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协议出借方:借款方: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 (¥ )元整。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率为百分之八。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1、借款时间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出借方将于年 月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2、还款时间与金额:借款方还款时间为年月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如果不能到期偿还,则用借款金额置换借款方公司股权,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
2、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如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乙方具有优先足额受偿权。第五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一)借款方义务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二)出借方义务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第六条违约责任: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第七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内
3、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其它:本合同为主合同,股权质押协议双方另行签订,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
4、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盖章): 出借人(签字):_代表人:_ _ 身份证号:_电话:_ _ 电话:_签订日期:_年_月_日签订日期:_年_月_日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 公司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一、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主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质押合同标的:为甲方持有的 公司 的股权,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三、因甲方公司为独立股
5、东,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即视同具备法定效力。且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如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乙方具有优先足额受偿权。四、如主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主合同规定相一致。五、如甲方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则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七、本合同生效后,除非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八、本合同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九、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合同项下当事人必须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地点: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