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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为保证公司内一旦发生火警﹑化学危险品﹑油品泄漏及其它危机事故﹐采取正确措施﹐减轻此类事件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将公司损失减至最低。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发生的紧急事故处理。
3.0 定义
略
4.0 职责
4.1紧急应变小组负责紧急应变计划的制定,和应变计划的统筹指挥及善后处理。
4.2各相关部门人员负责协助紧急应变小组执行紧急状况下应变计划。
5.0 作业程序
5.1 紧急应变小组的成员:
5.1.1 固定成员: 生产部总监、 行政部经理、 生产部主管、 工程部主管。
5.1.2 临时成员: 值班的经理、 主管和发生危机的相关部门的总监、 经理、 主管。
5.2 紧急应变小组的职责及成员的职责分配:
5.2.1 危机事件的预防, 平时经过各种渠道多了解公司的情况, 尽量将隐患及时妥善解决。
5.2.2 危机事件的处理, 统一指挥调用公司的资源, 将危机引起的损失减至最低。
5.2.3 危机事件的善后, 妥善处理危机的后遗问题及跟进整改措施的落实。
5.2.4各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危机事件处理的统筹和决策。
5.2.5各部成员协助执行副总裁协调处理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5.2.6生产部总监、 主管主要负责水、 电、 气、 设备及环保的技术处理和应急临时供应。
5.2.7 生产部经理主要负责员工的处理与调配。
5.2.8 行政部经理主要负责内外部联系、 调度保安人员及医务事务。
5.2.9 相关部门的经理主管主要负责本部门问题的跟进、 协调处理过程中的具体事务。
5.2.10 节假日和夜班的危机处理职责: 节假日发生危机时, 值班经理、 主管在相关SMC以上成员未在现场处理之前全权负责危机的处理。夜班时生产部当班主管为值班主管。
5.2.11凡节假日由执行副总裁统一安排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留守值班。
5.3 危机事件种类:
5.3.1 火警事故;
5.3.2 化学危险品或油品泄漏﹔
5.3.3 天气突变事故;
5.3.4 水、 电、 气及设备事故;
5.3.5 急病或工伤;
5.3.6 罢工、 怠工;
5.3.7 打架斗殴或刑事案件;
5.3.8 其它意外事故。
5.4 危机的处理程序:
5.4.1 报告程序:
5.4.1.1 发生任何事故, 当事人或发现人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 夜班或节假日时报告值班主管。
5.4.1.2
5.4.1.3 相关主管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立即上报部门和相关部门主管, 但无论事故严重程度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
5.4.1.4 若事态不好掌握必须立即向执行副总裁请示, 事态紧急时能够先处理后报告, 可是必须在三十分钟以内报告部门总监、 经理。
5.4.1.5 为使危机处理达最快速度, 行政部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更新一次全公司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移动电话号码、 住宅电话号码。部门主管以上人员有必须保证其联系方式随时有效。
5.4.2 火警事故的处理程序: 参照文件EI/AT/004《火警应急预案》的要求处理。
5.4.3 储油罐破损、 泄漏的处理程序﹕
5.4.3.2 当发现储油罐破损、 泄漏时,必须马上报告工程部门经理﹑主管。
5.4.3.3 现场人员应尽快将储油罐内的柴油抽出至干净的油桶内,并转移至安全地点,同时用干净的容器将正外泄之柴油接住,尽量减少泄漏之柴油。
5.4.3.4 相关职能部门应准备足够的废棉纱或木屑去吸收泄漏之油,避免污染土壤或流入雨水沟中。
5.4.3.5 吸收柴油之废棉纱或木屑应妥善收集,参照文件EI/AT/008《废弃物管理规定》处理给合格废品回收机构。
5.4.3.6 在整个应急过程中,严禁热源或烟火接近泄漏区。
5.4.4 化学危险品意外事故的处理程序﹕
5.4.4.2 任何人发现化学药品容器破损或机器设备产生泄漏时,必须马上报告现场管理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
5.4.4.3 在场人员应尽快将容器的化学物品抽出至干净的容器内,并转移至安全地点,同时用干净的容器将正外泄之化学品接住,尽量外泄。
5.4.4.4 若泄漏的化学危险品有挥发性或易燃性时应注意现场环境的通风和电源开关的控制。
5.4.4.5 在使用过程中化学危险品发生少量泄漏时,应戴好口罩和胶手套,用水冲洗、 碎布擦干净或用酸碱中和后再用水清洗,废水排到污水处理系统,废布要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
5.4.4.6 在整个应急过程中,严禁热源或烟火接近泄漏区。
5.4.4.7 化学危险品溅到衣服和皮肤上的处理﹕一般腐蚀性危险品溅到衣服上,应迅速将衣服脱掉并用大量清水冲洗腐蚀部位,然后接受治疗处理;
