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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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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29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编制部门: 安全环保部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制订日期: 08月01日 生效日期: 09月01日 前 言 一、本程序文件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相一致,包括31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本程序文件更换新版本时,其编制、审批和发放要求与旧版本相同。更换新版本时应收回旧版本。 目 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 4 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1 3、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管理制度 12 4、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3 5、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5 6、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6 7、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 18 8、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0 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2 10、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25 11、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26 12、变更管理制度 27 13、事故管理制度 29 14、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 32 15、消防管理制度 33 16、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35 17、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36 18、生产设施管理制度 37 19、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39 20、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41 2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44 22、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45 2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7 24、检维修管理制度 48 25、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50 26、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52 27、供应商管理制度 54 2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55 2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8 3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60 31、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61 32、风险评价制度 62 33、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65 34、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66 35、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69 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目的 为明确公司各部门及各岗位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及所属的各部门及人员。 3.职责 3.1 副总经理负责责任制的编制。 3.2 总经理负责批准。 3.3 各部门及各级人员认真执行。 4.责任制内容 4.1总经理安全责任制 4.1.1 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法规,保证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掌握本单位的全面安全情况。 4.1.2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和重点岗位安全责任制,确定车间、班组和重点岗位的安全责任人。 4.1.3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4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1.5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事故隐患。 4.1.6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7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1.8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的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1.9 每年组织对车间、班组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 4.1.10 将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为本单位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组织展开本单位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 4.1.11 明令规定,进入厂区严禁烟火及明火作业制度。 4.1.12 保障本单位环境优良,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保障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周围不准堆物。 4.1.13 发生火警、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和疏散人员,拨打“119”电话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4.1.14 批准应急救援预案的高级别启动及宣布应急救援预案的终结。 4.1.15 保证主要负责人自身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职能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2 安全领导小组责任制 4.2.1 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具体开展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2.2安环部由公司指定的安全负责人负责领导,其它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配合并实施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与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2.3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协调,监察管理,并负责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检查其落实情况。 4.2.4宣传、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4.2.5组织开展全公司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提高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意识。 4.2.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对策及时整改,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2.7编制安全生产报表,统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上报公司领导,以便于公司领导掌握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对公司安全工作统一协调与管理。 4.2.8负责全公司的所有生产经营产品的安全技术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要负责建立相应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不断完善。 4.2.9负责全公司所生产产品的安全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向供应商索要和收集相应产品的各项安全技术资料,咨询各产品的有关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向经销客户进行公司所经营产品的安全方面解释与应用方面技术支持。 4.2.10负责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各环节进行安全方面的监督与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2.1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装备的配备,消防培训与演练、教示工作,提高全公司安全生产与消防意识。 4.2.12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并负责事故报表的编制、归档与上报工作。 4.3 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 4.3.1 在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服从公司的统一调度与工作安排。 4.3.2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公司经营的各种产品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在实际工作中进行安全技术指导与监督。 4.3.3 具体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生产中的违规操作要及时纠正与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3.4 负责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与贯彻工作,以身作则。 4.3.5 做好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以便于公司进行安全管理。 4.3.6 负责及时向供应商索要公司有关产品的安全技术资料,特别是危险化学品方面的安全技术资料,以便于公司安全技术方面资料管理。 4.3.7 不断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新知识,并向其它有关人员进行宣讲,提高有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与安全技术水平。 4.3.8及时解答客户有关安全技术咨询方面的问题,指导客户做好安全生产与防护工作。 4.3.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活动,在实际工作中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出力。发生事故及时组织自救、报警工作。 4.3.10组织督促车间及班组对各自范围内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3.11协助总经理每年搞好消防工作的考评和奖惩工作。 4.4 安全环保部门安全责任制 4.4.1积极参加企业内安全、消防的管理工作。 4.4.2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4.4.3编制或修订企业的防火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4.4.4负责动火(明火采暖)等工作的审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4.4.5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监督管理工作。 4.4.6组织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4.4.7做好新进人员的厂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4.4.8参与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并积极参加应急预案的演练。 4.5 采购安全生产责任制 4.5.1在与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签约时必须慎重,一定要选择有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资质的对象。如没有该有的许可证不得签约不得采购,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5.2采购危险化学品,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注明“供应商应使用符合MSDS(化学品安全说明书)且与产品性质用途相适应的包装”要求,供应商应提供MSDS,并在包装上加贴安全标签。 4.5.3在委托运输时应保证运输单位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并要求运输单位按运输操作规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运输以尽可能保证在运输途中不发生意外事故。 4.5.4将采购的危险化学品MSDS、安全标签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4.5.5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进、耗、存”台账,并保存完整存档,以便管理。 4.5.6采购的包装、容器物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形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而且一定要对方出具“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4.5.7购买旧包装容器物必须经法定部门检验合格,并有检验合格证方可进厂。 4.5.8认真检查所采购的品种、品名,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量,目的为单位的储存场所不形成重大危险源。 4.6 销售安全生产责任制 4.6.1在与危险化学品销售客户签约时必须慎重,一定要选择有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采购资质的对象。如没有相应资质不得签约,不得出售危险化学品,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6.2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在包装上加贴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没有安全标签不得出厂。 4.6.3销售危险化学品,在与销售客户签订合同时,应正确无误了解客户所需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所需的质量要求,还应注明客户相应的安全要求,要将相应产品的MSDS,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提供给客户。并提供相关的安全技术支持工作。 4.6.4将经营销售的危险化学品MSDS、安全标签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4.6.5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的销售台账,并保存完整存档,以便管理。 4.6.6在委托运输时应保证运输单位要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并要求运输单位按运输操作规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运输以尽可能保证在运输途中不发生意外事故。 4.7 生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4.7.1对生产过程安全全面负责。做好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7.2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7.3做到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无障碍,组织实施对生产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确保救生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7.4经常性的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安全责任人对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4.7.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督促落实事故及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并填写记录,参加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4.7.6生产部门动用明火必须遵守企业明火动用制度,执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未经申请审批不得擅自动用明火。 4.7.7发生火警及化学事故时应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和应急措施,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不得擅自清理现场。 4.7.8安全责任人应当经常向企业安环部报告安全情况,及时报告安全的重大问题,并积极提出整改措施。 4.7.9下班后须严格检查,应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4.7.10组织每年对班组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励。 4.7.11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4.7.12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4.7.13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4.7.14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4.8 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4.8.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8.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4.8.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8.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4.8.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作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4.8.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4.8.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她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4.9 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4.9.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4.9.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4.9.3协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9.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4.9.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9.6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4.10 电工安全责任制 4.10.1电工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10.2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4.10.3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4.10.4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执行。 4.10.5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定期检测。 4.10.6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4.10.7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工具。 