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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基本制度
214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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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4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7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9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1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6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20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24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28
矿用设备 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31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33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38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40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41
安全举报制度 43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46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47
安全管理奖奖惩制度 48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85
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制度 87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93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97
环境保护制度 101
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04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06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 109
特种工种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111
”变招工为招生”制度 113
煤矿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 115
民爆器材领取清退制度 118
爆炸物品库区管理规定 119
民爆物品安全操作规程 120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教育制度 121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警卫看守制度 122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运输制度 123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124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定员量制度 125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批购制度 126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127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废品销毁制度 128
民爆物品行业管理制度 129
防止民爆物品丢失措施 130
爆破工作领导人岗位责任制 132
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133
爆破器材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134
民爆器材库房看守员岗位责任制 135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36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139
职 业 危 害 申 报 制 度 141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43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45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47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149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50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52
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制度 153
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154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156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158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政令畅通,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为主线,夯实质量标准化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矿每月召开月度质量标准化安全例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月度质量标准化安全例会召开时间
每月七日上午九时。
二、召开地点
矿办公楼会议厅(生产调度会议室)。
三、参加会议的单位、部门及人员
矿长、党委书记、各副矿长、各大副总。
八大专业组组长,采掘开、辅助队队长、书记,地面单位队长及各部门负责人。
