核, 年终数据纳入30%年薪兑现考核。
100
镁合金厂月度工资总额下发办法:
1) 当本月硅铁与镁锭按综合计划分解到月度的产量值生产时, 当月理论工资总量( G理) 为各产品吨工资定额与其产量的乘积之和。
实际下发工资总量: G实= G理×( D1+D3+D5) ÷( Q1+Q3+Q5)
当G实≤0.95×定岗定资总额时, G实=0.95×定岗定资总额, 即: 按照定岗定资总额的95%下发。
2) 当月因计划外大修或其它不可抗力导致某种产品产量大幅下降或小于当月计划产量的80%时, 经主管副总批准, 此产品涉及人员的薪资按人力资源部定岗定资额度的95%下发。
3) 各产品吨工资定额需根据人力资源部定岗定资方案及综合计划中各项产品的计划产量重新核算, 总量不得超过定资总额。
6.新型墙材厂
项目名称
计算方式
评分规则( 设得分为D)
权重Q%
1
产量完成率
C
砖
C砖
C铁=
实际产量÷计划产量×100%
1)90%≤C铁≤110%时:
D铁= C铁Q铁
45
2) C铁<90%( 包括限产时)
D铁= 0.9Q铁
3) C铁>110%时:
D铁=1.1Q铁
4) 冬季减产时, 当C铁>100%
D铁= Q铁
混凝土砌块
C块
投产后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
2
质量分数
待总工办抽查办法出台后再纳入考核
3
能耗比率N
N=实际水电费÷计划水电费×100%
1)80%≤1/N≤120%时:
D=Q/N
15
2) N<80%时:
D= Q /0.8
3) N>120%时:
D= Q /1.2
4
人均工资比G
G=实际人均工资÷定编人均工资×100%
D=G·Q
10
5
现场检查
分数J
J=各部门检查总分÷部门数
D=J·Q
30
6
*材料成本比
L
L=计划材料总额÷实际材料总额×100%
L≥130%时
D=1.2Q
L≤80%时
D=0.6Q
100≤L<130%时
D=0.2Q( L-100) /30+Q
80<L<100%时
D=( L-80) ·0.4Q /20+0.6Q
当进入减产状态时, 吨产品材料消耗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由生产部提供。
按调整后指标遵照上述规则进行评分
7
*包干费用比B
B=包干费用总额÷实际发生费用总额×100%
B≥130%时
D=1.2Q
B≤80%时
D=0.6Q
100≤B<130%时
D=0.2Q( B-100) /30+Q
80<B<100%时
D=( B-80) ·0.4Q /20+0.6Q
第6、 7项每月只公布相关数据, 不参与当月考核, 年终数据纳入30%年薪兑现考核。
100
新型墙材厂月度工资总额下发办法:
1) 冬季( 12-3月份) 销售淡季产量小, 为稳定职工队伍, 根据人力资源部定岗定资方案中的人均工资水平下发工资;
2) 其它季节根据每万块砖的工资定额与产量的乘积计算G理。
实际下发工资总量: G实= G理×( D1+D3+D5) ÷( Q1+Q3+Q5)
当G实≤0.95×定岗定资总额时, G实=0.95×定岗定资总额, 即: 按照定岗定资总额的95%下发。
3) 每万块砖的定额工资需根据人力资源部定岗定资方案及综合计划中的计划产量重新核算, 总量不得超过定资总额。
7.机修厂
当前, 公司尚未对机修厂建立基于模拟利润的考核办法, 在此之前暂按如下办法进行月度考核。
项目名称
计算方式
评分规则( 设得分为D)
权重Q%
1
满足正常生产所需S
结果S由生产部提供
所加工产品完全满足公司各厂矿正常生产所需, 未发生质量及交付期等问题。
S≥100分
D=1.05Q
50
一项产品影响相关单位正常生产
或90≤S<100
D=0.9Q
一项以上产品影响相关单位正常生产
或S<90
D=0.8Q
2
临时安装或加工等任务R
结果R由设备部提供
圆满完成临时性任务
D=1.2Q
10
未全部完成或有瑕疵
D=0.9Q
未接受任务
D=0.5Q
没有临时性任务
D=Q
3
人均工资比G
G=实际人均工资÷定编人均工资×100%
D=G·Q
10
4
现场检查
分数J
J=各部门检查总分÷部门数
D=J·Q
30
5
*包干费用比B
B=包干费用总额÷实际发生费用总额×100%
B≥130%时
D=1.2Q
B≤80%时
D=0.6Q
100<B<130%时
D=0.2Q( B-100) /30+Q
80<B<100%时
D=( B-80) ·0.4Q /20+0.6Q
第5项每月只公布相关数据, 不参与当月考核, 年终数据纳入30%年薪兑现考核。
100
机修厂月度工资总额下发办法:
在基于模拟利润的考核办法出台之前, 暂按人力资源部定岗定资额度及实际在岗人员情况计算G理。
1) 实际下发工资总量: G实= G理×( D1+D2+D4) ÷( Q1+Q2+Q4)