5.4.5 天气突变事故的处理程序: 参照文件WI/PR/019《天气恶劣时期安全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处理。
5.4.6 水、 电、 气、 设备事故的处理程序:
5.4.6.2 凡涉及水、 电、 气、 设备的事故, 在场的工程师应先根据情况采取应急措施, 如: 断绝供应、 转移物资、 疏散周围人员、 禁止通行等, 并立即上报部门主管、 工程部主管或工程部直接负责的工程技术人员。
5.4.6.3 工程部主管在接到报告应立即联系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处理, 相关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 涉及到超过三小时停产或人员伤亡时应同时报告总经理和紧急应变小组相关的成员。
5.4.6.4 若事故引致人员受伤的, 在场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对伤员进行救治, 如人工呼吸、 止血等, 并通知厂医或医院处理, 但若涉及到胪脑或脊椎外伤等严重伤情, 不能确定病情时应立即联系医院急诊处理。
5.4.7 急病或工伤的处理程序:
5.4.7.2 日班时, 现场相关人员立即通知厂医, 厂医应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处理, 根据病情或伤情决定在厂内或送医院处理。
5.4.7.3 若医务室无条件处理的, 要立即通知行政部经理、 伤员所属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送医院, 但紧急情况下能够先送医院治后报告。
5.4.7.4 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行政经理。行政部车辆调度员应及时安排司机。为保证能及时协助处理, 相关的部门主管要安排病员或伤员的亲友或熟悉的同事陪同就医。
5.4.7.5 厂医下班后或未能及时到现场处理的, 相关人员应通知相关主管、 保安员、 舍监联络司机送医院或联络医院急诊处理。
5.4.8 罢工或怠工的处理程序﹕
5.4.8.2 发生罢工或怠工的部门或班组的负责人应及时了解事件起因并向部门主管和行政部经理汇报。
5.4.8.3 行政部经理应根据情况上报部门SMC或紧急应变小组成员, 同时组织保安员维持秩序和保护公司财物和重点部位, 如财务室、 配电房、 仓库、 生产设备。
5.4.8.4 相关部门主管和紧急应变小组成员应及时组织相关员工或其代表进行调解和谈判。
5.4.8.5 调解或谈判不成功或相关人员情绪变化大时, 应根据动向加强保安或及时报警请求协助, 根据相关法规及时与相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5.4.9 打架斗殴或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
5.4.9.2 当事人或在场人员应迅速通知值班保安员制止事件的恶化。将当事人交行政主任或当班保安队长处理, 如当事人不听制止, 保安员应合力制止。
5.4.9.3 有多人围观起哄时, 将当事者双方带到其它地方处理并疏散围观人员。事态严重, 保安员合力都制止不住时, 应立即联系桃源派出所处理或拨打110报警。
5.4.9.4 保安员处理事件时, 立场要公正, 不可偏袒或加入其中一方。
5.4.9.5 外来人员来厂滋事, 应管制员工不得与其对打, 并立即联系桃源派出所或拨打110报警。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并通知所有保安人员集结以防万一。
5.4.9.6 警方处理之前, 保安员应保持克制, 尽量劝说对方, 以理服人。认清对方面貌、 特征、 人数, 有无携带武器、 车牌号码及滋事原因等, 以便于警方汇报处理。
5.4.9.7 保安员应及时报告保安队长及行政主任、 行政部主管、 行政部经理或生产部总监, 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态向紧急应变小组成员汇报。
5.4.9.8 任何人员发现可疑人物时, 应及时与保安员联系并监视。
5.4.9.9 发现有物品被盗或发生其它刑事案件时, 应立即报告值班保安员并保护现场, 保安员应及时上报保安队长及行政主任、 行政部经理、 值班主管。
5.4.9.10 行政部经理上报紧急应变小组成员后决定是否报案。
5.4.10 所有意外事故的处理原则﹕
5.4.10.2 及时上报原则。凡发生意外事故时当事人或在场人员必须立即按第5.4.1的报告程序上报, 特别是事态不稳定难掌握之时。
5.4.10.3 快速反应原则。所有意外事故在发生初时最有利于解决, 相关管理人员必须要及时处理事故。
5.4.10.4 保证安全和减少损失原则。相关部门主管或值班主管应根据现场的情况, 在减少公司利益损失或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采取适当应急措施处理。
5.4.10.5 现场处理原则。在非常紧急情况下, 现场最高管理者能够根据情况灵活处理紧急应变小组的决定。
6.0参考文件
6.1《危险废物管理规定》 ( EI/AT/010)
6.2《火警应急预案》 ( EI/AT/004)
7.0记录
略
8.0附件
紧急事故联络通知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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