四、会议议程
1、由安监处第一副处长通报上月质量标准化安全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完成情况,上月安全情况小结,对议定事项未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差的单位和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罚。
2、由安监处质量管理科通报上月集团公司质量标准化检查情况,并详细和具体安排本月质量标准化工作。
3、由地面监察科科长通报
4、由计划科通报上月安全费用资金完成情况,对完成差的单位和部门做出相应的处罚。
5、质量标准化八大专业因质量标准化工作出现滑坡,由专业组组长进行述职。
6、安全矿长对本月安全工作做详细安排。
7、各分管副矿长发言。
8、现场询问队组(部门)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需解决的问题。
9、矿长讲话。
10、党委书记讲话。
五、月度质量标准化安全例会具体要求
1、文件所列的参加会议单位和部门必须是单位和部门的行政第一把手参加,第一把手因公出差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可委派书记或副职参加,但必须经安全副矿长和矿长请假批准,否则视情况给予100~300元罚款。
2、生产、生活调度,八大专业组组长,各参加单位和部门负责人,每月底前要将需要上会解决和议定的事项,以书面形式报安监处综合科、质量管理科。
3、会议发言要抓住重点,简明扼要,对问题的解决和处理必须有责任单位、责任人,处理时间和处理意见。
4、对会议召开的全部过程和内容,安监处、矿办要做好记录,会议纪要由安监处负责整理,矿办配合并负责会议纪要的打印和下发到各参会、相关处室。
5、由安监处负责,责成专人对例会议定各项内容的完成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落实。对议定事项的完成情况必须在下次例会上进行通报。
6、为认真落实会议议定事项的完成情况,明确责任,对每项议定事项分负责人(分管矿领导)、承办人(具体实施单位或部门行政第一把手)和配合单位,对议定事项进行逐项安排落实。
六、安全专题会议
1、安全专题会议召开时间,由安全副矿长决定。
2、安全专题会议由安监处第一副处长主持。
3、参加会议人员。
生产系统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安监处、调度室、生产科、地测科、机电区、通风区、运输区、矿建工区、工贸公司、多经公司、供应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生产队组、生产辅助队队长、书记、技术员。
4、会议内容
(1)安监处质量管理负责通报采、掘、开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定级及安全检查情况。
(2)安监处机运督察科负责通报机运安全检查情况。
(3)通风区负责通报各队组”一通三防”检查情况。
(4)安监处第一副处长负责全矿安全状况和具体安排安全工作。
5、要求
(1)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会者,必须向安监第一副处长请假,并经同意批准。否则罚款100元。
(2)各系统负责人,必须事先准备好汇报材料并进行通报。
(3)对各系统通报的检查”四定”问题,会议后要根据要求,认真进行跟踪复查和整改,做到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4)根据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安监处负责通知各参会人员,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会议落实考核办法
1、对月度质量标准化安全例会议定事项的完成情况,安监部门要做好严格考核,对会议议定事项完成好的、差的单位责任人、相关人员的奖励,每季度由安全矿长审批兑现。
2、对会议议定事项,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按照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反馈表的要求,对所落实事项的完成和进展情况认真进行填写并由单位、部门负责落实人、分管矿领导签字后送交安监处综合科。
3、凡未能按期按质按量完成议定项目任务的。处罚5000元,其中分管矿领导1000元,其余4000元落实到责任人。
4、凡因工作飘浮,未能按时完成议定项目任务,导致发生事故的单位责任人给予1000元以上罚款外,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5、凡每月末没有按规定上报书面材料的单位,罚责任单位领导300—500元。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明确安全目标,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目标制定以年度为周期,主要依据<汾西安全一号文>、<新阳安全一号文>制定的安全、经济发展等目标责任,同时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
第三条 矿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实现本部门安全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目标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各部门的其它副职具体负责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第四条 每个年度之初,矿长要与各区、队、科室等下属各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状;各区、队、科室负责人要与员工签订安全保证书。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机制。
第五条 井下生产单位安全指标主要内容包括:总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万吨死亡率控制指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等。
第六条 地面单位安全指标主要内容包括:杜绝重大灾害性损失、杜绝恶性交通及其它事故、消灭工业生产死亡事故等。
第七条 安全目标保障指标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指标、安全管理先进队组建设达标指标、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指标、安全培训计划完成指标等。
第八条 各区、队、地面单位根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层层定目标、定责任,严格落实、严格考核,全面实现安全目标。