4.10.8变、配电所必须制定符合现场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现场运行规程中明确规定。 4.10.9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10.10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片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4.10.11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4.10.12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4.10.13供电单位与用户(调度)联系,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4.11 维修安全生产责任制 4.11.1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4.11.2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4.11.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4.11.4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 4.11.5检修的设备、管道与在生产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联通时,必须与之隔绝,严格办理抽堵盲板证;所需检修的设备管道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 4.11.6在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4.11.7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 4.11.8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人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4.12 仓库安全生产责任制 4.12.1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定置、定间距存放;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4.12.2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爆、防腐蚀、防洪、防汛、防窃等工作。 4.12.3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12.4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4.12.5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防火、防爆、防腐蚀等安全措施。 4.12.6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 4.12.7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要严格隔离。 4.12.8危险性较大的物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账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由两人领取。 4.12.9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实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企业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12.10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12.11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4.12.12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4.12.13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4.13 财务安全责任制 4.13.1 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单独立项,专款专用。 4.13.2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4.13.3 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安环部签字同意的费用,不准报销。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公司制定了从总经理到岗位人员以及各部门、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为确保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1.考核职责 1.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1.2车间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公司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1.3车间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车间负责,考核结果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考核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分工职责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年终总评的办法,每季度五日前上报相应主管部门。 3.考核标准 各级领导、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在责任制的考核上,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责任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一百分除以条款数量。责任制考核,按照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逐条评分,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94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4.奖惩 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制考核结果,每季度通报一次,年终进行总评,考评优秀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单位研究给予奖励,考评不合格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单位研究给予处罚。 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委会研究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获取使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确定职业健康、安全因素,并为评价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对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公司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危险源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制度要求,范围如下: 2.1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2自治区政府制定的法规、标准及规定。 2.3本公司有关规定。 3.职责: 3.1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贯彻实施。 3.2随时对相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收集,并组织生产部门进行适用性评价。 4.收集途径: 4.1各级政府部门; 4.2网络; 4.3行业协会; 4.4相关方; 4.5上级主管部门; 4.6其它方式。 5.程序: 5.1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适用性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报公司批准后下发相关部门执行。 5.2每年组织一次评价,评价要有记录。 6.更新: 6.1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评价需增加和废除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6.2对更新后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整理并进行登记,并将更新结果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及班组安全生产会议。 3.职责与管理 3.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全体小组成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2)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经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3)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 3.2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 1)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由生产技术部召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生产部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时间由生产副总经理决定,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2)会议主要内容: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任务和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3)会议记录由生产技术部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生产技术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3.3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 1.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全体组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2.会议主要内容: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里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3.会议记录由召集人记录,部门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安环部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情况。 班组安全会议 1.由班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 2.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 3.会议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车间领导和安全员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并签字。 各专业性安全会议 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主管职能科室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相关要求 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5.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安环部应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搞好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有效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1.1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1.2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 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1.3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1.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2.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3.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3.1 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3.2 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3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3.4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5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3.6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7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防毒、消毒、防雷、防静电等设施设备。 3.8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3.9 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3.10 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企业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5.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6.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管理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7.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8.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9.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10.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1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职责与管理 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2.安环部负责安全奖惩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负责奖惩档案的建立。 3.财务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4.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工作程序 一、惩罚   1.惩罚的范围   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   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事故的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按照《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1.1安全管理 1.1.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1.1.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1.1.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1.1.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1.1.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1.1.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1.1.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1.2 其它事故考核 1.2.1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按有关单项考核规定处理。   1.2.2具体考核未涉及到或与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有冲突之处,按当年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执行。   2.惩罚类型 2.1 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2.2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等。   2.3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2.4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3.惩罚程序 3.1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2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奖励   1.奖励的范围   1.1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创造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1.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1.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1.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2.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3.奖励程序 3.1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环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经过。   3.2 先进车间由安环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 3.3 对奖励范围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车间和班组提出,经安环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三、其它 1.公司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财务部门建帐,公司安环部直接控制使用。 2.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3.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4.1.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4.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4.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5.评审与修订 5.1 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5.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5.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5.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5.1.4评审输出 5.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5.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5.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5.2.1 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5.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5.2.3修订依据: 5.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5.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5.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5.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5.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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