当G实≤0.95×定岗定资总额时, G实=0.95×定岗定资总额, 即: 按照定岗定资总额的95%下发。
8.运业公司
针对运输公司的业务性质, 在新方案出台之前暂按照以下考核办法执行。
项目名称
计算方式
评分规则( 设得分为D)
权重Q%
月度
1
满足正常生产所需S
结果S由物资供销公司物流处提供
运输服务完全满足了公司各厂矿正常生产所需。S≥100分
D=1.05Q
70
90≤S<100
D=S·Q
S<90
D=0.9Q
2
协作配合X
结果X由生产部提供
X满分为100分
D=X·Q
30
每月工资总额仍按原办法计算, 即: 按照运输收入的10.5%及回货收入的7.5%合计下发。以上评分计算办法只适用于运业公司年薪干部月度工资的计算。
年终
按照《年终30%年薪兑现考核内容表》执行, 其中材料一项在具体的量化办法出台之前, 按满分对待。
现场检查参与部门及配分:
部门
1
2
3
4
5
6
总分
安全处
生产处
环保处
设备部
总工办
动力办
配分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600
备注:
1.各部门按照各自的检查细则进行现场检查评分, 满分为100分, 能够出现负分;
2.各部门对生产单位诸如统计表报送等日常工作的考核也可纳入现场检查的范畴进行考核;
3.如当月发生死亡事故, 当月考核分数中不体现, 年终分”安全事故”项目为零分。
六、 年终考核兑现部分
年终30%年薪兑现考核内容表:
项目
1
2
3
4
5
6
合计
7
材料
消耗
滚动内审结果
事故
培训
成绩
职能部门测评
内部员工测评
包干
费用
权重%
30
25
20
12
8
5
100
年终分数为: 1-6项各自得分乘以权重的加权平均值。
备注:
1.材料消耗数据为月度叠加结果: 12月份的L值;
2.滚动内审结果为每年公司内部自行组织的两次三标内审结果的平均分数, 每次满分均为100分;
3.事故除按安全生产部和设备部相关制度执行经济及行政处罚外, 在此赋予一定权重以便于计算分数, 给长期激励操作流程输入量化数据。如本年度有死亡事故发生, 则该项分值为零; 如有其它严重事故发生, 则由安全生产部与设备部进行扣分后按上表进行计算; ( 两个部门各以100分为基准进行扣分, 二者平均分数作为上述第3项的输入分数。已进行专项处罚的事故, 此处只体现分数, 不再参与年薪兑现考核。)
4.培训成绩为公司组织的针对中层正职( 或正、 副职) 的培训成绩, 满分为100分;
5.职能部门及内部员工测评表样见附录;
6.包干费用的奖惩按各主控部门的相关制度执行, 不纳入考核分数。全年度B值和D值仅作为参考数据用以分析或作其它应用。
七、 考核内容的调整
当出现如下情况时, 需对相关单位考核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事由
调整方向
相关事项
1
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 生产相应作出调整
产量、 单位产品材料、 能耗成本等
相关主控部门根据历史数据及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指标
2
相关指标连续三个月超过或低于目标
主控部门组织分析后, 降低、 提高目标, 或保持原目标。
评分规则相应变化: 目标提高时, 奖励比例加大。
3
组织要求
按照公司在某一时期内的重点导向调整相关项目的权重或评分规则等
重点提高奖惩幅度
新方案出台
相关单位按照新方案从新月度开始执行。
4
经过一年以上运行, 对绩效改进作用不明显
补充新的项目或调整相关指标, 以及重新设计方案。
备注: 调整内容的最短周期为三个月。
八、 考核结果的应用
1.按照上述办法进行月度及年终薪酬的兑现;
1) 单位负责人月度工资额=年薪额×70%×月度分数÷100÷12
2) 单位负责人月度挂帐工资额=年薪额×30%×月度分数÷100÷12
3) 单位负责人年终年薪兑现额=各月度挂帐工资总额×年终分数÷100
2.年度总分数作为长期激励操作办法的主要输入数据; ( 详细内容参见《中长期激励流程》)
年度总分=月度平均分×70%+年终考核分×30%
3.作为年度评先评模的参考依据之一;
各生产单位的年度总分数须作为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及劳模的入围条件之一。
4.定性考评结果作为人力资源分析的依据来源之一。
年终的民主测评在考核项目组成中占有一定比例, 其主要目的是合理评价被考核者的态度、 能力和潜质, 经过对导出的结果进行分析, 为人力资源工作提供一定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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