第九条 年度安全目标实现与否要作为评先评优、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第十条 根据安全目标责任状内容的要求,每个年度末由公司安监处牵头对各区、队、地面实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领导。
第十一条 公司领导根据考核结果研究决定,对安全目标实现优良的单位班子成员进行奖励,对安全目标实现较差的单位班子成员进行处罚,奖罚额度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矿井的综合抗灾和防范能力,提高矿井的安全装备管理水平、人员素质,保证安全投入,搞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费用资金的来源:
按吨煤15元提取使用,其中矿吨煤留用5元,剩余部分交集团公司。
二、安全费用资金使用范围
以矿井”一通三防”为重点,围绕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灾害和机电、运输及其它危害治理工作进行的设备更新改造,设施修理以及其它必须排查的安全隐患。
三、安全费用资金的使用原则
1、 专款专用原则
计划、财务、供应、生产、安监、机电、运输、通风等部门要设立安全费用设备工程专项基金台帐,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将安全费用资金挪作它用。
2、重点保证原则
安全费用主要以”一通三防”为重点,重点保证安全设备更新、风机改造、采区内的专用风道、瓦斯通道的建设、防灭火、防尘和隔爆设施完善、瓦斯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改进和完善。
3、突出效果的原则
安全费用投入要经过实施过程的严格监督检查,质量把关和竣工验收,确保投入运行后达到预期的目的。
四、安全费用的管理与监督
1、矿计划、安监、财务部门必须按集团公司安全费用管理要求,及时编制安全费用年度计划。
2、安全费用必须编制”三定”项目表(定项目、定完成时间、定责任人)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供应、机电、运输、通风等部门的项目负责人,对所负责的购置项目验收把关,质量不合格及时向分管领导和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反映和退货,严禁伪劣产品用于生产建设之中。
4、各部门的责任人必须严格按”三定”要求组织落实,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项目的按时完成。
5、安全费用的实施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基建程序进行管理,计划、基建、安监、机电、运输、通风等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一通三防”工程由安监、通风部门签证,否则不得进行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安全费用设备投入由供应科按照投标价格对外签定供应合同,但需要由设计、安监、通风、机电等部门参加验货。
五、安全费用资金考核
安全费用考核纳入安全质量检查评比考核内容,实行月度检查,季度统一考核。
1、计划部门必须及时编制安全费用计划及”三定”项目表,否则对责任者给予100-500元罚款。
2、工程项目按季度累计完成情况考核。工程质量(工作量)每降低1%,对项目负责人给予100-500元罚款。
3、装备投入按季度累计完成资金情况考核。资金完成量每降低1%,对项目负责人给予100-500元罚款。
2、 对未能完成计划的,进行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对直接责任部门处罚1000- 元。
3、 项目负责人要严把质量关,使用伪劣产品给予行政处分外,按价值的10%-50%予以处罚。对于能积极按质按量完成的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每季度末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其它方面按照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及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安全费用使用监督制度执行。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检查标准
各专业以焦煤集团公司印发的<生产矿井安全管理及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分办法>进行检查考核。
(二)检查办法:
1、采煤工作面实行动态班评估,质量标准化打分定级每旬不定期检查一次。
2、掘开工作面实行工程监理制,质量标准化打分定级每旬抽查一次。
3、矿井每旬组织一次井下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检查必须在现场”四定”问题打分。
4、地测、调度、综合治理专业由专业组长组织有关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三)考核办法:
1、对采煤队组的考核:
综放工作面割煤工资执行标准化工资,
1)、当日评估等级为A级,吨煤按吨煤单价的100%支付(即1.61元);
2)、当日评估等级为B级,吨煤按吨煤单价的50%支付(即0.81元);
3)、当日评估等级为C级,割煤不支付工资;
当日评估等级执行小班最低等级。综放工作面质量标准化每旬不定期抽查一次,抽查等级与评估等级相同,执行评估等级。抽查等级低于评估等级时,本旬按抽查等级执行。
当班割煤奖工资=当日割煤(吨)×当日评估等级对应的奖吨煤单价
综采工作面每旬不定期检查一次,以旬考核,按月结算。A级率达70%,旬检为优良品,无C级,吨煤奖励1.8元;旬检为合格品,吨煤扣0.6元;旬检出现不合格品,吨煤扣1.8元。
为提高现场管理人员搞好质量标准化的积极性,对跟班队干、代班长、评估员、质量验收员进行考核,小班出现一次C级,停产整顿,扣当班1000元,罚款落实到跟班队干、代班长、质量验收员。A级率70%以上,抽查有一个优良品对跟班队干、代班长、评估员、质量验收员每人奖励100元,有一个合格品每人扣40元,有一个不合格品每人扣100元。
队组月考核奖(罚)金额=上旬产量×吨煤奖(罚)金额+中旬产量×吨煤奖(罚)金额+下旬产量×吨煤奖(罚)金额
2、对掘开队组的考核:
掘开队组每旬检查一次,以旬考核,按月结算。
1)、A级率达60%以上,无C级,旬检优良品奖励掘进巷道,煤巷奖励90元/米、半煤岩巷奖励120元/米、岩巷奖励150元/米;2#煤巷道奖励120元/米、半煤岩巷奖励135元/米、岩巷奖励180元/米;开拓巷道断面小于10平方米的岩巷奖励255元/米;断面10—14平方米的岩巷奖励330元/米;断面大于14平方米的奖励480元/米。
2)、旬检合格品扣掘进巷道,煤巷扣30元/米、半煤岩扣40元/米、岩巷扣50元/米;2#煤巷道扣40元/米、半煤岩巷扣45元/米、岩巷扣60元/米;断面10—14平方米的岩巷扣110元/米;断面大于14平方米的扣160元/米。
3)、不合格品当月扣除进尺,经过整改验收合格,按定额工资的50%支付,两个月未整改的巷道不予结算工资,按事故追查。
在日常监理过程中,小班出现一次C级,扣除当班进尺,停产整顿,扣当班1000元,罚款落实到跟班队干、代班长、质量验收员。A级率达60%以上,有一个优良品对跟班队干、代班长、监理员、质量验收员每人奖励100元,有一个合格品每人扣40元,有一个不合格品每人扣100元。(开拓巷道A级率按50%考核)
队组月考核奖金额=上旬进尺×每米奖金额+中旬进尺×每米奖金额+下旬进尺×每米奖金额
3、对辅助队组质量标准化考核:
辅助队的考核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旬检查两次,查出一条问题扣0.5分,重大问题有一条扣5分,肆定问题有一条未按期整改扣2分,质量标准化工作有创新奖励5分,得分满90分不奖不扣,每超过1分奖绩效工资的10%,每降低1分扣绩效工资的5%。辅助队组工资的30%作为标准化考核工资。
4、对专业组及队组的排名考核:
(1)专业排名奖罚:
在集团公司月度检查,获得第一名的专业:采煤专业组奖励5000元、掘开专业组奖励6000元、机电专业组奖励5000元、运输专业组奖励4000元、通风专业组奖励5000元、地测专业组奖励3000元、调度专业组奖励3000元、综合治理专业组奖励6000元,在集团公司获得第二名的专业减半奖励;在集团公司排名倒数第二名扣罚1500元,最后一名扣罚 ~3000元。由专业组长将奖罚落实到人头。如出现严重危险源(列入集团公司重大隐患一次),罚责任部门不少于10000元,罚款额的30﹪由负责人承担。
(2)采、掘、开队组单项排名奖罚
采、掘、开队组在集团公司单项排名,第一名奖5000元,最后一名扣3000元。
六、对质量标准化个人的绩效考核:
质量标准化绩效奖=本人月考核得分×2×本人系数
质量标准化绩效月奖基数200元。
个人考核系数:专业组组长4.0,付总3.O、生产业务科室正科级2.5,生产业务科室付科级、生产队组队长、书记2.0,生产辅助队组队长、书记1.5,生产一线和生产辅助包队技术员1.0。
停发、减发标准化绩效条件:
(1)发生死亡事故或标准化在集团公司检查不达标时,停发当月标准化绩效奖;
(2)发生重伤事故及一级非伤亡事故时,停发该专业标准化绩效奖,其它专业组减半;
(3)专业或队组在集团公司标准化检查中标准化不达标或排名倒数第一的,取消该专业和队组标准化绩效奖;
(4)在矿安全标准化检查中存在重大隐患的或标准化不达标的减半;(5)月度标准化工作未按计划完成的,视情况给予减发。
(6)每月25日前各专业报回下月质量标准化重点工程和本月质量标准化完成情况。至29日不交回上述内容的,本月质量标准化绩效奖励不予发放。
实行百分制考核:
考核项目
考核细则
得分
质量标准化
(30分)
1、专业得分以集团公司检查为准,达到规划分得30分,在集团公司排名第一名奖10分,第二名奖5分,第四名扣5分,第五名扣10分,第六名扣20分,第七名不得分;
2、队组标准化以矿检查为准,达到规划分得30分,每超降规划1分,奖扣10分。
现场管理(30分)
1、入井天数少一天扣2分;
2、安全标准化检查有一次未参加扣10分;
3、没有下井天数的该项不得分;
4、包队领导按包队要求出众完成任务,采掘开包队领导奖20分,辅助队组包队领导奖10分。
安全指标(30分)
1、本专业发生轻伤及二级非伤亡事故扣该专业每人10分,发生事故的队组扣30分,包队领导扣20分。
隐患排查(10分)
1、不按规定要求上报集团公司隐患扣该专业每人10分;
2、肆定问题整改不及时,有一条施工单位扣5分。
七、文明生产考核,采区巷道每三天验收一次,采、掘、开巷道每十天验收一次,以月考核,具体考核奖罚见<文明生产考核办法>。
八、资金来源:吨煤提取1元及质量标准化各类罚款作为标准化奖励资金。各专业组罚款的50%作为专业组奖励基金,单独建帐,专款专用。
九、奖罚以月考核,当月兑现。每月4号前由安监处质量科将考核结果报安全、生产矿长审批后执行。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我矿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技术技能水平;规范我矿全体员工的操作行为,切实提高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二、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第二条、舆论宣传教育。要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以广播、电视、报纸、标语、安全文化长廊和宣传教育活动日等为基本渠道的舆论宣传教育体系。具体由宣传部、矿工会、团委、安监处牵头组织。
第三条、党员示范教育。形成以党员安全责任区、”党员身边无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党员示范教育体系。具体由组织部、安监处牵头组织。
第四条、群众安全教育体系。形成以群监网、安康杯竞赛、群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安全教育体系。具体由工会安监处、街道办牵头组织。
第五条、青工安全教育体系。形成以青年安全监督岗、青工安全思想教育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青工安全教育体系。具体由团委、安监处牵头组织。
第六条、区队安全教育体系。形成以班前会教育、安全会、安全日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区队安全教育体系。具体由宣传部、安监处、职工学校、矿工会、基层总支(支部)负责。
第七条、安全培训教育体系。形成以岗前培训、专业知识培训、脱产培训、集中轮训、业余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体系。具体由职工学校、安监处、宣传部、矿工会、团委负责。
第八条、周二周五安全教育。每周二周五各区队(车间)机关科室,组织集中学习,具体由安监处、劳人科、职工学校、企管科负责。
第九条、每日一题教育,各区队车间、机关科室要把工作中的总是或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以每日一题的形式写到醒目位置,让员工达到”日有所长”的目的。由矿安监处负责。
三、全员安全培训制度
第十条、职工学校负责对矿属各类人员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技能的培训,负责配备足够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教师。
第十一条、安监处是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教育的监督考核部门,主要对上级审批的安全培训计划内的技术技能培训工作进行重点指导,并实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十二条、区科队长是本区职工安全培训的第一责任者,支部书记技术员负责组织职工的定期日常班前会及业余的安全培训工作,达到<煤矿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应知应会考核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职工教育培训必须结合本单位的特点,按照工作需要,向职工传授思想教育、文化技术知识、管理水平、操作技能,进行各种基本功和专业训练,以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职工培训的基本任务是对职工进行教育,使职工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技术素质,建设一支有思想、有科学文化知识、专业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和生产操作技能的职工队伍,以适应现代化企业建设的需要,为我矿做好人才保证。
第十五条、职工培训的基本内容是: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职工学政治、学文化、学业务、学安全知识。教育职工讲政治、讲理想、讲道德、守纪律,发挥职工的积极性、自觉性和创造性。
第十六条、职工培训是成人在职培训,要针对成人和在职的特点,从职工队伍现状出发,因人制宜,因材施教。要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和长远目标,为确定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办学形式,开设课程和教学时间。本着干什么学习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需要什么人才就培养什么人才的精神,从基础抓起,搞好培训使职工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第十七条、采取多种形式办学。经过脱产、半脱产和业余学习以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职业技能鉴定、签定师徒合同形式大力开展职工培训。
第十八条、安全教育要作为职工培训的一个主要内容来抓,组织职工学好 新安全规程、安全法规,懂得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措施,杜绝违章和违章作业。新工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72课时),职工培训时间不足,质量不高,导致事故应追究培训部门责任。
第十九条、职工培训的重点是:各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人的初、中、高级培训,各岗位安全技术技能的培训,区队长班组长培训,特殊工种培训,主要技术工种以及新上大型设备前的培训。
第二十条、职工培训是矿科(室、队)长任期目标管理的内容之一,要把开展职工培训的成效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考评干部、单位、个人评比先进的一个重要条件,并纳入经济责任制的考核范围,衡量成效的标志是:1、领导重视,列入议事日程;2、培训计划、措施、制度健全,并能落实;3、积极创造学习条件,能完成各项培训任务;4、注重质量,讲究实效,促进生产发展。
第二十一、加强对职工教育工作领导,矿每年要讨论一次教育工作,研究解决办学中的重大问题;每月召开一次培训会,对培训总结和安排,解决培训中存在的问题;月月有检查、考核,半年一评比。职工教育要纳入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象布置、检查,生产任务那样布置、检查职工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条、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培训、考核分离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全矿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办学,建立三级职工培训体系。
第二十四条、区队(科)队长、班组长、中级以上技术、特殊工种的培训由集团公司统一安排,集团公司安培中心培训国家安全监察局发证。
第二十五条、安全培训,初级培训,主要技术工种的岗位培训,技术技能鉴定前的培训,转岗人员上岗前的培训以及新工人入矿培训,都由职工学校负责落实并发证。
第二十六条、区(队)车间负责经常性政治、文化、业务技术的培训和技能的训练,练兵、小型技术比武,应有效地利用业余时间,班前班后,周二学习日,每日一题等形式开展。
第二十七条、职工学校负责全矿的的培训工作,区(队)要根据本部门实际需要,每年作出培训计划上报职工学校,职工学校实行计划管理统筹编制全年培训计划,由矿文件下发并报集团公司。
第二十八条、脱产培训:由职工学校根据集团公司通知和矿培训计划下发通知到各单位,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名额、有关事宜,准时选派优秀学员参加。在集团公司培训前到职工学校办理手续,开具介绍方可参加。
第二十九条、业余培训各单位要有培训计划、学习记录、学习内容、点名册,学员笔记,教师教案,每月进行一次考试,一次总结考试率占在岗人数的30%以上。考试成绩、总结报职工学校。矿职工教育培训领导组将不定期地进行检查、考核。
第三十条、脱产培训班必须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培训内容。而且教材、教师、教室、学员四落实。
第三十一条、各教学,必须有专兼职班主任,负责学员的思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要有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管理制度,课前课后要点名,每天考勤,月终报工。对旷课一天者,按旷工论处;累计旷课三节,按旷课一天论处。迟到、早退按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罚款。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强化我矿现场安全管理,实现事故隐患排查的制度程序化,及时准确地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各类事故,促进安全形势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 事故隐患的分级及分类
1、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施工作业)现场中在生产设计、生产工序、工程质量、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各方面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D四级。
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的,须由集团公司协助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队解决不了的,须由矿协助解决的隐患。
C级:业务科室有能力,而且能够限期解决的隐患。
D级:队组有能力,由队组当场解决或限期解决的隐患。
3、事故隐患分为十个种类: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责任划分
1、矿、科、队均要把事故排查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并组织事故隐患排查、隐患筛选、认定、登记传递、整改及反馈。安监处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矿长是全矿事故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
3、各分管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分管专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4、矿属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5、计划科、财务科、生产科、基建科、供应科、四大区等部门分别负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有关的工程设计、项目计划、资金落实、材料及设备供应、组织落实等。
三、事故隐患排查例会制度
矿每月月末由矿长主持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会议,听取个分管矿长对分管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的工作汇报,并对A、B级事故隐患进行分析,同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行政办负责做好排查例会记录。分管矿长根据矿排查例会决定对本人所分管的A、B级事故隐患整改制定措施、落实整改时间和新的管理措施。各区(科)、两公司每旬由区(科)长、经理主持召开一次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会议,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级分类,对上报的A、B级隐患要由主管领导以书面形式上报矿分管领导和安监处质量科。
四、事故隐患排查程序
1、事故隐患的来源:
1)矿、科、队干部下井检查所填写的各类隐患问题;
2)焦煤公司、集团公司、矿安全质量检查后”肆定”的事故隐患问题;
3)安全员及安全小分队蹲点检查、班评估和动态检查所查出的各类隐患问题;
4)矿、区(科)、两公司事故隐患排查会认定的事故隐患问题。
2、安监处按事故隐患的十个种类,分别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台帐,并实行班班登记、筛选、分级。对D、C级事故隐患要在班后及时通知科、队按”肆定”时间处理;对B级和A级事故隐患要在每日的安全日报上详细填写,由调度室领导在矿调度班前会上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
3、D、C级事故隐患通知书下达区(科)、队后,区(科)、队领导必须到井管站进行隐患认定并签字,落实整改时间和负责人,认真整改事故隐患,同时要建立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台帐,做到规范管理,整改及时,隐患到期解决后,区(科)、队签字领导要及时到安监处填写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表,进行事故隐患的处理消项。
4、对于B级事故隐患,安监处筛选认定后,报安监处处长审定。并以<事故隐患通知书>的形式抄送各分管矿长。各分管矿长接到通知后,要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解决,并向矿长做出整改汇报。
5、对于A级事故隐患,由安监处筛选认定整理后,报安全副矿长审定。并以”隐患通知书”形式报送矿长认定。矿认定为A级事故隐患后,除立即向集团公司做出报告外,同时,要召集有关部门采取临时预防措施,防止灾害事故扩大。
6、A、B级隐患消除后,各单位要及时将整改消除情况列表报安监处,以便及时上报销项。
五、事故隐患的整改复查
1、矿、区(科)、队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复查全面负责,安监处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复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C级事故隐患的整改复查,由安监处质标办指派专人进行整改复查。对B级事故隐患的整改复查,由安监处副处长组织安监处有关人员现场检查落实。对A级事故隐患由安监处主任工程师会同安监处监察科于每月25日前,将A、B级事故隐患列表报安监局监察处。
3、安监处每旬由第一副处长主持召开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分析会,按照会议精神认真排查和处理各类隐患。
4、对于没有安排查规定的时间解决的事故隐患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隐患的单位,安监处事故科要及时进行责任追查,并对责任者给予相关处罚。
5、全面落实”四不生产”的原则,对于作业场所和环境存在的事故隐患,一经查出要及时处理。在未处理之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无措施不准生产。违反上述要求造成事故的,要从严追究现场跟班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6、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情况,矿每季度总结评比一次,对于开展的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对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或者扯皮、推诿的单位和个人,根据A、B、C、D级事故隐患对责任者分别给予相关处罚。由此而导致事故发生,按事故隐患排查责任从严追查,确定事故责任者,按集团公司及我矿<安全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从严做出处理。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汾西矿业集团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强化我矿现场安全管理创新,提高安全监管质量和监督力度,全面提升我矿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矿井安全管理示范矿井建设,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安全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及目的
1、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培训一支懂业务、会管理的安监干部;培训一批作风过硬、技术熟练的安监人员,形成高效、务实、规范、有序的安全监管机制。
2、深化安全监察制度建设,使各项安全工作实现制度化,在各个生产环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监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各工种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水平,完善安全监督体系。
3、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安监人员坚持周二、周五学习,提高安监队伍的思想水平,业务能力,实现安全监督关口前移,重在现场,隐患排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落实、有效发挥安全监督作用。
4、提高安监队伍的监管力度,矿组建安全督查组,随时对安全生产,安监人员上岗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立足防范,综合治理,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管理办法
1、安监人员全部进行培训,持证上岗,无证者一律不得上岗。
2、矿属各级领导干部,全部经集团公司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3、安监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新调入的安全员及时报集团公司参加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后,持证上岗。
4、经常性、常规化对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考核,对不合格的人员调离安监系统,对考核优秀,工作出众的安监人员给予经济奖励和晋升检查资格级别。
5、矿成立安全工作督查组,经常对工作现场安全人员实行现场管理,对违章违纪安全员批评教育,对严格违纪人员调离安监系统,并给予政记处分,是党员的要给予党纪处分。实现安监队伍遵纪守法、纪律严明、监督到位。
三、检查方法
检查时按专业进行,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记录,现场抽考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的检查验收收内容,要求和目标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形式如下:
1、全面检查:矿每旬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矿、科(区)包队领导与相关专业检查人员参加,检查覆盖面达100%。
2、针对性检查:针对各专业、队组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进行检查。针对性检查由安监处组织相关专业组配合进行。检查不定时间、不定次数。
3、突击性检查:由专业小分队和安全小分队不定期组织进行,重点对四点班、零点班管理相对薄弱的环节和要害场所、重点岗位、队干上岗、综采工作面安装及初采末回、掘进开口和贯通、现场安全管理、规程措施贯彻落实职工培训,安全教育等进行突击检查。
4、跟踪检查:对现场存在严重隐患和影响安全生产不放心的队组,由安监处组织相关人员跟踪检查落实,直至解决为止。
四、检查主要内容
1、查安全生产法令、法规,上级有关文件、指示、安全专题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2、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队干及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查现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
4、查现场安全管理中人的不安全行为。
5、突击对重点系统(矿井通风、瓦斯治理、监测监控、防灭火管理、供电、排水、运输)的检查;对地面生产单位在供电安全、地面高空作业、大型设备的吊装运输等方面的检查。
6、其它方面的检查内容(以检查文件要求的内容为准)。
所有参检人员每次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严格地按照检查内容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四定。
五、检查人员的职责与权利
1、凡参检人员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与上级有关规定,吃透标准,并严格履行业务保安职责,提高检查质量,落实检查责任,对检查区域在一周内除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负连带责任。
2、严格执行”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分别采取责令现场整改、四定落实、下达整改意见书等方式解决。危及安全的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作业,下达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落实。
3、整改意见书内容包括:被检查单位、检查地点、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限期整改时间、检查人及责任人。
4、检查人员对全矿井上下各生产作业场所,相关地点不定时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查。
5、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根据问题的性质做出停止作业和处理决定。
6、对屡查屡犯、不重视隐患排查、隐患整改不及时和重复出现的隐患,均可加倍处罚。
六、对检查人员的要求与考核:
1、自觉遵守检查制度和规定。依据业务保安职责对所检查专业负责,按规定填写四定表。
2、要提高检查质量,检查要求实,查问题要准,处理问题要快。不但要查出实质性问题,而且要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与被检查队组进行专题研究,制订整改措施,提出解决方法。
3、无故不参加检查者,每次罚款100元。
4、对检查人员不负责任,所查问题不准不实的,每有一项处罚检查责任人100——300元/人。
5、对跟踪落实不到位,所检查区域在检查后一周内除人为因素发生事故的,取消参检人员与被检查队组领导当月安全绩效奖。、
6、检查中对走过场、徇私舞弊、违反检查规定或行为不良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处罚责任人500元,并取消其检查资格,全矿通报批评。
7、各队组或责任单位配合检查不力,隐患排查不及时的,一次处罚队组或责任单位3000元,各单位对所查问题四定落实不及时的,每有一项处罚1000元。
8、为提高安全检查质量,提升安全检查人员素质,调动参检人员的积极性,对检查人员按季进行考核并适当给予奖励。
七、本规定所涉入奖罚均由公司安全奖励基金列支。
八、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为规范我公司的技术管理,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对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工程设计和方案的审批工作建立如下制度。
一、工程设计审批制度
1、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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